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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扬骨灰!灭嫡姐!重生弃女杀疯了 > 第117章 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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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把将院外空地照得通明,

    沈月坐在石墩上,打量被捆成一堆的村民,

    黝黑的皮肤包裹着干瘦的身体,同沟壑中的尸体一样,小腹高耸,像是怀胎三四月的妇人一般,

    她目光落在领头的大勇身上,幽幽开口:

    “我可以不计较你们方才的冒犯之举,也可以给你们一条生路,但前提是你们要带我找到天坑。”

    “你们这群外乡人找天坑做什么?”大勇狠厉的眼神死死盯着沈月,冷冷道:“那地方有去无回,去了就是个死!”

    “不去你吃观音土也是个死。”

    沈月嗤笑,抬手指向他高耸的小腹:“这东西只能缓解一时的饥饿,到最后一样被撑死。”

    “如果你带我找到天坑,我可以送你村里面粮食,虽不至于温饱,但度过饥荒足以。”

    僵持到天明,直到沈月发了狠要将他们送官,大勇低下头妥协。

    从大勇口中沈月窥到了天坑的一丝容貌。

    天坑,是逃出来的‘老鼠’对那个地方的称呼,处在低洼的山脚,有护卫把守,被强制征集的北境村民与奴隶一起挖掘山体中的石头,日复一日看不到尽头,想要离开,只有死。

    大勇当初也是天坑中的老鼠,

    因着祖上是猎户有几分身手,趁着守卫夜半换班松懈时候带着一群村民逃跑,最后活着出来的只有他一个,

    “不止是天坑有守卫,天坑外围的几座山都有人巡逻看守,想逃出来难比登天。”大勇说起来心有戚戚:“若不是运气好遇着阴雨天,我也逃不出来。”

    “这几年,征集徭役越发频繁说是修建边境城墙,别人不知道,我们是知道去做什么的,那是修建城墙,分明是去挖石头。”

    大勇眼眶通红,自此之后,青壮年白日都躲藏在山林中,只有晚上才会回村,

    “你们挖出来的石头是什么样子的?”

    沈月转动手中枯草,漆黑的瞳眸黑黝黝的几乎要浸出墨来,

    这就有意思了,

    北境是豫北王朱煜的封地,他大量征集徭役,山林中巡逻,还暗地开采不知名的石头,

    屯兵?

    大勇想了想:“挑出来的石头,有的是褐红色的有的颜色发绿。”

    听完大勇的描述,沈月心跳兀地加快,

    褐红色,颜色发绿!

    “公子!”高仲噌的一下窜过来,半蹲在沈月面前,不可置信道:“不会是铁矿吧!”

    夭寿了!好像搞到坨大的了!

    “恐怕还真是。”沈月唇角绽开一抹冷笑:“否则又怎么会层层严防死守,生怕人逃了出去。”

    私采铁矿放在普通人达官显贵身上那是抄家灭族之罪,

    放在豫北王身上,那可就牵扯到谋逆了!

    再往深处去想,

    需要那么多兵器,证明他手下不能露在明面上的将士不少,

    养那么多将士需要的粮食从哪里来?

    朱谨在查的赈灾粮!

    太阳穴直跳,沈月惊得站起来,唇瓣有些发白:“高先生,且挪步随我到一旁!”

    如果豫北王真的有反心,

    朱谨带着护卫到北境简直是羊入虎口!

    若真的是这样,那会不会她之前的猜想都是错的?

    朱谨失去踪迹并不是因为担心行踪被泄露,而是豫北王察觉到朱谨的踪迹,将他........

    一想到有这种可能性,沈月双腿发沉,艰难地挪着步子扶着土墙,

    “高先生,如果说朱谨不是主动切断的联系,而是,”

    黑暗中,她妖异的眉眼有些阴郁,唇瓣紧抿,嗓音中有着微不可查的颤意:“你认为朱谨落到豫北王手中的几率有多大?”

    他们能遇到的乱象,朱谨定然也能遇见,

    依着朱谨刚正不阿的性子,定会追查下去,

    他身边只有百余名亲卫,虽说都是军中好手,但双拳难敌四手,

    若豫北王派出军队围剿,他生还的几率又有多大呢?

    “公子莫要忧心,也许王爷只是不方便透露行踪,”

    高仲嘴上安慰着,心中也没什么谱,毕竟是别人的地盘,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此事事关重大,属下先联系摄政王府,想办法多派一些人进来,等找到王爷,我们先撤,。”

    “光依靠摄政王府的人不行,论起找人来,还得是商户消息灵通,事不宜迟,高先生,我们得去一趟城镇才行,”

    黄沙被风卷着往脸上扑,

    城门口想要进城的人在烈日下排成长队,

    高仲吐出一口掺着沙土唾沫,暗骂:“这还得等多久?”

    “区区一个小城镇都查得这么严,可想而知豫北王对北境的把控有多可怕。”

    沈月将头顶风帽往下压了压,只漏出一双冷峻的眉眼,“城中不宜久留,等找完人我们立马顺着北境和兖州边界先去代郡。”

    以防人数多,沈月只带着身手姣好的几个护卫同行,将头脸抹黑装作是送货的脚夫。

    队伍缓慢前行,半个时辰后,

    守门的护卫检查一番后,掂了掂手中胀鼓鼓的荷包,轻蔑放行:“还算懂事,去吧。”

    “谢谢军爷!”

    高仲点头哈腰地扛起扁担,冲沈月他们呼和:“还不快点,磨磨蹭蹭耽搁军爷时间!”

    城内城外仿佛两番景象,街铺林立,

    百姓虽说也是瘦骨嶙峋,但没落到吃观音土的地步,

    沈月目光在街道两旁的店铺门匾上搜索,快到街尾时,终于在一家墨斋上看到首尾相连抱圆的鱼形标记,

    她松了口气,将肩头的扁担放在门口石阶下,带着高仲往里去,

    脚还没迈过门槛,迎头便是一道鸡毛掸子,

    “诶诶诶!你们这些个泥腿子瞎了眼不成!长对招子是用来装饰的?看没看见这是什么地方就往里面瞎串!”

    跑堂的小哥儿嫌恶的捂住口鼻,不断挥舞着手中的鸡毛掸子朝沈月他们身上一通乱打:“咦惹!真是脏死了!赶紧出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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