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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蛮族凶残(求推荐票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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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三个月了,还没有走出大草原的金健,现在已经迷茫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走出草原。

    这里还原本想象中的不一样,在他原本的想象中,只要他小心谨慎一些,就能轻易躲过草原蛮族,然后绕个圈子去西北混乱之地。但是等他真正到达草原后,他才发现,原来真实的草原是如此的残酷!

    金健此刻我在一个地洞里面,他一动不敢动,老实的窝在昏暗的地洞里面,等着追逐他的那波蛮族过去。

    这是一个草原狼的地洞,已经废弃许久了,里面有很重的骚臭味。作为一头豹子精,对于狼的气味非常讨厌,因为豹子是非常爱干净和高雅的动物。

    一般来说,豹子平时都是在树上休息的,它们很少在地上睡觉。而金健还是一头非常少见的雪豹,它实在山巅雪窟中栖息的。它们平时都非常高傲,甚至被高原族的人奉为神物!

    所以以这次他被这些草原蛮族追赶的像玩命的兔子一样,他从心里恨这些蛮族,但是他最恨的还是郎智他们。如果没有郎智等人跑来黑市开炼器坊,他就不会产生贪念,也不会铤而走险,那就更不会被迫跑到草原上来。

    其实人和妖同理,从来都是怨恨别人,而不会从自身找原因。就像金健一样,他如果不是自己产生贪念,有怎么会遭到郎智算计呢?

    而且就算是郎智不来黑市开店,但是以他一贯的作风,那也是早晚都要出事的。俗话说的好,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你说对不对?

    一阵阵如同重锤敲钟的声音,咚咚咚的从地面上传来,金健知道这是蛮族走路的声音。它们身材高大,犹如巨人,走起路来看似笨拙,但是其实行动并不慢。

    据传说,北方的蛮族是远古的巫族后裔,他们和人族算是近亲,但是却不能修炼,只能使用本命神通。这些巫蛮天生力大无穷,体格巨大,而且个个都有神通在身,能操控自然界的风雷水火等。

    而且蛮族天生防御力惊人,随着他们的成长,他们一般成年的蛮族,都堪比妖王战力。(这里的妖王可不是指白晶晶那种水平,而是指黑魅那种一代血脉妖族)那些蛮王更是堪比大妖大能,具有毁天灭地的威能!

    要不是蛮族繁育能力不行,其实中原大地也没有人族什么事,早就被蛮族占了。

    好在蛮族毕竟蛮族他们在北方塞外生活,所以很少进入到中原之地。而且因为蛮族数量稀少,所以他们一般不会轻易发出战争,而安于在塞外生活。

    但是有一点,蛮族很反感有其他种族进入蛮族地盘,如果被发现后,还没有正当理由,就会遭到蛮族的追杀。

    其实蛮族这些做法,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地盘,它们不侵入别人地盘,也不允许别人侵入他们的地盘。

    而金健正好就犯了蛮族的忌讳,不仅仅是擅自进入草原,而是还是属于偷渡那伙的。所以被蛮族发现后,他二话不说,直接逃跑。在他想来,只要自己闭而不战,遇到蛮族退让逃跑,那就不会引起蛮族的不满。

    但是让他想不到的是,他越是如此,蛮族越认为他有鬼,可能是妖族派来的奸细。所以这一路上,蛮族对他追杀不停,让他想丧家之犬一样,东躲XC的经历了三个月的逃亡生活。

    而且他比较惨的是,在茫茫大草原上,辨别方向不易,所以他现在被追的迷路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处,合适能够逃脱,或者被那些蛮子追上,然后撕碎吃掉。

    金健可是看到过,一些其他种族的人,被这些蛮族拿住,然后直接撕碎吃掉的场面,简直是太凶残了!

    如重鼓一样的脚步声走远了,金健暗暗松了一口气,终于又多过去一波追踪,今天算是又活下来了。

    金健摸摸腰间系着的上品法宝宝剑,他心里稍微安心一些。这一路上,要不是靠着这把宝剑,他早就被蛮族追上撕碎了。

    这些蛮族用一般法宝根本就打不动,破不了防,干打不掉血。而且他们不仅力大无穷,还能操控自然神通,能空风雨雷电等。

    在第一次和蛮族的战斗中,金健利用逍遥风尘剑破防,刺伤了一个蛮族的脖子。可是正当他要下狠手要对方性命的时候,他却被一道闪电劈中,结果蛮族没杀死,自己反而差点变成烤豹子!

    然后他有被无数的风刃袭击他一连损耗了五个法器盾牌,才得以防御下来这阵风刃。后来要不是他反应快,御驾着逍遥风尘剑逃跑,他肯定就变成一只死豹子了!

    从此以后,他就知道,对付这些蛮族,千万要先下手为强,要不然就没有机会得手。而且下手的时候,只能使用逍遥风尘剑,因为别的法器不破防!

    其实这是金健的一个偏见,因为他但是碰到的那个蛮族,正好是土蛮,是出了名的防御强悍。而蛮族分为金木水火土五行蛮族,他们每一族的特性各不相同,有擅长进攻的金蛮,也有擅长防守的土蛮,更有性如烈火,最擅长战斗的火蛮,当然也有平和擅长冶病的木蛮。

    只是一般来说,负责防御边界的那些蛮族,都是擅长战斗的蛮族,所以金健才会吃大亏。

    蛮族固然凶残,但是相对来说,对比妖族和人族,蛮族算是比较和平的种族了,最少他们没有那么奸诈好斗。几千上万年来,蛮族都老老实实的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过着更加原始的生活。

    ……

    地洞中的金健,顾不得洞内的狼粪和腥臊味,他松了一口,躺在地上,享受着难得的休息时光。

    这一刻,他竟然有些想念自己那两个傻乎乎的手下,虽然自己从来没有把他们当成兄弟,但是这一刻他却有点担心他们:“也不知道甲一甲二这两个货,有没有顺利逃到夔牛城?他们这么傻,应该不会被抓住吧?”

    “嘁!我现在居然还有心思想他们,还是先顾好我自己吧!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逃出这里,回到西北,回到那茫茫大雪山山之上去!还真是怀念那雪山之巅的温度啊!”金健想着想着,好像看到了那漫天的黄沙,还有那覆盖着皑皑白雪的昆仑大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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