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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渐入佳境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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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雪!

    听到这三个字,王成华登时就出透了一身的冷汗。对呀,我怎么就没把薛晓和李小雪连起来想一下呢。这两个人,王成华都见到过,他在脑子里反复比对着,越琢磨越像,身高,声调,举止,都是一样的,就是脸部不一样。

    王成华正在思量之间,爱娃说话了,她神秘地说,要向大伙透露一个秘密,反正也快出院了,不说就会烂在肚里。

    什么秘密呢?大汉和王成华的胃口被爱娃吊了起来。爱娃卖足了关子,不紧不慢地从枕头下拿出一扎钞票来:看,这可是实实在在的金钱哟。

    果然是钱,王成华一眼就看得出来,这扎钱至少有两万块。

    爱娃说:这就是薛晓给我的,她嘱咐我了,对谁都不要说,说是给我结婚的贺礼,不枉我们姐妹相识一场。当时我就想,她一个护工,出手怎么能如此大方哩,后来一想,她哪点像护工啊,怎么看都不像,她肯定是个大人物。你们猜,我看她像谁。

    像谁?

    我看啊,什么薛晓啊,她就是李小雪。你看,小雪,薛晓,名字倒换了一个位置而已,蒙谁呀。再说,李小雪和魏灵凤来的时候,也到我的病床前看过我,我还和她们说过话,那个李小雪和这个薛晓,完全地就是一个人,相貌不同,可李小雪是谁呀,她要换个脸儿,还不是闹着玩一样。

    王成华手都凉了。我的天哪,李总的妹妹在我眼前混了几个月,我硬是没看出来,还不如这个长舌妇哩。壮汉不管那一套:管她是小雪还是薛晓,反正最后沾光的是我们,要不是这些大人物到这里来,这辈子我也喝不上这么好的葡萄酒哇。

    爱娃和壮汉又在议论将来的走向,是继续在曼哈,还是去多财,王成华却没心思和他们侃了,他的病彻底好了。我的个天,李小雪,我怎么敢暗恋她,我还把她整得一丝不挂,她要地告诉李春了,我还活得了哇。

    王成华立刻就出了院,连手续都没办,直接从医院跑了出来。他要进一步核实。他去了小雪可能去过的几个地方,特别是机场。王成华清楚地记得薛晓是哪天向他请的假,在机场,他花重金,调出了那一天的全部监控视频,一段一段地审看,终于,看到了薛晓,她在通过检票口的时候,只是把脸一扬,所有的指示灯就都显示了绿色。

    没错了,就是李小雪。王成华知道,这种奢华版的空梭通行证,整个春风集团也没有几张,就连戴维也没有,上次戴维偷偷跑来视察,弄砸了锅灰溜溜地跑回去,王成华把他送到机场,戴维还是买票进站的,他根本没有这个档次的待遇。

    王成华又睡不着了。这回不是单相思了,是吓的。哇,李小雪可是把他王成华的一切家底儿都看了,只要这位姑奶奶回家向她哥哥这么一汇报,接下来的故事,那还用编吗?王成华又想,也许不会吧,薛晓,也就是李小雪对自己,也不是一点真情都没有的,而且,自己也没把她怎么样,凭良心说,自己对她的好更多一些,虽不至于说对她有恩,也不至于有仇吧。

    总之,王成华的日子不好过了,也不枉宾格说他色大胆小,他还真的就这么点出息,整天没事了,就翻翻这点子事,一会呢,就害怕起来,怎么想,李小雪都不会饶了他。害怕一阵子,又没见到李春来找他算账,这胆子呢,又慢慢大起来,就又想小雪的好,甚至又想到了她的胴体,折磨得他又睡不安生了。王成华就在这冰火两重天中,反复地折腾自己,眼看着这人就萎靡下去,整天恍恍惚惚的,十分的反常。

    公司的人都看出来了,有人就拐着弯地问他,是不是想薛晓了呀,算了吧,人家才多大呀,你都五十多了,别想了,人家找到个般配的,早就过小日子去喽。人们都是一片好心,都想替经理解开心结,却适得其反,火上浇油,王成华一气之下,就回家度假去了。家里人不知道薛晓这码子事儿,也就不至于整天听这个了。

    按下王成华折腾自己不说,小雪此时可真真地过上了好日子。她在宾格家住下了,还是和宾格母亲住在一起,在这里,小雪的心里格外踏实,也安生,能够从容地梳理一下最近的这一大摊子事们。

    每日里,小雪就是和宾格的母亲一起做家务,做饭做菜,也做衣服。哇,小雪还从未体验过这种平凡生活,原来这些平日里见惯的东西,制做起来,竟有这么多程序,也有这么多的乐趣。特别是做饭,太有意思了,小雪近乎陶醉地泡在厨房里,腰间围个围裙,头发束起来,袖子绻起来,脚下踩一双宽松的面包鞋,真是太有女人味了。

    小雪和宾格母亲商量说,她把工作辞掉了,准备和宾格结婚,之后,就不打算再出去打拼了,就像她老人家一样,做家庭主妇,每日里为丈夫和这个家操持一切家务。宾格母亲说你就不要前途了?小雪说要什么前途呀,什么才是前途,我在外边拼得太累了,就愿意享受一下家的气氛和味道。宾格母亲说你愿意就好。

    小雪想好了,要先回家一次,曼哈这边的情况,还是要告诉李春的。李春让她和灵凤出来搞调研,这事到现在还不算结束,虽说灵凤早就当了多财酒庄的庄主,可她小雪是向家里立了军令状的,一定要做到有始有终。同时,小雪也要保一保王成华,这个小老头儿有点可怜巴巴的。凭女人的直觉,小雪能感觉得到,这老家伙对自己是动了真感情,还不知道他现在正怎么煎熬自己哩。

    宾格知道了小雪的结婚打算,当然十分高兴。他就不赞成女人也出去工作,让女人出去挣钱,本身就是男人失败的标志。宾格说,你什么都不要怕,有我在就能养活得起你。小雪说我可是很会花钱哟,你不要吹大话。宾格说大不了我不当警察了,去当小偷。小雪说我不花你偷来的钱。两人说笑了一会儿,宾格说我们之间还差一道关口没有过哩。小雪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说这不算什么关卡,随时可以试试的。但我不想太随便了,你理解吗。宾格说我是警察,当然知道这些。小雪说我要先回家住一段,清理一下思想,也做一下结婚的准备,你可不能着急哟。宾格说不急是假的。小雪说急也没用,我送你一句话:好饭不怕晚。

    之后,小雪就辞别了宾格一家,踏上了回家之路。

    这几个月,小雪的经历太丰富了,她真正尝到了生活的滋味,特别是对底层平民的生活,有了切身的感受。更重要的是,小雪直面了许多过去连想都想象不到的困难,并且把这些困难一一解决掉。这是她这次出来最大的收获。小雪现在还意识不到这些收获对她的将来所能产生的重大影响,以及她这个将来的大人物,拥有这些来自底层的经验,将会如何对底层平民创造福祉,她现在一心想的,就是如何说服家人,让她和宾格结婚。

    曼哈镇离金凤阁并不太远,都在西区,而且都在利坚分区。所以小雪的回家之路,也就是一会儿的事。但是,这毕竟是她独闯天下的处女航,几个月时间内,一个人在外边漂泊流浪,单打独斗,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每天都不知道要遇到什么事和什么人,每个人见到你,都不知道心怀什么样的打算和心机,这些,对一个初涉世事的小姑娘来说,是最难的。何况,还有那么些个不怀好意的男人,他们见到小雪,无一例外地想沾便宜。好象小雪是一道菜,天生就是要让人品尝似的。

    金凤阁就在眼前,抬头看到金凤阁那高耸的牌楼,小雪心潮澎湃,血一下子就涌到了头部,这就是回家的感觉啊。小雪的两眼湿润了,视线模糊了。家,人为什么都要有个家,此时的小雪,比任何时候都能理解家的含义,家就是人的依托,是精神的根基,信念的支柱,灵魂的彼岸。

    小雪回来了!

    金凤阁了。这还了得,千金之躯的李小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一走就是半年多,把个金凤阁里的老老少少想得都快发了疯。这半年,李春母亲真的要发疯了,老太太瘦了一整圈,嘴里成天念叨着我的心我的肉。每天,她都要找李春一次,让他无论如何想办法,把小雪找回来。李春说不可以的,你没见耀明耀星他们拉练吗,人要成才,都要闯过这一关,谁都不能代替的,一定要自己出去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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