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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东欧领主 > 第三十章 血色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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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血弥漫,尸体倒地,这一幕,为街上的行人,按下恐慌的开关。

    “杀人啦!快跑啊!”

    “上帝保佑,但愿那个人还活着。”

    “不,弄死这个恶棍,才是上帝真正的意志。”

    有人快速逃离这处是非之地,有人躲到远处,对尸体指指点点,发表各种意见。

    骚乱中,两名奥斯曼士兵,跳上街旁屋顶,寻找弩箭手的踪迹。

    剩下的一名奥斯曼士兵,来到手推车旁边,戒备的扫视,留在街道上的行人。

    负责守护弗拉迪斯的宫廷侍卫,牵上小毛驴的缰绳,就要带着弗拉迪斯离开这里。

    然而,此时已经没有逃离的机会,街道两端,分别驶来两辆四轮马车。

    马车在狭窄的街道横冲直撞,丝毫不顾及街道上的行人,疯狂到了极点。

    一对老夫妻,来不及躲闪,被奔驰的高头大马,撞的飞出好几米。

    丈夫用身体,护住老伴,承担下几乎所有撞击力。

    他口吐鲜血,看了老伴最后一眼,便死在爱人的怀中。

    随着无辜生命的逝去,四辆马车渐渐停下,车厢门被人从里面粗暴地踹开。

    每个车厢里五个人,总共二十名黑布蒙脸、手持利斧的杀手,从车厢内鱼贯而出。

    太草率了,真的太草率了,我实在不应该逞英雄,拿自己的生命来冒险。

    杀手围拢过来,采佩什后悔的无以复加。

    他咬咬牙,从推车底下爬出,拔出长袍里的短剑,准备战斗到最后一刻。

    合格的杀手,不会和他们的目标,有任何的交流。

    二十名杀手,没有人说话,高高举起的斧子,是他们的唯一语言。

    “利塔姆!你安排的人手呢!?”

    采佩什大喊一声,同时跑向小毛驴,用手中短剑,用力的刺向小毛驴的屁股。

    小毛驴吃痛,撒开蹄子,带着它背上的弗拉迪斯,飞快的向前奔跑。

    “回宫殿去!别回头!”

    此刻,采佩什能为弟弟做的,只有这些。

    蒙面杀手的目标,是采佩什,所以并没有人追击小毛驴。

    下一刻,六七把斧子,砍向采佩什的脑袋,没有丝毫的犹豫。

    守护在采佩什身边的奥斯曼人,飞快地迎了上来,用他自己的身体,充当起人形盾牌。

    斧头砍进他的脖子,砍断他的肋骨,砍的他血肉模糊,内脏都流了一地。

    可即便如此,该死的奥斯曼人,也没有退后半步。

    他用他的生命,为采佩什争取到五秒钟的时间。

    这宝贵的五秒钟,拯救了采佩什的生命。

    杀手乘坐的马车,在街道上停下的同时,不远处对尸体指指点点的围观群众中,瞬间有十几个人,拔出了武器。

    他们在第一时间,冲向蒙面杀手,挥舞武器的动作,似乎更加的专业。

    两拨人,冲杀在一起,武器间的碰撞声,金属切入身体的声音,哀嚎与惨叫,把狭窄的街道填满。

    采佩什身前,多出两名手持马刀的壮汉,有任何人敢接近,都会被他俩无情的砍杀。

    “大人,我现在该怎么办!?”

    一切,发生的都太快,手持钉头锤的宫廷侍卫,茫然无措的询问采佩什。

    “去找弗拉迪斯,保护他回库尔泰亚宫。”

    “好,我这就去追他。”

    慌乱的宫廷侍卫答应一声,就朝着小毛驴奔走的方向跑去。

    然而,刚跑出两步,正好到采佩什身侧的时候,宫廷侍卫脸上的慌张神色,消失了。

    钉头锤带着破空声,砸向采佩什的后脑,而下一刻,一枚弩箭,射进这家伙的太阳穴。

    弩箭仍旧从墙头射出,而这次射箭的,是单手持十字弩的利塔姆。

    利塔姆另一只手上,拎着一颗还在滴血的人头,想必应该是十字弩的前主人。

    宫廷侍卫偷袭,利塔姆狙杀,前后仅仅一秒钟的时间。

    采佩什只听到两声破空声,生与死的博弈,就有了结果。

    他看着宫廷侍卫面带不甘的尸体,身体有些发抖,潜伏在身边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

    街道上的砍杀,仍在继续,利塔姆扔下十字弩和人头,拔出腰间两把短剑,冷漠的加入战团。

    没过多久,轰隆隆的马蹄声,从街道两头传来,奥斯曼骑兵到了。

    整条街道,都被奥斯曼人封锁,在场的任何人,都别想离开。

    之前嚣张无比的杀手,此刻已然沦为一地残肢断臂,浓浓的血水,在石板路上,形成一片片‘水’洼。

    最早冲来的十几个奥斯曼人,也只剩下三个还能站着,不过对于同伴的死亡,他们没有任何的哀伤。

    这时,一位老妇人,双手抱着从地上捡来的瓦罐,踉踉跄跄的走到跟前。

    她就是那位,在刚刚的马车撞击事件中,活下来的老妇人。

    她的丈夫,被马车活活撞死,在短暂的哀伤过后,她要用自己瘦弱的手臂,去为丈夫报仇。

    她没有力气,但是有一条命,被该死的歹徒杀死,是她能做的唯一一件事。

    这就如同她的丈夫,为了保护她,承担下所有的撞击力量一样。

    哀大莫过于心死的老妇人,对态势的发展并不敏感,当她过来时,杀她丈夫的仇人,已经全部死光。

    悲痛之下,老妇人举起瓦罐,想要把心中的所有悲伤,砸向地面上的尸体。

    突然间,一把利刃,从老妇人的后背刺入,锋利的剑刃,从她的胸膛穿出。

    老妇人没吭一声,便倒地身亡,一双惊惧的眼睛没有闭上,直直的看向,她丈夫死去的地方。

    染血的利剑抽出,利塔姆用老妇人的裙摆,将上面的血迹擦干净。

    他,就是一台杀戮机器,对生命漠视到地心深处。

    一个拿着瓦罐的老妇人,在他的眼中,却成了潜在威胁,于是毫不犹豫地刺出那一剑。

    人们都在过丰收节,这场杀戮,就是他的血色丰收。

    这些奥斯曼人,也许都是优秀的战士,但他们,永远都站在采佩什的对立面。

    采佩什想要阻止这一切,可惜,已经晚了。

    他向前走了两步,抱起老妇人瘦弱的尸体,走到十几米之外,把她放入她丈夫的臂弯。

    似乎受到某种感召,老妇人惊惧哀伤的双眼,缓缓的闭上。

    杀手死了,但事态没有结束,任何一个可疑的人,奥斯曼人都不会放过。

    滞留在街道的平民,只能自认倒霉,不甘的被奥斯曼人带回去审问。

    对此,采佩什持默许态度,一来,他无法改变现实。

    二来,有时候确实要心狠一些,地上宫廷侍卫的尸体,无情的教会了他这一点。

    后续的事情,都交给奥斯曼人去办,采佩什骑上一匹黑马,带着十几名骑兵,向小毛驴奔走的方向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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