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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我有座花果山 > 第67章 小猪佩奇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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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胖子怀着一颗无比激动的心记好古早神医给他写下的养生食疗配方,已经是下午五点多。

    看这厮也没走的意思,晚上去大憨家吃饭,自然也是得捎带上他的。

    刘树去水桶里挑了条三斤多重的乌鱼用网兜提上,那是那天三只鹅的战绩,最大的那条早就弄守祠堂的韩秋家里给消灭掉了,还剩下这一条没来得及吃。

    不过,三斤多,也算乌鱼中的好家伙了。

    既然是要去大憨家做客,礼物虽然已经让黄胖子帮着买了,但带条乌鱼去,不也是多了道菜嘛!

    王婶家的豆腐,可是刘树记忆中的美味,用乌鱼炖豆腐,绝对的硬菜。

    又让大憨装了十几颗桃和五十个鸡蛋,虽然农村都不缺这个,但可不是谁都有灵水滋润的。

    昨天刘树给大伯刘青山家里拿了些桃,可把老头儿给吃的眉开眼笑,说这辈子没吃过这么甜的桃,决定在桃子卖完之前没事儿就来刘树这里摘些桃改善生活。

    那是老头儿根本不知道刘树把桃卖出了什么价格,如果他知道一枚桃子价值30块,估计吃起来美,心里却是疼的直哆嗦了。

    要知道,他当村长一月的工资也才3000多块,这好家伙,都只够老两口每天吃点桃子的。

    大憨却是不客气,一听说刘树让拿桃子和鸡蛋,拿着网兜就去摘。

    做为花果山UFO,他可是知道这桃究竟有多鲜美,鸡蛋的味道也比家里的强的多,他可是早就想拿回家给父母和大姐尝尝了。

    不过,比他不客气的大有人在。

    胖子或许肾虚之症还没完全好,但贪嘴这一点儿却是永远都在的。

    本来还一副啥场面没见过,小小白桃有什么好的,但当大憨傻乎乎的洗了个送他面前,这厮忍不住咬了一口后,立刻变身吃桃超人,一口气连干掉两个不说,更是要主动去桃树摘。

    听那意思是要搞个几十上百斤回家的。

    如果不是有一支鹅在极其警惕的盯着他的话。

    裆下微微冒凉气的胖子只得努力保持克制。

    最终还是大憨给他弄了二十颗,另外又搭上三十个鸡蛋和二十个鸭蛋,才算是让他心满意足。

    当然了,为此胖子还特意去讨好了大白鹅,把自己专门带的胡萝卜洗干净喂它们。虽然小白白对此并不屑一顾,但看在刘树的面子上,还是叨了几口。

    吃人嘴软,可能就是这样来的。

    胖子也得以顺利的提着自己打来的秋风眉开眼笑出门。

    傍晚时分,四个人就提着东西大包小包的向位于村东头的大憨家走去。

    五花肉和柯基犬照例是得跟上,只不过这次还多了个小跟班---悟饭。小猴儿估计是和五花肉也混熟悉了,知道这货只是看着凶恶,其实就是个逗比。

    直接从柯基犬背上一跃,抓住五花肉的小尾巴一荡,就爬上了猪后座,继而爬到了猪脖子那块儿,正好那里有个弧度,还有猪耳朵当把手,悟饭坐的很稳当。

    五花肉开始还有些不乐意的哼哼两声,摇摇猪头想把调皮的小猴儿给弄下来。

    你又不是王子,骑猪干啥?五花肉应该是这么想的。

    可惜,人家悟饭现在可是有狗罩着的。

    柯基犬冲不太情愿的小猪佩奇大叫几声,那意思是:骑你一下咋的了,能掉块肉啊!

    典型的有了猴不要猪啊!五花肉别看有时候挺混不吝连刘树的命令都还要犟一犟,但对从小照顾它的柯基犬却是很少炸毛。

    这真的是很奇特的组合,但其中必有因果。

    才回来没几天的刘树也听大憨说起过老太爷留下来的这两个宠物的来历。

    肘花是只流浪狗,一年多前老太爷出村溜达,在路边看到它,大冬天的冷得不行,缩在湿冷的枯草从中瑟瑟发抖。

    这人越老心越善,当过兵上过战场见过血的老太爷年轻的时候妥妥硬汉一枚,结果那天却是心软的不行,不仅把身体虚弱的柯基犬抱回了家,还专门打电话让刘树婶婶炖了大肘子送过去。

    一顿肘子肉外加汤泡米饭,硬是把柯基犬的肚皮撑成了一个球,没冻死却差点儿撑死的柯基犬从此得了肘花之名。

    而五花肉呢?可不是什么流浪小野猪,而是大半年后肘花从山里叼回来的。

    不过才满月的小猪崽儿,浑身还是花毛,本来以为是自学成才成为猎狗的柯基犬找的猎物,却不料柯基犬不仅没咬死它吃肉,还给正在吃奶的小猪崽儿当起了狗妈,虽然它并没有什么奶。

    但或许,有些东西,吸着吸着就有了。

    老太爷呢也不以为意,弄点稀粥喂着,大不了养大点儿给赶回山里去。

    野猪是很危险,但九溪村这边的山脉因为山高林密,生物种群繁多,野猪并不缺食物,所以也很少从十几里外的深山里蹿出来祸害农作物,偶尔遇见也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所以这里的人们也并没有把野猪视作洪水猛兽。

    要是搁一些物种贫瘠点儿的山里面,野猪成群结队的跑下山霍霍庄稼地,恨得牙痒痒的山民们看到野猪,不得炖了吃野猪肉才是见了鬼。

    其实,所谓的人和动物和谐共处的最重要基础,就是双方都得先填饱自己的肚皮。不管人还是动物,不解决吃的问题,人得变动物,动物则更动物。

    直到十几天后,进山采药的村民发现一头大野猪和两只小野猪死在丛林里,嘴上还死死的叼着一条被咬得稀烂的眼镜蛇,根据形体判断,那是一头还在哺乳期的母猪。

    应该是眼镜蛇受惊攻击小猪,母野猪奋起护崽,结果被剧毒蛇咬中,虽然干掉了对小猪威胁巨大的眼镜蛇,但眼镜蛇做为在全球都知名的剧毒蛇,拥有毒素抗体的野猪也抵挡不住神经毒素,最终毒发身亡。

    而肘花或许是有过流浪的经历,对碰见的在山野游蹿显得孤苦伶仃的这头小野猪有同病相怜的感觉,所以把小野猪给叼回来并且格外照顾。

    结果这货能吃能睡,不足三个月,靠着喝稀饭就长了几十斤,而且从小是在人身边长大,不怕人不说对人类还特别亲近,没事儿(属于天天那种)就去村里串门,饿了就赖在人家厨房门口要吃的,不给,就像条狗一样蹲在你面前,小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你。

    一只明明应该很凶恶的野猪,竟然成了舔狗,基本上没有人能抵挡得住这货的卖萌。

    东家吃完吃西家,能吃能睡的小猪佩奇从此有了‘五花肉’的美名,那是村民们戏称它再吃肥点就可以当年猪杀来吃五花肉了。

    但人家小猪佩奇可不怕这个,可能是老太爷身上有‘大罗盘’的缘故,虽然没有功能全开,但仙家之物可非同凡响,原本枪林弹雨经历过身子骨本就不太好的老太爷硬生生活过了百岁,连带着小猪佩奇也脑瓜灵光的很。

    这货看着自家主人走在村里,凡是见到的人无不毕恭毕敬,它那还不知道自家主人的地位?谁敢吃猪,老头儿不拿拐杖削他个龟孙儿。

    被柯基犬救了命还抚养长大,小猪佩奇自然不敢对它炸毛,也就是刘树是老太爷的继承人,算是获得了它的认可,成了新一任主人,要不然,就算刘树有‘大罗盘’在手,猪也不一定就听他的。

    也就是说,柯基犬才是小猪佩奇心目中的第一选择,刘树不过排名第二。

    有了柯基犬撑腰,悟饭自是稳坐猪头,小身板晃悠着很开心的去吃宴。

    三支大白鹅却是没凑热闹,做为看家鹅,它们却是比一猪一狗有责任感多了,见刘树一群人浩浩荡荡出了门,三支鹅就窝在树下,连鸭棚都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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