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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大唐:逆子,还给朕藏了多少惊喜 > 第三十三章 意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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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也知道,指望王蒙嘴里出现他不爱听的话,那也不现实。

    毕竟对方是从少年时期就跟在他身边的马童了,双方对彼此的性格,了如指掌。

    “此事,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

    思考片刻,李世民下了决定。

    “让百骑司的人出手吧,朕要知道,关于这件事情所有的来龙去脉,记住,是所有的细节。”

    王蒙点了点头,领命离去。

    龙有逆鳞,触之者死。

    同样,天家的威严不容侵犯。

    百骑司是李世民手里最为秘密的存在,只要他们出手,事情就没有解决不了的。

    可以断定的是,不管这次有多少人参与,他们的下场,几乎是已经注定了。

    …………

    “终于到了啊!”

    看着面前宏伟的长安城,李恪有些激动。

    一路颠簸,让李恪实在是受不了了,此时又再次回到长安,这让他心中颇为感慨。

    热泪盈眶倒不至于,不过这一路上,他确实也被折磨得不行。

    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精神食粮的重要程度比物质还要大得多。

    更何况,在行军路上物质方面也不太充裕。

    作为领导者,总不可能将士们在那里喝野菜汤,李恪却一个人大鱼大肉。

    有些事并不是做不到,而是不能做。

    关于这一点,李恪还是非常清楚的。

    在城门处递交了手令,一行人在尊敬的目光当中,进入长安城。

    “恭迎吴王殿下。”

    在户部的大门口,一众户部官员亲自迎接。

    再怎么说,李恪可是为他们解决了一桩大事,这样的待遇,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吴王殿下大才,臣等不能及也。”

    看着一箱箱送入户部的食盐,一位官员感叹道。

    “这位大人谬赞了。”

    李恪拱了拱手。

    “不,这完全不是谬赞。”

    那位官员正了正衣服,对着李恪躬身一礼。

    “感谢殿下救长安城人民于水火之中。”

    李恪吓了一跳,急忙闪开。

    作为皇子,他是有资格承受一位户部官员的大礼。

    但是有资格跟能不能是两回事,若真的立了点功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恐怕离掉脑袋也就不远了。

    双方交接了物资,看着数据簿上十二万整的统计,户部没有一个人多说什么。

    这种事情,各位官员的心中门清,自然不会傻到去点出来。

    不是没有楞头青这么干过。

    只是在事发的第二天,他本人连同一家老小就全部在长安城内消失不见。

    因为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代表着武将们的集体利益。

    唐朝不比宋代,最起码在唐初,武将们的话还是很有分量的。

    这一点从凌烟阁上文武数量的差距就能够体现出来。

    得罪了他们,今后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殿下,我们这……”

    百夫长朝李恪请示道。

    “还在这待着干什么,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李恪摆了摆手。

    任务完成,兵符也交上去了。

    如果让这些人继续待在他身边,那就是把唐朝的律法不放在眼里。

    窝藏私兵可是重罪,是他皇帝老子最不能接受的东西,李恪不会傻到去那么干。

    “是,殿下,那我们就走了……”

    百夫长有些不舍,但是军令如山,由不得他反对。

    其他将士,也有着跟他一样的情绪。

    李恪这种领导,并不是轻易就能遇到的。

    不贪功,不自大,还懂得给兄弟们发福利。

    跟着这样的领导混,不需要做什么,军功便能够手到擒来。

    李恪不知道的是,他的行为,在众多将士心中,埋下了一粒种子。

    这粒种子会悄悄生根发芽,最终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时候,爆发出巨大的力量。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老霍,咱们喝点儿去。”

    搂着霍去病的肩膀,李恪就往酒楼的方向走。

    这一个多月以来,他的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委屈。

    整天不是野菜汤,就是稀饭糊糊,嘴里都要淡出鸟来了。

    霍去病倒无所谓,他虽然出身贵族,但在吃的方面却没有那么多讲究。

    属于那种有好吃的高兴,没好吃的也能吃得很香的那种。

    天香楼,长安城最好的酒楼。

    走进大堂,李恪随意扔下一锭银子,小二便如同看到了亲生父母一样,恭敬的在他身边候着。

    “选一个僻静点的地方,靠窗最好。拿手好菜,尽管上来”

    “得了这位爷,您二楼请。”

    菜一上桌,李恪便忍不住大快朵颐了起来。

    这个时候的菜品,跟后世比起来,在味道上的确有差距,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

    但好在吃得放心,毕竟添加剂这种东西,还要等一千多年才会被发明出来。

    更何况,军营待三年,母猪赛貂蝉。

    吃得也是如此,在连续吃了一个月粗粝的军中食物之后,任何东西到了李恪口中,都会变成至高无上的美味。

    无菜不成宴,无酒不成席。

    李恪拿出系统抽奖抽到的飞天茅台,给霍去病倒上一杯。

    “尝尝。”

    霍去病倒也实在,端起杯中酒,仰头就是一饮而尽,看着李恪脸颊微微抽搐。

    这一杯酒足足有二两,他倒不是怕霍去病喝醉。

    主要是这酒他现在也只有三瓶,之后也不知道能不能再抽到了。

    不过很快他也就释然下来,对方可是为了他连命都能够牺牲的家将,喝点酒再小气的话,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

    摇了摇头,李恪也拿起酒杯,准备尝尝这个在后世他都不怎么舍得喝的茅台。

    突然一只手出现,将他的酒杯抢走。

    李恪人都傻了,眼看着那对方“吨吨吨”把酒喝完,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

    “你怎么来了?”

    制止了想要有所动作的霍去病,李恪意外地道。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那日在后宫当中与他把酒言诗的少女。

    “咳咳咳……”

    少女的脸憋得通红,差点没把肺咳出来。

    这个时代的女人本就不善于饮酒,更何况是五十多度的茅台。

    “……好酒!”

    少女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称赞起了酒的品质。

    听到他的话,李恪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个时代的人,对酒的理解也就停留在度数上面了。

    度数越高,代表着酒的品质就越好。

    你要给他们整点工业酒精,估计他们就算明知道会喝死,也会有大批人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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