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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御尘记 > 第十二章 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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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了了,杀人了!”一个小乞丐穿街越巷,大声喊叫,声音中充满了惊惧。

    凌云走在大街上,被小乞丐装个满怀,衣服上的馊臭味直冲口鼻。

    凌云生气地提起小乞丐,在他屁股上轻轻踹了一脚,道:“大半夜,干嘛这么鬼叫狼嚎的?”

    小乞丐瑟瑟发抖,从未洗过的头发结成了捆,每捆头发都悚立着。

    他结巴了半响,咽了一口水,才说道:“杀人了,有人杀人了!”

    凌云吃了一惊,问道:“哪里杀人了?”

    小乞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说道:“村南头蒋家杀人了!一家都被杀死了!”

    凌云说道:“那你乱跑什么,不去报告官府?”

    小乞丐似乎回了神,奇怪地问道:“大爷,你的声音好熟悉!”

    “怎么,你认得我?”凌云觉得这小乞丐有些奇怪。

    “我想起来了,今天就是大爷你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对吗?在敬仙酒楼!”小乞丐恍然大悟地说道。

    凌云隐约记起,今天在酒楼请一群乞丐吃饭的时候,是有一个小乞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顽皮异常,大概就是他。

    凌云道:“既然你发现了杀人事件,那你赶紧去报官吧!我陪你去安全些。”

    小乞丐满脸恐惧,连忙后退,摇头道:“不不不,我可不去报官,等明天衙役自己发现就好了!”

    凌云奇怪地问道:“为什么不敢报官?”

    小乞丐一脸严肃地说道:“你居然不知道?不是本地人吧?我们这里的县太爷外号可叫做青天高三尺!”

    凌云疑惑道:“比青天还高三尺?那岂不是比包青天还要好的大清官?”

    小乞丐一脸嫌弃地说道:“呸呸呸,青天高三尺,是说他上任以来,一直刮地皮,搜刮民脂民膏,地皮都被刮去了三尺,所以青天高了三尺!”

    凌云笑道:“这么说,他是个大贪官?”

    “何止贪?贪而且坏,只要有人去打官司,被告送钱,原告也要送钱,最后进监狱的一定是那个送钱少的。有道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我要是去报官,万一捉不到真凶,我就要锒铛入狱了,想要出狱没个几千两银子别想了。”小乞丐煞有介事地说道。

    “你只是发现凶杀案,又没有作案,怎么被把你抓进监狱?纵然是贪官也不至于这么糊涂吧?”凌云问道。

    “你不懂,就算凶手不是你,他也能做假案,更何况我大半夜跑进蒋家去,岂不是裤裆里掉黄泥,不是屎也是屎了!”小乞丐道。

    “你为什么半夜去蒋家?”凌云问道。

    “唉,还不是我倒霉。这之前我去蒋家要过饭,不给我就算了,还将我捉起来痛打一顿。”小乞丐说道。

    “你肯定说了难听的话,不然怎么会揍你?”凌云插嘴道。

    小乞丐脸一红,说道:“我是骂了人,但他们打得太狠了,足足养了半个月的伤,所以我怀恨在心,伤好了之后,每天晚上捡大粪丢他家门上。今晚我半夜起床撒尿,又想起这件事生气,捡了大粪准备去丢他家的门,不料,门虚掩着,一丢就开了,我吓得撒腿就跑。跑了几百丈远,居然没人追来,我心里纳闷,又跑回他家,没想到居然看到几个人躺在冰冷的院子地上,我吓了一跳,才发现脚下一滩腥臭的水,一摸全是鲜血,吓得我魂飞魄散,撒腿就逃!你说,若不是死了,谁会躺在地上,还那么大一滩血!”小乞丐心有余悸。

    凌云沉思半响,说道:“你带我去现场看看。”

    小乞丐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说道:“太恐怖了,我可不去,差点吓死咯个仙人板板的。”

    不过,小乞丐向凌云清楚地指明了蒋家的方向,便一溜烟儿消失在夜色中。

    凌云穿过街巷,来到了小乞丐口中的村南头,发现一座与普通民房不同的建筑,坐落在半山腰,楼高二层,巍峨斗拱,门前一对石狮子,足可看出这家人的地位非凡。

    凌云心想:“这便是蒋家了,怪不得他去人家要饭被打,想要敲到院门,必须翻过这个栅栏外墙,擅闯人家的地盘,不挨揍才怪了。”

    凌云翻过了低矮的栅栏,来到了案发现场。以前凌云挺害怕这种凶杀场景,只是在这个低维世界,一切都如同画卷,自己是永生不死的无敌存在,何必害怕?反而好奇心占据了压倒性的地位。

    竹子编制的栅栏上沾了不少血迹,还有几处被压倒的痕迹,看来凶手绝非一人。

    门虚掩着,借着月光,门口几滩乌黑色的血迹,被足印踩得乱七八糟。

    凌云忽然看到一坨牛粪,很新鲜的牛粪,散发着臭味,被踩扁在地上。

    凌云心里一惊:“小乞丐返回查看时,很可能凶手还没走,或者凶手之后又返回过凶案现场。外面有栅栏,除非凶手,一般人不会翻过来,这样就不会有别人来到凶案现场。”

    凌云环视四周,悄无声息,夜色下静谧沉睡的大地。

    从地上捡起跌落的门灯,上面有刀剑砍过的痕迹。

    凌云暗夜里足以借助微弱的光看清整个周围环境,无需灯光,抬头看着院子里,是一幕恐怖的人间地狱。

    饶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第一次目睹如此惨烈景象的凌云仍忍不住想吐。

    四具尸体,一对夫妇,两个年幼足膝的女儿,横七竖八躺在血泊中,每个人身上都被刀剑砍得血肉模糊,脸上迸溅的全是血污,只能凭借衣饰和体态辨别。

    凌云小心躲开血泊,避免破坏案发现场,走到房间里,只见一个刚满月的婴儿竟被残杀在堂屋,一剑刺穿襁褓,吵闹的婴儿早已无法大哭,冰冷如一个玩偶。

    血迹将白色的襁褓渗如血色,仿佛原本就是一匹红布包裹着沉睡的婴儿。

    凌云愤恨不已,谁会对这么幼小无知的婴儿下如此狠手?简直泯灭人性。

    忽然,一只银色的细针迅疾射来,穿过院子里血腥的空气,直直射向凌云。

    凌云闻声辨器,双目顺着细针射来的方向,发现院子里出现一个遍体通黑的黑衣人,目光冷冷地盯着自己。

    轻轻地躲开细针,凌云迅如闪电,冲向那黑衣人,这必定是重回案发现场的真凶!

    那身影,是那样的熟悉,凌云从记忆里苦苦搜寻。

    “掀开面罩就看到真凶了!”凌云心道。

    电光火石间,凌云已经飞身到了近前,与黑衣人四目相对,忽然一股奇香袭来,摸向面罩的凌云左手,感觉一阵刺痛。

    黑衣人眼神中流露出得意的笑容,道:“贱仆,想不到是你!”声音诡异至极,雌雄难辨。

    凌云捂着生疼的左手,倒退数步,心中大惊:“这声音一定听过,为何如此熟悉?”然而绞尽脑汁无法记起。

    黑衣人拔出腰间的匕首,亦步亦趋地走向凌云,匕首在月光下泛出幽蓝色的光芒。

    凌云感觉脑子里一片眩晕,努力想镇定住精神,却更加晕眩。

    “是不是香味扑鼻?天下奇香迷药销魂散,无人能撑住三滴水的时间,想不到你撑到现在还没昏,一直没发现你这个隐藏如此之深的奇才呢!可惜了!”黑衣人不断迫近。

    凌云意识愈渐模糊,虽然大脑告诉肉体不要睡,但是睡意占据了整个肉体,如同蚂蚁咬住每一根神经,最后连大脑都被倦意填满。

    “睡一下又不会死?反正这个世界里,我是不死的存在,睡一下又如何?……”

    难敌抓骨挠心的睡意,终于支撑不住,凌云扑通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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