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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抗战之不灭军魂 > 第53章 一根老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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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给长官挑枪!”刘津佐主动站了出来。

    “我也去,我当兵20年了,驳壳枪我最在行!”一个主动走出队列的士兵也跟着站出来,向刘浪行礼报告。

    这位却是一名看上去足有四十岁上下的老兵,个头不高,一脸奸猾之相。

    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家伙是个老兵油子。

    几乎都不用问他的心路历程,就知道他为啥来加入“决死队”,自然是为了那一百块大洋。

    对于这种老兵油子来说,“决死队”就只是“决死”,又不是“必死、送死”。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百大洋外加升军衔一级,必须值得去拼一把。

    当然了,能从2000多号人中进入到220人的队列里,别的不谈,他自有能在军队里生存20年的本领。

    他这主动站出来,自然是为了在刘浪眼里留下印象,倒不是为和刘津佐争什么。

    刘浪扫了老兵油子一眼,就知道他的小心思,不过也没拒绝。

    别看老兵油子打起仗来比谁都怕死,但逃起命来比谁都快,但那得看你怎么用,用好了,他战场上无比丰富的保命经验就是新兵们最好的导师。

    刘浪可不是个莽夫,不该退的时候自然是死也不能退,但可以退的时候换另一种方式可以更有效的打击敌人,死撑着不走才是不明智。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十六字游击战指导方针可是那位千古第一人战争思想精髓。

    “也好,你们二人去帮我选把准星准点的好枪,免得我马失前蹄。”刘浪点点头同意了。然后转头看向陆军少校:

    “迟总教官,你就用自己的配枪,没问题吧!”

    “我没问题。”迟大奎这会儿估计也是逐渐适应了刘浪的说话方式,对于什么因为枪没选好或许就会马失前蹄的“凑不要脸”宣言已经免疫了。

    甄大壮跑得远,但230把驳壳枪就堆在距离官兵们20多米远的位置。

    一边挑枪,老兵油子一边笑嘻嘻的和刘津佐套近乎:“兄弟,我叫侯德才,外号儿老猴子,等到了战场上,咱可得互相照应哈!”

    “那是自然,一个马勺里吃饭,咱们就是兄弟。”刘津佐是个老实人,自然是没口子的答应了。

    殊不知,老猴子这么说,可不是习惯性的“客套话”,而是有着明确目的的。

    这位从军阀混战开始就从军的家伙,可是有着他的一套保命哲学,要不然,能当快20年兵,没缺胳膊断腿还能活蹦乱跳的继续当他的兵吃军饷的,放眼全国,恐怕也没多少。

    从跑步开始,他那双“贼溜溜”的眼睛就一直在到处踅摸,最终盯在了刘津佐身上。

    他一直都在数着,始终吊在一百四十名左右,在确保能入选之后,就立马停了下来。

    而刘津佐,却是他观察到的甄大壮和莫小猫这种精才惊艳的士兵之外另一个强兵。

    别看甄大壮和莫小猫牛的很,但在这位眼中,却是少了几分变通之道,和他们这样的“一根筋”并肩作战,搞不好他们没啥事,自己这个“同伙”倒是先挂了。

    在这位老兵油子看来,还是离那两个“瘟神”远一点儿的好。

    不过,刘津佐却是极适合交好的人。

    因为,他敢保证,这个不苟言笑的汉子,根本就没有达到筋疲力尽的地步,至少,还能再跑两圈儿。

    实力强,还低调,那说明脑筋也够,这样的人,那必须要搞好关系啊!

    打起来的时候有这样的人在身边,自己活下去的几率也能大点儿不是?

    不过,不得不说老猴子看人眼睛毒,挑枪的眼光也不错,刘津佐连选两把枪都被这位给否决了,说出的理由也是无可挑剔。

    这也是经验,在战场上厮混了小20年的经验,让刘津佐这个老兵都佩服起来。这自然也是老兵油子特意露的一手。

    在军队里,刺头兵基本上都是有几分本事的,但兵油子,没几分本领,可也早就被长官派到前线去当炮灰了。

    刘浪接过并不算是特别新的驳壳枪,斜眼看了看准星,点点头表示了赞许,让两名老兵归队。

    提着枪对也已拔出枪的迟大奎道:“规则很简单,咱们这种仿制二十响驳壳枪是十发弹夹,谁十发子弹打烂刺刀尖上的馍馍,谁赢,如果都打烂,算是平手,如何?”

    虽然早已有所预料,但士兵们还是有不少人在吸冷气。

    这一次,刘浪可没耍不要脸也没有咄咄逼人,直说赢和平手,可没说谁输,也就射击的难度不小。

    50米别看不远,驳壳枪的有效射程也有100米,但有射击经验的人都知道,300米外一个人体在视野中有多大?也就一个苹果的大小。那换成是一个馍馍,哪怕是放在50米外呢?

    其实比一个乒乓球还要小几分。

    如果换成一把步枪,这样小的目标也没啥了不起,如果是个精准射手,静心屏气瞄准,大多数还是有两三枪击中的本事。

    可这二位手里拿着的,可不是步枪,而是驳壳枪。可以连射的驳壳枪,近程火力是比步枪猛地多,但就是因为这个连射功能,却是比步枪的精度差得太远了。

    驳壳枪,很显然的不是中国人发明的,它的正式名称叫“毛瑟军用手枪”。由德国费德勒兄弟研制,并以毛瑟命名。枪长288毫米,口径7.63毫米,重1.24千克,20发弹匣供弹,子弹初速每秒425米,射击方式为单发和连发,射击速度每分钟900发,有效射程50-150米。

    按理说,在还没有半自动步枪的年代,这种可连射可单发的大型手枪或者说小型冲锋枪应该很受欢迎才对,但事与愿违,没有一个西方国家将这种手枪做为军用制式武器。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该枪想连射的话,必须加装枪托用肩膀帮忙固定,否则枪口跳的太厉害,精准度?只能呵呵了。

    带个大型手枪,还要带枪托,西方人,对此也只能呵呵。

    但俗话说,西方不亮东方亮,“毛瑟军用手枪”在中国,却是大行其道,别说军阀混战抢地盘,江湖大佬抢占山头,就是未来的卫国战争中,各种正版的,山寨版的驳壳枪不计其数。

    据战后统计,各种型号驳壳枪在中国的生产高达一百多万把,是中国人民拥有的既有力抗战武器。

    但无论怎么说,拿驳壳枪去打50米外的一个馍馍,对于站在这里的精锐们来说,与其瞄准,还不如一梭子扫过去撞大运来得更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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