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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农女福妻有点田 > 第544章 分头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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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牛瞠目结舌地跟在后头,“哎……,你们……,哎……,你们……,太过分了,啊,我哪里有住过桥下嘛,谁说的呀这是?”

    可还是没有人理他。

    肥牛只好乖乖地跟着大家向前走,寻到一处客栈,叫做同福来的客栈,住了下来,男的四个人住了一大间,叶锦羽和朵儿住了一小间。

    朵儿第一次住上这带着楼层的客栈,心中欢喜,不停地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新奇的很,“思姐姐,这个客栈可真的好,我们还能住在二楼,若是娘亲也能来住,那就更好了。”

    “是啊,朵儿,二大人不是说了么?这里可是钱塘地界儿上比较好的客栈了呢。这来往客商,都愿意到这里来住。”

    嗯,不是说朵儿的爹在这边做生意什么的么?那么,就是要到这种生意人愿意出入的地方最好了,来来往往的人也多,万一能碰得到呢。

    叶锦羽低头看了看小朵儿脖子上戴着的铜质的小狗,想着朵儿娘临终时嘱咐的话,朵儿的爹叫牛大秦,他的左侧的额角上有一块疤,而这个铜质的小狗就是朵儿的爹临走时给朵儿留下的,这个是也是他留给这个家唯一的物件儿。

    可是,这里边除了朵儿之外,就没有人见过牛大秦,朵儿早就忘记了他爹的长相,所以,谁也不知道牛大秦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

    打听吧,鼻子下面不是有张嘴呢么?

    几个人整理好各种东西之后,已经是晚饭时间,叶锦羽避开朵儿,来到隔壁肥牛他们的房间,商量如何帮朵儿找她的爹的事情,

    小二子最先发了话,“老大,我觉得若是想找到牛大秦,咱们对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谁都不认识,若是想早些找到这个牛大秦,有个人倒是可以帮助咱们一下的,”

    大家看着他,基本上知道了他说的那个人是谁了。

    叶锦羽想了片刻,觉得十分的为难,她从心里不想再见到慕容珏,见到他,就会莫名其妙地有一种恍惚,总会让她想起那个人,那个人,是自己一直想要忘掉的人,而见到慕容珏就像是见到了厉隋的影子一样,十分压抑。

    “我们毕竟和那个慕容公子也不是很熟,初来乍到的,就登门相求,不太好张嘴。咱们先自己找找看,若是,实在找不到,再去麻烦他吧。”

    说的也是,就是在一起坐了一趟船,打了一架,然后,又一起吃了一顿鱼的,然后就登门求人家,确实显得脸皮比较厚。不请自来的,不太好。

    “那我们就从这条繁华的街道上入手,每一个店铺和商行,都进去问问,认不认得一个叫牛大秦的王八蛋。”肥牛接着建议道。

    老三沉默了半晌道:“二老大,其实,我倒是觉得,找酒楼比较合适,你看,这酒楼里的人,既有外地的,也有本地的,这酒楼啊,一向是各种消息的集散地啊,人们在吃饭的时候,总是愿意说一说自己听来的消息,然后,聊一聊自己见过的人,穿来穿去的,就都知道了。”

    小二子接口道:“这倒是个好主意,可是,我在想,万一这牛大秦,他在这里不叫牛大秦了,那可怎么办?他要是给自己改了名字,我们就是瞎找,”

    老四回道:“那我们就说找一个左侧的额角上有一块儿疤痕的那一个牛大秦,或者,别的什么人。”

    嗯,无论如何,都要开始找了,

    “嗯,大家刚才说的都挺有道理的,明天开始,咱们就兵分三路,两人一组,我和朵儿、小黄一组,你们四个自己分,分成两组,咱们就先沿着这条繁华的街道,向前问下去,碰到酒楼就多停留一会儿,详细地打听一下,”

    “一时半会儿的,也不一定能够找到,所以,大家要有近期在这里一直找下去的打算,”

    小二子紧张地插话道:“老大,那咱们带的银子可是有数的。”

    肥牛一拍小二子的肩膀,安慰他道:“我那里还有银票呢,你瞎担心什么。”

    “可是,就是银票不是也有被用光的一天么?”

    叶锦羽看看大家,“没事儿,咱们一身本事的,还用担心没有饭吃吗?先找上十日,十日之后,若是没有任何迹象,我们就到酒楼里去当厨子,一边赚钱,一边找人。”

    有叶锦羽这句话,大家就都放了心,凭着叶锦羽的本事,在钱塘地界找个厨子的差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几个干厨房差事的人,还真的不至于流落街头。

    当晚,几个人出去吃晚饭,就开始到处打听了,到处询问有没有见过一个左眼角上长疤的叫牛大秦的人,

    没有人知道,大家看着这几个外地人,都摇摇头。180

    就这样,分成了三个小组找了十日,十日之后,什么消息也没有得到。

    天色已晚,叶锦羽带着一身疲惫,领着朵儿回到客栈的时候,天已经墨黑了。

    两个人慢悠悠地走在客栈门前的人行路上,叶锦羽想着明日要到哪一家酒楼里去找个差事,眼前一个白色身影闪过,走近了自己住着的那个同福来客栈,这身影好像是那个慕容公子的,也好像是那个人的,

    谁知道呢,慕容公子不是也可以走来走去么,这本来就是人家的地界儿,那个人,就不可能了,他现在远在京城,这个时辰,一定是刚刚用过晚膳吧。

    或者是在御书房里读书,或者就是在某个妃子处驻足,或者,这么长的时间了,宫里也许早已进了新人了吧。

    叶锦羽拉着朵儿迈进同福来客栈的门槛儿,却好像又见得那个白色身影消失在楼梯的拐角,这累了一天了,还真的是老眼昏花了啊,

    叶锦羽揉揉眼睛,朝着那上楼的楼梯走去,叶锦羽刚刚走上楼梯,二楼的走廊里真的出现了一个穿着白衣的年轻俊美的男人,那男人由身前的一个人带领着,一直朝着最里边的高间儿走去,那走在前头的年长者轻声说道:“万先生,这里的高间儿比较的安全,虽然来往的客商较多,但,这客栈管理的尚好,高间儿里还算清净。”

    那男人也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声,“好。”

    这男人不是别人,正是为盗贼窝案匆匆赶来的厉隋,而实际上,他更想找到的人确是婧儿,前边带路的,自然就是跟他亦主亦仆,亦父亦子的贴身又贴心的公公,王公公。

    厉隋随后问道:“兰姑她们直接就去找人了吗?”

    “回万先生,是的,兰姑她们您焦灼,这一路上风平浪静,休息的十分的好,所以,下了船,便分组寻人去了,两个人一起寻。”

    “若是京城有什么信息,赶紧报我。寻人,一定都要细心些。”

    王公公压低声音,“是,万先生,见到兰姑姑,我会告诉她。”

    厉隋顿了一下说:“今晚,我要出去走走,你不必跟着,我自有分寸。”

    王公公脸上还是表现出不安的神色,这皇上这是要出去找人么?这婧贵人也不一定在不在此处啊,皇上虽说以前做皇子的时候来过这里,但这大晚上的,若是有个差池可怎么办呢?那可是后悔都来不及的。

    厉隋看到了王公公的担心,淡淡地说道:“我不会走的太远。”

    这一句话对王公公而言,就是最大的安慰了,而且,一时之间让他觉得心里很暖,平日里对主子的关心,主子还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的。

    厉隋走进房间,最后一只脚迈过房间的门槛儿,王公公转身关上门的一瞬间,叶锦羽便拉着朵儿的小手,两个人累的“诶呀,诶呀……”地哼哼唧唧地推开房间的门,走了进去,回身关上门,叶锦羽和厉隋的房间,中间就隔了一间,就是肥牛他们住的那一间房。

    叶锦羽关上门一刻钟以后,厉隋从房间里出来,换上了一套墨绿色的素服,为的就是夜间行动更方便一些。

    王公公开门看了看厉隋的背影,就走了出来,走到隔壁的房间门口,推门进了去。厉隋从叶锦羽的门前经过,走下楼来,走出客栈的门,消失在夜色中,

    叶锦羽便从房间里出来,进到隔壁肥牛的房间,准备商量明日去酒楼找差事的事情。

    几个大男人也累的不轻,正趴在桌子上东倒西歪的,叶锦羽推门进来,那小二子赶紧喊道:

    “老大,你可回来了,我们今日跑了一天,又是一无所获。”

    叶锦羽坐在桌子前,看着东倒西歪的大家伙,“明日我去酒楼找差事,你们说,哪家是这里最好的酒楼?”

    一说起做饭的事情,大家都来了热情,像是每个人都喝了一碗鸡汤一样,坐直了,

    小二子抢先说道:“那个,老大,我说那个翠月楼不错,我们那日去,刚好赶上是午饭的时辰,人挺多的,那里头据说有个大厨的拿手名菜叫做醋味鱼的,特别受欢迎,那个酒楼里像我这样的跑堂的,就有六个,楼上三个,楼下三个,大家远远近近地都来吃,”

    小二子说的这道菜,应该就是后世吃的著名的西湖醋鱼,这醋鱼的味道,是酸的,很挑战吃饭的人的味觉,这味道对于向北的人来说,很是特别,初开始时,好像是无法接受,但是,吃过两回,你就会觉得这鲜美的酸味儿当中,有一种特别的香,很难忘记的一种感觉。

    老三二厨子赶紧纠正,“你那个还不行,估计没有我的这个厉害,我们去的这个酒楼叫一品鲜,这个酒楼的人才叫多呢,我们赶得的不是饭时,但是,那人也都特别的多,跑堂的也有好几个,我倒是没数楼上楼下多少张桌子,也没数他们的跑堂的小二儿,就是那人,坐的满满当当的。根本就没有空着的桌子。那里的菜品最好吃的是一道鱼羹。据说是人人都会点一份儿吃的,我们那会儿人太多,又是要办正事儿,所以,就没有来得及品尝,以后,事情办完了,我一定要去尝一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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