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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63章 61迷途的凌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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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就是枯燥乏味的重复,吃饭、睡觉,挣钱,生儿育女。凌未风越发感觉出自己生活的枯燥乏味!岂止是得意小楼对他的刺激?广州这个充满了市井气息的城市,无时不刻,在撩拨牵引着他,各种各样、纷至沓来的念想,和愿望。使他常常想起,高老大对他的毫无掩盖的好感。很多时候,你说你尊重一个女人,那也一样不能阻止你对她的非分之想。以前的那个高老大是抽象的,虚幻的,是人们的传说,令他对她生出无比的崇敬、爱慕。直到那天,他进了仙人林,那个坐在他跟前,近在咫尺的高老大,她的音容笑貌,她的魅力无限,都那么地真实。

    他没有跟她发生感情纠葛,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在那样一个危机四伏的环境里,稍有不慎,便会落得个身败名裂,臭名远扬的可悲、可耻下场。有所不为有所必为,这更能解释他当时的忍耐跟自制。也许那时是对的,也许那时是错的,机会都转瞬即逝。高老大,已经远在千里之外。继续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虚幻的符号。

    只有在这座喧嚣热闹的城市里真正的住下来的时候,他才完全发觉,自己竟然无事可做,无路可走。要么,离开它,回家乡去。要么,离开它,继续毫无目的的漂泊。可是,他有家不能归。要归,那也是三年之后。

    于是他想起那晚,在仙人林赌场的小赌。东家是程无双,出钱让他牛刀小试,浅尝禁止。程无双甚至很理智,让赌场掌柜告知他,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在未来,刘卿影逢赌必输,他从来没有赢过。最惨的结果是,输得连女朋友都谈不起,饭钱全部输光光。甚至,到了最后,连他一直以为要与之做一辈子夫妻的乔诗月,毫不犹豫的绝决的弃他而去。他不甘心,这难道是他一个人的宿命,穿越了漫长时空,他的手气还是这么背。他不信。于是,他也进了蛇王的场子。在满屋子不相识的人当中,有人输,有人赢。他不认识他们,他也不想认识他们。他自己,也是输的。

    章惇的关于赌的名人说说,暂时还没有问世。再说了,凌未风已经离书越来越遥远。因为看书的人,是不是,更容易输呢?仅仅是几天下来,凌未风已经输去了300两银子。白花花的银子啊,都进了赌场老板的腰包。看着心疼,想着肝疼,闭起眼睛脑子疼!

    凌未风不但进场子赌,甚至还跟居住在四邻右舍的街坊们赌。如同在未来,因为赌,他认识了陈敏君。一个离婚的女人,带着孩子一起过。她的前夫,是个小有来头的人。离婚的时候,给了她一套价值几十万的房子,跟几十万元现金,还要定期支付给她孩子的赡养费。

    凌未风想起自己跟陈敏君在一起的时光,不会超过一年。跟陈敏君在一起,他总找不到自信,他感觉自己没有本事,连陈敏君的前夫都比不上。正是这种念头,导致了两人交情的结束,他自动地离开了她。到后来,他开始下意识的离开,一个个他曾经爱过的女人。

    当世奇才万秉迢,深为施耐庵的《水浒传》所折服,他决定用一种更为直接的娱乐形式,使108将的故事广为流传,于是他发明了麻将的雏形。牌中的九索指“九纹龙”史进,二索指“双鞭”呼延灼等等。接下来,万秉迢考虑到梁山一百单八将分别来自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又增添了“东”、“西”、“南”、“北”、“中”各4张,共计20张牌。同时,考虑到梁山英雄好汉中既有出身贫民又有出身富户的,对此,就称“贫”为“白”(板),“富”为“发”(财)。于是,“白”、“发”又各增牌4张、共计8张。最后,便构成了整副牌136张。由于水泊梁山在宋江的统领下一心想被招安,想与朝廷求和,并不想打赢朝廷。所以打麻将胜者历来说“和”,而不说“胜”或“赢”。更奇妙的是发明者万秉迢的姓名,谐音与麻将的“万”“饼”“条”相吻合,这倒也平添几分乐趣。

    是时,麻将已经在广州城的市民阶层中广为普及。人们劳作之余,聊以娱乐慰藉,博取小彩头。以至于演变到后来,嗜赌成风,成为了华夏一种不良的恶习风气。这是万秉迢始料不及的。

    章惇的名人说说的后续之册,尚未成书。凌未风关于赌,却又有了精妙的论述。他说,“每一场赌局,都是以大家欢欢喜喜而来为开场的,都是以大家不欢而散为最终收场的。”到后来,他总结自己在人生当中所走的这段弯路时,痛心疾首,深刻的检讨了自己。“只有每当输了钱之后,我才能明白,人间的残忍、冰冷。我才最终明白,我不是傅南冰,我根本输不起。”

    的确是输不起。他已经输出去将近300两银子了,那是他计划在外生活六个月的正常开支。也许,是因为高老大,当时在仙人林给了他300两,作为他告知她身世的酬谢。他作自我安慰道,反正,那300两,也是高老大给的,是意外之财。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要从她那儿拿钱。如果那样,他不如做缺德事,直接卖了那块“吉祥如意”的玉佩,也能赚个好几千两呢。

    在城市这个大染缸里,凌未风渐渐迷失了自己。他忘记了自己身负绝世武功,心怀远大理想。命运将他无情地抛在了这儿,浮沉、挣扎。

    是打麻将让凌未风认识的水袖。这个在新婚之夜,发现丈夫跟程好儿有恋情的女子,负气出走。在广州,她用为数不多的嫁妆钱,买下了一座老宅。并在隔了一条巷子不远处的濠畔街,开了一家绸缎铺。请了一个掌柜,跟两个伙计。平常里她就是进进货,跟裁缝店接洽需要定制的服装。每天有很多的空余时间,可以在家闲呆着的。

    一个正值青春的女人,有太多闲暇时间,不是一件好事。因此,她沾染上了打麻将的坏毛病。跟街坊邻居,平时比较熟悉的人,凑一块儿,打几圈,输赢几个小钱,倒也不伤大雅。但有时候玩上瘾了,总有些想不劳而获的人,提议加大筹码。渐渐的,玩小钱的娱乐,便变味了,成为赌博。

    水袖在那样一个尴尬的情境之下,负气出走。本以为,以狄小侯的权势跟神通广大,他会很快便找到她的藏身之所。便会涎着张脸来求她,在给足她面子之后,把她接回家去。她打错了算盘。她想不到,狄小侯在那个荒诞的新婚之夜之后,就被贺县的一个籍籍无名的捕快唐诗成,用一把奇形怪状的离别钩,让她跟他从此永别了。水袖惊讶之余,也就默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她化名水绾绾,从此在广州城定居下来。

    她没有改她的关防印鉴,她的真实身份,还是水袖,她还是狄小侯法定的未亡人。但是,在古代封建皇朝,女人的地位很低下。就算丈夫死了,也轮不到她来继承狄小侯的庞大家产。其实她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获得其中的一部分家产的。可是她没有颜面回去,回贺县,去跟狄小侯的兄弟姐妹们,争本该属于她的那份。狄小侯虽然做错了事,并罪有应得。但朝廷似乎并没有因为他的罪行,而削夺他的爵位。由他的年仅十七岁的弟弟,狄白泽继任临贺侯。

    水袖并不害怕人们知道她是狄惊云的老婆。狄惊云这个人的名,随着他的死去,便渐渐淡出江湖,不再被人们记起。水袖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的寂寞。有房子,有店面,生意还不错。绸缎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利润很高,因此她收入颇丰,日子过得倒也蛮滋润。

    水袖与凌未风相遇了。两个人都有点儿惊讶,感觉彼此应该是认识的,一定是在哪里见过,朦朦胧胧的。却又无法确定,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打麻将的时候,是四个人,旁边还有另外两个街坊邻居,总不好问得太仔细太明白。但水袖总也记不得,在她认识的人里面,居然会有一个叫做凌未风的?凌未风也想不到,她就是,他,曾经在她跟狄小侯的婚礼宴席上,远远观望过的那个新娘。他更想不到,水绾绾,就是水袖。

    凌未风总也忘不了,在仙人林,高老大,高大姐给他的那些美好回忆。流落在市井的广州,在这郁闷的潮湿的气候里,在春天早已经过去了的仲夏,他的心蠢蠢欲动,一发不可收拾。水袖人长得挺好看的,是那种令男人见了一面,就很难忘怀的女人。她的脸稍微椭圆,下巴恰到好处的瘦削,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面带桃花、血色红润的脸型。眉黛弯弯,如同她现在的化名,绾绾。双眸含情,女人味十足。

    就是在那样燥热难耐的夏雨连绵的夜晚,牌局散了。凌未风破天荒的赢了20两。他在心里惊叹道,运气真好,赢得真多,居然赢了20两。出了邻居家的门,凌未风问了句,“你住哪里?咱俩是不是同路呢?”

    很显然,两人并不同路。雨下得很大,两个人各自打了把伞,看不出彼此的表情。凌未风未免有些失望,他叹了口气说,“那好吧,正好赢了些小钱,请你吃宵夜。”广州的夜市非常的繁华热闹,可以吃的种类,数不胜数。那天,水袖刚穿了她新买的一双绣花鞋,她不想飞溅的雨水将她的新绣花鞋给弄脏弄湿了。她家离打麻将的地方,只不过是隔了一条巷子的路。她想早点回家,不想心爱的鞋子泡在肮脏的雨水里。

    有点儿失望的凌未风,只好准备跟她道别。没想到她却开口说,“其实,我家里,也有很多吃的。你可以到我家里坐坐,我做宵夜给你吃。”

    这是每个男人都梦寐以求的邀请。凌未风不能免俗,他乐不可支的同意了她的邀请。两人很快进了她家的门,厚重的门被水袖用力地推上。雨水,还有燥热、潮湿的夜,都被挡在他俩的身后。她的呼吸有点儿急促,她终于找到个机会,说出自己的疑问,“我总觉得,我以前是见过你的,可是,就是想不起来。”

    屋里有点黑,借着窗外灯笼闪烁的光,可以彼此看到,对方寂寞、难耐的眼神。“我也是这种感觉,感觉我们早就认识。可就是想不起来,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

    “你的家乡是平乐府。那么,你应该知道狄惊云,应该知道临贺侯吧。”

    “怎么不知道,我甚至,还参加了他的婚礼。在婚礼上,远远的看到他跟他的夫人。我其实,很想认识他的,很想看一看他的夫人,长的什么样子。可是离得太远了,我身边,又带着个妹纸,她不让我去看新娘子。”

    “那么,现在,你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因为,当初你远远的望着,根本什么也看不到的那个新娘子,她如今就站在你跟前。”

    “啊,你,是水袖!”

    “你知道我的名字?”

    “因为狄小侯实在是名气太大了。因此他结婚,他夫人的名字,就一定会被广为流传。”

    “没错,我就是那个被广为流传的水袖。”她已经摸索着点亮了灯。在摇曳的灯下,她婀娜多姿、楚楚动人,他感觉自己意乱情迷、不能自已。

    “那你怎么会流落此间,你怎么会改名叫绾绾了?”

    悲从中来,不知道该怎么说。那样一个不堪回首的夜晚,那样一个永远挥之不去的噩梦般的回忆。她的眼睛有点儿湿润,已经忘记了,要给他煮宵夜吃。“往事不堪回事。那么你呢,又是为了什么,而流落到这里?你又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难道我从来不认识你。仅仅是在我的婚礼上,远远的,不经意地看过你一眼?”

    凌未风想起当时的自己,的确有点豪气,“为了要引起狄小侯的注意,我实际上没有吃你俩的婚礼酒席。我跟灵韵,我们,是自己花钱吃的自个儿点的酒菜。我就是想故意跟狄小侯作对,他不是就喜欢跟人对坐么?”

    “啊,我想起来了。我说呢,感觉你怎么那么熟悉,原来是你呀。我当时就听夫君,听他说起。他说,真有意思,这个沈梦飞,他有点儿象我。我记起来了,你叫沈梦飞!”水袖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这个在自己婚礼上,远远看着自己的人,她跟他在这儿相遇了。

    “我真的很想跟他说说话的。可惜,后来,已经没有机会了。他死了。”凌未风很遗憾道。两个人的手,已经握在了一起。一阵风吹过,油灯忽然熄灭。两人的心砰砰直跳。“我也想,走近点,看一看你,长得什么样子。”

    “现在你终于都看清楚咯。”水袖已经闭起眼睛,忍不住在颤栗着。他恍如做梦般,云里雾里,飘飘然灵魂出窍。两人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都做了什么。从客厅到内室的路,仿佛非常的漫长,怎么走都寻找不着。漆黑中,至少被两人踢倒两张凳子,打翻了茶几上的一个茶托。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外面,雨肆虐下着的声音,掩盖了屋内杂乱无序的节奏。

    两人跌跌撞撞,水袖摔倒了,凌未风重重地撞在屏风上,两个人想到自己这样的举动,当真是好笑。水袖叹息道,“我人长得可有令你失望?”

    “没有。不,一点儿都不失望,很好。”他语无伦次地说,他在黑暗中如盲人摸象,却找不着她在方向。黑暗中,两人都看到火光,在遥远的地方,在天际被点燃了。

    水袖问,“那个灵韵妹纸,她可有我长得好看?”

    无论她长得怎么样,你都不能说实话。在这样的情形、如此激情燃烧,快要将两个人烧成灰烬的炽热时刻。男人有时候天生是会说谎的,他必须学会,赞扬这个女人,比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要美丽,都更加好看。哪怕实际上并不如此。

    ……

    外面是淅淅沥沥的,令人烦躁的、夏季的雨。在黑灯瞎火里,有另外一场意外的狂风骤雨。

    张灵韵,宋穗儿,程好儿,郑惊鸿,苏小石,高玉兰,她们的面容,一个个闪过,最后都幻变为真实的水袖的样子。他不要矜持,他要将这一个多月来所积蓄的无聊、压抑在心底的、孤独郁闷的情绪彻底抛掉,他要让自己得到永远的解脱,不再在迷途上沉沦、犹疑不定。在惊涛骇浪中,他如同被掀翻了的小船,从浪头上邃然坠落。

    黑暗中光亮,在两人心头时隐时现。狂风暴雨铺头盖脸到渐渐平息,渐渐平息到暴雨如注,如同生命中无休无止的颠沛流离。渐渐醒来的水袖,开始想起那个她婚礼上,陪着凌未风,远远看着她跟狄惊云的妹纸,张灵韵。“你跟她亲密到什么程度呢?”

    “章惇,你听没听说过?”

    “写出了得意小楼记的章惇?他的名人说说,现在很热销啊。”

    “我的这个朋友,他的确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张灵韵,就是他的妻子。”

    “章惇的妻子,却跟着你,去参加我的婚礼?”

    “很奇怪么?”

    “老实说,你有没有跟她做坏事。”

    “曾经有过很多次机会。可惜啊,都被我错过了。我主要是,不想,对不起章惇。”

    “这是你的真实心里话?”

    “那当然啦。狄小侯这个人,本就是在男女饮食上,非常的混乱,出了名的花心。你为什么还要,嫁给他呢?”

    “我是走投无路了,逼不得已才选择了这条路。那个死男人,那个杀千刀的混蛋。”水袖恨恨道,她开始说她跟她的第一个男人的故事。那个男人,是她从小就青梅竹马认识的一个穷酸书生,他跟她在一起,有了意外的记过。却在关键时刻,他选择了地主家的千金。他说,他不愿意,她跟着他,一辈子吃苦受穷,让她另谋高就。

    万念俱灰的她,失去了她本来寄以未来厚望的孩子,她对自己无所谓了。在一个偶然的机遇,她被选作狄小侯的未婚妻。她认真的想了很久,决定要嫁给狄小侯。狄小侯居然,也同意了。

    谁知道他本性难改,新婚之夜,他居然跟那个岭南的头牌妓女程好儿在一起,居然是在为了纪念其祖上、吃斋念佛的报恩寺塔上面!她心里,有着对程好儿无限的怨念,跟恨意。如果不是她,她不会落得今天这个田地。

    凌未风叹息道,“不是好儿,也会是别人,比如说吕诗文。”

    “看你说好儿,说得如此亲切,莫非你,你也是她的入幕之宾?”

    凌未风并未否认,水袖突然醋意大发,“你们男人啊,怎么都是同一个德性!”

    凌未风麻木地躺着。心里想,男人啊,总是这么一个德性。他抓住她的手,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歉意,和愧疚。

    刚受了程好儿触动神经的她,狠狠踢了他一脚,扭转身去不理他。屋外的雨,仍淅淅沥沥地下,搅得人心生烦躁。如此燥热潮湿的夜,死一般的沉寂。

    凌未风醒来的时候,居然看到了热腾腾的早餐。水袖其实不知道他的习惯,不知道他喜欢吃米粉,她给她做的早餐,是豆浆,油条、包子跟馒头。其实,有这样的早餐也很不错了,女人给你做早餐,说明她愿意跟你一起生活了。

    当时在狼山,龙天行不是说过么,一定要珍惜,那个为你做早餐的女人,一定要好好珍惜。凌未风经过一夜狂欢的放纵,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吃早餐的时候,水袖开始安排他跟她的生活,“去把你的东西搬过来,不要在外面租房子了,很浪费钱的。”凌未风一边吃一边点头,认为很对。然后水袖便问他,现在还有多少钱,都交给她吧,让她来安排生活。他呢,就想法子找个事情做,安心地做事。

    然后,凌未风就突然愣住了。他还真的想不出,自己能干啥,该干啥,愿意干啥。当初仙人林,高老大的建议,被他婉言谢绝了。他不是一个,甘于受人摆布的人,他眼光一向自恃过高。他也还没有想好,将来,自己究竟要干啥,适合干啥。一说到钱,所有的女人,无论是未来,还是穿越了500年,女人的共性,是无可置疑的。他不好拂她的意,于是取出了300两银票,说,“这个,你先拿去用,我已经没有多少钱了。将来怎么过,我得好好想想。”

    “那这样好不好?你先跟我去绸缎铺,跟掌柜的和两个伙计见个面,认识一下。在你还没有正式找到事情之前,你帮我做点事。去进进货,跟裁缝店的老板娘接洽,该定制订做什么式样的服装。对了,裁缝店的老板娘,可风骚了,你可别打她的主意。否则,别怪,老娘我不客气。”她从身后抱住了他,伸手去掐他的脸,很用力。他疼得皱起了眉头,女人啊,总是对这种事很敏感。看来,她真的是爱上他了。从她在她跟狄小侯的新婚婚礼上,听狄小侯说了一句,沈梦飞这个人,还蛮有趣的嘛。从那时开始,她就爱上他乐。她相信,这就是缘分。同为天涯沦落人,她真心的想跟他在一起过一辈子,她已经在谋划他跟她的未来了。

    凌未风暂时也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点头。然后她又说,改天,找一个媒人过来,就算是为我俩做个见证人。你跟我,互相换了生辰八字,请街坊邻居吃餐饭,就算结作了夫妻,你说好不好?

    “啊,这个事情,暂且缓一缓,好不好。我俩才认识不几天,你不怕人家说闲话啊。”

    “不告诉人家结婚了,就这样住一起,才会被人说闲话啊。”

    “不怕,广州既然引领时代潮流。我们大明的船舶,四方通商,已经远到西洋,东洋。我们应该象外邦一样,开放,逍遥自在,这才是人类生存的本质所在。”

    “矮油,你说的这些东西,好深奥哦,我还是不懂。不过你不想那么快就告诉别人。你跟我,。跟我在一起了,那也没问题。就缓一缓吧。先把你将来的工作搞定了,安心做事了。再来谈这件事吧。”

    水袖坐下来,跟他一起吃早餐。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心里自然充满了柔情蜜意。那的确是人类最美好的一种生活态势。但,能不能,在日复一日,枯燥乏味的毫无意义的重复中,保持新鲜感,历久弥新呢。凌未风不敢保证,一切还是未知数。

    然后水袖就真的带凌未风去她的“绾绾绸缎”铺,跟掌柜的,还有两位伙计,见了面,熟悉了下店铺里的环境。接着,她给了他100两,让他去镇南王府的浙江丝绸批发店,去进一批新到的货。

    也许是昨晚太过于疯狂,凌未风感觉有点儿精神不振,他决定去找一个地方休息休息再说。于是便走进路旁的一家小茶馆,在靠角落的地方,寻了个位置。坐下来,叫了一杯茶,然后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是中午时分,他要了些点心,随意填饱肚子,急匆匆地朝镇南王的“浙江丝绸”批发店走来。说明了来意,批发店的老板,按往常的规矩,以批发价给了凌未风100两的绸缎。凌未风吩咐掌柜的,让伙计送到“绾绾绸缎”铺,然后他赌瘾又犯了。

    刚走过两条街,突然看到,前面一个正在跟一个青年男子谈话的女子,身影很熟悉。忍不住走近一看,竟然是苏小石。这儿是擎天剑派所开的一家“振兴”武馆,武馆招收一些寻常的学员。教习的却不是擎天剑派的武功,是一般的拳脚枪棒手段。

    凌未风不禁吓了一跳,不会这么巧吧,昨晚上才与水袖邂逅。发生一段他现在想来,都觉得象做梦一般的情缘,水袖已经替他安排好了他将来的生活方向。他居然在这儿,在这儿,遇见了自己曾经心仪的苏小石。其实,在他内心深处,他是很喜欢她的,很想跟她发生,象他跟水袖所发生的那种,无可抑制的激情,任由自己燃烧到灰烬的那种激情。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本来是有机会的,不是么?在仙人林泡温泉的时候,在赌场,小赌了一把之后。然后,他去见高老大,然后她不辞而别。然后,他大病一场。然后,他流落到广州。

    “小石。”他感觉自己要说出来这个名字,需要很大的勇气,跟决心。今非昔比了,昨晚上,他已经跟水袖在一起了。他不再是一个孤独的男人,不再是一个流落天涯如浮萍一般的男人。甚至,他感觉自己的舌头,有点儿打搅。苏小石的眼光里闪过一丝惊喜,然后很快恢复了以往的冰冷无情。“啊,是凌公子,怎么这么巧啊,你也来到了广州。”

    “唉。”凌未风感觉有很多的话,要跟她说。可是临到头了,却什么都说不出口。他看到跟她站在一起的那个青年男子,身穿青色长衫,头戴方巾,一身书生打扮。块头很大,至少比凌未风要高半个头。他如此文质彬彬个,却居然是“振兴”武馆的总管。就是仅次于馆主的那种职务,专门管学员的吃喝拉撒。跟教习拳脚枪棒,没什么专业关联。但从他的外表来看,却也是武功不凡的人。苏小石连忙介绍道,“我朋友,梁痕迹。我朋友,凌未风。”

    凌未风跟梁痕迹随意客套了几句。梁痕迹看得出他有话要跟苏小石私下谈,便很识趣地告辞,进了“振兴”武馆。武馆内,一群各种年纪的学员。上至三四十岁的汉子,下至六、七岁的孩童,都扎好了马步,嘴里嗨呀咦嘿地喊着,做出拳、收拳的动作。

    梁痕迹脚步沉稳地从他们中间走过,风吹起一片片落叶,飘落于他的肩膀。他似乎,对身边的这些学员的举止,无动于衷,视如无物。

    凌未风很好奇地望着他的背影,心想,他是不是也象我一样呢。在一个错误的时间,一个错误的地点,选择了一个错误的生活模式。

    苏小石低着头,望着自己的脚尖。凌未风笑道,“真巧啊,你怎么也来广州了。”苏小石告诉他,回到了杏林岛,她的表哥刘连,已经生气外出。她本也不在意,却接到于写意的书信,说镇南王的世子朱瞻垣,因为他哥哥朱瞻坵谋逆的事,受了惊吓,得了一种怪病。经常突然打哆嗦,嘴里念念有词,不停地说有人要来杀他,跟他的父王。

    于是苏小石便来到了广州,替朱瞻垣治病。朱瞻垣已然婚配,但由于受了惊吓,他常常一个人独处。甚至,已经全然忘记了男女之事,从来不跟他的世子妃刘莹同房。这令急于抱孙子的朱迟煊,非常的焦躁不安。也令正值青春年少的刘莹,极端的不满。苏小石所肩负的重任,就是要治好他的惊吓病。让他成为正常的男人,会过夫妻生活,令世子妃怀孕,让朱迟煊抱孙子。报酬,自然是很丰厚的。因此她才不远千里,来到广州。

    “凌公子,你。你一向过得可好。”

    “我。我,还行吧。”

    “你住哪里,又做些什么呢?”

    “我,本来是住客店的。但,现在已经住到别人家里了。我还是没有找到适合自己做的事。我。我茫然得很,我,我结婚了。”

    “你结婚了?”苏小石几乎跳起来,她满眼的不信,不可能,怎么会呢?她连连摇头,她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她叫水袖,现在又叫水绾绾,在濠畔街开了家绾绾绸缎铺。她原来是狄小侯的夫人,现在,现在,嫁给我了。”

    “这。这是,什么时候的事?”苏小石感觉自己的舌头打搅。她简直不敢相信,才跟他分别不到短短的一个月,就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有些转变,是缓慢的,是你无法察觉的。有些转变,是猝然的,令你猝不及防。事实已经在哪里,呼啸而来,无可抗拒,无法抗拒。

    难道在她的心里,就真的对他没有感情么。从回到杏林岛的那天起,她突然感觉,表哥刘连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凌未风已经占据了她的心田。她发觉自己开始思念他,开始为他担心。这种转变,是缓慢的,甚至是她无法察觉的。可是,现在倒好,他跟她又相遇在广州街头,他告诉她,他已经结婚了。这种转变,实在是,太过于突然,令她措手不及!

    只有他完全已经属于另一个女人的时候,他才敢,完全表露出,对她的柔情。他的眼光温和,他柔柔地说,“其实也就是最近的事。最近发生了很多的事,其实是我内心的事,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说。在苏州,我还有自信,我觉得自己还象一个人。可是到了广州,面对着得意小楼,面对着这座辉煌的楼台,我感觉,自己什么都不是了。我恍惚,我混乱,我迷茫,我开始赌。我不相信命运总是眷顾别人,命运总是对我不公。但命运很残忍,的确是残忍,我输了将近三个月的生活费了。”

    “这就是你结婚的理由,这就是你要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的借口?”苏小石愤怒道。可是她有什么理由愤怒。她不是从一开始,从她认识他的那天起,就对她表过态了,“契阔生死君莫问,行云流水一孤筝,无端狂歌无端哭,纵有欢肠已似冰!”她已经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她说,“不好意思,我还有事,我要走了。”

    “小石。”他在她身后喊她。可是她不回头,泪水已经模糊了眼眶。她不能回头,她不愿意让他看到,她为他哭。她毅然决绝地快步飞奔,原来,她的轻功,还是蛮高的。她跑得很快,很快就消失在街的那头,消失在沸沸扬扬的尘土里。

    他默然站立半晌,决定要去蛇王的场子,去赌上几把。蛇王有很多场子,他离得最近的,经常光顾的这家,叫做“笼中鸟赌馆”。

    蛇王常常说,“赌馆,就象一个鸟笼。进了鸟笼的鸟,就失去了方向感。如果这样,还不能令你们清醒,那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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