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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在赛博世界炼体成圣 > 第三章 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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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见时间不早,莫凡将机械臂放进运动包。

    拿上磨好的两把厨刀,穿上旧货市场淘来的黄色夹克,准备前往血骨帮据点。

    出门时本能地回手关门,却发现门已经在白天被血骨帮混混踹坏,还没来得及修。

    算了,反正家里也没值钱的东西。

    血骨帮的据点位于野风镇西郊。

    他去过那里,银行将债务转给血骨帮后,前身被叫去据点。

    血骨帮告诉他以后每月定时来送钱,否则后果自负。

    当时帮里的几个头目看他的眼神充满怪异,前身以为他们想拉他入伙。

    但现在看来,他们应该是在馋他身子。

    他骑上前身改装的红色摩托,向野风镇西边驶去。

    他居住的34号拖车营地在野风镇东郊,其间必须横穿整座镇子。

    由于缺少经费,镇周围的公路十分破旧,地面满是裂缝,缝隙中时常能看到杂草。

    四周是千篇一律的荒凉景象,沙化的地面、荒山、随处废弃的垃圾。

    两侧路标上的图案早就被酸性降雨腐蚀干净,现在涂着各色涂鸦。

    如果没本地人指引,外地人来了一定会迷路。

    随着靠近镇子,道路两边开始出现零星的广告灯牌。

    偶尔能看到公交车站,但基本看不到等车的人。

    在野风镇这种小地方,乘坐公共交通的近义词是玩命。

    蔚蓝星的城市划分为五个等级,流星级、彗星级、卫星级、行星级和恒星级。

    野风镇便是最低级的流星城,或者说流星镇。

    流星级城镇,代表的不只是面积大小,更代表这里没有空气净化层,没有大型净水中心,缺乏就业岗位,小公司都不愿意在这里开厂……

    种种因素,导致越小的地方,民风越是“淳朴”。

    比如野风镇拥有十万常住人口,里面有一万多是混帮派的,哥谭和这儿比起来都能算安居乐业。

    只要太阳下山,除了有背景的商业区,以及交足了保护费的小商小贩,但凡能在外面看到的,十有八九是帮派份子。

    所有公共设施,包括公共交通在内,都是帮派份子们的游乐场。

    有些处于事业起步期的小帮派,甚至会霸占某条线路的公共汽车当做流动据点。

    八点五十,他准时进入血骨帮据点范围,将车停在一道金属大门前。

    门后是一片“庄园”,至少建造时是按照庄园规格设计的。

    可惜天赋有限,三层小楼的房屋主体,外观看起来像没完工的毛坯房。

    本该是花园的区域,被垃圾、安全套、酒瓶、废弃针管所代替。

    庄园的风格差点意思,但作为帮派据点氛围十分到位。

    莫凡刚来到金属大门前,两名背着步枪的打手便凑了过来。

    他们打量着莫凡,问:“兄弟,眼生啊,混哪儿的?”

    莫凡掏出工作证,“大鸟酒吧的练习生,血骨老大今晚点了上门服务。”

    两个打手打量着莫凡,他们疑惑地看着莫凡背后的运动包,问:

    “包里装的什么东西,打开让我们看看。”

    “都是血骨老大点明要的道具,晚上要用的,不方便。”

    两個打手一听,都摆出心领神会的表情。

    其中一个还忍不住说:“这么多玩意,专业啊。”

    莫凡骄傲地一挺胸,“我在维斯特市的红场练习过两年半,基础操作而已。”

    两个打手被莫凡的职业素养震撼不已,连忙打开大门将他放了进来。

    莫凡挺胸抬头,不去看两人,大步向着小楼走去。

    在他身后,一名打手小声问:“咱们这么放行真的没问题吗,万一里面装着武器……”

    另一名打手打断说:“怎么可能,据点里有咱们几十号兄弟,就算真给他把枪,他敢开吗?”

    “也对。”

    血骨帮据点防守严密,作为一个略有名气的帮派,自然少不了同行的袭击。

    毕竟蛋糕就那么大,后来者切蛋糕的刀子放不下,只能往前辈身上捅。

    据点几处出口都设有监控,院内有两队持枪打手轮班巡逻。

    巡逻的打手们格外机警,保证有不开眼的家伙来袭击时,能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和反击。

    不过这些准备都是针对不速之客,对于莫凡这种光明正大进来的,打手们并未有所提防。

    靠着脖子上的工作证,他畅通无阻地进入小楼,并在一楼看到了白天踹他家门的绿毛。

    他主动凑上前,问绿毛:“血骨老大在哪?”

    “在三楼,跟我来。”

    绿毛扫了一眼莫凡的背包,没有说话,门卫和巡逻队都放了行,他自然不愿多事。

    两人来到三楼最里侧的房间,绿毛说:

    “老大在里面等你。”

    “等等,你先别走。”莫凡叫住了绿毛。

    “干什么?”

    莫凡敲响房门,同时回头说:

    “一会你们老大估计会叫你进去,你等在外面就行。”

    “叫我干什么?”绿毛一脸懵逼地站在屋外,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好事,等着吧。”

    进屋之后,莫凡在屋内看到一名壮汉。

    壮汉身高超过两米,身材健硕,平时一定没少健身,穿着铆钉皮衣,留着莫西干寸头,左脸有三道刀疤和一个弹痕,右脸颊纹着帮派logo,一颗醒目的滴血骷髅头。

    壮汉正是血骨帮老大,外号血腥之骨的狠人。

    灯光下,莫凡注意到血骨的右眼微微反光,目光较之左眼略显呆板,应该是安装了义眼,心中暗道待会动手时要绕过这只眼。

    莫凡观察血骨的时候,血骨已经站在了卧室门口,冲他招呼着:

    “小可爱,你终于到了,快过来。”

    与粗犷的外表不同,血骨的声音富有磁性,或者说雌性,一张嘴就令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向卧室望去,发现里面摆放着一张四米宽的大床,五人并排躺着都不会拥挤。

    床单被罩清一色的粉红,床主人的少女心展露无遗。

    莫凡看后大受震撼,很想出门采访下外面的血骨帮成员,问他们知不知道自家老大有如此硬汉的一面。

    见莫凡不动,血骨以为他害羞,整个人贴了过来,伸手就去揽他的肩。

    “小可爱,伱背的是什么?”

    莫凡浑身泛起鸡皮疙瘩,连忙肩头一沉,躲过血骨大手的同时,顺势将背包放到地上。

    “里面都是血骨老大你喜欢的小玩具。”

    “真的?”

    血骨有些兴奋,心想不愧是大鸟酒吧,不仅上门服务前会调研客户喜好,还自带道具。

    趁着血骨低头拉开背包的时候,莫凡手中多出一把厨刀。

    运起大衍炼体法,灵力在体内运转,集中于左臂之上。

    随后干脆利落地出刀,精准刺入血骨后脑,噗嗤一声,二十厘米长的刀刃齐根没入。

    血骨右边的义眼转动,看着从左眼窝透出的刀尖,满心不解。

    外面全是我的人,他怎么敢动手的,他不怕我队友吗?愣头青,碰上愣头青了。

    世风日下,年轻人不讲武德,竟然搞骗搞偷袭。

    血骨越想越气,心说我死了吧,于是冷哼一声咽了气。

    将血骨的尸体扔到床上,莫凡转头回到房间门口。

    打开门,冲绿毛招了招手。

    “血骨老大叫你呢。”

    “叫我有什么事?”绿毛一脸茫然地跟着莫凡进了屋。

    莫凡将厨刀在掌中转了个刀花,换为反握,一刀把怼在绿毛腰眼。

    绿毛痛得当场跪地,像被拽上岸的鱼般张着嘴大口呼吸。

    莫凡顺势将一团床单塞进绿毛嘴里,紧接着对绿毛肩头和跟腱连插四刀。

    干脆利落,下刀精准,保证目标完全失去抵抗能力。

    他回身将门关住反锁,对瘫软在地的绿毛笑了笑:

    “没啥事,就是屋子太大,我怕迷路,想请你帮忙画个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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