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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重生之刀霸天下 > 第九十四章 他说他也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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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传当日此曲作成之时,凌厉剑气弥漫千里龙湖之上,纵横不息,湖上数千余只栖息的野雁,本能之间瞬时惊飞,却只逃得三百一十八只。

    但那琴声却低泣如诉,婉转凄凉,动人之极,居然又引得那逃出生天的野雁纷纷回头。

    三百一十八只,一只接着一只,一只未少,又纷纷投入剑气之中,慷慨赴死。

    时人见得此景,只觉无比震撼,便谓此曲名为《雁去雁回》。

    君敬之突遭父亲去世,又闻故友之殇,心中百感交集,再也没了闯荡江湖的心情。

    自那日起,他断琴封剑,携了独子一路往东,直赴东吴,又乘船出海而去,直接归隐海外。

    三十年后,君敬之在离东吴海岸千里之遥的嵊泗列岛开山立户,传下了嵊泗一派。

    随后没过多久的一个中秋之夜,他自觉传承大事已了,心伤却始终难复,便将嵊泗派托给儿子,从此消失无踪。

    有人说他去了茫茫东海,弹琴舞剑,最后魂归九天。也有人说他返回洛阳,投湖自尽,直接赴了黄泉。

    总之,一代前辈高人却是从此音讯再无,仅仅只是留书一封,写的内容也份外简单。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

    觅知音。

    寥寥数字,诉尽心伤。

    而君敬之的独子,便是如今嵊泗派掌门,君不悔。

    传闻君不悔年少时并非此名,只是君敬之铭其老友,一朝之约,虽死无悔,这才改了名。

    ‘东海心剑’君不悔,虽曾惜败于李慕白剑下,却也是江湖顶尖高手,地境巅峰的武道宗师。

    嵊泗一派,琴中藏剑的左手剑法虽稍逊六大神剑,但配上右手的惑人琴音也称得上极精极妙。

    梅仙孙女梅瑛,天资绝伦,因喜好琴艺,竟弃家传虬枝神剑不学,慕名而去,在嵊泗派山门之前,连跪了七日,终于引得君不悔感念,不惜硬抗梅家虬枝令,将其收入门下。

    如今十多年过去,梅瑛也早已踏迹武林,江湖人称‘瑶琴神剑’。

    而嵊泗派中的数代弟子,也常有人背琴负剑,往来东吴中原,在武林中较为活跃。

    《三百一十八式雁去雁回剑》和《东海听潮观澜曲》在天下武林中也是声名赫赫。

    嵊泗派,天下九门之一,居东海之上,半入江湖半入海,琴剑相合成绝响。

    张浪揉了揉脑袋,收拢了有些散乱的思绪,倒是有些好奇起来。

    荒郊野岭,是谁在奏此曲?

    索性现在风雨已歇,他便心中一动,便背起行李,起身跃起。

    又使脚尖往崖石一踏,使出一式‘踏雪寻风’,循着声音,提纵而去。

    行得一段,树林中越加幽暗,曲声稍稍清晰了些。

    再行片刻,却已山林深处,更是老树盘虬,粗藤缠绕,却隐隐传来一丝酒香,曲声也就在这左近不远了。

    张浪脚下一点,依着踏雪无痕之轻,丝毫不发声音的靠了过去……

    这武清山密林之中,竟然有一间小小的木屋,木屋前不远,是一个小小的木棚,木棚中生着一堆篝火。

    篝火之上还搭了个烤架,烤架上窜着一头野猪,油光发亮。

    篝火旁边还摊放着些不少菜肴,两个大酒坛,两只大酒碗。

    其中一只酒碗斜倒在地上,碗口上嗑出了几个裂口,酒碗旁边是一个灰袍青年。

    他仰面躺在地上的血泊里,腰上佩着一把鲨皮鞘的长剑,剑柄上刻着一个小小金印,他的脸上搭着一块青布条,看不上神情模样,胸口却是一个两指余宽的穿透伤口,鲜血从伤口处流出,蔓延成身下的血泊。

    而另一只酒碗却是完好的摆在地上,这只酒碗旁边是一个先天境的青衣年轻人。

    他盘坐在篝火旁,膝间横着一把竹鞘长剑,双手却捧着一个葫芦状的乐器,如泣如诉的乐声正是从这里传出。

    原来是葫芦古埙,这乐器倒是少见。

    张浪心中念头闪过,又嗅了嗅酒香,便站着倾听起来。

    一首《雁去雁回》如诉如泣,依依诀别,又响了一柱香时间,方才停歇下来。

    青衣年轻人收了葫芦埙,端起酒碗抿了一口,再将其余的酒在了地上。

    随后将酒碗斟满,抿了一口,又将其余的洒在地上。

    如此重复了数次。

    这时,张浪向着篝火走了过去,一边开口说道:“连吹了十几遍的《雁去雁回》,区区也听得出来,朋友的心里确实是很难过。”

    那青衣人似乎对他的到来早已知晓,听见有人说话也不奇怪,口中叹道:“儿时玩伴,少时同门,十余年的老朋友死了,心中总是难过的。”

    “一个杀手,也有朋友?”

    他口中戏谑说道,人却走到篝火旁,捡起那灰袍尸体脸上的青布条。

    等到看见这灰袍尸体的长相,张浪脸色却是微微一变,这人是?

    那灰袍青年嘴角咧开,似乎在笑着,但是脸上神情显得骤然惊讶。

    张浪再往青布条上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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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布条扔在旁边,摇了摇头,就在血泊旁的坐了下来,又从地上捡起了半残的酒碗,递过去,道:“来,给我也倒点。”

    青衣人闻言,也拿起酒坛将张浪凑过的酒碗斟满,又给自己身前的也满上了,道:“杀手也是人,为什么不能有朋友?”

    张浪稍稍喝了口,咂咂嘴道:“华山脚下,杏花村的佳酿,醇而不烈,恐怕得有二十个年头了,果真是好酒,也难为你有心,从陕州一路带到这里,你朋友见到你给他带酒,一定很高兴。”

    青衣人点点头,指了指野猪,道:“他确实很高兴,还专门去林中拾掇了头野猪用来下酒,诺,还没动过,我朋友喜欢喝酒吃肉,这烧烤功夫向来不错,尝尝?”

    说完他又抽出长剑,削了一片猪肉,送到张浪面前。

    张浪也不客气,伸手接过,往嘴里一塞,嚼了几口,道:“确实肥而不腻。所以你就趁他高兴的时候一剑杀了他?”

    青衣人又点了点头,道:“是啊,他从未想过我会杀他,全无防备,正要与我干杯,我便一剑杀了他。”

    张浪又举起酒碗,凑过去,道:“你都是这么对待朋友的?”

    青衣人也端起酒碗,和他碰了下,饮了一口,叹道:“一般情况下不是。但是总是难免会有一些老朋友突然就变成任务目标的时候,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失去了一个老朋友。”

    张浪把酒一口干,又说道:“人生不如意事果然十之八九,节哀顺便。”

    青衣人端起酒杯,凑了过去,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一盏清酒,正好敬敬新朋友。”

    张浪再和他碰了下,道:“既然是朋友,那就通个名,区区张浪,阁下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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