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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猎尽诸魔 > 第九十一章 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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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颖没有做更多的停留,轰鸣着玛莎拉蒂Levante的引擎,飞速离开了原枭的报刊亭。

    她的家位于有名的富人联排别墅区,无论是安保强度还是居住环境都是整个魔都最为上乘的存在,在这寸土寸金的地界,你很难想象还会有附带着宽阔花园的独栋别墅,你也很难想象,有多少人可以用两个馒头对付三天。

    庄颖是一个美人,是一个有钱人,是一个有头脑的人,也是一个一直都很拎的清的人。

    她从来不会无理取闹,也不会把自己家里的钱心安理得的挥霍,可能是继承了她父亲——曾经富及华夏之巅的庄亦燮的良好品质,对于任何东西她都会有一个预先的价值估量和自我定位,不会越界,不会犯错,更不会因为多余的感情而导致失败。

    庄颖从来不觉得富有是罪过,也不觉得贫穷是疾病,这都只是当事人选择的人生。

    就比如她的家庭,可以说富有程度在整个华夏都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她的父亲庄亦燮在她六岁的生日时,就非常明确地和她说:我可以让你上最好的学校,让你吃最豪华的食物,让你穿最高贵的服饰,但是我不会给你一分钱,一张卡,一个承诺。如果你让我失望,等我死后,所有的钱都会捐给慈善机构,相反,如果你让我满意,你将会变成整个华夏最有钱的女人。

    只有六岁的庄颖似懂非懂,但却知道自己应该做出选择。于是乎,这位小人精在没有一分零花钱的境况下,在魔都的贵族学校里,开盘口、做投资、卖答案,甚至还和老师达成协议开补习班四六分成,理由是自己可以让所有人都来上这个补习班,日进斗金,也同样可以让补习班三天关门,你被警察抓走。

    可以说,庄颖的同年没有玩乐,没有亲情,没有欢笑更没有泪水,只有钱。

    在庄颖十二岁的时候,通过各种手段收获的资产已经近百万,当她平静地把这六年的作为讲完,庄亦燮沉默了良久,之后,她就被自己的父亲强行送进了“氿天”,进入到了原枭的队伍当中,摸爬滚打挨揍玩命了八年,在最后一次任务失败,且原枭被宣判“死亡”后,心如死灰地她选择退出。回来之后,庄亦燮对她非常满意,许诺她可以随便接管绝大部分的家族企业,启动资金也随便调用。

    可她没有,只是选择了一个看起来没有什么生命力的旁支企业,拿走了进入“氿天”之前存下的那一百万,作为自己的开始。

    并不是庄颖矫情,也不是她有个性,更不是她觉得直接继承万贯家财会让人生失去乐趣——只有一个原因,她在认真考察并且研究过之后,选择了最适合自己,并且也拥有最大的蛋糕的市场:美妆。至于启动资金,庄颖并不想欠谁些什么,包括自己的父亲。

    公司的名字,她早已想好。

    “恋晓。”

    恋晓,恋枭,虽是很明显的表达,但除非是原枭的身边人,否则很难有人能明白这其中的意味。

    一年的时间,她从最初的亏损接近破产,到蒸蒸日上还清所有银行贷款,再到实现了完全的财务自由,成为了一名真正意义上可以在魔都商界叱诧风云的女强人。“恋晓”也开始不再局限于单纯的美妆行业,今年开始,已经制定了超过十二份完整企划,涵盖了医疗、电子、互联网、自媒体等多个领域的发展计划,她的征程才刚刚开始。

    别墅区的门卫自然认得这辆凯撒金颜色的玛莎拉蒂,更认得驾驶座上那位姿色近天人的女总裁,赶紧开启大门放行,还趁机偷偷瞄了两眼,想着今晚又有和酒友们吹嘘的资本了。

    把车停好,庄颖下车走向自己的别墅,不知为何,步伐显得有些急促。

    输入密码,开门。

    “嗯~~~~啊~~~~~!”进家关好门的一瞬间,庄颖再也无法忍耐心中的兴奋和欢喜,发出了甜腻无比的呻吟声,脸上的绯红再也隐藏不住,整个人夹紧了双腿,就这样跪坐在了自己家的门口,后背软软地依靠着门板,急促地呼吸着。

    “真的是他,真的是他......”庄颖的眼眸彷佛一汪醴泉之水,醉人亦可自醉,“他真的回来了,没有死,他没有死!”

    “而且......”庄颖不自觉地咬住了娇嫩的红唇,浑身微微颤抖,“他的气息,更迷人了,他的容貌也变得更英俊了,天哪,我今天离他只有一指之隔,他就在我的眼前,他的味道就萦绕在我的鼻尖,甚至可以看清他的唇齿,他的睫毛,他的须发......”

    这位从未在任何时刻失态过的女子,这位哪怕自己公司的纳斯达克指数跌破预期百分之五十也不会有丝毫动摇的女子,这位在战场上可以谈笑风生间用匕首格杀三名持械雇佣兵的女子,就这样不顾形象地双腿分开,跌坐在地上,为一个开报刊亭的男人,陷入了精神的高潮与狂欢。

    “汪!汪呜!”家里突然传来了稚嫩的狗吠声,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家伙连跑带颠地从厨房里冲了出来,钻进了自己主人的怀里,嘴里还不停地哼哼唧唧,彷佛在哀怨地讲述被没有主人的一天有多么难熬。

    这是一只杂色吉娃娃,并不是什么高贵的品种,但却是庄颖最珍视的同伴,在她最难熬的日子里,多亏有它的陪伴,自己才能不屈服不放弃,坚强又热烈的活着。

    “小宝~~想妈妈了吧~”庄颖露出了无比迷人的笑容,如果让那些她公司的员工或者追求她的精英男士梯队看到,恐怕当时就要忍不住boki了。但是被称作“小宝”的狗狗却是没有领情的意思,嘟嘟囔囔地叫唤着,很不乐意的样子,不过摇得欢实的小尾巴早就暴露了它的真实情绪。

    “哎呦~~~赖妈妈~~~~以后一定多陪你~~~~”庄颖心中也有些难过,自己从开始经营公司,能陪伴小宝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心中很是亏欠,她决定以后若是不太忙的时候,或许可以把这个小家伙带去自己的办公室,这样就可以多陪陪它了。

    “小宝~不过妈妈今晚还要出去一趟~你是想呆在家里呢~还是和我一起去呢?”庄颖蹭着小宝柔软的毛发,也不管它是否真的能听懂,非常认真地问道。

    “汪呜!”小宝却好像真的通人性一般,着急地叫唤了起来。

    “好~妈妈带你去~”庄颖的笑容无比灿烂,不夹杂一丝杂质,也只有在面对小宝和原枭的时候,她才能真的放下所有戒备,变成内心深处那个喜欢恶作剧的小孩子。“不过,今晚可能会有一个大坏蛋来照顾你~好不好~”

    小宝疑惑地歪着小脑袋,舔了舔她的手背。

    “这个大坏蛋,是妈妈最喜欢最喜欢的人了,妈妈原本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再也嗅不到他身上好闻的味道了,”庄颖的眼眸愈发得晶莹,“可他真的回来了,完好无损的回来了,而且,比原来更帅,更让我心安,更让我着迷。”说到最后,庄颖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过在小宝面前倒也没什么负担。

    “对了对了!妈妈现在去换衣服,你帮我看看那套最好看,好不好~”庄颖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四点钟了,虽然距离八点半的晚宴还有许久,不过挑选衣服和搭配妆容是每个女孩子都会纠结和浪费时间的步骤,必须从现在开始了。

    小宝听话得趴在地上,两只小眼睛滴溜溜地转动着,盯着跑来跑去的庄颖看。

    最终在小宝快要睡过去的时候,庄颖终于选定了自己的礼服。

    这是一套Gucci Première黑白色宽下摆晚礼服,相比于庄颖的日常风格,这一套显得更为大胆和自信,胸口处的设计是V字亮片镶嵌,露出了大片雪白的肌肤,还有傲人的上围,配上昂贵的粉宝石项链,映衬得庄颖如同默片时代唯一的色彩与热烈,于无声中吟唱着最动听的礼赞。

    在修长的落地镜前观赏着自己堪称完美的身材,庄颖双颊微红,喃喃道:

    “反正,这个坏蛋什么都见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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