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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青冢行 > 第011章 藏金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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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燕和黑衣人从门里打到门外,又从门外打到门里。

    这个时候,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着他们,所有人在这个时候才留意到这个青年,从他们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此时他们都在惊讶,都在懊恼。他们实在是想不到,藏金人南宫燕竟然会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住进这家客栈。

    南宫燕究竟是什么时候住进来的?

    南宫燕当然是头一天晚上住进来的,那个时候,他们所有人都朝着门外拥挤,而南宫燕就是唯一一个朝门里挤的人。

    所有人都看着南宫燕,南宫燕却并没有心思去看他们。

    黑衣人说了,他能杀南宫燕,又不杀南宫燕。他出招狠绝,却招招不要人性命。任何人都看得出他手下留有余地,南宫燕自然也看得出来。

    尽管黑衣人不用全力,南宫燕也不敢大意,就算他知道那人不下死手,他也不会让自己的反应慢下来。在黑衣人出招而来时,他也是跟着敌手的攻击翻了一个腾空,直接跳出了客栈大门。

    黑衣人一脚扑空,直接在大门上砸开一个窟窿。

    客栈的掌柜趴在柜台上,已经害怕的连话都说不来了。这扇门是早上刚换上的新门,这下子被人一拳砸下,又得换新的。他什么也不敢说,昨天门口那一堆的尸体已经告诉他,住在这里的所有人都是他们这样的老百姓惹不起的厉害角色。短短的两天,他见了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的血。

    血还没有被雨水冲洗干净,这里又开始动起手来,难道还会有人死在这里?

    一想到这个,掌柜的脸色渐渐开始发白。

    客栈里死人,绝对是一件非常不吉利的事。

    店小二藏在二楼的柱子后面,只觉得心快要跳出胸口。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江湖也意味着死亡。

    青衣女子附身在无袖的青衣女子身旁,低声道:“南宫燕既然在这里,说明白落裳也在这里。”

    无袖女子缓缓摇头,“你们的消息说白落裳已经去了桐虎山。”

    青衣女子一惊,“难道那消息有误?被我们跟踪的那个人并不是白落裳本人?”

    无袖女子淡然一笑,“这天底下还有人能假扮成他?”

    “可是,易容术高绝的人并不只有白落裳一个。”

    “能瞒得过倚花阁耳目的易容高手,却超不过十个。”

    青衣女子沉思道:“那会不会就是这十个人中的一个?”

    无袖女子轻轻摇头,道:“不会。”

    青衣女子奇怪道:“为什么?”

    无袖女子信心十足的道:“因为除了白落裳,不会有人会想到走桐虎山这条路。”

    这话虽然有理,青衣女子还是想不通,“我们的消息是一个时辰前刚收到的,按时间推算,白落裳应该是在前日到达桐虎山,而且昨天和今天早晨一定也还在桐虎山。如果他来过这里,也应该是在三天之前,因为从这里到达桐虎山,最少也的一天时间。南宫燕一向奢靡过度,如果是在三天之前就来到这个镇子和白落裳碰面,不可能没有人发现,可是没有人发现,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住进这家客栈的。这只能说明,他是昨天晚上趁乱住进来的。如果他在住进这家客栈的时候,和白落裳见了面,说明白落裳昨晚也在这里。而昨天晚上,白落裳应该是在桐虎山。”

    她的话头头是理,几乎不能找出反驳的地方。因为从桐虎山赶到这里,最少也得一天的行程,就算他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比倚花阁的消息传递还要快。

    无袖女子冷冷的眯了下眼睛,道:“就算他在前日出现在桐虎山,也可以在昨天住进这间客栈。”

    青衣女子瞪大眼睛:“您是说,他会瞒过我们的视线,先我们一步从桐虎山折回,住进这家客栈?”

    她实在是不会相信,她们的人不可能会跟丢白落裳,如果真的发现白落裳不见,她们的人一定会传书过来。可是到现在为止,她们并没有受到任何关于跟丢白落裳的信。

    一只雪雕从桐虎山飞到这里,也不过是两个时辰的事,而一匹马要从桐虎山到这里,最快也是一天,所以白落裳的脚程再快,也不可能比雪雕的速度更快。

    她们的消息是一个时辰之前收到的,说明在三个时辰以前,白落裳一定还在桐虎山。

    无袖女子知道青衣女子的想法,但她却只是默然不语,她的表情已经说明了她对自己的猜想很有把握。她十分肯定,昨天晚上白落裳一定就在这间客栈里。

    如果白落裳昨晚真的在这件客栈,那么他究竟是用什么办法瞒过倚花阁的人,从桐虎山折返回到这里的?他究竟是用什么办法让自己在倚花阁的消息放出之前,就住进这间客栈?

    这一点,青衣女子想不明白,无袖女子也不愿说明。

    楼下,南宫燕已经被黑衣人逼的满头是汗,很显然,他的实力与黑衣人存在很大的差距。

    “你的轻功很好。”黑衣人不真不假的赞道,“只不过比起那个人,你这点功夫根本算不得什么。”

    黑衣人并没有指名道姓的说是哪个人,但南宫燕却好像听得懂一样,立刻就笑着拍手道: “没有错,我自然比不过他,我猜在这个世上应该很少有人在轻功上比得过他,不只是轻功,就连易容、美酒和好色上,也很难有人比得过他。”

    而他们口中的“他”,正是白落裳。

    两人一动手,惊扰到了周围的无辜百姓,那些吃饭和住店的人一听见打起来了,立马慌乱起来,四处蹿逃,有人往楼上跑,有人往门外跑,有人往桌子底下跑,有人往墙角躲。

    一时间,安安静静的客栈刹时变得鸡飞狗跳,混乱不堪,杯盘碟碗砸坏许多,饭菜酒茶撒了一地。

    几个衙差早已站起身来,拔出刀,凶神恶煞地围了上去,眼睛里闪着莫名的光。

    拿出武器的,不只是这些衙差,所有按耐不住的人都亮着兵器,南宫燕几乎到了四面楚歌的地步。

    森森的兵器,闪着森森的寒光。

    武器的用处,不过是杀人而已。

    整个客栈唯一还坐得稳的,便是二楼上的那群青衣女子,她们似乎并不介意楼下纷杂喧哗,依然是神定气闲的吃得餐。

    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女子依然用着一种兴致勃勃的眼神盯着南宫燕,冰霜一样的脸上终于浮出若隐若现的笑意。

    这个时候,越是不动的人,就越是惹人注目。

    南宫燕自然也注意到了那一群女人,当看到坐在最中间的那个无袖青衣的女子时,他的一对瞳孔不禁渐渐收缩,再然后眼睛忽然就亮了。

    无袖青衣女子对上南宫燕那双发亮的眼睛,脸上的笑意又加重了几分。

    南宫燕也在笑,他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即便眼前的情形对他十分不利,他依然笑的起来。

    无袖青衣女子看着南宫燕,低声说了一句:“你还不走?”

    客栈里很闹,她的声音几乎一出口就被闹哄哄的气氛吞没。

    南宫燕居然听得见那女子说的话,只听他也笑着回答道:“我原本是要走的,可是有人不让我走。”

    无袖女子弯着嘴角,“他们拦得住你?”

    南宫燕也弯着嘴角笑道:“拦不住我,不过我想走也不容易。”

    无袖女子轻声笑,“那你还不赶快走。”

    南宫燕点点头,他的确是应该赶快上路,四下看了一圈,见眼下情况对自己极为不妙,于是对着冲他奔来的人拱手笑道:“各位,在下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说完,就看见他纵身跃出大门,翻进马厩,跳上其中一匹马,夹着马肚,甩鞭逃走。

    这马本是衙差骑来的,现在眼看自己的马被骑走,路一平立马跳出来,大吼一声:“混蛋!那是我的马。”

    话才刚一喊完,南宫燕已经浮尘而去,只听踏踏马蹄声,一眨眼已经看不见人影。

    几个人也不做落后,纷纷提刀上马,追赶南宫燕。

    一场风波引来一阵哗然,马走人跑,留下来的围观者唏嘘不已。

    店小二躲在柱子后头,惊恐的望着大厅里,手脚哆嗦的不成样子。只是远远的看着那些人,就能令他觉得有一种阴森冷飕飕的凉意从背脊上凉了起来,一直凉到脚底。

    这就是所谓的江湖,腥风血雨的江湖。

    这时,有人踢了店小二一脚,冷冷道:“赶紧给爷上两壶酒!”

    黑衣男人见南宫燕已走远,也不出门追赶,反倒清闲的选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摆出一锭银子,招呼店小二上酒上菜。

    掌柜瞧着被砸坏的东西,心疼的直接趴到在柜台里,哀声抱怨,一边哭,一边朝黑衣人看过去。

    黑衣人丢出两锭银子,补偿了店家。

    和南宫燕付的一袋银子相比而言,这两锭银子实在太少。

    掌柜心里不满,却不敢表现出来,开店做生意,就要懂得察言观色,知道什么人惹不起,也知道见好就收。

    很显然,眼前这个黑衣人不是他们这样的小百姓能得罪得起的。

    好酒好肉很快就端上来,黑衣人端端正正的坐下来,既不出门追赶南宫燕,也不关心周围的目光。

    这三个月,他一路追踪白落裳,虽然没能跟对方正面交手,但一直看得到踪迹。就在三天前,白落裳忽然不见了,可是他却在无意间发现了南宫燕,他很清楚南宫燕的出现并不是巧合。

    白落裳和南宫燕之间的勾当,几乎已经不再是秘密。所以他就跟着南宫燕一路走到这里,他依然没有发现白落裳,但是南宫燕已经和白落裳碰过头,白落裳再一次在他眼皮下逃走,但是被白落裳偷走的东西却已经落在南宫燕手上。

    但当初与雇主约定的是“捉住偷东西的人”,却并没有说要追回失物。现在失物和盗贼分成两路,他就要跟雇主再好好商量一下才行,毕竟追回失物和追拿盗贼的佣金不是一个价。

    白落裳是一个易容术和轻功独步天下的人,为人又实在是狡猾,所以要追踪起来非常困难,相比之下,藏金人南宫燕就要容易掌控的多。

    南宫燕出入奢靡招摇,走到哪里都是砸千金以买快活,生活极其高调,所以要找到他,非常容易。因此,他并不担心南宫燕会逃出他们的势力追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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