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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 第227章 前后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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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你放心,以后有家里,冉冉吃肉,我喝汤。我会继续努力往上爬,争取早点搬到省城来!”

    “咳咳……”

    听到最后的话,就连黎瑞光都忍不住咳嗽出声。

    还要往上爬?!

    苏清风才二十岁出头!

    他才刚刚升职!

    他难道不觉得,这升职的速度有点太快了吗?

    黎瑞光喝了一杯浓浓的茶,才让自己从失态中恢复过来。

    他看着苏清风,就像是有种在看别人家优秀孩子的感觉,再扭过头,看到苏三阳和苏四卫如出一辙的骄傲笑容,他忍不住瞪了一眼黎景。

    黎景还有些迷迷糊糊。

    甚至他还觉得有些委屈。

    不是!

    这又到底怎么了!

    为啥又瞪他!

    不管怎么说,这次双方下聘礼,总算没有闹出什么幺蛾子来了。

    苏清风走的时候,脚下都是飘的。

    马上就要结婚了!

    这还真是两辈子头一次!

    想到这里,他嘴角就忍不住带出笑意,直到回到吉普车上的时候,和村里几个大娘坐在一起,大娘婶子们,开口调笑他,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一大把年纪,老牛吃嫩草,居然还露出老房子着火,这种不成熟的样子。

    高兴归高兴,但是正事还是不能忘记。

    苏清风坐在车上,知道老支书和大娘们已经挑选好村里的养猪厂即将豢养的母猪和猪仔,而且这些猪都被打包带上车,被省城里的养猪厂装上车,有司机专门运送这些母猪和猪仔。

    说到这里,花婶拍了拍苏清风的手,脸上可骄傲了,“要不是有咱们清风认识人家领导,人家还不一定给你送呢!我可是打听清楚了,有些地方也想要来买猪仔,但是没关系没门路,不仅不能自己挑猪仔,而且还不会有人送,想要送回村子里,还得自己想办法。”

    说到这里,旁边的几个婶子,原先在村里,都算是辣手摧花的主儿,但是看向苏清风的目光,都极其温和。

    这不能不温和啊!

    苏清风简直就是财神爷。

    有他在,事情一下子就轻松了很多。

    一辈子待在乡下,老实巴交了几十年的村民,居然也能在这个用鼻孔看人的省城大厂,当一回关系户。

    老支书摸了摸胡子,也有些感叹:

    “是啊,清风,你可别嫌夸张。咱们今天刚进养猪厂的时候,就连门口的保卫科小伙子,都差点把我们赶走。后来还是郭主任带人来了,才放我们进去……”

    苏清风听到这里,这才突然发现,原来村里的日子,并没有那么好过。

    不说村里面的几个婶子大娘,就算是穿着最体面的老支书,他的衣服摆,还有袖口、手肘处,容易磨损的地方,都有着几个补丁。

    而老支书的脚上,别说是苏清风那种白鞋子,就连胶鞋都不是,而是一双很有年代感的布鞋。

    这打扮,放在镇上还好,放在省城,难免被有些人,用衣服来看人。

    老支书是个好人,兢兢业业一辈子,没捞到啥好处,反而为村里人付出了许多。

    可就是这样,好人反而过不上好日子。

    像是马成功那样的人,却可以过得很滋润。

    苏清风突然有点不是滋味。

    他突然很希望,村里的养猪厂能够办成功。

    而不是仅仅只为了,给老爹找个正经营生。

    来时的路上,花婶这些婶子,还绷紧精神,生怕自己晕车呕吐,不过回去的路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太累的缘故,在这么颠簸的路上,居然没有人晕车,反而都低下头,一个个打起瞌睡来。

    等到苏家村的时候,还是车外面,许多小孩的惊呼声,把车内的人吵醒了。

    只不过还不待老支书板起来,把这些孩子给支开,这些小孩围拢了一会儿,就四散跑开去,跑到更稀罕的大货车那里去。

    大货车的后面,有一只躁动的母猪,以及几只四处逃窜的小猪。

    可以说,除了杀猪的时候,大家伙都没有一次性见过那么多的猪。

    瞬间,看着这些猪,村里的皮猴,一个个的,不管男孩女孩,都像是开了狂欢会一样,围着母猪打转,一个个,仿佛在看西洋景。

    苏清风一想到这个描述,再看看货车司机略有些惊疑不定的神情,莫名有种好笑的感觉。

    下车的时候,苏清风甚至还听到有些不着调的二流子在那感慨,“乖乖,这大母猪可真白啊……感觉比乔寡妇的皮肉还要白……”

    苏清风虽然对乔荷没啥感觉,甚至印象还不大好,但是听到这话,还是有一种忍不住想笑的感觉。

    正巧乔荷今天也跑出来看热闹,偏偏就站在说话的二流子不远处,她听到这话,脸色顿时铁青,想要说什么,但是和这种人计较,最后只会拉低自己的档次。

    没办法,只能转过头,当作没听见。

    苏清风也随着人流,眼睁睁看着村里的汉子,卸下这大货车上的白皮猪。

    白皮猪早在1900年的时候,就引入国内,因为生长速度快,长膘容易,所以很容易就取代了黑色的跑山猪。

    只不过后世随着经济水平提高,一部分已经开始对猪肉挑剔,不喜欢普通的白皮猪,转而开始专门购买黑猪肉。

    但是放在这个年代嘛……

    甭管是白皮猪还是黑色跑山猪,只要能长肉,那就是好猪!

    那边,花婶已经带着一大帮子人开始吹嘘起在省城的见闻。

    那可是省城啊!

    村里有多少人,一辈子县里都没去过,顶多去过镇上,就这……数目还是屈指可数的。

    而另一边,程默母子从车上缓缓下来。

    程默他娘,也就是吴丽娟,刚开始下车的时候,神情还有些瑟缩,只是她看了看四周。

    周围是和省城完全不一样的风光。

    没有筒子楼,没有供销社,也没有家属院,只有碧蓝的天,绿油油的麦田,一阵风过,那麦田就像是海浪一样,被一双无形的大手分拨开来,柔软的好似海底的水草。

    空气中盈满了清晰的山林自然气息。

    但是同样……这里也有散发着异味的茅厕,以及……黄泥坯子的房子。

    看着周围,富有乡土人情的一切,以及面色黝黑的村民,吴美娟的背,一点一点挺直。

    她眼神中,露出一丁点的嫌弃,随后就凑到程默身边,小声道:“儿子,伱在这里可是技术员,到时候跟大队干部谈的时候,可得把价格说高点。”

    程默听到这话,当即就把眉头皱起来了,他看向吴美娟,因为生气,脸色都微微泛红:

    “娘!你把我当什么人了!要是没有清风哥,我这时候还不知道在哪呢?我怎么好意思说这话?”

    在程家人面前,像是软包子一样,任人揉捏的吴美娟,此刻却露出了强硬的一面,“娘都是为了你好!娘难道还能害了你不成!你爹走了,现在就剩下你了,要是连你也听娘的话了,娘还不如……”

    面对吴美娟软硬兼施的一面,程默却已经习惯了,压根就不吃这一套,他冷哼一声,“不如怎么样?不如跟我爹走吗?”

    程默像是没有看到吴美娟大变的脸色,继续道,“你要是真为我好,那当初就应该拦着程家那些人,把工作岗位给夺回来,不然咱们也不至于下乡。这后果都是您作出来的,没道理现在还要让别人为您做的事情负责。条件不好?忍忍不就行了?”

    “别人都行的事情,凭啥您就不行?人家村子里,好不容易搞出一个养猪厂,偏您又要捣乱,趁着人家还没有养成的时候,狮子大开口……有您这么做人的吗?这不瞎捣乱?”

    这死孩子!

    自己说一句话,他有七八句可以顶撞自己!

    真是大了,儿不由娘了!

    关键是还数落起自己来了,吴美娟一时之间,气得不行,但又想不到话反驳。

    正好这时候,老支书背着手,叼着他的宝贝烟杆子过来了,看见程默,小伙子眼神清澈明亮,有一种虎头虎脑的莽劲,一看就是个好后生。

    想到这个,老支书就在心中默默点头,笑着道,“程同志啊,关于你在村子里当技术员的待遇问题,我们已经商量过了……”

    话还没说完,吴美娟突然站了出来,死死掐了程默一把,趁他吃痛没有开口,急急忙忙道:

    “老支书,你也知道,我们是省城肉联厂出来的,不是一般镇上的那种小厂子可以相比的,所以这待遇问题,你们可不能欺负我儿子年纪小,忽悠他。”

    “要我说,首先得在村子里有一间院子,不能是那种黄泥坯子房,那种震一震,灰尘就簌簌掉下来,多埋汰人……”

    “还有,关于乡下的工分,你们也不能欺负人……”

    这张两千九字……血亏啊……

    明天我要早起跑步了,提前吃药犯困,偷懒了。

    早点睡,晚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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