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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抗战之不灭军魂 > 第11章 胖长官,你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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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士兵则是鼓足了勇气向刘浪表态想留下来给刘浪当帮手,而从刘津佐等人脸上的表情上看,有这个想法的应该不少。虽然收拾战友遗骸的时候,很多人只是默默流泪并没有太激烈的表现,但内心的伤,只有上过战场的战士能懂,朝夕相处的战友就这样离去,此生不再相见,心里如何不痛?

    “滚蛋!去执行你的军令!”刘浪却是反手一巴掌打少年士兵后脑勺上搞得少年泪花流。

    “老子叫刘浪,战后记得来找老子,把小鬼子中尉的肩章还给老子。”刘浪下一秒就又让少年流着泪狠狠点头。

    刘浪这个说法,自然不是说翻脸不认人,只是这一战风险极大,大的他都没把握生还,更别说还要带上个拖油瓶了。

    少年士兵的战场表现不错,但他现在还太嫩。

    月光下,由莫宣卿整队,十二名官兵郑重向刘浪行礼,然后转身离开。

    “胖长官,那你一定得活着!我一定保存好你的军功!”少年士兵在黑暗中远远的冲刘浪喊。

    “狗日的,老子姓刘,不姓胖!”刘浪愤愤然的低声自言自语的反驳。

    眼眶却是微微一热。

    他想那些静静伫立的墓碑了,如果他们在,也一定会对他喊:你一定得活着!

    是的,战场上战友对于战友最大的期望,就是老子可以死,但你,得活着。

    要不然,我们的爹娘,谁去看望!

    莫宣卿带着人走了,但是明毓却没走。

    本来他是打算让莫宣卿把明毓一起带到临时指挥部的,可是还没等开口,就从明毓的目光中看到了三个字:

    不可能!

    没办法,他只能任由明毓跟着自己。

    至于到了主战场那边,相信会有人派专人保护她的。

    这次,她干脆不远远的跟着了,而是直接走在刘浪身边,时不时的摸摸兜儿里缴获自日军的两枚圆瓜手雷,身上更是挂着四枚长柄手榴弹,脖子上则是挂着她的宝贝胶片相机。

    估计她也是发现手榴弹的妙用了,那玩意儿,只要胆子大,拉了拉环就往外扔,杀伤力可比手枪步枪大多了。

    刘浪其实很想告诉她,日军那个91式手雷,必须得磕一下再拉拉环丢出去才能炸,但想想,估计她暂时也没有使用手雷的机会,别给她说懵了,手榴弹都不会使了都。

    步枪被刘浪要回去交给刘津佐了,因为他看的出来,明毓根本不会用步枪,留给她,可别日军没打到,刺刀倒把他给戳到了。

    毕竟,这位可是一直跟在他身后。

    没走几步,刘浪突然停下来,抬手从腰间拔出那支从小岛太郎身上缴获的那支南部手枪递给明毓。

    “拿着防身吧,不过我要事先提醒你,日本人的这种手枪,故障率很高,而且精准度和杀伤力都不怎么样,打的时候瞄准了打,要是打在鬼子身上的牛皮腰带上,这子弹不见得能穿过去。”

    明毓将信将疑的接过那支南部手枪,没有说话。

    说实话,对于刘浪的提醒,她是有些不相信的。

    毕竟,那是枪啊!怎么可能连牛皮腰带都打不穿?

    而且,虽然她几乎就没摸过枪,但是对于枪械还是从书本上了解过一些的。

    这种南部手枪毕竟是仿制鲁格P08研制的,性能真会像刘浪说的那么差?

    当然,刘浪说的有些夸张,但是这种被红色部队称之为王八盒子的手枪性能,真不是一般的差。。。。。。

    十分钟之后,刘浪终于踏上了那片主战场。

    本来,他是可以提前几分钟赶到的,可是没办法,谁让他身边还挂着个“拖油瓶”呢?

    当然,明毓绝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拖油瓶。

    刚刚险些炸死小岛太郎的那枚手榴弹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是,要想跟上刘浪的速度,却还是有点儿难为她了。

    这还是基于刘浪现在这具“肥乎乎”的身体的基础上。

    要是换成原来那具,就这么一公里多一点儿的路程,甚至连四分钟都用不上,哪怕是负重超过25公斤。

    曾经的单兵之王,可是有着全军区全副武装越野五公里的记录。

    在距离战圈边缘还有五六十米的时候,刘浪悄然放慢了速度。

    要是不小心被战圈边缘的日军士兵提前发现,迎接他们两个的就是子弹了。

    “日军在拼刺刀的时候退子弹”这件事情的确是真的,但是真正的原因,却与什么狗屁精神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而是因为三八式步枪的尖头弹穿透力太强,担心近距离开枪之后会造成误伤。

    对于远距离的敌人,他们可没有开枪的负担。

    悄悄靠近到距离战圈边缘还有二十米左右的时候,刘浪两人还是不可避免的被发现了。

    只不过,在那名率先发现刘浪的日军士兵刚刚伸手去拉枪机的瞬间,刘浪就沉声朝明毓丢下一句“躲起来!”之后,整个人就犹如一头盯上了猎物的豹子,闪电般蹿了出去。

    就在那名日军士兵拉开枪机,从兜里掏出一颗刚刚在白刃战开始之前退出了的子弹装进去,再将枪机复位的这三秒钟时间里,刘浪,已经到了近前。

    这已经是这名日军士兵所能做到的最快的装子弹的速度了。

    要是换成那种五颗子弹的弹板,装进去再拔出弹板,恐怕五秒钟也完成不了。

    只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对面那个胖子的速度会这么快!

    或许有人会十分不屑的说一句这就是正常速度,因为一个身体健康的年轻男人,百米冲刺的速度一般都不会超过十五秒。

    三秒种,刚好二十米。

    可是,那是平均时间好吗?

    人刚刚起步的时候,跟汽车百公里加速的原理差不多,也是要有个过程的。

    刘浪拖着这么一句最不适合跑短跑的身体冲刺,已经是竭尽全力了!

    就在那名日军士兵想要抬起枪口瞄准的瞬间,视线中的月光却突然被一片乌云给遮住了。

    真的是,好大一片。

    一具堪称“硕大”的身躯高高跃起,手中闪着冷光的刀锋夹杂着一阵风声,就那么斜肩带背的朝那名日军士兵砍了下来。

    “咔嚓……啊!”

    那名日军士兵的反应也绝不算慢,在意识到遭受攻击、甚至都没有抬头去看头顶那一朵“肥云”,就立即顺势双手握枪,横着将那支三八式步枪举过头顶去格挡那一抹劈下来的刀光。

    要是换了别的哪个二十九军士兵,亦或是给刘浪换一把大刀,这名日军士兵都能挡得住这一击。

    首先,二十九军普通士兵配的大刀,重量都在四斤半左右。

    而刘浪手中这一把,重量却接近八斤。

    双倍的重量与锋利无关,但是越重,就说明刀身越厚,能够承载的力量也就越大。。。。。

    其次,惯性的力量真的是很大的,尤其是对于自重够大的物体。

    只不过,刘浪这具身体现在在力量上还是差的太多了,即便他已经竭尽全力,可还是没能将那名日军士兵横举过头顶的三八式步枪砍断不说,大刀也受损了。

    但是,刀刃豁了,那名日军士兵手里的三八式步枪木制的部分也断了,而且枪管和枪机连接处损坏,折断的木头茬儿径直戳向他的脑袋,那还能不惨叫?

    只可惜,他这一声惨叫,也只是短促而洪亮的一声。

    因为,落地之后的刘浪没有耽搁哪怕0.1一秒,就是一记标准的顶膝。。。。。。

    就这一下,旁边十米之外的那名刚刚回头看过来的二十九军士兵都跟着蛋蛋猛的一缩。

    那肯定,很疼吧!

    其实,那已经不是很疼,是极疼!疼的日军根本不捂脑袋,哪怕那上面还插了根木茬,双手捂着裆,缩成一团,在地上直抽抽。

    蛋黄在的时候不觉得,但当蛋黄和蛋清搅拌在一起之后,就会觉得,那绝对是人间最痛苦的事之一。

    抬手看了看刀刃上一个大缺口的大刀,刘浪连看都没看一眼倒在地上缩成一团、脑袋已经跟血葫芦似的那名日军士兵,解开缠住刀柄的布条,随手往下一戳。

    所有的抽抽,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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