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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穿越诸天做土匪 > 第二百一十三章:【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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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披精良玄甲,陶潜稚翻身下马,拍了拍坐骑的马脖。

    汗血宝马通灵,恋恋不舍,小跑远去。

    于十几丈外,嘶鸣徘徊,急躁不安,    不断踩着马蹄。

    陶潜稚似已知晓,来人非比寻常,根本不屑言语。

    于是,便也不再废话。

    果断抽出莽刀。

    那一刻,杀意弥漫四周。

    双方对冲,杀意而奔。

    官道之上,    顿时杀机四伏。

    这气势,    胜过五十骑互相冲锋!

    陶潜稚刀法纯朴,    简单明快,皆是在战场上,生死关头,不断历练,总结出来的杀人招式。

    绝无拖泥带水!

    对战双方,都未曾给对手停歇的机会。

    莽刀,白芒如流萤,陶潜稚滚刀而走。

    二公子徐凤年,刀鞘回旋,不断与莽刀冲撞,却一直没有拔刀。。

    片刻间,双方交手已八十回合,互有负伤,衣衫浸血。

    徐凤年依旧没有拔刀。

    坚持以刀鞘对敌,    拼杀。

    见久攻不下,    而且,那个魔道高手始终站在远处,杀机勃勃的陶潜稚,    已怒不可遏,瞬间,杀意再度凝练,招招搏命。

    刀势滚动,十分骇人。

    反观二公子徐凤年,已将两袖青蛇,及剑九黄的九剑,初步融会贯通,进退有据,已有了几分宗师风度。

    徐凤年眼神,骤然变得凌厉,胸中剑意,一时间,如江海倒泄。

    手中割鹿刀,终于出鞘!

    拔刀术!

    一剑,仙人跪!

    横天刀气,百丈刀影,猛然劈下。

    地面炸裂,泥浆四溅。

    陶潜稚单膝跪地,北莽刀插入地面,浓郁鲜血,沿着刀身,不断流淌。

    一身玄甲,已破碎不堪。

    浑身上下,血肉模糊,有几处,深可见骨。

    陶潜稚双膝跪地,双手按在刀柄上,死而不倒。

    收刀入鞘!

    继而,吐出一口鲜血。

    衣衫,早已破了八九分。

    身上,亦多了几道刀疤,皮开肉绽。

    从头到尾,徐凤年都不曾与这位北莽城牧,废话半句。

    将割鹿刀悬挂在腰间,摇摇晃晃,站起身来,任由雨水冲去后背淤泥。

    抽出那柄雨伞,面朝北凉方向,从怀中抽出一捧黄纸,轻轻洒向空中……

    大雨倾盆。

    雨幕之中,兄弟二人,渐渐远去。

    杀二品六人,杀金刚三人,杀指玄一人。

    这是此番北莽之行,徐千秋为徐凤年定的目标。

    今日所杀之人,为金刚一人。

    陶潜稚虽是指玄,却被他强行压制境界,只有金刚实力。

    故而,不能算是指玄。

    遇强则强,更上一层楼,运用之道,更加熟练,已能压制对手境界。

    这,便是广陵江战,徐千秋所领悟之成就。

    此番入北莽,而定龙腰州,留下城,作为北莽踏脚点。

    原因之一,便是为城牧陶潜稚而来。

    后来,巧遇徐凤年,便决定将此人交于他练刀之用。

    便是没有徐凤年,此人,他也必杀之。

    这名城牧,明贬暗升。

    实则,是被北莽王庭,安插于硝烟不浓的留下城。

    北莽女帝,雄踞王庭宝座,对一统春秋的离阳王朝,虎视眈眈。

    早已有,坐北朝南,气吞万里如虎的姿态。

    陶潜稚,便是她矛头直指北凉幽州的一枚关键暗棋。

    同为兵法大家,对此,徐千秋自然不难看穿。

    于北莽边境,陶潜稚极具民心凝聚。

    对北凉的威胁,非比寻常。

    曾与徐骁密谈,有一次,便提及这名新城牧。

    二人意见一致,杀一个陶潜稚,其影响力,抵得上斩杀北莽三千骑!

    离开魏府,到返回之时,不过一个时辰。

    离午饭,尚有半个时辰。

    徐凤年湿漉漉一身,返回屋内。

    老黄手中拿着鸡腿,啃得满嘴油,见状,哈哈大笑,问道,是不是摔了。

    徐凤年猛翻白眼,进入屋内洗漱。

    御姐舒羞,一直在他屋里候着。

    徐凤年推门而入时,百无聊赖的风韵御姐,正趴在窗栏上发呆。

    听到声响,转身看来,急忙去打水,准备干净衣服。

    看起来,是那么自然。

    这位扈从,如今彻底做起了丫鬟。

    闻到香味,见到满身湿透,且沾满泥泞的二公子,手上托着一屉吃食。

    没来由地,心头一怔。

    一双无声胜有声的眼儿媚,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似不解风情,徐凤年打断她的情愫酝酿,调侃道:

    “别自作多情,顺手买来的,拿去,与老黄分了吃。

    至于换衣服,就我自己来就行。”

    在江湖中行走,于刀尖儿上讨生活,有的,尽是些数之不尽,防不胜防的算计,她哪里过过这种日子。

    北凉王府,堂堂二公子,出去杀人,回来时,不忘给她带吃的。

    出时,靠近这个小男人,她也不过想找個依靠罢了。

    现如今,便是她自己,也不明白,这个小男人,哪里值得自己,竟动了一丝真情。

    精致鼻子,微微抽了抽,见他神色坚决,犹豫了一下,提着小笼包,到了门槛那边,与老黄分着吃。

    回眸一笑,千娇百媚生。

    见徐千秋归来,春水春弄两个丫鬟,前来伺候。

    春水悄悄叹息一声,问道:

    “徐公子,今日便要离开留下城,返回陵州吗?”

    徐千秋点头,开门见山说道:

    “卫叔本意,是想让你们两个,随我回陵州。

    但,大丈夫未曾建功立业,何以成家?”

    转头,见两个丫鬟面面相觑,煞是可爱,徐千秋哈哈笑道:

    “还真信啊?我就是家底薄,养不起你们。

    想着,多跑几趟生意,挣了银子,再把你们风风光光迎去陵州。”

    替徐千秋梳理头发的春弄丫鬟,怯生生道:

    “奴婢跟秋水姐姐,都会女红,会琴棋,不用徐公子养活也没关系啊。”

    秋水心思细腻,成熟许多,对春弄悄悄摇了摇头。

    后者眼眶湿润,如一汪春水,被春风吹皱,起了波纹,情意绵绵。

    却也乖巧地咬住嘴唇,不哭出声。

    世子殿下当然不会真的将这对丫鬟带回北凉。

    即便以兵器监军侄子的身份,也不适合。

    至于真实身份,更为不妥。

    两株柔弱金莲,在这安静环境中,生长才好,若移植到了水流汹涌的江河,只会早早夭折。

    青鸟还在休息,徐千秋并未吵醒她。

    这丫头,日夜奔波,估计已有三五日,不曾合眼了。

    在留下城,最后一顿午餐,竟是椒姜炒螺蛳。

    清明螺,肥似鹅,白玉盘中一堆青。

    鱼龙帮帮众,皆是一群粗鄙汉子,荤菜只认猪牛羊。

    宴席上,每桌都有一只烤全羊,鱼龙帮吃得满嘴油腻。

    今日,刘妮蓉早早发话,不许喝酒。

    在公孙客卿离世后,这位少帮主,刘大小姐,诸多行事,愈发行事,已逐渐有了,可独自挑大梁的趋势。

    鱼龙帮一伙人,对之,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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