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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御尘记 > 第一百九十章 轩辕峰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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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解开了缠绕在腰间的粗绳,裘莺则把绳子一段段卷起来,重新放在马的后背上。

    马儿黑色的鬃毛间有鲜红的血水沁出,皮色黑得发亮,蹄子健硕,跑了这么远的路程,居然毫无喘息,休息片刻,发热的身体开始逐渐降低了温度,恢复正常的体温,真是匹难得的好马!

    凌云望着前方,除了一望无际的沃野与丛林,并没有耸立的山峰,辛慈曾在路上自己梦呓中说过,此行的目的地是轩辕峰,可峰在哪里?眼前找不到一点山峰的痕迹。

    裘莺也是一样发楞,道:“小姨,不是说我们去往轩辕峰吗,这里怎么看不到山?”

    “谁说轩辕峰就是一座山?跟着我来就是了。”辛慈断然道。

    “马儿就留在这里吗?”裘莺有些担心道,纵然周围荒野无人,也难保没有过路人牵走马匹,这匹马儿性灵,体力又极佳,可是她的心头肉,唯恐别人多了去。

    “谁敢偷马,我立刻就让他尸体躺在地上!”辛慈头也不回道。

    裘莺虽然内心还有些担心,但听到笑意这么说,她也不再坚持,抱着马头,附在耳边道:“马儿马儿乖乖,等我回来哦。”故意将缰绳放得最长,方便马儿在树周围啃食青草。

    凌云跟在裘莺身后,前面是辛慈,三人顺着土路走入了田间,沿着窄小泥泞的田埂,继续向前走。

    凌云心底充满了疑惑,这种泥泞的田间小路,难道能够去往那轩辕峰?他早已听闻轩辕峰是召开修仙大会的地方,算着日期现在恐怕正是临近大会之时,辛慈这恶婆娘居然会带着自己去往这荒野之地,难道一群武林高手,各大门派掌门,竟然会聚集在这种地方?他难以想象。

    田埂之上,不时有未刨除干净的稻草硬根,断根突出地面之上,硬的像个木橛子,踩在脚下戳的生疼,凌云因为之前的狂奔,跑丢了一只鞋子,此刻光脚走在上面,更是疼上加疼,不多时便落在裘莺身后很远的距离,无法跟上,脸上疼的呲牙咧嘴。

    “你离我们那么远,难道还想逃走?”辛慈转身怒道。

    “我连个鞋子都没有,光脚走在这里,如此泥泞,那些断根又扎脚,我哪里跟得上你们的步伐?”凌云一脸委屈道。

    辛慈瞪了他一眼,以为他找借口,故意拖延速度,就是暗中想找机会逃走,于是提着刀走过来,在窄小的田埂上,与裘莺擦肩而过,走到凌云面前。

    本来凌云就畏惧她有如老虎,现在看着她提刀走来,更是如虎添翼,吓得后退了几步,道:“你要干什么?”

    辛慈走到他面前站住,脸上一副不耐烦的神色,道:“你不是走不快,跟不上我们的步伐吗,那我帮你走快一点。”

    只见辛慈提起了刀,凌云连忙求饶道:“别动手,我跟得上,哪怕跑也可以跟得上。”

    “晚了!”辛慈嘴角微微扬起,似乎有得意的神色,挥起的刀,将身旁种在田间地头的一棵矮树砍断,又在粗有碗口大的树干上横竖劈砍数刀,两个椭圆形的木板则形体初具。

    辛慈看着木板,并不满意,又挥起几刀,砍掉多余的部分,两个木头彻底形成了鞋子的形状,只是空有鞋底,无法穿在脚上。

    于是辛慈用刀尖在这鞋底之上,剖出几个孔洞,从袋子里掏出麻绳,截了几段,穿在鞋底上,两个简易的木屐出现在眼前。

    凌云看得目瞪口呆,不光是这刀的锋利,还有用刀的纯熟,最关键的是,辛慈这种凶恶的女人,此刻居然做起了家务,还有模有样,非但一般的妇人赶不上,连能工巧匠也不能及。

    两个木屐被扔到了凌云的面前,泥泞中的污泥迸溅起来,落在凌云的脸上,黏糊糊的感觉十分不适。

    凌云暗暗感慨,还是高估了她,最后扔得这一下,消灭了之前的所有好感,果然还是那个凶巴巴的辛慈。

    “穿着吧,我看你还有什么借口走得慢!”辛慈道。

    凌云试着穿在沾满污泥的脚上,可那鞋子刀砍而成,根本没有打磨过,上面粗糙无比,好在凌云脚底板全是污泥,站在上面,滑腻腻的,倒也不扎脚,两根麻绳有些粗,夹在脚趾间,硌得脚指头生疼,但习惯一下也就勉强能够行走了,总比光脚踩在扎脚的稻梗上好些。

    更何况,给凌云十个胆子,也不敢说辛慈做的鞋子如何不好,毕竟,她手里的刀,砍人比砍木头还要快。

    凌云咧嘴一笑,道:“这鞋子真合适,你手可真巧啊,能穿上你做的鞋子,真是我三生有幸。”

    “遇到你,却是我三生倒霉,这鞋子当我送你上路的礼物了,反正没多久你就要赴死了。”辛慈道。

    “呸呸呸,你个臭婆娘才要死,我就算死了,死之前也一定要侮辱你一顿,还是那种让人听着就惨不忍睹的侮辱!”凌云心里暗暗腹诽,唾弃这婆娘所说的总是晦气的话。

    不过,凌云隐隐感觉到,辛慈表面刀子嘴,内心却并未那般冷酷无情,不然为何让裘莺给自己飞天的羊气球,还有这一双木屐,看来只是被男人伤的太深,才想一心做个灭绝师太。

    辛慈继续带着两人往前走,一直走出四五里的田间小路,这才来到田野的尽头,前方云雾缭绕,竟有如平地踏入一个仙境之地。

    凌云去过的地方不多,这眼前的景色,绝对算得上他所去过最美的地方,天空碧如瀚海,大地被白色的云雾笼罩了一层,无数奇花异草,在田野的尽头,一个花圃样的圆形地带周边生长,争奇斗艳,芬芳宜人,高低不一的树木相互掩映,潺潺的水声从云雾中隐隐传来,飞鸟与百兽在那圆形之中若隐若现,一片万物生长的景色。

    “好美啊!”裘莺不由赞叹道。

    “不知道你听过欧阳修老先生的《醉翁亭记》没有?”凌云对眼前的景色也是如痴如醉。。

    “那是什么东西?”裘莺问道。

    “是一篇文章,里面的描述与眼前的景色简直如出一辙,让我只觉他一定是曾经来过这里的仙境,才写出那样的文章。”凌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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