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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鬼王妖姬 > 第十章 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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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达民宿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史密斯先生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悠闲地读着报纸。

    琳达太太则忙进忙出准备晚餐。

    夜子裔奔波了大半天却没见到想见的人,不仅身累,心更累,只想一个人静静,但上楼回房间就必须先穿过客厅。

    “您好!史密斯先生。”夜子裔青惨着脸,强打起精神。

    “miss夜,回来了,玩开心吗?”史密斯先生见多识广,会说几句简单的中国话,为人又绅士体贴,知道夜子裔不会说法语,就总是用汉语和夜子裔交谈,虽然不够流利,但基本上还可以完整地表达出来。

    “脸苍白,生病了?”放下手中的报纸,史密斯先生生硬地扬着语气问,一双深邃的眼睛泛着柔和的光。

    夜子裔用力挤出一点笑容。

    “我没事,只是有点累了,谢谢您!史密斯先生。”

    “生病,男朋友呢?不在身边?”史密斯先生朝夜子裔身后撇去一眼,不忘记用上疑惑的语气。

    夜子裔微微一愣。

    下一秒,却只能勉强地笑笑。

    “可是我还没有男朋友。”

    “嗯?”眉头一下子皱起来,史密斯先生一脸疑惑:“昨天,背你回来,你男朋友。”

    吃惊地瞪大眼睛,夜子裔有点糊涂了。

    “什么背我回来?什么男朋友?”夜子裔大张着嘴,“昨天难道不是我自己回来的吗?”

    琳达太太被夜子裔突然增大的声音吸引过去,放下手中的馅饼,和史密斯先生面面相觑。

    “是别人背我回来的?!”夜子裔低着头,不可置信的呢喃。

    胸前早已经敲锣打鼓。

    “很晚。”史密斯先生指了指墙上的挂钟,“一点”。

    夜子裔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不是自己记不起昨天晚上是怎么回到旅馆的,而是昨晚根本就不是自己回来的。

    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陌生的城市,一个陌生的男人在凌晨一点送自己回到了旅馆。

    更要命的是自己根本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任何事!

    夜子裔终于知道,什么叫只身在外,万事都要小心!

    脑子里一片混乱,和一团浆糊没差,夜子裔真想狠狠地抽自己,好让自己那不管用的脑袋稍微能记起一点有用的东西。

    “那送我回来的人长什么样子?”事已至此,弄清楚是谁在说,不然,要是自己有什么损失,就连报警警察都无从查起!努力地在脸上保持淡定,瞬间,一个很不切实际的想法在夜子裔脑子里一闪而过。

    略微有些迟疑,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是不是一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长的很好看的男人?”

    虽然很不可能,虽然他昨晚虚弱到寸步难行,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夜子裔第一反应想到的就是石玖夜。

    夜子裔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在潜意识就是觉得除了他之外,这个陌生的城市在不会有人这样关心自己,也或许是因为他是自己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总之,夜子裔把这归结于女人强大的第六感!

    “很漂亮,”史密斯先生指了指头发,点点头,显然,昨夜的男人给史密斯先生留下了一个极好的印象。

    就石玖夜来说,绝对可以起到这样的效果!

    但史密斯先生接下来说的话却让夜子裔心里一惊。

    “我太太也看见,很长,银色。”史密斯先生回头向琳达太太求证,琳达太太放下馅饼,正准备去端水果盘,微微一愣,瞬间红了脸,有些羞怯地朝僵在楼梯口的夜子裔点点头。

    “miss夜男朋友很帅,就像我一样!是不是?亲爱的,”史密斯先生倒是一点不介意,继续和自己的妻子开着玩笑。

    从琳达太太的反应就可以看出来,昨夜送夜子裔回来的那个男人有多帅气了,这一点石玖夜绝对可以胜任,但一头银色长发是怎么回事?

    心一下子沉入深渊!

    夜子裔从来不认识有一头银色长发的男人!

    更何况是男朋友?!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

    “那他有留下什么联系方式,嗯……或者个人信息也行?”夜子裔干巴巴地笑着,嘴角微微有些抽搐,下巴一副要掉下来的样子,要不是史密斯先生还有琳达太太在,夜子裔已经自抽嘴巴千百回。

    这次真是犯了大错!

    史密斯先生皱起眉头,终于察觉到一些不对劲,神色也即刻严肃起来,连琳达太太朝夜子裔投来的目光也带着几分怀疑。

    “miss夜不认识?”

    心中大叫不好,夜子裔一时紧张说漏了嘴,史密斯夫妇是浪漫的人,也是专情的人,如此浪漫又专情的人,怎么可能忍受和“生活放荡”的人同处一室?

    虽然夜子裔从头到尾都非常无辜!

    “呃,不”夜子裔急忙摇摇头,随即又意识到自己这样说很容易引起误会,立马又补了一句:

    “是个朋友,不过不太熟。”

    咧着嘴,夜子裔笑得一脸单纯。

    昨天的事根本没办法一句两句说清楚,即便说清楚了也不一定会有人相信。有时某个瞬间,夜子裔会觉得一切要么自己的梦,要么是自己的幻想。

    换言之如果不是身临其境的感受那一切,不是亲眼见到那黑沉如水的夜空和波光粼粼的海面,在这样一个现代科技如此发达的社会,但凡正常人都也不会相信借眼睛这种事。

    此刻夜子裔只想尽力一圆,思考完毕,立即换上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一脸单纯无害,温婉动人,“就是昨天遇见的普通朋友啦,一起去看了埃菲尔铁塔,后来我太累了,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没想到他还送我回来,我想当面好好谢谢他,不过昨天比较急,我只知道他叫石玖夜,却没来得及留下他的联系方式。”

    夜子裔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脱口而出是石玖夜的名字,只是下意识觉得说出一个人名的话会更有可信度。

    好在史密斯夫妇根本不认识石玖夜,这个小谎永远没有被戳穿的那一天。想着夜子裔心里闪过一丝侥幸。

    “普通朋友?他昨夜一整晚和你一起?!”史密斯先生两条眉毛已经扭成结,眼神中不是疑问和惊讶,而是惊恐!就像看到了凶案现场。

    恐怕还是夜子裔无端被劫色的凶案现场!

    质疑的目光朝夜子裔投来,不用猜,夜子裔也知道史密斯先生心中想的是什么,大多自己已经成了浮躁社会下不思进取,乱搞男女关系的放荡女人。

    嘴角又忍不住抽搐了两下。

    史密斯先生的眼神太过逼真,夜子裔竟生生衍发出一种生活糜烂被大人抓包的羞愧感。

    心里再次抓狂一百次,不,一千次。

    但眼前要紧的是赶快把这误会解释清楚。

    “不不不,我朋友昨夜就离开了,我夜半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所以他肯定是在天亮之前离开的。”

    夜子裔这话也并非谎话,昨夜半夜自己的确有醒来,迷迷糊糊地看了一眼房间,的确没见到什么人。不过夜子裔心里没底,就怕自己没看清。怪只怪昨天刚下飞机就飞奔着去看埃菲尔铁塔,一路上玩得太疯,加上晚上又遇见这样的事,更是身心疲惫,以至于被人扛回来都没有半点知觉。

    只是对方是怎么知道自己的住址的?

    “可能石玖夜是从后门离开了吧!呵呵,呵呵。”皮笑肉不笑,这理由,夜子裔不服自己都不行。

    “你朋友很不错,”听完解释,史密斯先生终于放松了紧绷的脸,“当男朋友也不错,很温柔,抓住机会!”史密斯先生竖起大拇指,在胸前做“棒”的姿势状。

    “呵呵,呵呵,是啊。”除了苦笑,夜子裔不知道自己还能露出什么更扭曲的表情。默默在心中谢过天,谢过地,谢过生养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曾经给过自己帮助的朋友们,夜子裔心中惊叹史密斯夫妇竟然相信了!

    史密斯先生和琳达太太相视一笑,蓦然有种欣慰之感。

    这种爸妈帮择婿的错觉又是怎么回事?

    夜子裔简直要在心里默哀了,为自己默哀!

    但自己又能怎么办呢?像史密斯夫妇这样的,世人给的评价大多都是:至情至性!

    “嗯嗯!”夜子裔重重地点点头,一脸受用,自己还能说什么呢?总不能白白辜负这两个不知情大活人的一腔盛情。

    “史密斯先生,琳达太太,那我先上去了。”这一会会的谈话可算是让夜子裔体会到了什么叫冰火两重天,原本夜子裔还精神萎靡,现在倒好,神思从来就没有这么“清爽”过,感觉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

    夜子裔能够想象自己的脸一定像极了因害羞而通红的样子,不然史密斯先生和琳达太太为什么再次很有默契地不语而笑。

    是非之地,赶快逃离!

    终于看到史密斯先生和琳达太太在相视一笑后的点头!

    夜子裔拔腿就跑。

    楼梯上一阵乱响,夜子裔以光速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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