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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良田喜事:农家童养媳 > 第一百一十六章诗会拔头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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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脑子里瞎琢磨着,这一会儿,牡丹已经做好了,几道菜摆上桌,颜色看着甚是好看。

    杜宾暗赞一声,怪不得金林峰那馋鬼也喜欢吃她做的饭菜,果然看着就可口的很。他咂咂嘴,“嗯,多盛一碗饭。”

    牡丹回头,“你不是已经吃过了?”

    杜宾摸摸鼻子,“多吃点不行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牡丹又盛了一碗饭,问道:“要不要让人给送过去?”

    “不用,我自己端就是。”杜宾接过食盒,手里拎着走出去。他倒不想自己跑这一趟,只是那家伙不想见除他之外的人,也只能劳动他亲自伺候了。

    也不知这家伙在想什么,既然来了,也不出现,躲起来要干什么?

    拎着食盒回到房里,金林峰已经洗漱完了,斜了他一眼,“怎么?拿来了?”

    杜宾把食盒放在桌上,念叨道:“你说你整天躲在这儿干什么?”

    金林峰哼一声,“谁耐烦出去应付那些人。”

    杜宾一想也是,那些女人大部分是为了他来的,这几日都在叨念着他怎么不在,若是知道他在这儿,还不蜂拥着围上来?想到这个场景,不由“噗嗤”笑了起来。

    金林峰自己从食盒里拿着菜出来,坐下来津津有味的吃着。

    杜宾看他吃,也拿了双筷子跟着吃起来,边吃边问:“你老实说,昨晚出什么事了?”

    金林峰道:“那能出什么事?”

    “你还不承认,那个霍金安是怎么回事?别说他脑袋那个包不是你打的?”

    金林峰没说话,脸色却略有些阴沉起来,一想到昨晚他抓住牡丹衣服的样子,心里就大为不爽。

    杜宾道:“明天那些女人举办诗会,你要不要去看?”

    “不去。”金林峰低头喝了一口汤,汤头很好,还很新鲜,应该是从附近河里捞出来的草鱼。也不知是不是饿了,竟觉牡丹厨艺见长,这饭做得十分好吃。

    第二日,山上僻出一块草坪,铺上锦缎、软垫和低矮的案几,每张案几上都预备上文房四宝。

    几个少女零零散散的坐在草坪上,手里举着一把团扇,掩着口小声谈笑着。

    公子们则坐在对面的地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那眼睛大都瞅着草坪上坐着的少女。

    或许感受到飘过来的目光,那些女子笑得更加秀气了,有的羞涩地掩着大半张脸,但那一双眼却乌溜溜转着,不时地向那些少年儿郎们投去一瞥。

    杜宾赶到的时候,那些少男少女们还在互相偷瞧着,他在远处看见便不由抿了抿嘴,暗笑这些人装样。背地里不定怎么放浪呢,偏巧在人前装的多么高贵似地。

    他走近几步,朗声道:“我来迟了,怎的还没开始?”

    吴东远笑道:“这不正等着你这个主人来主持呢。”

    杜宾笑起来,“我是不会主持的,就一句,‘开始吧’。”

    他一说,众人都笑了起来,吴元鹤道:“既然主人说了,那就开始吧。”

    所谓诗会,不就是给个题目,每人写首诗,然后大家拿来品评一下。今日的诗会,倒也没什么题目,山上的所有事物都能拿来写。

    杜宾会评诗,评画,自己却不怎么会写,只在一旁看着。

    应彩妮让人在几案上铺上宣纸,然后开始书写起来,她写的是一首《即景》:竹摇清影罩幽窗,两两时禽噪夕阳。谢却海棠飞尽絮,困人天气日初长。在此时夏日的季节里写来很是应景。

    大概意思是:竹子在微风中将清雅的影子笼罩在幽静的窗户上,成双成对的鸟儿正在夕阳下尽情地喧噪鸣叫。在这海棠花凋谢、柳絮飞尽的初夏,只觉炎热的天气世人感到乏困,白昼也开始变得漫长。

    众女围着她过来看,见她字迹极为娟秀,尤其是那纸张做得极为漂亮,真是叫人眼前一亮。应彩妮身份高,那些贵女有意巴结,对她交口称赞。

    应彩妮心中得意,脸上却半点不露,大大方方的举起纸交给丫鬟。

    如香手里捧着,交到杜宾的案几前。

    杜宾看那诗,做的虽好,可惜却不是应彩妮写的,而是前朝朱淑真的诗,是描绘了春末夏初的景象,同时也借景抒发了诗人郁郁寡欢的心情。只是她一个大家小姐,又郁郁寡欢个什么劲儿?说是应景却半点不应心。且字写得看着娟秀,却不够有神,说起来唯一值得看的就是这张漂亮的宣纸,那一圈花边绘的真是好,便是几朵小花也格外有神,一看就是个书画大家的手笔。

    他微微一笑,如果没猜错,这应该是牡丹的手笔,看来这小丫头又没钱了,拿来赚钱了。

    随后几位小姐都交上了诗,他挨个看了一遍,还真没让人觉得惊艳的,比之当年的白倾城真的不可同日而语。在大齐,贵家女子虽识文认字,却也大多没什么学问,自来女子无才便是德,能达到白倾城的程度的当真不多。

    而当年白倾城之所以有名,也不是因为她多有才,而是因为有一个大儒的爹,再加上自己难得的美貌,才会被人赏识她的才学。而所谓赏识,也没有谁真是由心的佩服的,无非觉得女人学着玩玩,给个面子罢了。

    这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同样的才学到了男人身上,怕是更得人们传颂和关心吧。

    他又翻了翻男子做的诗,说起来这些豪门贵公子的诗也没什么精品,无非是无病呻吟,半点不能深入人心,也就只有一两个写的还言之凿凿,有点看头。不过他还是挑了两个写的最好的,一首是段进海所作的,一首是吴元鹤所作,女子中则选了应彩妮和胡悦儿的,交给众人品评。

    四首诗在每人手中传过,最后女子中选了应彩妮的,男子中则选了段进海的。

    这段进海是段家庶子,是准备要参加科举的,其文采还是过得去的。至于应彩妮能脱颖而出,全是那宣纸用得极好,让人一看就心生喜爱。

    应彩妮得了女中魁首,自是心中高兴。

    霍婉儿笑道:“应姐姐,你这宣纸做的真好,可是自己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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