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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重生之人怕出名 > 71 回访A城的记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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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志华用林笙为要挟,胁迫林逸签订的一份合同简直可称为厚颜无耻,等于平白让林逸拱手让出市场份额。但是林逸和闵晗之前找到的陈氏企业的把柄可以利用合同中的漏洞,让陈氏一败不起。

    闵晗在做计划可行性分析的时候,一再保证,计划成功的可能性很大,有90%的几率趁此撬翻陈氏。

    然而林逸还是不想冒这个险。一亿的市值有一亿的利润的话,就值得冒90%的险,可是放在心尖儿上的那个人没有市值可以评估。

    当他摇摇头拒绝的时候,闵晗露出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表情,随即从公文包中掏出了另外一份文件,递给闵晗,示意他看看。

    文件上的照片一下子击中了闵晗的眼睛,他拿起文件仔仔细细的辨认图片,确认是林笙无疑。

    图片像是从某个角度偷拍的,样子不甚清晰。然而可以看到是一个半透明样子的阴影横抱着林笙,林笙的手无力的下垂,看起来似乎是昏迷了。透明人正抱着林笙正在进入一个类似于研究院的机构,研究院院墙上的挂牌的名称却是太模糊了,饶是林逸努力分辨却仍旧是看不太清楚。

    “这是有人从500米开外偷拍到的内容,看不清楚细节,但是可以看出来是林笙。”闵晗看林逸神色不转地盯着图片看,出言解释道。

    林逸没有回声,一目十行地浏览文件的内容。

    这是一份关于透明人抱着林笙进入的机构的调查报告,长达数十页的内容,有效的不多。能确定的就是这个机构代号“702”,政府下属秘密机构,成立之初的申报名称是科研机构,但是迄今为止,却未有任何科研成果展示。它的人员流动、机构内部运转皆不为外人所知,网上也没有任何图片流传。

    这是前面两页的内容,而后面十几页的内容,就都是采集的众人的猜测,还有网上流传的一些谣言,说什么的都有。

    最开始的一则访谈的收集是收集的一位跑沙漠骆驼的老大爷的语录:这个地方原本是B市下辖的大沙漠中的一片绿洲,几十年前就只有寥寥几户人家居住。后来政府说是征用土地,建设科研机构,就把在这儿居住的人就都迁走了,还把方圆五百米的地方都划做了警戒区域,不准随意进出。老大爷原本牵骆驼时,绿洲是他的一个停靠点,现在停靠点没了,他是绕着警戒线周围走的。这个地方围了大半年也没开始建,后来才慢慢建成了,从外表上看也看不出什么,就是有时候从这里过,经常可以感觉到怪异的电波,激得人心里挺不舒服的,慢慢他就不从这儿走了。

    怪异的电波……林逸心里一顿,再往后看下去,也看不出什么来,说什么的都有,无非是怪力乱神的一套,匆匆扫了下就放下了文件。

    他沉声问闵晗:“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的事?”

    “三天前,一伙沙漠骑行的人用高清摄像镜头在远处拍到的,卖给燕都传媒得了些钱,燕都传媒是我爸爸控股的,我就把这条新闻压下去了。”闵晗解释道。

    “你家还伸手传媒?”林逸问道。

    闵晗嬉皮笑脸的:“也不多,老头子干什么都喜欢插一脚。”

    林逸原来知道闵晗家里老头子能量很多,现在看来是个大亨,涉足很多产业。

    那也难怪了,林笙失踪后,他半点消息也查不到,但是闵晗却立马给了他一份文件。

    他放下文件后,眉头微皱,有些沉重地问闵晗:“我……救出林笙的可能性有多少?”

    闵晗神色作难,最后还是实话实说:“很难,这里面插不进去手,防范的这么严密的东西,可能就不是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能够把握的了。”

    这世上能够让闵晗大少爷自称平头老百姓的东西在一般人而言可能就是难以想象的东西了,而闵晗这样说,就直接将他救出林笙的可能趋近于无限低了。

    “那换一种角度来说,陈志华能把林笙送还的可能也是无限低了?他和这个机构,又是怎么回事?”林逸的声音已经接近于寒冰。

    闵晗点点头,没有说话,半晌,他接着说道:“陈志华除了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女儿,还有一个儿子,但是这个儿子出生的时候很不像正常人,心律衰竭几近于无,外形也很是奇怪,就像现在所说的畸形儿。陈志华当时处于生意的低谷,负债累累,不知心中出于怎样的想法,后来将这个儿子抛弃在了医院,带着妻子走了。后来这个畸形儿十几年后不知为何又回来了,外在正常,但是伴有某些超能力,而照片上的这个半透明人,就是陈志华的儿子,名字为影。”

    “陈志华名义上是他的父亲,但是其实很难控制这个儿子,所以我怀疑陈志华借影的手将林笙送进去,但是却没有办法再将林笙带出来,所以,这可能就是一个有去无回的骗局。”

    有去无回。

    林逸记得了,之前他让陈志华传回一段关于林笙的视频,让他确认林笙的安全,但是却遭到了拒绝。

    但是他只是想拖延时间,寻找解决的转机,现在看来,陈志华拒绝传回视频,很有可能是他手里也没有人。

    林逸眸子暗了暗,被陈志华要挟时,他心中是有怒火的,但是现在,明明白白的知道陈志华将林笙抛入一个有去无回的死地,他心中的怒火一瞬间消弭了,心中只留下几欲将对方千刀万剐的刀割之念。

    他望向闵晗,一字一句一顿地沉声说道:“一切交给你了,万万要将陈氏陷入不复之地。”

    闵晗心中一惊,这个男人几乎让他觉得有些陌生了。

    记得曾经共事“乌托邦”时,有一次加班加到很晚,二人驱车去路边找了个小酒馆吃点夜宵。那天是“乌托邦”用户突破千万的日子,闵晗微沾了一点酒就醉了,嘻嘻哈哈笑着,竟然拉着他讲他小时候的事,讲他以后多么想建立一个成功的商业帝国。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的梦,只有更重要的东西才能让他放弃自己追逐太阳的脚步。

    现在看着林逸的模样,闵晗集中竟不犹升起了一丝懊悔,自己为了拿到林逸对于自己打击陈氏的计划的配合,刚刚是不是操之过急了?

    林逸愿意配合他,模样不是意气风发,而是置之死地。

    他想缓解一下这种沉重的氛围,于是拍了拍林逸的肩膀:“振作起来,自己一个人……嗯,也许以后还会有更喜欢的人。”

    林逸抖开他的手,望着他说道:“那是因为你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我走了,有事情通知我。”说罢,林逸就转身而去,留下闵晗一人在此。

    闵晗空空的手还有些无处安置的尴尬,心中被林逸的话语勾动,想起了藏在心中的那个人,总是拍他的头像拍小狗一样地叫他小傻子。

    他轻轻拍了一下大腿,自言自语道:“喜欢不也还是要忘记,这是已经消失了的人的期盼啊。”话语轻轻,不知道是对已经不在的林逸说的,还是对经过的一缕清风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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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逸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偶尔撞到行人,有些失魂落魄。

    这时候还是晚冬早春,江边风大天寒,乌云俨俨,沿江的步行路少有行人。

    林逸一个人沿着江边走,大风吹起了他的大衣,刮乱了他的头发,迫厉的江风似乎穿透他的衣衫,直灌到骨头里。本是刺骨寒,可是林逸心中却隐隐有一种被从心里的重压中拽出来的快感,直欲风更大,天愈寒。

    江风略略吹散他心中的重压,从林笙失踪以来,他想也不敢想的事情,此时他也趁着纷乱的风纷乱地想了。

    说起来,二人都是A城人,但是高中才做了同学,他平时就有些注意这个内心腼腆,话不多的女孩子的。

    少年人的情思总像春天的柳絮,在暖意融融的春阳中飘飘荡荡,似乎看不见,然而满天都是,可是就算满天都是,但却也是抓也抓不住,握也握不全。

    面临高考,学业为重,也没有谁敢把心里的心思如脱缰野马一般放出去纵览山河,总是到了高考后,这点心思才敢萌芽生根。

    高考后见了几面,那心里的小树芽是愈发地出枝生叶,要往天上蹿了。

    到后来,面临异地,心里的波折几度回荡,然而终究是不愿意屈就心意,喜欢便去护在手边,护在心里好了,哪里有那么多瞻前顾后,左支右绌。

    现在一路走来,一路回忆,林逸竟想起了二人之间的许多趣事儿,想着想着,竟然笑了,笑过了之后,心中越发沉重。

    脑子中不知怎么回事,一跳跳到了以前说道的一件事儿,他说他似乎小时候就见到过林笙,林笙却说没有,他说胡话哄她好听呢。

    现在这件事又蓦地蹦上他的心头,竟隐隐有越蹿越高的趋势。

    高中之后的事情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可是高中之前的事情他就记得不是那么清楚了,记忆似乎总存在一层壁障,他越是努力回忆,就越是模模糊糊。

    他记得记忆中似乎是有一个小女孩,那个夏天都有人在陪伴他。

    那个夏天,那个夏天似乎发生过什么,林逸想回忆,然而头却疼了起来。

    深处的记忆泛起,翻江倒海,有沉渣毒滓,也有深海遗珠。

    在江风中从这边走到那边,林逸心中下定了一个主意,立马回故乡A城,回小时候住的地方看看。

    仿佛有什么在命运中冥冥地召唤他,尽管和当前的要紧事一点联系都没有,但是林逸却隐隐有一种直觉,有什么再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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