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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28章 26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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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沈梦飞跳下马车,站在冲口村官道旁,面对着清风峡。那儿是莽莽苍苍的灌木丛,没有道路,没有水泥道路,没有人烟,没有人迹。他不油然便想起后世席慕容的这首乡愁,故乡,我回来了,我的故乡。

    从桂林到柳州,再从柳州到庆远,沈梦飞行了整整两天。在未来,他喜欢一个人,坐汽车旅行,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离开一个地方,到达一个地方。在1427年的春天,沈梦飞乘坐那种很普通的马车,回到了庆远府。马车不算便宜,两天的行程,花费了10两银子,相当于2005年的2000元。在大明朝,除了马车,自然还有更慢更便宜的牛车。牛车交通,只适宜在县境内,较短的路途,花费需要1到2两,即1000文到2000文,也就是2005年的100元到200元之间。

    路边有三三两两的农人在房前屋后的旱地里干活,沈梦飞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爹爹,我累了。”这是他第一次遇见凌欢。一个八岁的孩子,肩扛着一根不算很重的松树的树杈,跟随他的爹爹凌诚,从清风峡北侧的山岭上走下来。在他们身后,是一条羊肠小径,有鹧鸪在叫。

    在略显得寒冷的空气中,晶莹的汗珠,在那个孩子的脸上流淌。他的爹爹,挑了一担重重的柴禾,背压得弯曲了。他说,“那你就歇歇吧,我可不等你,你歇够了就赶紧回家,别贪玩啊。”凌诚并不松懈,一鼓作气,已经下了一道山梁。他古桐色的脸上,也全是汗珠。

    沈梦飞恍惚想起了未来的自己,想起了未来年幼的自己。想起父亲手中挥动的斧子,和在山路上蹒跚的匆匆的脚步。父亲可能没有这位农民那么有耐心吧,从小他是在父亲的呵斥下长大的。父亲是地质队的山地工,长期在野外爬山涉水,收集了重重的土样或者矿样,背着回去。闲暇时期,父亲漫山遍野地寻找农民们砍伐树木后留下来的树枝树杈,或者树根,逐个的,将树根挖起。挑回家,用斧子劈开了,晒干了当柴烧。父亲是有膂力的,至少比他有力气。很多时候,刘卿影不明白,父亲为何胆小,胆小得连流氓的谩骂和侮辱都不敢应声。只有可怕的沉默,和沉闷的忍让。长大后的刘卿影,越来越不喜欢他的父亲,但越来越明白生活的艰辛和生命的悲哀。

    他逃了,他逃到了这个1427年,由朱元璋、朱棣的后代朱瞻基主政的1427年。然后他看到那个孩子,已经扔下了他肩头扛着的小树杈,躺在了地上,在草丛里的打滚。他吹着口哨,象只快乐的小兔。他有逍遥自在的天地,他有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对未来无尽的憧憬。

    是谁夺取了他无忧无虑的童年,是谁破灭了他的对未来的奢望和幻想?是谁,令他看不到传说中的天堂?泪水不禁流淌。马车的车夫,一个略显得苍老的老人,他关心的问道,“沈公子?你这是肿么勒?”

    他只好强装笑脸,“没,没事”,悄然的抹泪,然后他走向路边一位耕作之余在休息的老伯,“请问,这条峡谷,是叫清风峡么?”

    老伯茫然地摇头,“不知道,好像从来没有人这么叫过。它,它,是一条无名的山谷。”

    他心中一动,“难道,清风峡,是我,是我来了之后,才有了这样的名字?”他接着问,“峡谷中有村庄么?有人居住么?”

    “没有,除了荒山野岭,尚无人烟。”

    “哦,是这样啊,那请问这条山谷的地是属于谁的?”

    “我们庆远是穷乡僻壤,自太祖立国至今,尚未有王侯封地在这儿。也没有哪位地主对这荒山野岭感兴趣的。”

    “如此说来,这块地是不属于任何人的无主地。”

    “是当今陛下的,也是庆远府的。公子你问这干啥?”

    “我的家就在这里,这儿是我的故乡。”

    “这儿好几百年都没人居住,你,你祖上难道是几百年前迁往他乡的?”

    沈梦飞不得不胡说八道,“正是,宋末,鞑子入主中原,先祖迁往安南。”

    “如今安南战事吃紧,我朝恐怕已经保不住对安南的掌控了。”

    “正是如此,不得不重返故里。”沈梦飞惆怅道,原来生存是如此的艰难。去哪里,住哪里,都必须得给自己,给别人找到个狠好的理由。

    经过一番交谈,沈梦飞得知,要拥有清风峡里面的一块地,必须与庆远府知府衙门打交道。勘定地界,交付一定数量的银子,出具地契,签字画押,那块地就属于私人的了。就算皇帝,也不能随意剥夺拥有地契的人的土地。

    庆远府远比沈梦飞想象的要安详平和得多。广西很多地方闹青云会匪患,但庆远府却恍如与世隔绝,青云会竟然无孔而入。这都拜托庆远知府郑海凌的铁腕手段,和庆远府擎天剑派二当家齐浩鸣的威名远扬。

    人们都说,郑海凌对付匪患和黑道严厉,但是对下属和士民却宽容仁慈。偌大个知府衙门,居然连守卫都没有,很安静,很干净,很整洁。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个郑大人,的确是个勤政爱民,廉洁自律的好官。郑海凌是永乐十年的进士及第,他的老师是当朝阁老夏元吉。他跟龙听风、齐风劲、肖不为等人,不是一个派系的。人们都知道,大明当今,最势大的两个派系,是以首辅大学士龙嘉辉为首的激进派,和以三朝元老夏元吉为首的中庸派。至于异见派,是根本不存在的。

    庆远府吏治清明,人民生活安逸幸福,青云会的歪理邪说自然没有了市场;而擎天剑派主宰了庆远地面所有的帮派势力,青云会想分一杯羹着实是难于上青天。郑海凌已经连续三年,被朝廷御史台评定为政绩天下第一;而擎天剑派,俨然成为武林同道眼中岭南武林盟主的不二之选。

    当沈梦飞乘马车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清风峡的时候,庆远府的文书,已经在冲口村等候了。他约莫五十岁的样子,显老,很操劳的样子,头发胡须都白了。他带了一个小吏,中年,干练,精明。随行的两个衙役,腰上都斜挂着砍刀,虎背熊腰的。

    文书不敢接受沈梦飞的邀约,一同乘坐马车。他与小吏、衙役,另行租了辆牛车,起早按时赶到了这儿。郑海凌吏治的原则是,只要有徇私受贿行为,一概严惩不贷。因此他的下属都中规中矩,不敢越雷池一步。

    小吏已经在冲口村招募了三个农民,手执柴刀,在前面清理障碍,并带路。清风峡荒无人烟,越往里走,越荒凉。文书的额头已经冒出豆大的汗珠。他的年纪,在古代已经算是很大了,体力略显不支,微微喘息。趁着前面农民开道清障的闲暇,大家边走边歇着,倒也不急迫。

    “沈公子,老夫有点不明白。”

    “大人,您请说。”

    “我华夏,名川大山,俯仰皆是。你若是要隐居避世,如何选的这处鸟不拉屎的穷旮旯?”

    “大人,你有所不知,此处是我故乡!故乡,一个令人感觉亲切的词。人,都是有感情的不是么?”

    “老夫是本乡土生土长之人,也知晓此处数百年间,尚无人居住过。是你故乡,从何说起?”

    “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仿佛,席慕容的声音又在他耳畔响起。他很惆怅,“是我故乡,我一定在这儿呆过。”

    文书略显得苍老的脸很平静,表示理解的点点头。

    沈梦飞有点儿灵魂出窍,现在他们走的这条路,应该就是未来那条水泥路的大致的位置吧。这儿,应该是油库了,这儿,是标志着一个单位的气概和荣耀的那个高高大大的彩门,可以在顶端横梁上挂灯笼插彩旗的门。门两侧的水泥灰浆刷白的墙上,应该有模糊不清、概念不明的字样的吧。

    然后是房屋、高楼、车间、食堂,和那一道道,永远烙印在心头的围墙。围墙上有碎玻璃,有阳光映照着发射出的刺眼的光芒。他不能和任何人说,他们不知道他心底的这个世界。

    走着走着,身边的他们,变成了风扬,变成了王瞎掰、变成了白云琛、陈志超、周翔。然后,他们在他身边,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说着小时候的事情。每一件,都有他们的参与。那么,“我在哪里,那时陪伴你们的我,在哪里?”这就是穿越的混乱,这就是记忆的混乱,这就是存在和幻灭的混乱。

    沈梦飞选择了未来他念书的学校的那块地,作为他在大明朝的新居的宅基地。北面是一个大水塘,西面是空地,南面和东面是碳酸盐岩山峰。山峰上荆棘丛生,郁郁苍苍。大概是忙活了一个时辰,未来的两个小时,终于把地界勘清楚了。经过计算,沈梦飞需要向知府衙门支付银两1000两,相当于未来的20万元。文书如释重负,在水塘边上坐了下来。他眼睛望向对面的山峰,“这条山谷没有名字,沈公子你给起个名字。”

    “我已经想好了,就叫清风峡。”

    “嗯嗯,就叫清风峡吧。我年纪大了,人又懒,不想为这些繁琐的事情伤脑筋。”

    “大人你是够操劳的,瞧你的白头发。”

    “沈公子,我有个提议。你不妨多花点钱,大概也就是1万两的样子,你就可以拥有这整条山谷,包括东面三里外的那条河流。”

    沈梦飞犹豫半晌,很尴尬道,“这个,实在囊中羞涩。”

    “沈公子你赚了,其实这条山谷,荒无人烟。就算你不买下来,也相当于是你的了,哈哈。”

    水塘内的水,清澈透亮,没有工业污染,及人类生活污染。一切都是原始生态的,上面飘着一些随意晃动着的浮萍。沈梦飞突然就想起来,在未来,这个水塘是不存在的,被自然和人工填埋了。那条记忆中的公路,通往东面三里外小河的公路,就是从水塘中间的位子经过的。他们现在呆着的这个水塘边的位置,应该就是学校围墙的位置吧。在未来,所有的学校,都有一圈围墙围着,所有叫做单位的团体的办公住宅区,都会用一条围墙,将里面的一切与外界隔离开来。

    他想起在未来做过的一个梦,梦见自己在学校里被阿瑟追。为什么被追,已经模模糊糊了。就记得被追的场景,是学校的大操场,两个年轻的穿制服的阿瑟,一个握着手枪,一个执着狙击步枪,快速地向他追来。

    他拼命的跑,翻围墙刷的就出去了,一个翻滚落在围墙外的旱地里,那两人紧追不舍。他远远看到山上的山花看得狠灿烂,芳草凄美,他知道那儿可以找到他的容身之处。。小时候做梦老被坏人追,长大了做梦被阿瑟追。

    后面的情节他似乎还依稀记得,依照国际惯例他把他们敲昏了。他缴了他们的枪,他还把狙击步枪的枪管给锯短了。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还干出些什么名堂来,因为后来他终于醒了。再黑暗的长夜,终究会迎来黎明,再恐怖的噩梦也总会有醒来的那一刻。

    沈梦飞在街上吃过早餐,穿过几条巷子,来到一座大大的作坊前。他站定,仰起头,看到上面的金字牌匾,“赛鲁翁”。世上所有做木工的人,都会以师承鲁班或者超越鲁班为荣,阳胖子也不例外。

    二十年前,阳胖子还是一个走街窜巷给人修理工具的小工匠。经过了二十年的辛勤打拼,他终于有了这座气派的,在庆远府数一数二的木工作坊。阳胖子的原籍是湖广省,现在他俨然以广西人自居了。他的两个儿子,有一个跟着他做木工,另一个很有出息,在庆远府衙门当差,是文书手下的小吏。

    阳胖子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拿着沈梦飞新买的那块地的草图,正在浏览。听到脚步声,他抬眼说道,“沈公子,早啊。”

    寒暄一番之后,阳胖子开始描述他设计的蓝图,“这儿,是翠华楼的位置。北侧,在水塘边,建造行吟阁,赏景垂钓的好去处;西面是书房,坐忘斋;东面,靠近山脚的位置开辟为菜园,菜园与翠华楼之间,引水,挖个水池什么的,堆些石头,布景,就成了一个小花园了。嗯嗯,总造价是1300两。”

    沈梦飞对此表示满意,他说,“翠华楼的结构图我看一下”,从阳胖子手中接过翠华楼的草图,三层方形结构,一楼是会客厅和厨房,二楼是起居室和客房,三楼是储藏室及杂物房。他沉吟片刻,问,“你能不能把我的卧室设计成一个隐藏的暗室?如果能象《七侠五义》里面襄阳王那座楼的机关那就最好了。”

    “我晕,沈公子,襄阳王那座楼,少说也要花费好几万两银子呢。”

    “阳老板,你没有听懂我的意思。我是说,你只需要把我的卧室隐藏起来,再加点机关什么的,就最好了。”

    “机关我不熟啊,要不你请小神童朱停?”

    “阳老板,你别寒碜我了。能够请得起小神童朱停的主儿,也只能是造价好几万两的建筑。我的全部家当,加起来,可能还不够请他吧。”

    “如果是请朱停,的确是太奢侈了。这样吧,你再加200两,我勉为其难,帮你随意做个简单的暗室加机关。”阳胖子沉吟半晌,终于开口道。

    沈梦飞心里叫苦道,“又去200两。”他咬咬牙,点头道,“好吧。总数是1500两,再多1两我都付不起了。”

    “沈公子过谦了。清风峡荒无人烟,荆棘密布,杂草丛生。你还得修建一条道路,我才好进场,为你修造房屋。”

    “这个,我已经跟知府衙门商量好了。由庆远府主持修路工程,我支付相关费用1000两。”

    “哦,对了,沈公子,你的翠华楼的匾额,是请人题字呢,还是自己题?”

    “题字?”沈梦飞有点儿走神,他的毛笔字写得不是一般的癞,“请人题字需要多少费用?”

    “一般的秀才、贡生,也就是收你2-5两银子,如果是名家,比如说周名诚,那就得是8000两了。”

    “啊,对了,我在省城有见到过这个周名诚的题字,请问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

    “他呀,是顺天府府尹,曾经是太祖爷跟前的红人。据说小时候就志气恢弘,写字发誓要超越书圣王羲之和草圣张旭。”

    “唉,8000两。”沈梦飞有点儿惆怅,原来这大明的奢华,并不比未来逊色啊。

    “你可以请知府郑大人题字啊,我们知府大人向以清廉著称,他的字是不要钱的。”

    “我又不认识郑大人。他不可能随随便便就给一个陌生人题字的吧。”

    “没错,郑大人是不会收你钱的,但寻常人又有谁能轻易得见郑大人?所以嘛,如果你真的想得到郑大人的手笔,我有办法,只需要500两。500两,小意思啦。”

    沈梦飞已经拿起阳胖子案几上的毛笔,在一张空白的宣纸上写了起来。“唉,沈公子,你别乱写乱画啊,宣纸很贵的。”

    说话间,沈梦飞已经在那张宣纸上由右向左写下了“翠华楼”三个字,歪歪斜斜,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他随手写下了落款,沈梦飞于1427年,一想不对呀,在大明,还没有使用公元纪年啊。可是写都写了,管他呢,他没好气道,“还是我自己写吧,省了500两。”

    “1427年,这是什么意思?”阳胖子一头雾水。沈梦飞不得不继续忽悠道,“嗯嗯,我在安南,听说过遥远的外邦,使用的就是这样的纪年方式。”

    “哦,在我朝,是宣德二年。这个外邦好牛啊,都存在1427年了吧,他的国王是千年老妖么?”

    “我朝的皇帝还叫万岁呢?”

    阳胖子不可理喻的摇摇头,自我解嘲道,“好吧,翠华楼的匾额就使用沈公子你自己的手笔。至于行吟阁和坐忘斋,我看我还是让我家小二子帮你写吧。他好歹在私塾里念过书,在庆远府当文笔小吏也有好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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