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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媳妇害羞又脸红,糙汉军官天天宠 > 第9章 搞得跟偷情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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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修远头一次给女人洗衣服。

    女人里面就穿这个?

    裹住前面用的?

    他拿起来仔细瞧。

    又拿起裤衩看。

    充满好奇。

    洗完媳妇的衣服,他才洗自己的。

    自己的衣服很脏,还有猪血。

    他坐在长条凳子上,把衣服按在搓衣板上使劲搓着。

    旁边多了个人。

    顾修远:“饭做好了?”

    沈朝看见自己的衣服被他洗完晾起来了。

    “你...你...”

    “你什么你,要说啥就大大方方说,又不是结巴。”

    “这个是我衣服。”

    “我又不瞎。不想让我洗你衣服?我是你男人,我洗你衣服咋了。”

    沈朝无话可说。

    顾修远甩了甩衣服,挂绳子上晾着。

    “包子蒸上没,饿死我了。”

    男人今天干活干得多,吃得多,饿得快。

    他进门的时候发现窗户破洞的地方给补好了。

    “窗户你啥时候糊好的?我咋没看见。”

    “昨天糊的,你睡着了。”

    “行。能干。”

    沈朝回去看水煮开了,把包子蒸上。

    第一批蒸包子,第二批蒸馒头。

    顾修远拿了三个鸡蛋,打散,水里稍微一煮,蛋花汤。

    包子好了。

    沈朝揭开锅盖。

    她觉得烫手,所以...

    “顾修远,你把包子拿出来。我要把馒头蒸上。”

    顾修远把包子一个个都拿出来放盆里端上桌。

    “你烫手,你男人就不烫手?不知道心疼自家男人。”

    都拿完了,他才想起来说。

    顾修远把稠的鸡蛋花的那一碗给她,自己喝稀得那碗。

    他尝了一口媳妇做的包子,意料之中的好吃。

    他没有做饭的天赋,自己做啥都难吃。

    虽然能去兄弟家蹭饭吃,但也不能总蹭。

    他很久没吃过包子了。

    娶媳妇真有用!

    一共有十三个大包子。

    沈朝吃了两个,顾修远吃了五个。

    *

    吴队长问了上边的意思,可以把野猪肉分给各家各户。

    所有人都着急过来排队领野猪肉,生怕来得晚了分不到肉了。

    排队领肉的大部分都是女人。

    顾修远怕沈朝性子软,肉给她少分了她都认栽,所以暂停上工跟她一起过去。

    野猪挂了称,大概有三百四十斤。

    “按照人头分,昨天出了力的壮劳力也多分。”吴队长说。

    大家都没意见。

    “吃上肉了!一年到头吃不上几次肉。没想到还能吃上野猪肉。”

    “我家娃馋的都流口水了。拿一条肉回去,省着点吃能吃上两个月哩。”

    “菜里炒点肉,味道能香不少。真是沾了光了。别的队里还羡慕我们能分野猪肉。”

    吴队长给每家每户都分了肉,拿了肉的女人都笑的合不拢嘴。

    田秀芳知道有几个妇女刚生了娃,需要营养下奶,就专门把猪蹄留给需要喂娃的妇女。

    猪蹄没啥肉,没有油水,除了喂娃的妇女用来下奶,很少有人专门买猪蹄吃。

    孟翠华爱占小便宜,肉少也是肉啊!

    “田主任,你把这猪蹄分我一个。我儿子长身体补脑,以后可是栋梁呢。村里人肯定都能沾上我儿的光。”

    田秀芳最讨厌贪小便宜的人,顿时拍桌子说道:“这是给妇女下奶用的,你儿子能生娃,需要下奶?”

    “分肉的时候你想多占点便宜,野猪来的时候,你咋不冲到最前面。”

    村里人都站出来说话。

    “就是!你儿子都多大了,还跟小娃娃抢吃的。”

    “这野猪还是人家老顾儿子制服的。要不是他,你能分上野猪肉?”

    “人家是大功臣,都没说啥。你凭啥想多分个猪蹄?”

    孟翠华憋得脸红了,“你们懂啥?我儿以后有大本事,你们都别想来沾光!”

    沈朝想起沈国栋和沈国梁的名字,是孟翠华专门花钱请文化人起的名字。

    至于她的名字,本来是要叫“招弟”的。

    孟翠华好面子,怕村里人议论她,就给她随便换了个字“朝”。

    沈朝探着头看热闹,瞧见孟翠华被十几双口堵得说不出话来,心里就窃喜。

    顾修远以为她看田主任手里的猪蹄,便说:“想吃猪蹄子?”

    “那是给刚生了娃的女人吃的。队长也不给咱分。你以后生了我给你买。”

    沈朝一想到自己要给顾修远生孩子,思想就飞走了。

    轮到他们分肉了。

    吴队长说:“你出了力,给你家分二十斤肉。”

    沈朝看上小排骨了,想吃炖排骨。

    “我能不能要一点小排骨?”她说。

    大家都爱要肉,排骨这种骨头多的,基本没啥人要。

    吴队长给拿了三根排骨,剩下的分了肉。

    村里女人看见顾修远拿着好多肉,心里都羡慕沈朝。

    谁让人家男人能捅死野猪呢。

    沈朝敏感的察觉到,有一个女知青一直盯着顾修远看,好像就是沈国栋正在追的那个知青。

    夏知画痴呆的看着又高又壮的男人,昨天他骑在野猪脖子上的画面一直在她脑海里反复出现。

    她以前咋没注意到这个男人呢。

    她根本不想当知青,但是必须下乡。

    她这双手就不是干农活的,就是要享福的。

    做一天农活,她的手腕就特别酸,脚底还被磨出水泡了。

    幸好沈国栋过来帮她干完剩下的活儿了。

    她一直认为沈家是村里条件最好的。

    因为沈国栋每天都给她拿一个鸡蛋,偶尔还给她肉。

    但是,他和眼前的这个男人相比,他可差太远了。

    这个男人,长得高,村里没有几个比他还高的。

    看上去就是能干活的好把事!

    要是他能替自己干农活就好了。

    就算他有媳妇了,那又怎么样?

    她看上的人,必须得到手!

    村妇哪能比得上知青!

    沈朝和顾修远上完工,晚上回去就打算做排骨。

    顾修远裤脚都是泥巴,裤子上也是土。

    他一屁股就坐在炕上了,刚要躺下去。

    沈朝说他:“你把炕弄脏了。”

    然后扔给他两件衣服。

    顾修远一个人的时候根本不讲究这些,娶个媳妇还管上他了。

    他没反驳,拿上衣服,从水缸舀上一盆凉水去外面。

    沈朝把暖壶里的热水倒出来,兑上一点凉水,在屋子里洗了一下。

    顾修远洗的快,要进门的时候发现门被插上了。

    都是他媳妇了,总是要躲着他。

    这搞得他跟她偷情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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