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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商遗 > 第一百八十二章 一个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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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日阿沁夫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太阳升起一人高,明晃晃的,红彤彤的,看起来很舒服。

    他喜欢红色,猩红,殷红,血红,暗红,粉红,只要是红色,都令他激动。

    草原的太阳真美!

    塔日阿沁夫这么想着,一侧脸,就看见苍茫处,隐隐约约出现几百个小黑点。

    那些小黑点在东方出现,刚好背对着太阳。

    那是一些骑兵,塔日阿沁夫心想,应该是郭羊的人马。

    他瞥了一眼,大致有两三百人,这让他有些厌倦。

    两三百人,还不够他塞牙缝呢。如果能有一两千人,正面冲锋,一个回合,就能弄死几百人,那才叫过瘾!

    “千夫长,前面出现敌情。”一个骑兵拉长脖子,半眯着眼睛,远远瞅着,大声对塔日阿沁夫说道。

    “嗯。”塔日阿沁夫懒洋洋地应了一声。

    “要不要迎敌?”那骑兵问道。

    “肯定啊,出五百人马,灭了他们。”塔日阿沁夫说道。

    “五百人?对方才两三百人,用不了那么多人吧?”那骑兵嘿嘿笑道。

    “鹰搏兔,也须全力以赴。五百人马,列队迎击。记住,穷寇莫追,能弄死多少就多少,听说那个郭羊是条小狐狸,可别上当。”塔日阿沁夫说道。

    “是!”那骑兵一声唿哨,登时便有五个百人队轰隆隆出列,正面迎敌,直接发起冲锋。

    这些骑兵训练有素,个个都是冲锋陷阵的老手,无须塔日阿沁夫安顿,便轻车熟路地分为五队,策马狂奔,掀起一阵湿润的泥土和青草碎叶,猛烈冲击而去。

    远处的那三队骑兵似乎吃了一惊,迟疑着,停了下来。

    他们好像在商量着什么,可能在说是不是需要撤退。

    阿古拉的五百骑兵见状,更加骄横,快马加鞭,一阵风似得狂卷而去。

    两队人马尚有两三箭之地时,郭羊的的骑兵也动了,不过,不是正面冲锋,他们有三支百人队,分成三队。

    一队迎着那五百骑兵冲去,另外两队,则与五百骑兵擦身而过,竟然向塔日阿沁夫这边冲来。

    远处的塔日阿沁夫有些疑惑,他不明白这些敌人的意图,因为,以一个百人队对抗五个骑兵队,这纯粹是找死。

    当然,以两个百人队向两千多骑兵发起冲锋,更是找死!

    就在塔日阿沁夫犹豫的几个呼吸间,那两队骑兵轰隆隆冲了过来,似乎要在防守最为薄弱的地方发起攻击。

    “结阵冲锋,弓箭手,放箭!”塔日阿沁夫暴喝一声。

    “刷”一阵箭雨,就向那两支骑兵队射去。

    不料,那两队人看起来冲的极猛,实际上早就防备对方的弓箭,骤然一个转向,避开那片遮天蔽日的箭雨,向另一个方向疾冲过去。

    这次,他们冲击的是阿古拉骑兵人数最多、防守最严密的两个千人队。

    “白痴,疯子!”塔日阿沁夫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不屑一顾地骂道。

    区区两支百人骑兵队,就敢向两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千人骑兵队发起冲锋,简直是送了一块肥肉入口。

    塔日阿沁夫并不介意顺手将这些白痴剁为肉泥。

    “正面接敌,轻骑发动冲锋!”塔日阿沁夫吼道,刷的拔出一柄长剑。

    这柄剑比一般的剑身宽了两倍,也厚重两倍有余,足足达到六尺。

    这种形制的青铜宝剑极为罕见,因为一般的青铜剑,若太长太重,不仅容易折断,而且也极难操控,

    剑走轻灵,向来是练剑之常识,塔日阿沁夫敢于使用重剑,自是臂力过人,且必然剑法不错。

    且说那两支百人骑兵队转而冲向人群密集处,让阿古拉的骑兵们微微一愣。

    这种打法,他们倒不是没见识过,北方雪原上那些凶悍异常的鬼方人,最喜欢这种不要命的打,凭借他们高大的体型、坚韧的盾牌和手中三丈长矛,是极有可能对抗数倍之敌。

    但这两百人,一看体型,瘦瘦矮矮,不是特别魁梧,装备方面也很简陋,除了一面盾牌看起来品质还不错,再就没一样出色的。

    那两千人有些放松,甚至很多人连盾牌都懒得取下,直接拔出短剑准备对敌。

    也有一些人稀稀拉拉取下了盾牌,不过,也没打算好好防守,轻骑兵对阵轻骑兵,比的是力量和速度,防守倒在其次。

    还有不少人顺手提了长矛,摆了一个结阵的架势。

    实际上,两军对垒时,对结阵交锋的要求极为严格,盾则盾,剑则剑,矛则矛,搭配弓弩铺天盖地的射击,足以让百余人发挥出数百人甚至千人的威力。

    可以设想,那种盾挨着盾,剑并着剑,矛如密林严阵以待,再加上漫天箭雨,不仅对敌骑造成极为严重的伤害,更是在心理上彻底压制对方,委实可怖。

    然而,若是如此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结阵,其效果极其有限,甚至因为不同兵器之间的配合不密切,反而互相掣肘。

    不过,两千多人对阵两百人,似乎也用不着真正意义的列阵冲锋。

    说时容易那时快,几个呼吸间,两支骑兵队就骤然相接。

    诡异的一幕出现了。

    郭羊的那两支百人骑兵队,所有的骑兵在两军相接的瞬间,竟然俯于马背,将整个身子紧紧贴在马背或马腹一侧,让对手的长矛和短剑落了空。

    同时,他们的马鞍上横出一柄明晃晃的弯刀,前弯后直,一闪而过。

    等到阿古拉的骑兵发现不妙时,已经迟了,那把弯刀因为太过锋利,借着两军对冲的力量和速度,轻轻就将错身而过的那些人马切了。

    甚至,连声音都没有。

    刀子切过马匹和骑兵身体的“嚯嚯”轻响,被轰隆隆震天巨响的马蹄声所掩盖,让后面的人吃了大亏。

    因为是两支骑兵对冲,错身而过的速度极快,所以,即便是前面的人被切成可笑的两截,或瞬间残肢断臂而发出阵阵哀嚎,后面的人却根本察觉不到。

    所以,这一个冲锋,阿古拉的骑兵就倒了大霉,两千多人的骑兵军团,竟然悄无声息给弄死了三四百人。

    那两百人马,犹如两把锋利的刀子,在一团血肉中间一闪而过,生生将一个基本方正的骑兵军团切割成血淋淋的三长条。

    最早发现不妙的是塔日阿沁夫,因为他在远处看得仔细,两军相接,自己人被轻轻切断的情景让他心头狂跳。

    上当了,这帮狗杂碎,竟然用一把横出来的刀子对付擦身而过的对手。

    太阴险了!

    太毒辣了!

    但已经迟了。

    骑兵冲锋时,一旦相接,就势必成为生死相搏。

    胜利者,活着。

    失败者,死去。

    想要阻止,或改变攻击方式,已然迟了。

    塔日阿沁夫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两长队骑兵人仰马翻,像两道可怕的伤口,被那两队狗杂碎迅速割开,并拉长。

    最令他暴跳如雷的,是那两队人马一个冲锋,弄死三四百人后,竟丝毫没有停留,借着冲锋之势,直接向远处遁去,转眼间就绕过一片慢坡之地,一阵风般不见了。

    塔日阿沁夫猛然转首,看到同样一幕。

    那一支百人骑兵用同样的卑鄙手法,在他的五百人马中间轻轻割了一刀,轰隆隆远去,一点都没有拖泥带水。

    假装迟疑,麻痹对手,使其轻视自己。

    然后,利用分兵之法,进一步弱化自己,将三个百人骑兵队化整为零,成为三个单薄的攻击力量,继续麻痹对手。

    在两军相接瞬间,突然使出横刀马背的手法,切死了几百人马,然后直接远遁而去。

    这是提前算计好了的一种打法,事后想想有些小儿科,但骤然之下,却很难反应过来。

    “老狐狸!老子要将你碎尸万段!”塔日阿沁夫咬牙切齿,面目狰狞。

    还没开打,就吃了一个大亏,塔日阿沁夫心有不甘,他发誓,定报此仇。

    三百人,一个照面就弄死了对手的三四百人,毫发未损的扬长而去,这让塔日阿沁夫暴跳如雷的同时,也暗暗心惊。

    厉害。

    太厉害了。

    毒辣。

    太毒辣了!

    郭羊那个小杂种还真是个人物,竟然能训练出如此厉害的轻骑兵!

    看着被人家弄死弄残的那三长溜人马,塔日阿沁夫脸色铁青,恶狠狠地盯着草原深处。

    那里,正是三个百人骑兵队遁去的方向。

    “千……夫长,我们继续偷袭还是追击那些狗日的?”有百夫长低声问道。

    “偷袭个屁啊偷袭,人家早就在等我们呢!另外,也不要去追击了,他们想将我们引到相反的方向去。”塔日阿沁夫渐渐平息了暴怒,沉吟着说道。

    “那我们……”那名百夫长小心翼翼地问道。

    “重整队形,结阵,继续前进,踏平腾格尔部落!”塔日阿沁夫咬牙切齿地说道。

    ……

    高高的山岗上,端木牛和希都日古看得气都喘不上来了。

    不过数十息的一场战斗,竟让二人出了一身冷汗。

    尤其是希都日古,从来没有见识过真正的战争,此时一见,他觉得呼吸都要停顿了,捏了满满两把汗,直到那三支百人骑兵队消失在茫茫草原,良久良久,他才回过神来。

    太刺激了,一个照面,就弄死了几百人马。

    三支百人骑兵队,简直就是三把无坚不摧的刀子,一闪而过,就将满山遍野的对手割了三道巨大伤口。

    血还在流,一些被切掉一条腿的骑兵还在哀嚎、打滚,他们就远遁而去,几个忽闪,彻底不见了。

    “羊,你真是很厉害,比一年前更加厉害了。”端木牛歇了一口气,由衷赞叹。

    “是啊,大祭司,太刺激了!”希都日古随声附和道。

    郭羊笑了笑,端起酒爵,说道:“怎么,这么好的酒,可不是每天都能喝到。”

    端木牛嘿嘿笑着,举起了酒爵,并招呼希都日古也端起酒爵:“来,忠厚老实的希都日古大哥,让我们敬大祭司一爵!”

    希都日古一骨碌爬起来,单膝跪地,高举酒爵,面色肃穆:“大祭司,希都日古最大的幸福便是遇见了您,并在这样一个早晨找到了自己,卑贱的牧羊人希都日古恳请大祭司恩准,让我也加入骑兵队。”

    郭羊微微一愣,笑道:“你家里的母羊快要下羔了,你家里的马奶需要挤出来倒入大木桶,你帐篷里的婆娘还需要你活蹦乱跳地伺候她呢。”

    “牧羊人抬起他卑贱的头,看见了苍鹰,他就不再愿意回到羊群中去。啃过了天山上的灵芝草,即便是那些愚笨的大犍牛,再也不愿翻山越岭去啃沙子了。”希都日古垂首,低声唱道。

    草原人嘴笨,很多大道理直接说不出来,但却能唱出来,这曾经让郭羊百思不得其解,但经过这几年的相处,他终于发现,草原人有一种天赋,那就是在开口吟唱时,天空深处的声音便会自动降临人间。

    “希都日古,跟了我,做了我的骑兵,危险将永远伴随着你,痛苦和死亡随时都可能降临,而且,训练时的辛苦可不是吃手抓喝马奶那么轻松。”郭羊淡然说道。

    “如果大祭司的天空需要一只翅膀,我就去做那翅膀。如果大祭司需要巴特尔,我的箭法自然百步穿杨。如果您需要一只神秘的马匹,我就是那匹马神秘而坚韧的蹄子。主人啊,请收留我,收留牧羊人希都日古,让他为您牵马坠蹬,让他为您骄傲地活着,或骄傲地死去。”

    希都日古的吟唱之声低沉、幽深,仿佛草原深处的神。

    郭羊听得很认真,也很入神。

    他端了一爵酒,忧郁地眺望草原。

    草原太大,草原太美,草原是他可以安放灵魂的地方。

    希都日古的吟唱太过苍茫,就像这片辽阔的草原上,数以万计的牧羊人举起火把,点燃了他们厚厚的嘴唇。

    “希都日古,我答应你的请求。回头你拿着这把刀子,去寻千夫长阿奴吧,他会安排你今后的训练和战斗。”郭羊翻手取出一把弯刀,递给希都日古,微笑着说道。

    “谢……谢……大祭司!”希都日古不吟唱的时候,他厚厚的嘴唇就像刚刚被驴踢过,笨拙,憨厚,结结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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