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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御龙葬剑传 > 第446章 桐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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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桐大魔王(浩威城篇正式开篇)

    校场之上正在备马,浩威城地处位置很巧妙,恰好就在高岭边陲界限之上,南北各临万里戈壁滩还有高岭的崖石涧,本是一毛不拔的贫瘠之地,谁成想浩威城主偏偏选在那里安家筑城,有远行人从那里回来,逢人便说,这几年头光景不错,浩威城愈来愈壮美了。

    听华丽行间的意思,大有赶超落云城在高岭的地位,只是少有中原人知晓罢了。

    两城相距五百里,悍马快行也要一天左右的时间才能感到,何况现在城外积雪极厚,需要小心赶路,想必不能趁着夜间赶路,不过也亏了这场大雪了,否则落云城距离浩威城这段路城难免不被楚天势力的哨骑给发现了,到时候加以拦截保不齐会不会多生事端,可指不上浩威城的人会派八百里快骑出城前来迎接,谁也不知道等着王汉平和白龙的是什么。

    王汉平主要是怕误了时期,其他事情倒没有什么。

    “天豪,你去给我挑一匹营中上好的悍马过来,我要赶路去浩威城。别人挑的我不放心。”雪中疾行赶路,必须悍马能够趟雪疾走,悍马力大,甚至不幸掉入雪坑也能凭借一股子蛮力爬上来,岳天豪从小爱马,也懂马,由他亲自给王汉平挑选匹行路的悍马,王汉平放心。

    天豪道“大元帅,还挑啥,这匹虎芽趟雪疾行可是一把子好手,负重跃涧不在话下,大元帅骑乘虎芽去浩威城,也能够长些威风。”天豪一把将手中牵扯虎芽的马缰递到王汉平手中。

    王汉平打量了一下虎芽狰狞带着伤疤的面目,第一感觉是这马好丑,不过都说人丑能打仗,马丑能远行,信了天豪说的这匹虎芽能够趟雪疾行的话,这匹虎芽四肢强健无匹,身上每一条腱子肉都爆发出来强劲的力量,王汉平道“果真是一匹强悍的好马。”

    “大元帅骑它去吧。”天豪推荐道,虎芽也喷了两口鼻息,跃跃欲试。

    王汉平拍了拍虎芽的额头,捋了捋灰褐色被霜雪打结了的马鬃道“让它歇歇,你去马厩里面给我挑上一匹吧。”

    天豪会有,点头便去马厩亲自挑选一匹悍马。

    悍马多是野马的种儿,在营中大概有个几十匹,一场血战下来只剩下不到二十匹了,一般不往战场上面送,觉得丢在战场上面可惜的很,太亏了,这悍马用处极多,一般都用来拉送重型的军械辎重,王汉平亲自授意岳天豪吩咐下去雪天将士们尽量不要出营骑乘远行,快马趟雪跑不快,掉入雪坑又捞不上来,徒费人力物力,悍马倒是能够雪中走,但是营中悍马不多,没必要浪费马力,何况王汉平心里面还不停盘算着和楚天雪中一战呢,韩是造出来的那些东西都有大用,还记得奔牛炮舰不?那千百斤重的大家伙全得靠着剩下的这十几匹悍马来拉,悍马力道比蛮牛还要生猛,攻破修罗城的大门全都要靠这剩下的二十匹悍马了,王汉平自然当做宝贝一样,若不是要出城远行前去浩威城,王汉平是宁愿骑快马也不肯骑乘悍马的,他要让悍马在风雪天气中好好养息马力,留到大战时候用。

    王汉平仰头看了看没有停下迹象的风雪。

    “八成今夜要赶一个风雪路了。”

    此时白龙猫在一个大屋里面正在用雪擦拭离合剑,雪是从外面雪地端来的一层最干净的刚刚落下的表层雪,全都是细雪。

    和王大哥约好了,稍后赶路的时候过来招呼白龙一声,这次前去浩威城,说来奇怪,王汉平就带了一车的军中自酿的水酒,如果是去浩威城拜访他人的话,至少也要带一些值钱的好酒去,可是王汉平偏偏选择带了一车不值钱的水酒去,也没有人知道他去浩威城到底要做什么。

    白龙猜不透,刀小开也没有猜透。

    听着校场外面,应该是正在把一坛坛的水酒装车吧。

    白龙用细雪把离合剑从剑柄到剑刃擦了个透亮,前前后后的擦了三遍,眼睛上下打量凝视着手中这把离合剑,这把离合剑虽然搁置在剑架上面很多年了,但是却能够不沾染灰尘,想必用料是非常径直的金属打就炼剑的,轻叩剑身,响彻脆亮,铿锵有力,铮铮有声,和柔韧度极佳的知白剑完全是两种剑,知白剑剑骨韧性弹性俱佳,而离合剑剑骨刚硬,似有骨气凝聚在离合剑中,剑身沉重,但是白龙刚才风雪中试剑的时候却感到这把离合剑出了奇的顺手,且白龙只是轻轻挥剑便能发挥出相当大的威力。

    离合剑上面所隐含的强大力量白龙还需要稍加时日去掌握。

    “离剑在手中,那么合剑又在哪里?”白龙用雪擦剑,却不断扪心自问这个问题,不过找不到什么答案,心中总有一种感觉,浩威城并不是能够得到离合剑所隐含秘密的地方,想要知道离合剑的秘密,还需要走上好长一段时间的路,不过白龙不多担心这些,曾经抱着知白剑十几年,还不是从大漠回来,初入江湖龙虎镇的时候运气喷到那个造剑的烟鬼老头,谁能想得到机缘如此巧合,那烟鬼老头便恰好是铸造知白剑的铁匠,还有当年白若文的那段情事。

    这把离合剑的秘密?

    或许哪天就由离合剑指引着白龙前去追根溯源了。

    白龙摸掉了最后一把离合剑剑身上面的细雪,轻轻擦拭,光洁透亮,正是白龙十分喜爱的剑骨寒光,方才还在犹豫的要不要接受这把离合剑,现在反倒有些爱不释手起来。

    “唰”地一声,离合剑入了剑鞘。

    白龙起身

    “人有悲欢离合,剑亦有悲欢离合,可是离后合,合后离,离离合合,说到底人和剑的境遇不谋而合,都是要在不断的活在离合之中,所以或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合剑。”

    门突然打开了。

    桌上的油火灯火苗微微一颤,好像被风给从火苗的中间给劈开了一样似的。

    原来是刀小开走近屋中,只是他鬼鬼祟祟,蹑手蹑脚的走进来,有点做贼心虚的意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呢。然后向屋外张望一眼,见到没人,走到白龙身旁道“过来,和你说个事。”

    白龙不明所以,说道“直接说就好了,屋内又没有其他人,不就我们两个嘛,什么事情搞得这么神秘啊。”

    刀小开一把将白龙拉扯到屋内的一角。白龙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又不知道刀小开这小子到底搞什么,什么事情犯得着这么神秘,屋内本来就已经就他们两个人了,还要拉到一角来说干嘛,而刀小开却嘘声道“小声点,隔墙有耳。”白龙一声苦笑道“你小子真是在江湖上面混时间长了,犯得着这么小心翼翼的嘛。”

    “为了你好,爱听不听,好心当作驴肝肺,我刀小开什么时候害过你。”

    白龙笑了笑“快说,我听听什么事情。”

    刀小开一脸表情严肃,不像是在开玩笑的跟白龙说道“你真的要跟着王汉平去浩威城?”

    “嗯。”

    刀小开的表情由严肃转为恐怖,阴森着脸说道“浩威城绝对去不得,去了就是送死。”

    白龙不解的问道“为何?”

    “浩威城主你知道是谁不?”

    白龙摇头“不知道,是谁都无所谓,又不是吃人的老虎,怕他干屁!”

    刀小开撇嘴说道“艾玛,你连是谁都不知道就敢张罗着跟去,我告诉你吧,浩威城主比吃人的猛虎还可怕,想想老虎吃人还吐个骨头呢,那浩威城主吃人连骨头都不吐,被江湖人一致评为天底下最可怕的男人,姓桐,所以天底下人送了他一个绰号叫桐大魔王。”

    白龙乐了。

    “好啊,那我就去会一会这个桐大魔王好了,我倒要看看他怎么个吃人不吐骨头法。”

    刀小开锤了白龙胸口一下。

    “你是不是听不懂话啊,告诉了你不要去,你非要去,你是真想试试自己身子骨有多硬是吧,王汉平想去逞英雄去浩威城,那是他的事情,你要是跟着一起去送死的话,谁会把你当做英雄?”

    “我本来也没有相当什么英雄,那样的虚名对我来说一文不值,何况你也知道王大哥去浩威城会有危险,那么我更应该陪王大哥一同前去了,两个人也好有个照应才是,免得王大哥一人遇险。”

    刀小开已经对白龙无语了,他直接拉着白龙要走“走,走,跟你说你是听不懂了,现在必须要偷偷溜走了,我们就从新军校场下面的问命堂石壁后面的暗道偷偷溜出城去,丢脸是丢脸了一些,不过能把命保住才是真的。”

    白龙挣脱开刀小开的手道“小子,你别胡言乱语了,我是不可能溜走的,我白龙自从下了雪山,还没有真正遇到过一件让我害怕的事情呢,何况这是王大哥的事情,等同于我的事情,你叫我现在离开是绝对不可能的,你给我乖乖的呆在军营中,过几日我和王大哥便会回来了,到时候咱们两个一起去江南白马赴约,如果再敢胡闹的话,就把你给丢在落云城这里。”

    刀小开一脸哭丧着说道“你要是去了浩威城,还去个屁江南白马,那个约定趁早解除得了。”

    “你说来说去的到底什么意思,那个浩威城怎么就一副去不得的样子了?难不成还真的是龙潭虎穴啊。”

    “实话告诉你吧,浩威城主桐大魔王平生最恨中原人,浩威城全城上下有令,凡是中原人敢踏足浩威城境界,一律格杀勿论,这么多年也没有一个中原人敢踏足浩威城,逐渐浩威城就成了高岭上面的禁地。当然了,你是君子雪山上面下来的,理应不属于中原人,不过你跟谁去都行,就是不能跟王汉平一起去。”

    白龙更不解了。

    “为什么?”

    刀小开道“因为因为,桐大魔王和细柳营有不共戴天的仇恨,这是全天下人都知道的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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