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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快穿之女配的崩坏日常 > 第214章 萌宠(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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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原身突然变成人形后,在半山别墅生活了不到一个月就被赶出去了,当初原身刚做人,懵懵懂懂的,很多事情都一知半解,离开别墅后更是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原身就仍然按照猫的思维,漫无目的地在外游走,一路躲避着人群,内心半是伤感半是好奇地观察四周的动静。

    她是当惯了猫咪的,行为处事也跟猫咪的作风如出一辙,只是她现在到底是人形,猫咪饿了会自己去找吃的,是翻垃圾桶也好,逮老鼠充饥也罢,这些行为放在猫咪身上都无可厚非。

    但是她那会儿是人,哪有一个体面的人会去抓老鼠吃,或者翻找垃圾桶里别人不要的厨余垃圾呢?

    然而原身就想那么干,只不过还没付诸行动,正在搜索目标的时候,原身遇到了朱晓天,当时也是巧合了,朱晓天刚刚从半山别墅里出来,开的车就是廖湛的。

    原身认得那辆车,再加上车上的气味也熟悉,所以在朱晓天不怀好意的游说下,原身上了朱晓天的车。

    话说回来,这朱晓天就是个花花公子,见到漂亮姑娘就走不动路,所以猛然见到原身那样美丽的女生独自在外行走,还穿着女佣的服装,如此,朱晓天必然是不会放过的。

    那时候朱晓天对原身很好,百依百顺的,要什么就给什么,朱晓天的好,令原身恍惚,仿佛一瞬间原身又回到了做猫时候有吃有喝有人伺候的神仙生活。

    不过原身的戒心一直都在,时刻提防着朱晓天越界的行为,久而久之,当朱晓天没了耐心,打算强迫原身的时候,原身直接反抗了。

    原身当猫的时候,身体还算是敏捷,许是能逃得过朱晓天的袭击,但是做人后,身体机能跟着下降了很多,再也没有猫咪的弹跳和奔跑的优势了。

    最后原身的结果可想而知,当然其中确实是有原身半推半就,没再拒绝的情况。

    这件事其实南昭并不好评价,男女之事本来就须得当事双方去自行衡量,原身作为妹子,确实是吃亏了,但是原身被骗走了清白,却不是令南昭耿耿于怀的原因。

    真正令南昭气愤的是朱晓天始乱终弃,得到了原身后,便不再珍惜,将人独自扔在这栋别墅内,就不再理会了,原身只能守着那片绿色玫瑰花海度日。

    只是这寡居似的生活也不长久,朱晓天开始往别墅内带其他女孩子,有时候甚至会当着原身的面儿乱来。

    原身初为人不到两个月,但是这时间也足够她明白一些事情了,本能地原身不愿意再继续留在别墅内生活,于是原身再次开始流浪的生活,后来一而再地被欺骗,被糟蹋,最后落得个凄惨结局。

    在南昭看来,原身的悲惨命运虽然不是朱晓天一手造成的,但是朱晓天确实是玩弄了原身的感情,这就令南昭感觉到不耻。

    而且南昭一想到这栋别墅就是朱晓天花天酒地的专门场所,心里不禁一阵恶寒,再看这周围别致的景色也没了一开始的好心情。

    廖湛见南昭脸色难看,停下脚步,担忧地问:“昭昭你冷吗?脸色都白了。”说着就要抚摸南昭的脸颊。

    南昭下意识侧脸躲了下,状态不自然地说自己没事儿,随后想了想,便问:“你朋友为什么要举办这次宴会啊?生日还是什么?”

    在里,这朱晓天的存在感其实很低,基本上就是别人口中的一个人物,出场不多,然而她对这人的了解,基本上都是来自于原身的记忆和身体的条件反射。

    既然是朱晓天亲自举办的宴会,而廖湛又提前半天到场,如此重视,就不得不令南昭好奇了,实话说,她对收拾朱晓天没兴趣,毕竟原身的心愿也不是复仇,人家是要掌控自己的人生,好好生活。

    再者说原身是猫咪,那可是超级记仇的一种生物,所以原身要出气的对象其实挺多,大大小小,有过口舌之争的也都得算上,如此下来得有三五十人,这可不是南昭一时半会儿就能报复回来的。

    所以这吃力不讨好的事儿,她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干的好~

    见廖湛也说不明白,南昭也顾不上是否还会暴露自己的身份,直截了当地问:“你朋友是不是特别喜欢举办宴会啊?你之前有参加过吗?”

    廖湛闻言,再次愣住,这问题真是问得好,他还真不知道!

    沉吟片刻,廖湛仍旧没想出所以然来,便摇头回答说:“其实我大学的时候是在国外念的,后来回国也一直忙于事业,平时都是晓天主动来半山别墅找我。”

    廖湛顿了顿,眯着眼睛状似回忆,说:“我之前倒是参加过他举办的宴会,但是他喜欢不喜欢,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我猜他应该是不喜欢吧,毕竟圈子里的人举办宴会多是为了应酬,好友聚会都是私下一起的,”廖湛回答完,仍旧不死心,趁着南昭在思考,直接快速抬手摸了一把南昭的脸颊。爱书屋

    细腻的肌肤触感在手掌间骚动,一瞬间廖湛就自我陶醉了,心里美滋滋地想小丫头的皮肤真好,可惜只是摸了下,若是能亲上一口那就完美了。

    见廖湛这傻哈哈的表情,南昭满头黑线,嫌弃地看了一眼后,捏紧了廖湛的臂弯,气哼哼地说:“啥也不知道,还发小呢?赶紧进去吧!”

    这话可不是南昭的心里话,事实上,她是庆幸的,若是刚才廖湛给了她肯定的答复,她反而不知道要作何反应了,毕竟他们两人是发小,若是廖湛对朱晓天的日常知情又不反感,,那说明廖湛此人的品行也是有问题的。

    那本质上来说,廖湛就跟朱晓天没什么区别了,对于朱晓天那样玩弄女性、物化女性且花天酒地的花花公子哥,她南昭是打心底不屑和厌恶。

    她看得出来廖湛不是个会撒谎的人,有什么话他都是当面说的,如此她心里也渐渐地卸下了防备,得到了满意的回答,看着廖湛,便灿烂一笑。

    这笑容搞得廖湛一脸懵,不过被喜欢的人这样看着,廖湛内心又是一阵甜蜜的欢喜。

    这时候的廖湛恐怕也没想到,他本是坎坷的追妻路,因着自己一个老老实实的回答,那道路方向变得明朗很多……

    待到两人进入别墅后面的庭院场地后,这才知道了这次宴会的举办人——朱晓天。

    南昭从未见过朱晓天,然而却还是一眼就找到了他本人,这都得益于朱晓天本人的穿衣风格。

    也不知是何原因,朱晓天特别喜欢白色的衣物,那真是恨不得全身上下都要白色的,这会儿朱晓天就穿了一身笔挺好看的白西装。

    在下午炽烈的眼光下,那怎一个刺眼了得啊,她被廖湛带着走过去打招呼,待到南昭走近了,这才恍然大悟起来。

    虽然不够了解朱晓天的个人资料,但是南昭一近距离观察朱晓天就猜到了他本人喜好白色的原因——朱晓天是生活在黑暗中的人。

    朱晓天身上阴暗的气息太重了,南昭甚至可以断定朱晓天手上不干净,她身为小地精的本能察觉到了,那是血腥之气。

    如此就能说通了,朱晓天这人常年生活在黑暗中,他向往光明,更向往温暖,就是他没有什么就越想要得到什么,所以他喜欢白色,那样会让他看起来——干净!

    朱晓天笑着迎面走来,廖湛突然低头小声跟她说:“一会儿我说什么你都别反驳,晓天这人特别会花言巧语,你可别上他的当。”

    说着廖湛就将南昭的手紧紧地放在自己的手掌心里,随后恢复泰然自若的神态,看向朱晓天。

    朱晓天从来不跟廖湛见外,本来见到廖湛身边有一美女,他还心潮澎湃来着,后来又见廖湛护得紧,心里诧异的同时倒也将先前那轻浮的心思收了起来。

    所谓朋友妻不可欺,正是这个道理,于是朱晓天跟廖湛嘻嘻哈哈聊天,但是对于南昭就没怎么搭话,就正常地互通了姓名后,便不再看南昭。

    廖湛本来就在意朱晓天会挖他墙角,所以时刻注意着朱晓天的动作,见他不怎么在意南昭,心下稍安,手上用力捏捏南昭的手掌心,眉眼带了笑。

    南昭抬眼看了廖湛一眼,也回击了下,手上的力气特别大,她都感觉到了廖湛抖了一下,如此她眼里也带了笑意。

    两人这有趣的互动,被朱晓天看了个正着,心里更加意外了,他认识廖湛也很多年了,廖湛这人就跟苦行僧似的,酒色女人都不沾的,换句话说,他就从来没见过廖湛跟女人打情骂俏过。

    他一好奇,便也不再顾忌什么,对廖湛揶揄说:“阿湛,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这有女朋友都不知会兄弟一声的?太小气了,我还能抢人不成?”

    虽知道朱晓天说得是一句玩笑话,但廖湛还是不开心,直接抬起跟南昭五指相握的手,在朱晓天面前摆了摆,像是宣示主权,随后说:“已经定下了,你没戏,少动歪心思,否则兄弟没的做!”

    这话可谓是很严重了,尤其是廖湛那语气神态动作都十分认真,是真的在认真警告朱晓天,所以朱晓天脸色当即一垮,随后开玩笑似的讨饶起来。

    “哪敢哪敢啊,”朱晓天这时候才正式地瞟了一眼南昭,见人是真的漂亮,心下羡慕的同时,又保证说,“兄弟我什么没有啊,这么护着,真是稀罕了。”

    廖湛最烦朱晓天耍宝追牛,当即没好气地赶人:“你不忙吗?行了,赶紧走吧。”

    “啧,行吧,我那边确实还有事儿呢,你们自便吧。对了,这儿没有不能去的地方,玩得尽兴啊,”说完朱晓天拍了下廖湛的肩膀,好哥们儿似的模样,只是临走前还看了一眼南昭。

    南昭从始至终一言未发,她毕竟是陪着廖湛来凑热闹的,再者心里也是真实地厌恶朱晓天,所以尽管知道自己的做法不礼貌,但是她还是依然如此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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