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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夜不语诡异档案 > 第523章 毛妖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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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芷颜点点头:“嗯,说起来虽然我出生在国外,不过老爸老妈确实用熊家婆的典故吓唬过我。{比渏中文小說}我记忆里的熊家婆的的确确干瘦,身上毛茸茸的。不过也不像你描述的那样啊。”

    “这点就要从音韵学的研究说起了。历史上熊家婆的形象和名字一直都在不断的变化着。”我解释道:“文献上有人说「麻胡」是记音之辞,与「坳胡」等词同源于古音「邪许」,这很有道理。所以如果「麻胡」被传说为妖怪的话,我想它流传到江汉恐怕已经变成了猴子一般的生物,而传到闽南则变成了老虎,以及变作了中原的「马虎子」,粤语的「丫乌婆」,这些都不算希奇。至于「虎姑婆」这东西,至今山东方言仍呼狼为「麻胡」,照样吓唬小孩,正是「麻胡」能够讹传为狼的一例明证。根据文献,熊家婆这一生物肯定是有过的,说不定凌山里狼群的聚集和它也有关系!”

    “你是说狼会受到熊家婆的影响?”林芷颜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既然数据记载熊家婆曾经有过狼的形象,它能影响到狼的行为就不住为奇了。”我思索着:“实际上,如今的鲁语中「麻胡」作为狼的意思,已经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叫做「梦狼」的故事,里边有一句「偏要以赤子饲麻胡也」,别一个叫做《磨难曲》的故事里也说「马虎好似狼」,可见明清的时候「麻胡」即狼已是当地通俗方言。

    “而在较早的文献里,有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十一提到:「野干,云射干,射音夜。司马彪及郭璞并云:『野干能缘木』。《广志》云:『巢于危岩高木』,故知非野狐也。淮南名曰『麻狐』。

    然后在《禅经》里也有讲述:『见一野狐,又见野干』,故知二别,野狐大于野干也。」辽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卷九也补充道:「野干,梵语悉伽罗,此云野干。青黄色形如狗,群行夜鸣,声如狼。」可见淮南「麻狐」形似野狼。考虑到淮河的改道,淮南山东大致相近,可能今天的「麻胡」、狼同指原来所谓的「野干」。当然据我了解,「麻胡」最终讹化为狼应该真正发生在唐代。”

    我伸了个懒腰:“再说说其它类似的故事吧。根据西方的研究,认为格林的《小红帽》来自十七世纪法国人佩罗,过了几十年后又发现这故事有可能流传于十四世纪的法国和意大利。我现在倒有些怀疑他们研究的真实性了,我觉得『小红帽』的故事倒有可能来自于东方。既然「麻胡」妖怪的形象完全可能在唐代产生,而且讹化为狼外婆的雏形,我猜测这个早期「狼外婆」的传说正是在唐五代时候开始经北方胡地向西方世界传播播过去的。”

    “关于这个凭空妄想,倘若猜测的大体不错的话,那么当时产生的那个「麻胡」妖怪的传说,情节肯定是非常简陋,或许只有妖怪骗吃小孩子的粗糙架子。后来西传的那个狼外婆在林子里遇到了小红帽,又生吞了真外婆。而留在本土的那一只「麻胡」,便逐渐成了敲门的熊精虎怪,而且啃啮起陪伴的么弟来了。流变的证据,或许还要从西域类似传说的音声上求考。”

    “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些个「麻胡」最后都变成了祖母、外婆之类的亲人呢?”林芷颜迷惑的问:“小时候我一哭,老妈就给我讲这个故事,说熊家婆一到晚上就会挨着不听话的小孩子睡觉,然后吃小朋友的手指和脚趾。小孩还很天真地问:外婆,你在吃什么?熊家婆说:乖外孙,我在吃胡豆。到长大了一点的时候我就郁闷了,难道这小孩手指脚趾都被吃了,还不觉得痛吗?有点搞笑!”

    “不要问我,这些东西我也不知道。毕竟熊家婆这怪物,我是在你来找我时才开始研究的。”我苦笑一声:“不过可以确定一点,那就是熊家婆这怪物,说不定真的存在。而且就在这个城市。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有一个组织想要利用这怪物做某些事情。至于为什么他们要收集四十九个年龄不超过九岁的童男童女,估计是想要达成利用那怪物的某种条件。”

    “切,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不过,那为什么孩子的一家人都会遇害呢?如果只是拐走孩子不是更容易点吗?这样到处杀人,只会把警方全部调动起来搜查,甚至不惜一切的破案。让他们诱拐儿童的勾当难上加难。”林芷颜依然不解。

    我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许久才摇头,苦涩的道:“你想想,如果一个孩子亲眼看到自己最亲近的亲人在眼前消失,在眼前自相残杀,他们会怎样?”

    “会很害怕吧。”

    “不错,会极度的恐惧,会怕的要死。说不定还会陷入自闭状态。”我缓缓道:“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有时候一个人的意志力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嗯,老话了,思想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人生决定命运。”林芷颜插嘴道。

    “不管是不是老话,但它确实很有道理。”我又叹了口气:“恐怕为了达成某个条件,那个组织需要的就是这种又恐惧又害怕又自闭的孩子。”

    林芷颜托着下巴,学着我也叹了口气:“这些孩子真可怜。”

    “好,就这样子,不说多了。我去联系张三,我们准备一下,明天一早就向凌山的那个坐标出发。”我将车发动,向住的地方驶去。

    “为什么要叫上那个混蛋。”她恼怒的瞪了我一眼。

    “他身手不错。”我答。

    “我信不过他!”林芷颜反对。

    “为什么,因为女人的第六感。”我问。

    “错,是第七感。我就是觉得他这个人有问题。”她咬牙切齿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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