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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 11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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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是麦子收获的季节,山中的野鸡哪怕在田里捡漏都能吃得肥肥胖胖。不出所料,秦易在农户家麦田旁设置的陷阱又捕获了几只野鸡。野鸡性子烈,无法带回家饲养,他需要尽快去镇上卖掉它们。

    将捕获来的野鸡捆了翅膀和双腿塞在了篓子里,只有一只不小心夹断了脖子的野鸡被秦易放在了外面。已经死去的野鸡卖不上价钱,不如给家里人加餐。

    要卖鸡,就得先回家骑马。要不然凭着这双腿,等走到镇上得一个时辰了。

    秦易提着断了脖子的鸡走进了家门,一进门一股灰尘劈头盖脸笼罩而来。灰尘中简嘉头戴方巾口鼻上系着帕子,她手里提着一根大扫把,正将院落中的枯枝烂叶扫在一处。

    原本杂乱的院落已经收拾出大半,院子中央被杂物遮掩的水井也露出了老旧的辘轳。

    秦易突然想起了前些年的事,那时候爹娘尚在,朗儿正在蹒跚学步。每当自己满头大汗疯跑回家时,娘亲就会走到井边摇起辘轳。家里的辘轳有些年份了,有时候麻绳会卡着边缘动弹不得,那时候不用娘亲招呼,爹爹就会快步赶来接过摇手。

    过去的记忆像是斑驳的水墨画突然涌上了心头,秦易已经不记得那时围着爹娘的自己在兴致勃勃说什么话了,只记得水井中的瓜果又凉又甜。

    秦家院子中的杂物看着多,其实收拾起来还行。将横在最上面的几根朽木锯开之后,剩下的东东西就好收拾了。枯枝碎叶灰尘大,清扫时扬起的灰尘糊了简嘉一头一脸。不过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她的努力之下,垃圾们逐渐聚拢。

    就在简嘉埋头清扫时,眼角的余光中出现了一双黑色的鞋子。下一刻她手中的扫帚被秦易拿走了,秦易熟练地接手了她未完成的工作,忙碌之余还不忘告诉简嘉:“一会儿我要去镇上卖猎物,可能会晚一点回来。厨房里面有一只鸡,你要是会处理,就先处理了,等我回来再做饭。如果不会就先放着。”

    顿了顿之后,秦猎户像是安抚简嘉情绪一样补充道:“你放心,今天中午不做烤鸡。”

    不说这话也就罢了,一说这话,简嘉立刻想起了被黑暗料理支配的恐惧。秦易是黑暗料理界的种子选手,她有预感,今天中午如果还是他出手,一定会带给自己更加猛烈的惊吓。

    不过听说秦易要去镇上,简嘉倒是希望他能带些东西回来。思考一阵后,她斟酌道:“能带一些调料回来吗?比如糖、醋、胡椒、辣椒、生姜之类。对了,买些当季的菜种子回来吧?还有,家里的粮食也不多了。”

    幸亏《田园娇宠》是一本架空小说,简嘉还能在这里找到她熟悉的调味料。如果真是她知晓的古代社会,可能有不少调料和食材还没传入。

    可能因为小时候的遭遇和后来的职业习惯,简嘉有小小的囤积症。她会在家中存储粮食蔬菜和调味料,以便她随时取用。存储的东西还未见底时,她就会提前补货。

    秦家的调味料只有最简单的油盐,厨房中的米缸中只剩下了不多的面粉,屋子西侧的蔬菜更是狂野生长大多老去……排查了秦家的库存之后,简嘉就知道接下来自己的任务还挺重,不过这些事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先让秦易把能买的东西带回来再说。

    秦易扫地的动作没停,只是微微颔首。他的反应太平淡,简嘉根本没注意到,当她抬头看时,只见秦易面色未变地保持着扫地的动作。简嘉愣了一下,难道是自己的要求过分了?

    再细细一想,简嘉恍然大悟,她提的要求还真是过分了。秦猎户为了凑齐十五两彩礼变卖了家产,如今手里怕是没什么钱了。虽然她想要的只是最基本的东西,可秦易不一定能拿出钱来。

    简嘉侧过头稍稍思考了片刻,随后快步进了自己的房间。再出来时,她手中提着一个小小的荷包,花里胡哨的荷包俨然是昨日从包裹中滚出来的那个,只不过戏水的鸳鸯下方,那个“许”字已经不翼而飞。

    荷包中装着两百个铜板,这是从何小红给的铜板串上撸下来的。

    大景的货币有四种,依次是黄金、白银、铜板、小钱。最值钱的是黄金,一两金等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可以换一千枚铜板,一枚铜板等价于十个小钱。

    这年头,两个小钱就可以买一斤谷子,一个铜板可以买接近三斤的米或者六个脸大的烧饼。因此荷包中装的两百个铜板,可以购买好些东西。

    简嘉很有自觉,住在秦家屋檐下,就得有共同进退的决心。拿钱给秦易买东西,一来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二来也能让自己住得更加舒心一些。

    秦易看着手里的荷包,深褐色的瞳孔中终于出现了情绪波动,他修长的眉毛微微皱起:“这是做什么?”

    简嘉站直身体笑道:“买东西的钱啊,是我要的东西,自然我出钱。”

    秦易将荷包丢回到简嘉手里,偏过身淡淡道:“不需要,我有钱。”

    这下轮到简嘉摸不着头脑了,她瞅着秦易的背影撇了撇嘴。真是的,端什么端,她最讨厌秦易这种人,长得这么帅却成天面无表情,每次说话都像要了他的老命一样几个字几个字往外头蹦。多给点表情和话语会死吗?作为共同进步的室友,和谐友好的交流难道会要他命吗?

    见秦易态度坚决,简嘉也不再坚持了。以后用钱的日子多了去了,留点压箱底的钱总是好的。

    秦易动作迅速,没一会儿他就将院子中堆积的垃圾运到了屋外,有他相助,简嘉的压力小了不少。听着马蹄声远去的声音,简嘉缓步走到了厨房中。

    厨房的地上躺着一只被放了血的野鸡,可能鸡死的时间有点长了,简嘉看到它时,它的脖颈和双腿僵硬地绷成了长条,看起来有些死不瞑目。

    看到这只鸡的第一眼,简嘉再一次想到了昨晚那只外焦内生的鸡,耳边回想起秦易那波澜不惊的语调:“你放心,今天中午不做烤鸡。”

    不,她不放心!她只觉得惊吓满满,今天就算死,她也得掌握厨房主动权!

    这是一只母鸡,从鸡嘴和鸡脚的尖锐程度判断,这只鸡算得上老母鸡了。

    在她之前的世界,这只鸡又名为“牢底坐穿鸡”,想要吃它就得做好牢底坐穿的准备。幸好大景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大家还保留着朴素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

    简嘉提着山鸡掂了掂,山中野物自然比不过家养的肥美,不过它还是有些分量的。母鸡肉质干柴,红烧或者烤制味道一般,但是用来炖汤却是一绝!

    正好她从原主家顺了一个土陶罐,之前她只在别的美食博主的视频中见过土陶罐的用法。听说用陶罐在灶膛中用土办法炖出来的汤比砂锅炖出来的还美味……

    简嘉蹲在山鸡旁露出了跃跃欲试的表情,天时地利人和,今天要是不做个土罐鸡汤,都对不起这只鸡的牺牲。

    *

    枣红马在山道上飞驰,斑驳的光影从秦易冷俊的面容上快速闪过。这条通向鸡鸣镇的山道他走了无数次,哪怕闭着眼能找准方向。幼时的他跟着父亲走这条路时,要耗费一个时辰;少年时跳脱的他用大半个时辰就能背着猎物到镇上屠夫的店里;如今有了枣红马俊俊,只要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能到达目的地,一个时辰,能让他跑一个来回。

    秦易紧握着缰绳,感受着俊俊的呼吸和步伐,这也许是最后一次和俊俊奔走在这条山道上了,每一刻他都无比珍惜。可就算他不断放慢脚步,鸡鸣镇还是出现在了道路尽头。

    俊俊停下脚步,打了个响鼻,侧过身仰起头蹭着秦易的手背。它在用这种方式告诉秦易:他们已经到目的地了。

    今天猎到的山鸡很好,屠夫给出了每只□□个铜板的高价。秦易擦了擦沾着猪油的铜板,将它们一个个地放进了灰扑扑的钱袋子中。

    从屠夫的店铺出来之后,秦易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跨上马直接回家,他牵着缰绳来到了镇上最大的东来杂货铺里,面对热情迎上来的店小二,他神色淡淡道:“买一些调味料,糖油山椒之类的都来些。”

    店小二眉开眼笑地拖长声音:“好嘞~客官稍等~”

    秦易并未进店铺,他侧着身斜靠在杂货铺外的柱子上。明亮的光线刺得双目有些不适,他闭上眼,右手在俊俊的鬃毛上轻轻抚摸着。

    “哎?老张你看,那边的是不是秦猎户?好几日没见他了,走走,过去打个招呼。”秦易耳边传来了一道粗粝的声音,不用睁眼,他就知道这人是隔壁镇的猎户老杨。

    老杨是个热心肠的,见谁都能寒暄几句,秦易同他打过几次照面,对他的印象并不差。只是老杨身侧的张猎户是个心胸狭隘的,嫉妒自己打到的猎物多,抢了他的生意,每次见面他都会眼神不善地扫着自己。

    “你不知道吧?秦猎户前两天忙着娶亲呢。那阵仗你是没见着,嚯~”张猎户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

    老杨惊奇不已:“这还真不知道,秦猎户娶亲啦?这是好事啊!他也老大不小的了,是要找个女人过日子了。是哪家姑娘啊?”

    张猎户压低声音叽叽咕咕道:“你还不知道吧?简家村知道吗?简家村简至善家的闺女。”

    “嘶……那个女的啊?她不是心悦那个俊书生吗?叫什么来着?许什么来着?”

    “谁知道呢,要我说,那种女人我是不敢要。就一张脸能看,完全不是过日子的人,秦猎户终究是年纪小哇……”

    “噫,啧啧啧……”

    两人远远站在拐角出,对着秦易的方向又是指点又是叹气,他们沉浸在八卦中,丝毫没有注意到秦易已经睁开了双眼,鹰隼一样的目光正从二人脸上扫过。

    “客官,您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店小二提着数十个油纸包走了出来。秦易接过东西,“嗯”了一声,从二人的身上收回了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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