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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战魔灭天诀 > 第三十四章 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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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澜几人最后还是回到了李家庄。李家庄傍着小路,与大道相通,是几个村子最靠外的一个。凌语尘见此间事了,也不希望一直在这里逗留。霜降一过,天寒地冻,到了京城脚下也早就过了立冬时节,方回就这身打扮送到方府,还不得把当今左相吓死?

    李家庄庄里庄外篝火通明,壮劳力去田间连夜割麦,妇人在家中做饭,小孩忍不住饿,到处找吃的。凌语尘和云澜正在和老人闲聊,八十多岁的村正也在其中,被火光照的红光满面。他没想到,这三位讨水喝的外乡人竟然救了他们全村人的性命,李九李六回来的时候,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麦子是新割的,还要经过打晒,之后用碾子碾去麦壳用石磨磨成粉,经过蒸煮才能吃,哪里赶得上趟?村正让孙子去自家的山薯地里剜些山薯回来。这玩意儿的确好吃,就是不好种,但不管年成咋样,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顶不了大用,也比不得馒头耐饥。所以农人也不会花太多时间来照管,春天掘了土沟,把山薯一切一丢,任其自生自长。

    此时却派上了用场。看得出来,这三位也不是什么拿捏身份的主,山薯上不了台面儿,填饱肚子总还是可以的。村正孙子不一会儿就推着独轮车回来了,从车上卸下两半袋山薯,村正一看点点头,嗯,所有人吃的确不够,不过招待客人应该是足够了。挑大个儿的埋在了篝火下的土里,不一会儿就有一阵香气扑鼻而来,馋的两个小的两眼直冒金星,连普洱都有些按捺不住,望着火堆“呼呼”直叫,他们可从来没见过没吃过这种东西。

    村正也是高兴,有些肉疼地从家中地窖里搬出了两坛子藏了好些年的重酿酒,可把凌语尘高兴坏了。这凌语尘哪里是脸皮薄的货色,丝毫不理会四周垂涎欲滴的众人,直接就把酒葫芦小心按进在酒坛子里,先灌满了一葫芦,然后又偷偷把方回的小竹筒拿了出来,趁方回不注意也灌满了酒。方回和云澜没有注意到凌语尘的小动作,只有普洱耳朵一转,正想回头,就感觉到身后一股杀气袭来,连忙又盯着火堆,不敢再有一点异动。

    凌语尘把装酒的器具仔细收好,这才打着哈哈给众人一人倒了一碗,村正儿子本想代劳,却没想到凌语尘坚决不肯,只好让他来倒。每只碗里晃晃悠悠倒了半碗,丁点儿都不带往出溅的。云澜看了一眼他一边倒酒一边肉疼的样子,脸已经红到了脖子根儿。凌语尘的没品他一路上可是领教到了,不过依旧替他难为情。

    村正心里跟刀剜了似的,那叫一个疼啊。这酒还是自己最小的闺女出嫁的时候偷偷藏起来的,这么些年瞒过了老太婆,瞒过了一干子女,和孙子辈儿斗智斗勇了十几年,终于保下了这两坛子老酒。本来给恩人和众位父老喝了也没什么,独乐了不如众乐乐嘛。可是恩公你能不能留点儿?你喝就喝吧还带上,你带就带吧少喝点行不?这点儿酒嘴皮子都润不湿!你你你你对得起这酒吗!

    凌语尘可不管什么合适不合适,要真说起来,我都两百岁了,给你们这些八十多岁的小孩子倒酒,那是给你们面子!

    修道之人不知年月,其实两百多岁也没什么了不起,上千年的老帮子都常有。不过既已入道,即是道友,只讲辈分,不讲岁数。吃了一旬酒后,众人也放开了,方回把山薯掘出来,自己留了几块,其他的都分给了其他闻着香味过来却蹑手蹑脚不敢上前的小孩。小孩吃薯,大人喝酒,该忙活的人都在忙碌,一直到深夜。

    第二天一大早,三人一猫就收拾好了行囊启程,李家庄和其他几个听到风声的村子早早就站在村口,送了十几里才挥泪别过。方回云澜二人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味道,只是觉得这种做好事的感觉,挺好。

    云澜背了一包袱皮山薯,是几个村子凑的。本来不打算要这么多,可乡民都拍着胸脯说不会再饿着,云澜他们看着路边已经堆好的麦穗,也就不再担心,最后也就半推半就的收下了。

    凌语尘为了赶路,重新制定了路线,一路上要穿山越岭,还得横渡一条青江,才能到达京畿之地。不到几日,云澜方回和普洱就已经混的颇为熟稔,而普洱竟然没有丝毫作为人质的觉悟,兴之所起,就默念那擎天微尘口诀,变成一只巨虎,在深山老林里载着云澜一路奔驰,追狐逐兔,撵羊赶鹿。若是无聊了,就缩成一只小猫,藏在方回的书箱里打瞌睡。

    不过自从有了普洱,他们就再也没有愁过干粮的问题。要说这捕猎还是普洱天生的技术,云澜这半吊子猎户的确比不上。云澜挖陷阱,那得看老天爷赏脸,抓到啥吃啥,也没得选。到了普洱这里,方回都可以点菜了。今天想吃鹿肉,在普洱跟前附耳一说,普洱就扑腾扑腾进了林子,接下来就是一阵鸡飞狗跳,不一会儿就能叼回一只鹿来。明天想吃鱼,好,普洱就在溪边耐心蹲守,不到一个时辰就能叼回一条两条三条鱼来。

    因为有普洱的存在,云澜也有了陪练的对手。普洱身为白虎,力大无穷,再加上勤练擎天微尘诀,变化自如,每天根据凌语尘的要求变大变小,与云澜相互搏击。这种锻炼,虽然没有生死一线的体会,却能让云澜学会许多基本的动作本领,对于打基础阶段的云澜,还是十分有益的。毕竟普洱是活物,有着自己不同的想法,比凌语尘从前变的傀儡要好太多。力道控制自如,不会让云澜出现受重伤的情况。但美中不足的是,过了这么久,云澜竟然还是没有生出那丝元霸之气。云澜有些苦恼,但凌语尘考虑的就更为长远,若是在内篇修为上停滞不前,那么继续修炼外篇的风险就大增加,对于内外兼修的《战魔灭天诀》而言,实在是一个绕不开的困境。

    而方回却在稳步提升,日日积存天地灵气,再加上本来就是天生地长的灵身根骨,此时早已入了炼体境界。其实在修真界里并没有严格的入门阶段,自从体悟到第一丝天地灵气,便可算是入了道。入道之后,在如何修行,那就没有一个确定的说法了。今修几乎都是依着九境拾阶而上,古修则各行其是,不一而具。

    对于方回,凌语尘并不藏私。除了《无极仙经》,只要是现阶段方回能够接受的,凌语尘都会倾囊相授。方回心中明白,逐渐开始有些舍不得离开这两个家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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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教你的御剑法诀,背熟了吗?”凌语尘抬头问道。

    方回躺在虎背上,优哉游哉,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含糊不清地说道:“什么?御剑法诀?唔,你听听看。”

    一串冗长的文字从方回的口中幽幽吐出,低沉却清晰,似乎牵动了一圈无形的波纹。凌语尘伸手一触,波纹划过凌语尘指尖。凌语尘点了点头,沉吟了片刻,从怀中取出乾坤一气袋,伸手在袋中掏了一阵,掏出了刑天碎盾,摩挲了两下,然后丢给了云澜,而把乾坤袋扔给了方回。

    “云澜,这是刑天干的碎片,我要你在到京城之前,与他取得沟通,把他收入你的绛宫之中。京城中龙蛇混杂,若是被别人知道这神器在你手中,那京城就再无宁日了。”

    凌语尘又抬头望向方回,略微有些严肃地说道:“你爹给我的玉印,我放在了这乾坤袋里。咱们去了京城,是吃肉还是喝风,是锦被高卧还是破絮遮身,就看你能不能在这段时间里从这袋里取出你爹的信物。取出来,咱们就是左相府的座上宾,取不出,那咱们就只能蹲墙角数瓦片。努力吧少年。袋中还有些其他物事,兴许以后你能用得着。这东西也是不可多得的宝贝,千万不要暴露了。你们两个,财不外露的道理,懂吗?”

    方回和云澜用力点点头,表示很懂。不过方回又问道:“我看你的青玉简也是一件宝贝,你为什么不藏起来?”

    凌语尘得意地说道:“首先,这件宝贝没有多少人认识;其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都是扯淡。”

    方回忽然就懂了。

    【注:番薯之名称,以人名曰金薯,以地名曰汶涞,以状名曰玉枕,曰地瓜。北平以其初有一种白穰者,又称为白薯,此外复有红山药甘薯之称,名目繁多,其为番薯则一。甘薯之名,见于晋嵇含著《南方草木状》,其言曰:“甘薯,盖薯蓣之类,或曰芋之类,根叶亦如芋,实如拳,有如瓯者皮紫而肉白蒸煮食之,味如薯蓣,性不甚冷,旧珠崖之地海中之人皆不业耕稼,唯掘地种甘薯。秋熟收之,蒸晒切如米粒仓圃贮之,以充粮糗,是名薯粮。”嵇为晋时人,可知中国晋时,已有甘薯矣,何待十八世纪,印度人之传入?又何待明末,西人东来之传入?而余作此考,不亦多事乎?是又不然。徐光启《农政全书·甘薯疏》云:“闽广薯有二种,一名山薯,彼中固有之,一名番薯,有人白海外得此种。”则嵇含所谓甘薯,恐即山薯之类,为中国土产,观其曰:“或曰芋之类,根叶亦如芋。”游移其辞,必不是今日所食之番薯。今日所食之番薯,来自外洋,依明清人所纪,有根有据。……(摘自黄现·撰《番薯传来考》(上),载《扫荡报》文史地周刊版第六十期,194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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