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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凤狼斗 > 第十七章 东胡暗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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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已经在准备去往东胡的包袱,我们的队伍来时带了数百个箱子,这回离开也不能带上,博端格虽然说会帮我们好好保管,可这是殿下所有的嫁妆,祝冬和我蹲在箱子边像守财奴一样数了一遍又一遍,我们在失韦这些日子,竟然连一箱子金瓜子都没有花完。

    我们启程去东胡的那天,早上天气还是好好的,下午就落了小冰雹,偏偏我们骑的是马,半晌,被那冰雹砸了个结实,我们互相接应着半道下了马,找了个小村庄先行躲避。

    借避的主人家为我们端了茶,喝了热茶,身上总归得了些暖气,我们在堂屋里同主人说话,一抬眼便能看见大门前的行人,有急急忙忙躲避的村人,还有忙着把牛羊牵回圈中的,我听他们说的话还是失韦话,便知我们这些人暂时还没有骑离失韦部落,失韦草原真是宽广,没有边界似的,我们骑马三个时辰,还没有见到任何其他部族的人。

    雨师乘歌告诉我们,失韦部族有固定的通行路线,如果没有当地人带领,非常容易在草原上迷失路途,庆幸的是这一路博端格都会和我们同行,失韦小部族的人对他和雨师乘歌十分尊敬,我们顺带着也沾了光。

    外面的冰雹来得快走得也快,和祝冬的脾气差不多。

    等我们彻底离开失韦边界,看见正经的集市,已经是三天以后,祝冬晚上睡觉拉开我的被子,非要看看我的胯是不是和她一样被磨出了血,我被她闹极了把被子一盖,蒙住了她的眼睛。

    “要是到了凉州,我请你去吃明光楼。”她掀开被子同我说。

    “明光楼?”

    祝冬解释说,明光楼是凉州城有名的食馆,最好吃的莫过于鱼春,春天的鱼儿肚中有子,蒸着吃不如加豆瓣炒香了下酒,沾着虾酱吃更是人间美味,从前她在家里每个生辰都要从东胡的凉州城远购鱼春,凉州城的鱼春入口生香,唇齿升天。

    我摇摇头,从来不曾吃过鱼春,鱼春就是鱼子,南魏宫里没有这玩意,说是不能吃不见天的子,鸡子,鱼子都是这一类没有见天的东西。可现在是冬天,还不是最冷的时候,等春天到还要好几个月,看来祝冬已经做好了在东胡长久等待南魏使者的打算,我不这么认为,总以为南魏很快就会派人来接应我们,或者是北齐的军队,浩浩汤汤来东胡迎接半道遇阻的景律公主。

    我道,“我母亲说吃了这个长不高。”

    她颇为失望,“那你可要错过美味了。”

    片刻后搂着我的肩膀道:“等我们进了东胡人的地界,总能找到一块吃饭的地,我到时候带你去尝尝。”

    我们白日里寻了家新的客栈,只是刚离开失韦,我莫名其妙地不安,草地不在脚下,光秃秃一片。

    雨师乘歌和博端格两人很晚才回来,我们聚在景律公主的房间里,商量明日的行程。

    即墨缈问博端格,“今日可送出去了?”

    他顿了一顿看我,又对她说,“不劳费心。”

    我紧接着问,“送出去信件吗?”

    “我何时把信件交给了你们?”景律公主道。

    “不是信件。”雨师乘歌无奈,“是……是别的。”

    我要追着问,祝冬拦住我不让我再刺探,那些话到了嘴边只好送回去,我隐隐明白这三个人在做一件排除了我和祝冬还有景律公主的私事,他们不告诉我们,祝冬也不稀罕参与,可我很想看破他们的暗语,被划分成另外一派总是让人不舒服。

    客栈外面有木鱼的沉顿之声,忽远忽近,我说,“这么晚还有僧人化缘?”

    “不是化缘,是卖小食的摊子,天黑了怕扰民,故此持着木鱼叫卖。”雨师乘歌说。

    博端格饮了几口茶,放下茶盏问我,“要吃雨燕吗?”

    “什么是雨燕?”我问。

    “云吞。”景律公主低声。

    真奇怪,云吞就是云吞,怎的有了新名字叫雨燕,云吞生于南魏为云吞,生于东胡便成了雨燕,和橘生南国为橘,橘生北国为枳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是砸碎的嫩猪肉?”我和博端格边走边说,祝冬说外面太冷,她不想出去吹风。

    出了客栈,外面的风果然割人得厉害,我还在问他,“是猪肉馅和芹菜吗?”

    “不是,是虾馅,加上葱花和干菜,从前我和乘歌都很喜欢吃这个。”

    我们想找个背风的桌子坐下吃,可摊主拉开担上的抽屉,下开了雨燕后说他们这里都是站着吃,没有桌子和长椅。

    博端格问我还吃吗?我说,吃,为什么不吃呢!我闻到那香气已经走不动路。

    我和他站着吃完了一碗雨燕,别看他高高大大的一个人,吃起东西比我慢得不是一星半点,他闭上嘴咀嚼,一只雨燕要分五六口才能食完,而我一口一个,不一会儿一碗就见了底,回想起来,那天晚上,他边吃边同我说笑,无论是在草原上,还是日后在东胡,我再也没能见过他笑得那样欢快。

    他颇为遗憾说,“要是永远能这样就好了。”

    “可是雨燕吃多也会腻味。”我提醒他道。

    他被我打断,碗里还剩下两只没有吃。

    “你不吃完?”

    “嗯,晚饭已经吃了很多。”

    我摇摇头道,“得亏你没生在平常人家,不然非是饿死的命数。”

    接过他的碗筷,把他剩下的雨燕吃了个干净,又把他的汤汁都送进了肚子。

    他愣愣地在一边看我扒着他用过的碗勺,吃完他碗里的东西,许久说道,“我是没有挨过饿,但是饿死是一种好死法,比……大多数要来得痛快。”

    “你说什么?”我没听懂他的意思。

    他不回答我,我自言自语道,“等我回去,也要给我哥哥和母亲做雨燕,我看用料简单,一定能做得好。”

    “回哪里去?”

    “南魏啊。”

    “呵——”他像是哈了一口气,又像是轻轻一笑。

    我那个时候太小,没有明白,太多时候,我们和最爱的人根本没有告别的时间。

    暂时离开和永远离开,只有短暂阵痛和长久钝痛之分。我甚至最后才明白,我不是没有长大,是我一直不承认长大,我不愿意失去做孩子的机会,不愿意失去在哥哥眼中撒娇,在母亲怀里撒野的机会。

    景律公主出嫁前同我嗟叹,很多人离开家便再也回不去了,我没有想过,我日后就是那很多人之中的一个。

    临走之时,我又买下了一个瓷碗,是摊主最大的瓷碗,买了整整一碗雨燕回去,想着她们看见了一定会很开心。

    我护在怀里,怕瓷碗的热很快被冷风带走,小心翼翼,又怕打破瓷碗洒了一地。

    走了半晌,身边却没有人说话,一回头,博端格还站在摊子不远处,他离我有些距离,我对他喊道,“你还站在那里做什么?”

    他快步跟上了我,回去的一路都不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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