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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临界诡道 > 第十章 拾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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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山市的清晨,兹仙大桥深藏在雾里,仿佛有一种硝烟弥漫的沧桑感围绕其间。而能在这浓雾之间存在,并生存下去的生物绝不可能是人类。死去的可能就是人类这种瘦弱孤立无援的哺乳动物。

    浓雾渐渐被吹散,浮现出兹仙大桥原有的面目,假若看一部分的结构,很有可能把他当做美国的金门大桥,但是如若看清结构或是颜色,很清晰的发现两者区别甚大。可能除了桥的基本结构相似,其他的了无二致。

    大桥旁边的两块崭新石碑也在雾中散发着微光,这光泛着微微的淡紫色,不仔细看根本无法察觉。明眼人一看石碑就是花岗岩,要找到这样的花岗岩,懂得人都会为之惊叹。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心屹立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和台北“中正纪念堂”的牌子都是花岗岩做的。花岗岩过了千年仍历久不衰的特性,著名的埃及金字塔就证明了这一点。看石碑雕刻的字,不大像是用石碑雕刻机刻的,倒像是人用工具一下一下戳的。这两座高达两层小平楼的大石碑格格不入的立在兹仙大桥两端,就像是两位卫兵一样寸步不离,昂首挺胸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雾中缓缓传来连续清晰的脚步声,林旭待在固有地界半睁着眼睛,听着脚步声愈来愈近,接着愈来愈远。按照声音的传播规则,在看看这两者的距离,桥面上的脚步声根本不可能传到自己的耳朵里,林旭在脑子里思考着。除非,那个声音就在自己的耳朵旁边,或者是通过什么直接传到自己的耳朵里。这个时候,林旭已是疲惫不堪,作过多的思考也是对自己的折磨。

    林旭的长头发耷拉在肩上,眉毛长长的挡住了整个眼眶,胡子也肆无忌惮的塞了一些在嘴里。在乌黑的浓眉下,毛的缝隙间,林旭看到自己的衣着整齐,看来又是一如既往的换了一套装备。

    不知又是哪位倒霉鬼的?林旭在脑子里没感觉的嘲笑道。

    这套正装的左胸上有一块小明牌,上面写着“财务总管曾齐隆”。很明显,又是一桩惨案,而现在这套衣服的主人就是杀手,是造成临山市整个市人心惶惶的始作俑者。如果只是一两个人失踪,警方压一下,舆论封杀一阵,根本没有后事可忧。倘若是十年之间,每天都有一个人以同样狠毒的方式死去,那是想镇压也镇压不了啊。现在这个谜一样的案件资料已经整整堆了好几个资料室,专案组也是组了散散了组,警员的能力完全得不到体现。

    一个穿着深紫色帽衫的人此时刚走到兹仙大桥的石碑前,在离石碑还有三米左右的地方稳稳立住。之前林旭感觉的那个脚步声应该就是这个人发出来的,但与他没有丁点儿关系。

    那个人在石碑下呆呆的站着,似乎在等待什么东西,偶尔还有车辆从身后不远的桥面通过,没有谁会注意这个莫名其妙的人。

    在深紫色的帽子下到底是怎样的面孔?而谁将揭示他的面孔?

    这个人最高的帽檐刚刚能碰到兹仙大桥的桥的最下方,跟之前做过测量一样,好像高一点会把那一点削了一样。

    帽衫男在雾未散尽之前就又走进雾里,同时在林旭的耳边又响起那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远。在帽衫男脚步声消失快之际,林旭的脑子里出现了一堆连续且无规则的声音,林旭唯一能辨别的就是有男有女。

    忽然,声音逐渐变小,知道消失,又来了难得的安静。可这安静没有存留多久,林旭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了断断续续的声音。那声音比播放器的清晰音质差远了,收音机也比这个强,林旭从心底里感到满满的嫌弃。这个时候林旭还可以这样,看样子孤独的日子也是过了挺舒坦。

    “林——旭——你——去——找——一——个——叫——做——林——风——的——人——把——他——杀——了——”声音的每个字眼好像是从不同人身上取来的,男女不一,语调确是一样的,都是哀嚎,但是怪怪的,极其别扭。

    这不是一个人说的话,而是从别人留下的声音里抠出那个字,然后整合成一句话。很多杀人犯用过差不多的方式向警方传播信息,侦探小说里也经常出现。林旭经常看,也就见怪不怪。

    林旭在脑子里狠狠的咒骂了一句,他妈的,抠字倒是蛮能耐。

    林旭不知道这个所谓的林风是谁,怎么找,怎么杀,再说自己现在被囚禁着,身体根本不受控制,难道你用意念去杀了那个人啊!

    “当然不是,是用你小子的双手。我们说话结束时你的身体还是你的身体,好在我一直在用着,身体状况,运动能力应该都是运动员水平。”耳边又突然响起陌生的声音,但明显是从一个人的嘴里发出的,“希望你可以顺利的完成任务。”

    林旭大吼了一句:“你他妈的倒是教我怎么杀人啊!我还毛杀过人呢!”

    林旭惊呆了,他听到了自己的话。

    林旭试着动了动手指,可以动了,老子又活过来了。手指动的触感瞬间令林旭找到了还活着的感觉,一切是那么的真实,不再是梦幻般的想象。这时的喜悦冲淡了埋藏十年的罪恶,也算是找到了佛法中的饶恕的大义。其实真正的只是林旭没有意思反抗的余地,这一切来的那么强势,让他像之前俘虏时一样没有任何的反应时间,只有默默的汉寿承受这一切。

    毛衫男的一身应该是学得《暗黑者》连戏剧中的darker,可是整个感觉就有肃杀一切的魔力,甚至生命的真谛在他这完全没有体现的价值,他的出现就宣告了一件事:结束一切。

    林旭像小孩一样咧着嘴哈哈大笑,笑的嘴角打开,差点脸抽搐不止,成为一个歪脸男可不是自己想要的。可能嘴长得太大,脸上的毛像面条一样被吸了大半进去。

    “我靠,这什么味道,会吐死。”一开心都忘了自己味觉也回来了。接着嗅觉也慢慢的苏醒,可惜林旭肚子里真没什么可吐的,一直保持弯腰干呕的动作。

    “你旁边有个包,里面有你想要的东西,记住,虽然你现在身子是属于你的,可是你杀不了那个人的话,你就得来我族做客,我回让你知道什么才是你们人类所说的生不如死——”

    “你不是人啊!你外星的啊!”如果放在十年前,林旭肯定会这样反驳,甚至干上一架。要放在现在,只能默默的听着。

    林旭轻轻地抿了抿了嘴唇,唇表面覆盖了毛发,稍微动一动还痒痒的。那熟悉的脚步声又响起,微弱的音响,林旭听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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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过了近十分钟,林旭做着简单的动作,用最小的幅度,在兹仙大桥下熟悉自己的身体。

    “和以前一样好用啊,这手,这脚,这腰,哎哟,真爽!啊————十年啊!啊——我——林——旭——又回来了!喔——”声音穿透消散的浓雾,伴着声声作呕声进入兹仙大桥的内部结构后消失。没有谁会知道,有一个叫做林旭的人即将再度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即将出现在亲人的眼前。

    这十年,林旭度日如年,每天白昼都用着古老的方法——数羊度日,或者看着潺潺的大江水,这样已经竟然过了三千六百五十天的白昼。更可气的是,林旭竟然连眨眼的权利都没有,这样也有一个好处,林旭可以数眨眼的次数度过大把时间。但更多时候是在休息,好像这也是人性化管理一样,有好多的日子就一直在黑暗中度过。

    林旭身体的各个机能都熟悉得差不多了,过了那么久,差点连怎么走路都不知道。

    林旭活动了一下手指,一只手撂着下垂的毛发,一只手小心翼翼的打开身旁黑色的包,取出里边的剪刀、剃须刀、电动剃头、梳子······“你妹的,居然毛镜子!”

    “靠,还有口红,喔,这是洗发露,洗面奶——打劫了理发店吧!奶奶的——”林旭在一股乱翻中还找到了人民币,“这钱可以用吗?看着那一百三个数字都金灿灿的。一、二、三、四······”

    ······最终,林旭还是花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鼓捣自己的装束,然后在衣服外口袋里掏了个洞,把那数了好几遍的两万块钱稳妥地塞了进去。

    看来钱这东西,到最后,到绝望,到死,都是可以给人以鼓舞的魔力。

    林旭捧着水泥面上的大把毛发走到边上,松开手,那可能已经有米多长的毛发就跟黑水一样泼到了江面上,随波逐流,可能这是告别这十年最壮观的仪式。

    这个仪式,可以说,无人可及,无人可懂。

    林旭没疯已经是莫大的厉害之处,何况接受。林旭把一些用不上的东西全扔了,只留下了洗发露。

    林旭赤裸着身体热身了一会儿,把衣服叠好与洗发露挤在包里,然后把包挎在身上,准备就绪,林旭就睁着眼睛纵身跳入这平缓流动的大江里。

    在“喔——”的一声后“嘭”的一声,林旭重重的砸在水面上,那一下差点把他脑袋撞碎。

    嗡嗡嗡的耳鸣让林旭再次鼓起勇气,睁着眼睛,把包拿下来,摆动着双腿重新回到了水面。然后开始不停地换气,调整好呼吸,交替蹬着双腿慢慢向岸边游去。

    林旭游着游着,离岸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五百米——三百米——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林旭看着与岸边的距离在持续缩短,但是呼吸丝毫不乱,林旭安全无误地在抵达了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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