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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 第114章 哥,你真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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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日子热热闹闹的过,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除夕夜。

    天还蒙蒙亮的时候,苏清风躺在温暖如春的炕上,睡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就差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然而就当他陷入在黑沉的梦乡时,突然觉得全身一凉。

    他微微睁开眼,就发现自己身上的大被褥,居然不翼而飞了!

    这下,他的瞌睡虫顿时醒了。

    睁大眼睛,就见他奶那张面容,占据了他整个视野。

    苏清风心脏都快蹦到嗓子眼,好不容易缓下去,他才语气幽怨道:“奶,这大早上的,你不睡觉,跑来我这干啥?”

    “清风,你咋又忘了?咱们的年夜饭是在中午吃的,晚上守岁包饺子。快快快,今年年夜饭,就等着你这个大厨做几道硬菜。”

    “今年伱嫂子动不了,你娘身子又弱,二伯娘更是刚做完手术,也就你大伯娘还能动弹,不过那也是个不开窍的,做了这么多年的饭,手艺也就那样!这年节时候做菜,她还是打下手算了。”

    末了,小老太还有些自豪,“我就说吧,这老苏家的年夜饭,没你和我,不成!”

    这连珠带炮的一番话,算是彻底让苏清风醒过来了。

    差点忘了!

    东北这边,好多地方吃年夜饭,都是在中午吃的。

    不像是他上辈子在南方,一般是晚上吃年夜饭的。

    想着之前拟定的菜色,苏清风干脆套上大衣,就下炕准备做饭了。

    虽然这年头,大家伙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但是节日的仪式感不能少,再加上老苏家今年有越过越好的势头,怎么着也得弄俩碗好菜。

    第一道大菜,毋庸置疑,是老太太最拿手的酸菜白肉血肠粉条。

    东北的吃法,很多都是炖。

    像什么铁锅炖大鹅,又像是什么小鸡炖蘑菇,甚至还有大乱炖。

    别看这乱糟糟的,什么都炖在一起,但是尝起来的味道,居然意外的不错。

    苏清风看着厨房里挂着的肋骨肉,寻思了一会,准备做一碗糖醋小排,这道菜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都是一样的受欢迎。

    只不过,现在离中午吃饭的时候,还有好长一段时间,现在就做的话,糖醋小排并不能够维持最佳的口感。

    苏清风依照当初做宴席的次序,先开始烧卤水,他准备卤些猪下水和素菜。

    有秘制调料在手,大约天色亮起的时候,苏家人就被这一股神秘、诱人的气息,勾住了心魂。

    老爷子刚从炕上起身,闻到这股卤香味,就知道一定是苏清风做的。

    放在往年,老太太可没那么多精力来熬制卤汤。

    当然,她也没那么好的水平。

    寄秋和逢夏,扒在门缝那里,馋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但这副馋样,丝毫不能打动老太太。

    她“铁石心肠”地把这俩小姑娘赶走,就见铁锅里的卤水咕噜咕噜地冒泡。

    旁边还有一个蜂窝煤炉子,那是苏四卫和苏清风,特意从回收站里倒腾回来的,还花费了好大的力气,这才修理好。

    那时候小老太太还有点心疼。

    觉得家里有锅有灶的,根本没必要买这东西。

    结果到了今天,两个人都是做饭,一个铁锅不够用了,老太太才发觉这个蜂窝煤炉子的好处

    如今这底下的蜂窝煤烧着,上面的瓦罐里,白肉血肠粉条咕噜噜炖着,那香味好似随着一个个泡泡的破碎,逐渐溢出淡淡的油脂香。

    家里的俩小姑娘,今天都显得极其兴奋。

    他们觉得,今年是她们这辈子以来,过得最好的一个年。

    不用在家挨骂,也不用吃不饱,家里的氛围更是和睦融洽,全然没有以前那么紧绷冰冷。

    连带着冯素芬这个当娘的,对她们的态度,也不似以前那么冷淡,虽然不至于一下子关怀备至,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已经算是极好的。

    毕竟想要修复关系,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到的事情,得慢慢来嘛。

    寄秋和逢夏带着一群小伙伴,在院子里打弹珠。

    家里,一群大人都可劲地打扫卫生,许是都做惯了活计,大家伙手脚都麻利的很,墙角的老灰,扫干净了。

    房梁上也被细细清扫过灰尘。

    家里炕上也被仔细擦干净,连带着灰扑扑的墙面,都被苏四卫用报纸,严严实实地糊上了。

    说起来,这报纸也是苏四卫从废品收购站中,淘换来的地方。

    在他的眼里,那收购站,分明就是一处宝地。

    不过他性子懒,干了这么久,早已经累得不行,更别说鼻尖总有一股子若隐若现的香气在诱惑他。

    苏四卫一个大男人,跟没骨头一样,靠在门上,“儿子,啥时候吃饭啊。干活快累死了。”

    老太太无情地拆穿了他,“你哪是累?你分明就是懒!”

    苏四卫讪笑。

    还是老娘讲话直接。

    一针见血。

    ……

    院子里。

    寄秋和逢夏刚好趁着大过年的时候,大人轻易不骂孩子,满院子地疯玩,愣是在大冬天的时候,鼻子上出了亮晶晶的细汗。

    几个小男孩就趴在雪堆里,上面摆着几颗弹珠。

    他们闭上一只眼,跟瞄准一样,对准最远处的弹珠,微微曲起手指,然后猛的绷直,弹了出去。

    biu~

    只是还没等那弹珠和最远处的那颗相撞,男孩子们就发现,远处的弹珠……不见了!

    啥?!

    他们顿时急了。

    这弹珠可不是他们的,而是清风哥的,要是弄丢了,哪怕清风哥不怪他们,回家也会被爸妈揍得屁股开花!

    怀着这样焦急的心情,他们抬起头,就见一个淌着鼻涕,浑身脏兮兮的小胖子,手里攥着弹珠,脸色骄横,就差鼻孔朝天了。

    虎头他们都还没骂出声,没想到小胖子率先发难:“你们啥意思?凭什么玩游戏不带我?这弹珠真好看,我要了!”

    啥?

    一群小孩都懵了。

    他们早就听说,王桂花家的儿子,被宠得无法无天,平日里也瞧不起他们这群人,虎头一行人也不乐意找他玩。

    要不是清风哥说,男子汉要少在背后嚼舌根,他们恐怕背地早就说起小话了。

    这邓家的金蛋读书成绩不咋地,架子摆的比谁都足。

    也不知道这一天天的,都在得意啥。

    只是另一边,寄秋和逢夏就不高兴了。

    “那是四哥的弹珠,你怎么能随便抢呢?”

    两小姑娘同仇敌忾,觉得邓小雅不是个好东西,她弟弟更不是个好东西,不是他的东西,还非得抢!

    寄秋年纪小,以前就不怕她奶,更别说现在,四哥就是她心中的神,眼见金蛋抢四哥的东西,小暴脾气顿时就上来了。

    就见她小跑上去,伸出拳头,就准备开揍。

    金蛋怒了。

    一个丫头片子,居然敢对他动手?

    邓小雅都不敢这么对待他!

    他可是家里唯一的宝贝蛋!

    来娣站在一边,默不作声地摸出一个弹弓,从地上挖出一个小石头,眼见金蛋要反对妹妹动手,她拉起弹弓,就朝着金蛋的膝盖弯打去。

    就听见金蛋痛呼一声,直接跪在了地上。

    好在这两天连续下大雪,地上积着一层厚厚的雪,跪在地上的时候,不怎么疼。

    要是磕在石头上,只怕以金蛋的脾气,会哇地一声哭出来。

    可即便如此,金蛋还是怒了,连带着看手中的玻璃珠也不爽了。

    你们不是看重这玻璃珠吗?

    既然他得不到,那所有人都别想要了。

    想着,他取出老娘给他做的弹弓,就要朝寄秋眼睛里砸去。

    苏清风一直在关注外面的情形,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了小院子里,就差在金蛋动手之际,给这无法无天的熊孩子,狠狠一个教训。

    然而正是在这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

    “邓金才,你寒假作业做完了没?你要是没做完,就在这瞎玩,下次我就去你家,做家访。”

    邓金才,就是邓家金蛋的大名。

    苏清风一见,心道果然。

    来者就是黎景。

    他还真应了那天的话,带着自己的伙食,来老苏家蹭饭。

    黎景往日不上工,是小学里的数学老师。

    邓金才往日在学校的时候,看见这些跟鬼画符一样的东西,就觉得头晕脑胀,天然就对数学,存在着一种惧怕的心理。

    更别说是对上黎景这个数学老师了。

    邓金才一听到要家访和寒假作业,心虚的不得了,哪里还有先前那小霸王似的嚣张气势。

    他最后看了眼玻璃珠,一咬牙,把弹珠往雪地里一扔,就急匆匆地跑走,回家去了。

    切!

    不就是玻璃弹珠吗?

    到时候他让姐夫给他买。

    反正那个何前进钱多,不在乎这一点。

    一场小小的闹剧,算是结束了。

    黎景寻思着,这熊孩子的作业还是不够多,连弹珠打眼睛的动作都做得出,下次可得好好掰掰性子。

    心中想着,他跟着苏清风走进灶房。

    灶房内大锅烧着,还有蜂窝煤炉上的瓦罐,咕噜咕噜地冒泡,黎景只觉得这地方温暖如春。

    连带着身上的寒意,都化去不少。

    苏清风喊了一声,“奶,这我朋友,黎景,他今年不回省城了,来和咱们吃年夜饭。”

    这事苏清风早就跟老太太说过了。

    老太太还知道的不少呢。

    这个小知青背后还有个大领导的爹,先前出冯素芬那档子事的,黎景也出了力。

    故而老太太对黎景的态度,那叫一个温和。

    等看到地上新鲜的蔬菜和一条厚厚的五花肉的时候,她的笑容更加真诚了。

    老太太拉着黎景的手,“吃啥年夜饭啊,干脆留下来,今天晚上跟咱们一块包饺子、守岁,到时候奶多给你放几个硬币,保准你来年顺顺利利。”

    黎景也不管这是真情还是假意,但至少心里听着是挺热乎的。

    他见老太太没开玩笑,他自己也不是扭捏的人,干脆直接同意了。

    于是家里干活的人,又多了一个。

    等晌午的时候,年夜饭才正式端上餐桌。

    放在前世,过年前,还有各种祭拜灶神的活动,苏清风即便不知道东北这里的详细风俗,但心底也明白,在这特殊年代,拜灶神菩萨?

    你怕不是活腻歪了,在想屁吃呢。

    黎景看着桌上的菜,要不是还有别人在,恐怕都抑制不住口水的分泌。

    酸菜白肉血肠粉条这道菜就别说了,还有经过炒糖色后,色泽油亮,口感酸甜的糖醋小排,以及苏清风按照前世的经历,折腾出来的地锅鸡。

    本来按照东北这里的大菜,弄个四喜丸子、狮子头之类的,看着喜庆又热闹。

    但是苏清风琢磨一下就不对了。

    家里那么多口人呢。

    几个丸子,咋分?

    于是他早早和老爹行动起来,跑到各处去淘换,俩人晚上的时候,又聚在一起琢磨动手,总算弄出一个有点简陋,但至少能边吃边加热的锅子。

    锅子两边,贴着白面做的饼子,吸满了汤汁,再加上浓油赤酱之下,里面的鸡块砍得大小均匀,鸡皮更是黄澄澄的,一看就是家养的笨鸡。

    吃下去的时候,一块鸡肉,一口白面饼子,能把人美的不知道啥样。

    说起来,这还是老苏家第一次吃到这种菜。

    就连苏四卫也是第一次。

    地锅鸡这道菜,起源于苏北、鲁南的交界处,而黑省在大东北,在这年头,连县都没出过的苏家人,能知道这菜才怪。

    也就黎景还略知一二,但是真论起来吃的次数,还是第一次尝到。

    寄秋吃的满嘴流油,又开始日常给自己的四哥夸夸夸,可劲给他迷魂汤,小嘴甜的不要不要的。

    “哥,你真厉害。这种菜都能想到。黎老师都想不到呢。”

    黎景:……

    他要是听过后世的一个词,绝对会说——拒绝拉踩。

    不是,这学生蔫坏。

    夸她哥就夸呗。

    还非得损他几句!

    不会做饭咋啦?!

    黎景愤愤,把怒气转为吃货的动力,又夹了块鸡肉,连带着油乎乎的鸡皮,都一起放入嘴中咀嚼。

    啊~

    真香~

    要是这日子天天都有这么美,那就好了!

    饭桌上,寄秋的小嘴还在叭叭:“哥,我觉得你就是老师说的天才!不但认字速度快,做饭也……无师自通!”

    哟。

    小丫头还整上成语了。

    只是苏清风有些心虚。

    老妹啊,你想错了。

    你哥不是天才,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挂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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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章解开啦,没看的可以看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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