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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装星星的孩子 > 第一百二十三章 最爱白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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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只是一群孩子,喜欢看星星,喜欢做梦,喜欢做青春的主人。

    我们没有复杂的心思,只有纯洁的内在。做梦在我们这个年级是必须的。

    只要青春还在,每一个明天都是起点!

    很奇怪,我们就这么神奇的来到了中国的最边陲,站在漠河的北极村,看奇幻的极光闪烁游动。

    这里有来自世界的人们,他们都有颗不安分的心,都有一颗骚动的心。

    精彩一直在路上!

    在这个一望无垠的天幕下,在这个浪漫又神奇的地方,每一个人都畅然地笑着,是的,如果可以,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把生活过的像诗一样。

    不夜城,所有的人都在这个神奇又美妙的地方失去了睡意。

    变幻莫测的夜空里,几张最年青的脸,几个最纯真的孩子,伸着手臂,遥望夜空。

    一群小孩子相互追逐着,在人群里跑来跑去,他们咯咯地笑着,声音甜脆。

    “我们回去吧!我累了,困死了!”丽丽对浅浅说。

    “嗯!”浅浅看向痕月叔,痕月叔正抽着烟蹲在地上跟帽子叔聊着什么。“痕月叔,带我们回去吧!”

    “嗯!”痕月叔听了,立马站起了身,他问身边的仓廪:“知道路吗?知道路带着大家回去。”

    “知道!”

    “那好,浅浅,们几个跟着仓廪回民宿,我跟们帽子叔还有事就不回去了。”

    “嗯!”

    仓廪作为几个人中的老大哥,率先走在了前面。

    回到民宿后,浅浅和丽丽洗漱完毕后,倒床就睡。

    第二天,十点以后,痕月和帽子叔叫醒了大家。一行人匆匆吃过饭,帽子说:“今天,由我做向导带大家去蒙古草原去玩,这个去蒙古草原玩,首先我们要与当地的藏族人接触,藏族人是一个很讲礼仪的少数民族,所以我们在与藏族人接触或进入蒙古包后要知道一些最基本的禁忌!”

    “什么禁忌?”

    “首先,进入蒙古包要从火炉的左侧走,然后坐在蒙古包内的北侧和西侧,东侧是主人的卧室,那个方向不要坐。入座后,好客的主人一般都会亲手奉上当地的奶茶,接奶茶的时候要用双手和右手,切记,千万不要用左手,还有一点就是,不要随意坐在蒙古包的门槛上,这些要领们都要记住了,不要去了没了基本的礼数。”

    “嗯,知道了帽子叔。”

    “那咱们出发!”

    几个孩子们听说要去蒙古草原顿时来了兴趣,纷纷拿了些简单的日用品便坐上了车。

    随着越野车的一

    路颠簸,他们到达的第一站是美丽的莫尔格勒河,第二站是月亮泡子,晚上的时候,他们选择入住蒙古包。

    蒙古族人的夜生活也是很丰富的,夜晚的篝火晚会比起北极村的篝火晚会更有情调,蒙古族的男男女女都是能歌善舞,男的皮肤虽然有些黑,但是身体强壮健朗。

    浅浅有些不习惯草原上的生活,因为这里蚊虫特别多,她的胳膊和腿上被蚊虫叮咬的到处都是包。

    再加上一路颠簸舟车劳顿,她竟然躺在丽丽的腿上睡着了。

    这一夜,他们借宿蒙古包,第二天天一亮,帽子叔便带着他们返回漠河县去看白桦林。

    浅浅最喜欢的就是白桦林了,当她真正的走进大兴安岭的白桦林后,完被眼前的景色震撼了,现实中的白桦林宛若童话世界一样充满了朦胧般的诗意。

    洋子一下车就忙着让仓廪给自己拍照,他开心地说:“我来这里就是寻找童话世界的,就是在找到的童话世界里拍照的。”

    丽丽昨夜睡觉的时候受凉了,她不断的打着喷嚏,头痛欲裂。

    “丽丽,要是不舒服,就回车里休息吧!”浅浅看着难受的丽丽手足无措。“要不吃些药吧,我们的包里还有些感冒药。”

    “嗯!”丽丽回到车里,随便吃了些感冒药便又急不可待地跑进白桦林,追着洋子给自己拍照。

    大兴安岭的白桦林,这个季节虽是夏季,但气温却格外的凉爽,阳光像一道魅影穿过白桦树的枝干,给这个清晨带来了纯粹的温暖。

    绿色的枝叶,白色的树干,还有野生的鸟儿飞行其间。

    浅浅拉着丽丽在树林里奔跑,这是她们第一次来白桦林,或许也是最后一次。

    “浅浅,最喜欢什么树?”

    “当然是白桦树了!”

    “那一年四季,最喜欢哪个季节呢?”

    “白雪皑皑的冬季。”

    “我也是哎!要是文文在该多好啊!”丽丽抱着白桦树的枝干再次想起了文文,文文是她最好的朋友,就这么毫无征兆地说走就走了。

    不远处,洋子依旧做着各种摆拍的姿势让仓廪给自己拍照,帽子叔则靠在一棵树上默默地吸着烟。

    帽子叔的话很少,他穿着灰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整个人看上去忧郁老成。

    他跟痕月一样,喜欢东北,喜欢内蒙古,喜欢漠河一带,有时候他真的觉得自己仿佛与这个时代脱节,自己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而是来自遥远的沙漠或青藏高原。

    他喜欢蒙古汉子的强健与豪爽,喜欢蒙古妹子的能歌善舞

    ,他喜欢大兴安岭里白桦林,他喜欢这里的一切。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便会爱上一个城。他曾经在漠河邂逅了自己的初,后来那个女孩抛弃了他,去往了遥远的大都市。

    他的朋友曾经劝诫安慰他:只要还有明天,们就会有新的起点,可以选择依旧等待也可以选择放弃。

    他是一个倔强的人,他更喜欢那句至理名言:好马不吃回头草!一切随缘,听天由命!

    只是入了心的人,怎能轻易地做出断舍离的姿态。

    之后很长的一段日子里,他都是郁郁寡欢,终日嗜酒如命。

    酒,在他最难熬的那段日子里,成了他最忠诚的朋友。

    他喜欢喝白酒,一瓶白酒下去,直接吐血。吐了在喝,喝了再吐。

    痕月曾劝告他:“何苦这么折磨自己呢?一朝放下,万般自在。”

    “但如果放不下呢?”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帽子的执念无人能懂,他表面倔强,内心孱弱,终究胜不过一段不属于自己的感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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