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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末世也太危险了 > 第一章 赵总请上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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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原岭的四月乍暖还寒。

    这里的天空是灰暗的,风带起沙尘,好似刀割在脸上。

    五个枯瘦如柴的男人趴在山坡的下面,不敢露头。

    他们身穿早已经不知道颜色的衣服,破烂的有些让人不忍直视,甚至有些重要部位都未必能够完全遮盖。

    他们手中却都拿着各种武器,武器也是五花八门,有自制的长矛,有破烂的砍刀,还有简陋的弩箭,甚至还有带着血痕的大棒。

    他们暗自屏住呼吸,神情都有些紧张,又带着些许的激动。

    几个人互相监督着,谁也不敢发出声音,如果谁出现了失误,将之前的布置功亏一篑,同伴们都不会饶了他。

    山坡最上方有一张大网,被粗大的木棍支撑着,微微有些残破。

    “呜呜呜!”

    当天空中巨大的鸟再次飞临山坡,盘旋了几下之后又飞走了。

    “第五次了!”五个男人都在心中记录着这一数字。

    这种大鸟叫鹌鹰,肥肥胖胖,好像鹌鹑,却又十大的离谱,是荒原岭少数不主动攻击人类的鸟,虽然体型硕大,却又十分胆小。

    这种鸟有一个习惯,一旦发现食物,它会来回的盘旋七次,第七次如果再没发现危险,它才会放心的捕食。

    五个枯瘦如柴的男人都来自附近一个叫荒西镇的地方,而荒西镇是这个荒原岭最大的人类基地城【荒原之星】的外围。

    而荒原之星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一个流民自发建设而成的人类城寨,荒西镇显然就是西边的那座城寨。

    虽然城里和城外只有仅仅一墙之隔,但人类的生活水平却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出生在城里的人类仿佛是天生的贵族,他们有高大的城墙来阻隔野兽的侵袭,他们拥有各种轻重工业来丰富人类的生活需求。

    他们有粮食基地来供应他们的口粮,他们有各种军队和狩猎小队来为他们寻找肉食。

    而城寨的流民呢?

    就好像现在眼下这五个枯瘦男子一般,他们正在为一顿饱餐而努力着……

    如果不是山坡下传来一阵轻微的鼾声,还真的不会注意到,在五个枯瘦男的后面,也是山坡下面的一块草坪上,竟然还躺着一个人。

    这个草坪的位置非常好,阳光照射的十分充分,而且又在山坡的下方,是一个天然的避风港。

    躺在草坪上的也是一个男人,跟那五个家伙不一样,这是个胖子!目测最少也有一百八十斤朝上。

    身材也挺高大,估计得有一米七八左右的身高。

    身上穿着一身崭新的深蓝色牛仔套装,脚下蹬着一双深棕色的短靴。

    此时他正枕在一个旅游包上呼呼大睡。

    嘴角下还挂着些许的口水,睡的那叫一个香甜。

    五个男人虽然也听到了鼾声,但也不敢多管,哪怕为此惊走了那只鹌鹰,他们几个也无可奈何。

    因为这个胖子,正是他们这次捕猎的雇主,名叫赵信,是荒西镇有名的胖子,毕竟能在城寨吃成这么胖,那也是一个不小的奇迹。

    这次捕猎的网子,还是胖子本人提供出来的,为的就是让他们五个给他抓鸟吃。

    只要抓到一只鹌鹰,胖子将提供给五个人,每人三天份的口粮。

    这都不是最主要的,老板还将把这张大网交给他们五个人,像这么大的网,哪怕是二手的,在城寨里也能卖一个金币的大价钱。

    一个金币核什么概念,听说城寨管理者最新娶的三姨太就是用十个金币的大价钱,从城里的一个什么高级会所里买回来的。

    这么大的手笔,也就是荒西镇著名的败家子赵信赵公子才能做出来吧?哪怕是城里的有钱人估计也不会花这么大的价钱就为吃一只鸟。

    “呜呜呜!”

    当鹌鹰第六次盘旋在张网以待的高坡上空时,躺在草坪上呼呼大睡的赵信,仿佛被鸟叫声吵醒了,翻身揉了揉眼睛,有些缓慢的爬了起来。

    抬起手腕看了一眼前几天从一个城里军官手里买的江诗丹顿纵横四海,指针正指示着三点十五分的位置。

    又抬头看了一眼趴在山坡一半的地方,仿佛五块破布一样的五个男子,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盒荒原岭的地产烟,抽出一支放在嘴里,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感受着烟经过肺带来的填充感,又看向天空中那只肥大的鹌鹰。

    这种惬意的感觉在这个危机四伏的废土世界里,简直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呜呜呜……”

    当鹌鹰第七次掠过山坡,趴在山坡半段处的五个人同时心里都是一紧。

    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但他们不约而同的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没有人想在这种时候让一天的努力白费,毕竟这还关乎着这五个老哥今后的生活问题,一旦把网子赚到手,从今以后的生活可期!

    鹌鹰肥大的体型在天空中盘旋了几圈之后,终于安奈不住对食物的渴望,俯冲向网子下面的食物,网子是特制的,在鸟类的眼中看的不是那么清楚。

    果然!

    “呜呜呜!”带着呼啸声,鹌鹰一头扎进了已经为它早已经准备好的大网中。

    “唰!”

    五个枯瘦如柴的男人迸发出了不符常理的速度。

    几乎同时一跃而起!

    被粘在网中的大鸟不停挣扎着,五个人飞快的来到了它的近前,手中的家伙直接往鹌鹰的要害上猛击。

    鹌鹰在坚持不超过三十秒之后就停止了挣扎。

    从鹌鹰入网到鹌鹰咽气,这一过程只消耗了不到一分半钟的时间。

    为什么要这么快速,是因为他们怕挣扎的巨鸟把网子弄坏。

    虽然鹌鹰被网住,它也不是什么猛禽。

    但这一系列的反应跟配合的默契,让赵信不禁拍手称赞,这就是废土,这就是在废土挣扎生存的荒原人。

    等赵信迈着迟缓的步伐,仿佛艰难的爬上坡顶的时候,五个家伙已经将粘网收了起来。

    领头的高奎咧着嘴笑着喊,“赵总!赵总!你快看咧!这只鸟被俺们抓到了涅!”

    说着话手里都不带停歇的,将鹌鹰放血,当然血也舍不得浪费,用一个大罐接着血,然后指挥着四个人中的小幺郑小玄,“小玄,烧水!”

    “好咧!”郑小玄闻言取出一口大锅,足以装下鹌鹰肥大的身体,寻来枯枝架好锅,生火,往锅中加水。

    老三王耀还找了一个干净的木墩儿,请赵信坐下。

    “赵总!请上座!”朴实的王耀不知道从哪来的词,讨好地说。

    这些都是来之前就准备好的,荒原岭人勤快,不怕麻烦,永远有所准备!

    几分钟不到,水已经开了,高奎将已经放干净血的鹌鹰投入锅中,然后等待了大概十分钟,老大高奎将烫好了的鹌鹰拿出来拔毛。

    徒手就拔,仿佛开水不是热的似的。

    拔的速度飞快。

    赵信老神在在的坐在木墩儿上抽着烟。

    看着众人忙碌的场景心中一个满足。

    一支烟刚刚抽完,高奎就已经将拔好毛,基本上已经辨别不出来是什么鸟的鹌鹰提到了赵信跟前。

    带着招牌似的笑,高奎讨好的说:“赵总,这个鸟已经杀完咧!整的可干净了,赵总您瞧瞧!”

    赵信接过鹌鹰,简单的打量了一下,夸奖道:“干的挺好!”说着从包里拿出五个银灿灿的银币。

    这是荒原之星铸造的银币,一个银币足够在城寨饱食三天,即便是在城里,也可以小小的下一次馆子。

    一如既往的,赵信将每一枚银币依次交到五个人手中,听着他们嘴里“谢谢赵总!”的声音,舒服极了!

    一种助人为乐的快感,从赵信心中扩散开来,那叫一个满足!

    五个人都小心翼翼的将银币藏好,看着他们衣不蔽体的样子赵信都有些好笑。

    这时候,高奎微躬身子,小心的问道:“赵总您看,这鸟的下水,还有这鸟血咋弄咧!”

    赵信恍然,自己不在乎这些东西,可这也毕竟是血食,特别是这鸟血,回家做一个血豆腐,也是一道美味。

    尤其是这废土之上的飞禽走兽,都带着灵性,营养价值极高。

    普通的城寨人和流民根本没资格享受。

    赵信胖手一挥:“脏了吧唧的!你们带走吧!”

    高奎一听,笑的嘴差点没咧到耳朵根,有些夸张的鞠躬道:“谢赵总赏!”

    四个小伙伴也都冲赵信作揖,“谢谢赵总赏赐!”

    随及五个人迅速打扫战场,最后连拔下来的毛都被郑小玄收拾了起来,说是要回去扎一个毛掸子。

    将所有带来的东西跟收获都装点完毕,开拔回寨!

    山坡下面有一个推车,来时是装大网跟各种器物的,老四崔大力推着车,赵信坐在车上,其他四个人两前两后,将车跟赵信都围在中间,向着远处大城的方向进发。

    赵信坐在车上一边抽烟一边打量着沿途的风景,这就是末世,这就是荒原,虽然与自己之前记忆中的世界大相径庭,但人还是人。

    人们会为他们的生存而拼搏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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