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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魂穿大汉:我是隐世战神霍去病 > 第56章 才艺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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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水被方鼎和李万吉的对话叫醒了。

    吞吞吐吐道:

    “啊……那个,就什么……这不是……嗯,对,这个看起来像是素面丸子嘛!”

    李万吉不依不饶道:

    “什么叫看起来像?到底是什么?你没看见素面丸子里还有黑色的汤汁儿呢?”

    陆水双手负在背后,攥紧了衣服:

    “我……那个,嗯,是吧……”

    余锋嘴里咬着QQ弹弹香糯甜软的汤圆儿,斜眼瞥了瞥一脸便秘之色等着余锋给台阶下的陆水。

    心中知道,这小子,该服软了。

    汤圆儿原来叫元宵,当年因为袁世凯大权独揽,元宵又有‘元消’的谐音,所以被改成汤圆儿。

    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名字,粉果、圆子、圆不落角等等。

    在21世纪的余锋,每年正月十五元宵节都要和家人一起吃汤圆儿。

    大冷天,吃一碗香糯甜软热气腾腾的元宵,简直美不尽了。

    每年去超市买汤圆儿的时候,包装袋子上都写着汤圆儿起源于宋朝,这倒和糖葫芦儿算是一个朝代的。

    不过也有个别说法是汉武帝时期就有的,也就是现在身处的这个年代。

    可是那个版本的故事颇具神话色彩,不足为信。

    况且余锋现在和霍去病灵魂互换,也知道了汉朝的吃食,并未听说过有元宵。

    这不就是机会嘛!

    余锋吃完了碗里的五六颗大汤圆儿,还把清汤举起来喝了个干净解解腻。

    余锋抹抹嘴,笑道:

    “这个叫做汤圆儿,也可以叫做元宵。”

    “可以用水煮着吃,也可以用油炸着吃。”

    “本来我想把喜儿培养成一个教书先生,没想到她却对做买卖颇有兴趣,所以昨天晚上就连夜做了几个汤圆儿先试试。毕竟光卖一个冰糖葫芦儿也是小打小闹,成不了大气候。”

    陆水使劲儿吞了一口口水。

    汤圆儿?

    元宵?

    两个名字我一个也没听说过!

    “那个,锋哥,我……你……你这个,汤圆儿是用什么做的?”

    陆水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假装东拉西扯。

    余锋微微一笑:

    “这汤圆儿做法简单,所用的食材,也都是你吃过的。”

    “外面的一层皮儿不是面,是用糯米磨成的粉,里面的馅儿有黑芝麻、猪油、糖。”

    陆水一拍脑门儿,这几样东西,还真的都是自己吃过的。

    把这几样食材分开,我全都认得,合在一起我就没见过了。

    原来如此?

    锋哥这是开创了一道新的吃法?

    陆水之前看到喜儿冰糖葫芦儿卖的火热,回来后就想着要掺合掺合做生意。

    这下好了,原来余锋手里还有这么多天下人没见过的吃食。

    这生意想不火都难。

    “锋哥,这汤圆儿我还真是没见过,制作汤圆儿和冰糖葫芦儿一定是你的独家秘笈吧?”

    “我陆水走南闯北什么都见过,你这两样东西,拿出去卖,肯定能赚大钱,我也想和喜儿妹妹一样,跟在你后面做生意。”

    余锋看一眼陆水,心中暗忖:

    做生意?

    你也想做生意了?

    你个海王!

    看来这小子不像李万吉那个贼娃娃,容易上道儿,还得给他再点拨点拨。

    “陆水,你想做生意,把好吃的东西带给天下人,这很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不过,有句话我要告诉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余锋的一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彻底惊呆了众人。

    这话说的,也太崇高了吧?

    陆水似乎感觉余锋不仅仅是要说一个汤圆儿那么简单。

    他那一句‘汤圆儿做法简单,所用的食材,都是你吃过的’并不像是挖苦嘲笑。

    反倒是像要讲一条大道理。

    果然就来了这样一句。

    锋哥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陆水面色凝重起来,但转瞬,就都明白了。

    结合汤圆儿的做法,用全都认识的东西,可以制作出一个全新的东西。

    之前锋哥所带的连弩亦是如此,用的不过是些木头、铁器,就组合成了杀伤力惊人的连弩。

    合着半天,锋哥他说的根本不是冰糖葫芦儿和汤圆儿的事情。

    他说的是这天下大事。

    秦灭六国,统一钱币、文字、度量衡,便有了新的天下。

    看似七国之争百姓生灵涂炭,可一统之后,天下大定,举国一家。

    这便是最好的证明。

    把原来好几个不一样的,糅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新的,更好的!

    七个不同的小国,统一成一个完整的大国,对天下百姓来说,是好事。

    糯米有糯米的吃法,芝麻有芝麻的吃法,可合在一起,又能变成汤圆儿。

    糖有糖的吃法,山楂有山楂的吃法,山楂配上糖,就变成了美味可口的冰糖葫芦儿。

    锋哥这是要带我起飞啊?

    想我陆水号称‘陆地仙人’,万花丛中过,片片留爷名。

    在锋哥面前当然比不得,可少说我也算的是个见多识广。

    各行各业,天文地理,畜牧农耕,衣食住行,我都懂点儿。

    倘若能将脑子里的这些东西融会贯通,是不是也能像锋哥那样,创造出新的不一样的东西出来?

    那我还用追求哪门子的新奇啊?

    一天到晚看见这个行道新奇就钻进这个里面去,看见那个行道新奇就钻进那个里面去。

    我钻来钻去钻了个屁?

    所有新奇的东西就在自己心中。

    我自己可以发明创造啊!

    何必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跑?

    锋哥说了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这话太妙了!

    我经历过山南海北,我身处这万丈红尘。

    我了解这世间极乐,也清楚这世间疾苦。

    用我这一身的见识,完全可以给天下百姓带来不一样的日子。

    夏天的时候家母簪子上的一颗珠子掉进石龛缝里。

    那缝缝只有半指宽。

    手指头伸不进去。

    用筷子往出挑又太滑。

    正是自己想到了豆子生芽会膨胀的道理。

    往缝里塞了两颗豆子,淋了水。

    之后啥都不用管。

    没两天那珠子不就被顶出来了嘛!

    对啊!

    这才是我的强项!

    这才是我见多识广的用处!

    锋哥啊锋哥!

    你简直就是再世伯乐啊!

    懂得再多,要是不会融会贯通的使用,那跟废物有什么区别?

    短短一会儿工夫,陆水犹如醍醐灌顶!

    就好像以前是一朵随风瞎飘的蒲公英,现在,落地生根了。

    余锋盯着陆水的眼睛,郑重说道:

    “这世间万物,重在融汇,陆水你懂的最全面,要是能把各行各业不起眼的小技巧融合成一个新的事物,那才是厉害。”

    “往后,我可以教给你更多有用的东西,陆水,你愿意跟我探索这世间奥妙吗?”

    陆水点头犹如小鸡啄米:“愿意,我愿意。”

    余锋笑了。

    满肚子九年陈酿不是耍的。

    物理化学讲的就是个在生活中发现、在生活中创造、在生活中应用。

    要是再配上数学……

    啧啧啧!

    放到这个年代想想都可怕!

    陆水,待我将这三门神功传授于你,工业崛起,也是指日可待!

    当初在东渠山让众土匪跟着关头强和宋铁学手艺,余锋就是看重动手能力的重要性。

    如今,收服了满腹才学样样都懂的陆水。

    余锋心心念念的‘制作小能手’‘才艺小达人’即将横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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