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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穿越之萌犬当道 > 第一百三十四章 又一次被编辑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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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一早上,又到了林岳和陈静的早聊时间。

    自从钱春晖这个倒霉蛋跑到家里自投罗网,让林岳知道自己被土豪不放假惦记上以后,他在白天的时候就把电脑的网断了,每天早上跟陈静网聊的工具换成了手机。

    房间里,小白狗正抱着那只钱春晖进贡的土豪专用黄金手机,聚精会神的用小爪子在屏幕上划拉着。

    手机上网虽然也不是绝对的安全,可定位手机的技术难度肯定是远高于定位固定宽带的难度,按照钱春晖的说法,不是一般的人能搞得定的。

    我想要静静:“静静,到公司了吗?”

    静静:“刚到。”

    我想要静静:“想我了没?”

    静静:“不想!”

    我想要静静:“好伤心,亏我那么想你。”

    静静:“你骗人,想我为什么昨天晚上没有来?”

    我想要静静:“黑天的冤枉,我是为你好。这种连通梦境的特异功能会消耗我们的精神力,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你来说就不一定了。你昨天早上睡醒以后,有没有一种很疲惫的感觉,就像是头一天晚上没睡好似的?”

    静静:“还真的是呢,我昨天一天都感觉精神不太好!”

    我想要静静:“这就对了,所以我这两天都不会来找你,让你好好休息休息。”

    静静:“那好吧……”

    我想要静静:“还有个事情,我写的另一本书,就是《大唐双龙传》要签约了,还得你帮我搞。”

    静静:“好呢。”

    我想要静静:“你有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话?比如你真帅、你真酷、你真厉害之类的?”

    陈静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随即左右看看,见似乎没有被办公室里的其他同事注意到,这才松了一口气。

    静静:“你的脸皮真厚!”

    我想要静静:“我说的难道不是事实吗?”

    陈静对着手机吐了一下舌头,静静:“事实你个大头鬼!”

    我想要静静:“好像到你上班的时间了?”

    静静:“啊!真的呢,要是被发现就惨了,我下了!”

    我想要静静:“别忘了帮我弄《大唐》的合同。”

    静静:“知道了,拜拜。”

    我想要静静:“拜拜拜拜……”

    关上手机,林岳的嘴角挂着一丝笑,然后伸了一个懒腰,正准备变化出分身将手机藏回衣柜的顶上,忽然动作一顿……

    卧槽,老子昨晚上忘了把手机扔鬼屋去了!

    等等……手机扔鬼屋的话,怎么充电,那个鬼地方貌似不像是有电的样子?

    咦?老子傻“哔了”!

    去特么什么鬼屋,只要在小区里租个房子不就行了么?

    租金是个问题,另外还得找个人来出面租房……

    问题不大,反正老子有小弟!

    虽然白云飞和张春雷也是林岳的小弟,可他想要联系到这俩货有点不太方便,远不如中了“奴役术”的钱春晖。

    通过意念把自己的要求传给钱春晖后,小白狗再次感叹了一下“奴役术”的牛“哔”,便不再管这件小事。

    “对了,老子好像还没加武侠频道那个编辑的IQ!”

    林岳给阿遇发出了加好友申请,正准备去码字,就收到了好友通过的回复,不禁还有些纳闷,万众的编辑不都挺高冷的么,这回怎么这么快?

    事实上,阿遇这几天一直在等林岳加他的好友。

    如果《大唐双龙传》是一本新人写出来的新书,哪怕它再怎么经典,刚刚几万字的开头,也不至于让阿遇对这本书的作者到念念不忘的地步。

    然而林岳已经不是一个多月前那个发《混乱》的菜鸟了!

    拜喷神土豪不放假所赐,《史上第一混乱》的势头之猛,已经到了让许多人为之侧目的地步。按照现在的趋势走下去,只要这本书后期不崩不太监,能不能一书封神现在还不好说,但均订破两万简直不要太轻松!

    均订破两万是个什么概念?

    这就是一流以上,也就是所谓的超一流作者,也是十几个万众大神以下最顶尖的存在。

    作为一名准超一流作者,我想要静静在万众中文网下辖的任何一个频道里都是编辑眼中的宝贝,阿遇自然也不会例外。

    所以在发现《大唐双龙传》的作者就是万众当红炸子鸡《史上第一混乱》的作者时,阿遇对这本书的期待值一下子拔高到了仅次于大神新书的地步。

    而武侠频道,已经有四年多没有出过一本大神级的小说了!

    林岳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身份上的变化,既然对方加了好友,便顺手打了个招呼。

    我想要静静:“你好,我是《大唐双龙传》的作者我想要静静。”

    阿遇:“你好,《大唐》很好看,我个人很看好这本书。”

    哟,这编辑人不错哈!

    林岳挺高兴,我想要静静:“呵呵,多谢支持!”

    阿遇:“合同寄出来了吗?”

    我想要静静:“今天会寄出去。”

    阿遇:“好。另外,我想了解一些情况,好配合后面的推荐安排。”

    我想要静静:“好,想问什么尽管问。”

    阿遇:“你现在的写作速度一天能有多少字?我看你还有另外一本《混乱》在写,这个会不会对《大唐》造成什么影响?还有就是《大唐》有多少存稿?”

    我想要静静:“《混乱》已经写完了,所以才开始写的大唐。”

    林岳在日更字数上顿了一下,想了想没敢说实话,出给了一个“保守”的数字。

    我想要静静:“我现在每天大概能写两万字,《大唐》的存稿有四十多万。”

    日更两万,四十万存稿?!

    看到这两条数据,阿遇有点兴奋了。

    这个我想要静静妥妥的就是一个大神坯子呀!

    想要成为网文大神,除了书要写的好看,让读者心甘情愿的花钱买单,还得有足够的码字速度才行。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网文大神都是码字机器,码字速度慢的,也很难成为大神,就算写得再好也白搭,这是由网络文学的基因所决定的。

    既然被称为快餐文化,最重要的就是这个快字!

    阿遇:“好了,我就不打扰你写作了,祝你写作顺利,早日封神。”

    我想要静静:“借你吉言,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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