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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邪念体(收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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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项猛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凑过来问了一句。

    “你说我要是把整个外圈最有潜力的青年都揍一遍,效果会不会更好。”

    一个敢说,一个敢听,项猛并不傻,他自己有分寸,之所以说出这句话,是因为在他这个力量狂人,疯子看来庄戎的胡诌或许真的有作用。

    庄戎还真的思考了一下,他看到了两种结局,但这种并不打算讲出来。

    “你要是觉得你压得住,完全可以,不过奉劝你千万不要这么干,你只当是切磋,可当前大环境下,非是至交好友,他们只会觉得你是挑衅,刀兵相见,生死只在一夕之间。”

    项猛挑亮了火苗,“这个我早已置之度外了。”

    “但你不觉得,当前的环境下,这种内耗其实没必要?”

    庄戎无奈,好好的玩笑,在项猛这边就演变成了这样,有些人并不适合开玩笑。

    最重要的一点,外圈很弱么?庄戎不觉得,高压的生存环境,可能从某些方面来说,外圈要比内圈更精英,只是受限于资源环境,先天资质。内圈几百年下来,怕是身上的野性都被优渥的生存环境磨灭了太多。

    外圈的人,之所以每年能过龙门大考的比例极小,那是因为考核标准。

    没个年龄段,有没个年龄段的标准。

    “你说的有道理,其实这种历练,多接任务就是了。”

    “智慧啊!”

    “有人在朝着我们靠近。”说话的是殷九,脸上并无任何异样神色,不动声色。

    “你怎么知道的?哪个方向?”

    “鼻子,风往我们这边吹,我嗅到了陌生人的味道,就在山坡的密林内,刚刚到的,应该很快就会出现。”庄戎这才想起来,殷九除了火元素师之外,还有一项先天的能力,嗅觉超乎常人的灵敏。

    这会,庄戎的精神力也感知到了,一共两个人。

    “呀,想不到在这里还能碰到同类,几位好,我们哥俩能跟你们凑个火坑么?这眼看天色渐暗,夜晚在野外,能多个人也就多了几分活下去的机会。”说话的是个胖秃子。

    胖就算了,个头还奇高,差不多跟项猛的身高是一个级别的。

    一身毛皮大衣,散发着血腥味,应该是刚从某种熊类身上剥下来直接套在身上的,看着就像是一领蓑衣,脱离了晶兽晶核的能量注入,这一身黑色的毛皮也失去了结晶层,看起来就像是普通的皮毛一样。

    他身后另一人枯瘦如柴,面色饥黄,形如病鬼。

    穿着没有胖子那么的野蛮,一身干净的粗制麻衣。都能看到胸前露出的那几根肋巴骨。但那双眼睛,却如鹰目一般,比胖子狠戾多了。

    询问倒是询问了,却根本没给四人答应的机会,就大刺刺的坐在了边上。

    这两个陌生人的加入,让整个傍晚的溪边气氛有些凝固。

    庄戎投去了目光。

    胖子叫金贵,34岁,一样的伪二阶生命体,瘦子叫金荣,33岁。生命本质是一样的,庄戎心中舒了口气,再如何阴戾,只要生命本质没有改变,没有压制性的完胜,变故就还在可应对范围之内,就是不知道他们的能力如何。

    至少应该是统教19批次学员。

    胖子金贵话更多一些,“几位不知道承接了什么佣兵任务?大家能在这里相遇,说不定我们承接的任务是一样的,需不需要合作?”

    项猛冷着脸,“不用了,我们小队分工已经很健全了,不需要外添人手。”

    “但我们失去了几个队员,这狗r的世道艰难,咱们身为同族,就该相互帮助,不如几位明日一早帮我们兄弟二人一把。”

    “我们赶时间,没兴趣。”

    “那就可惜了,几位吃了么?没吃的话不妨一起。”胖子指着一块被他叉在树杈上烤的血淋淋肉块问道。

    “吃了!”

    气氛再次凝固了起来,只听得油脂被大火烘烤之后的哔啵声在响,慢慢的,一股子烤肉的香气飘了出来。

    两人有些等不及了,没来的等它完全熟透,就直接拿起来一分为二,撕咬了起来,肉块的表皮还是烫的,一口下去,除了油之外,还有一股子淡红色的血水往外冒。瘦子吃得更夸张,就连量都是更大块的。

    令人不由得怀疑这两人是不是搞颠倒了,瘦的吃得多,胖的吃得更少?

    短短三十秒不到的时间内,瘦子就吃完了食物,嗦干净了自己的手指头,滋溜作响,硬生生将一根手指头,嗦成了黑白两个颜色。

    舔了舔嘴唇,“饭前的开胃菜吃好了么?”

    胖子重重的点了头,“吃好了!”

    “吃好了就开始吃正餐吧。”

    话音未落,庄戎几人就已经飞身倒退,拉开了一丈距离,此刻大日完全垂落,这里阳光并不能完全照进来,好在天气还算晴朗,这里的光线依旧充足。

    姜武一声冷哼,“屮,不是人。”

    溪流消失了,小草滩消失了,就连身后的那株大树也消失了,身边的朋友都不见了,庄戎脸色有些难看。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终归还是遇上了最难缠的邪念体。

    难怪一直都觉得两个人的气息有些古怪,原来根本不是人,不过是两个邪念体借用了两具尸身罢了。

    脑袋轻微一痛,精神力攻击。

    虚无白茫茫的天地间,忽然弥漫着一股粉红色的大雾,没有任何味道。

    下一刻,庄戎发现自己身处于滇南的小城里,这是他曾经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地方,身上穿着一套干练的警服,手里提着一个公文包,这里的每一棵树,每一片土地,庄戎都无比熟悉,这一刻,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身处于幻境之中。

    还是真实的环境,此间所经历的一切记忆,正在缓慢的淡化,就像是做了一场梦,梦醒的一瞬间,你还能记得场景,越是去想,便越是模糊,直到最后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哪怕是在不合理的情形,再不合理的事情,在无形的脑海暗示里,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了起来。

    念力师的修为,仅仅只是让他在这样的环境中多呆滞了些时间,紧接着腰间的手机传来了震动,庄戎迷惑着拿起手机。

    是自己的老婆打来的。

    “喂,婆娘。”

    电话里的女人很温柔,柔到了骨子里的小女人。

    “今天回来吃饭么?我做了你爱吃的回锅肉,还有水煮肉片。”

    “我下班了,马上到家,孩子呢?”

    “你肯定太忙忘记了,孩子被妈接走了,在老家呢。”

    庄戎似乎有了回忆,“哦,的确忘了,那先不说了,我很快到家。”

    挂断了电话,提步向前,不需要记忆,也不用记忆,近乎本能的走过人行道,绕过大大小小的街巷,回到了小区,敲开了门。

    打开门的女人,一张白皙、干净的脸映入眼帘。没有年轻人的那种水嫩,倒是多了几分这个年纪会有的两坨腮红,鬓前有点不怎么看得见的黄褐色斑,不大,就那么拇指大小的一块。

    身材却是更显有致了。

    轻轻的给了自己一个拥抱,帮忙拿鞋换上,女人,这是自己的女人,自己的老婆。软糯到能让你时时刻刻想把她揉进骨子里的女人。

    饭菜还是热气腾腾的,一筷子都没有动过。

    庄戎的内心泛起一道暖流,“有你真好!”

    女人的腮红更红了,红到了耳根子,白了庄戎一眼,“老夫老妻了,也不害臊,也就是孩子不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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