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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江山风雨情之雍正与年妃 > 第2765章 禄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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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十三日,是福沛阿哥诞生即殇的第三日,也是冰凝从死亡边缘清醒过来的第二日,正沉浸在万分悲痛中的皇上并没有忘记手中的公务,相反更加的兢兢业业,同时也没有因此而耽搁了一项并非紧急的事项,那就是下发一道谕旨:“革去十四贝子禄米,高其倬革职留任。”事出总要有因,治罪也要有响当当的罪名,而十四阿哥被革去禄米以及高其倬被革职留任的理由非常简单,就是高其倬在上报的奏折中,将十四贝子与皇上并排写在了一起。

    这件事情绝对不是十万火急,然而在小阿哥刚刚,冰凝生死未卜之际,皇上急不可奈地对十四阿哥和高其倬痛下杀手,原因当然是耐人寻味。

    要知个中缘由,先从几个常识说起。今人常说的“俸禄”,其实是是“俸银”和“禄米”的总称。古代官员的俸禄,以粟米(粮)计算,因此称为“禄米”。然而到了清代以后,历代帝王们不但热衷于学习汉文化更热衷于实施变革与创新,于是体现在官员的薪酬发放方面则是演化为俸银与禄米两种,按不同身份和职司可分为八大系列。每年春秋两季分别下发,春季以正月二十为限,秋季以七月二十为限。

    再说说这个奏折。清代的奏折书写有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即在奏折中如遇皇上、皇考(先皇)、皇妣(先皇后)等位居最高等级的人员称呼时,这些称呼要高出本行字两个字的位置(古代书写为竖版,因此是‘高出’两个字),此外这一行写下这些最高等级人员的称呼之后,整行都不能再写任何字,后面的文字要另起一行开始书写,以示对这些人员的尊敬。

    高其倬是两朝元老,然而在奏折书写方面竟是如此的不用心,以致犯下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居然在给皇上的奏折上,将十四阿哥与皇上并写在一行中,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失误!皇上这些天正在处心积虑地找十四阿哥的茬儿呢,这送上门来的大好机会岂能错过?于是二话不说,直接以大不敬的罪名,革去了十四阿哥的禄米。

    从旁人的眼光来看,这一回十四阿哥完全是被高其倬的疏忽大意给拖下了这趟浑水之中,然而皇上能够在丧子之痛的同时,竟然还能够分出一部分精力来对十四阿哥穷追猛打,看似极其不合常理,而且十四阿哥的获罪完全是凭白无故地受了高其倬的拖累,似乎是个天大的冤情,到底是皇上在实施暴政,还是十四阿哥确实罪当如此?要想弄清这个问题,还是要从这几个人的渊源说起。

    要说高其倬,完全就是年二公子的翻版,两个人的年龄虽然差了有几岁,但却是走了一条几乎一模一样的致仕之路。早在康熙三十三年,年仅19岁的高其倬参加殿试,中三甲第八十九名进士,选任翰林院庶吉士。随后告假归故里,闭户读书数年后才开始就职,被授予翰林院检讨一职。康熙五十九年,出任广西巡抚。

    高其倬与年羹尧更有深层次的渊源还在于,他也娶了康熙朝前期权臣――明珠的一个孙女为正妻,也就是说两个人分别娶了一对堂姐妹,同为明珠的孙婿,是孙子辈的连襟。而且明珠大学士的这两个孙女又全都是红颜命薄,均相继早亡,后来年二公子续娶了辅国公苏燕的女儿,高其倬的继妻则是绥远大将军蔡毓荣之女蔡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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