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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丨初恋 第四回:藏在信封里的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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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报考到奉市,主要是考虑两点,一个是距离老家丹义比较近,现在的话,高铁单程一个多小时就能到家了,但那时只有绿皮火车,大概需要6个小时,客车走高速会比较快,3个半小时,但是相对客车,火车用学生证半价更实惠,我记得好像是二十,客车的话也能用,但要五十多,而且不能上厕所。

    还有一个,就是大姨家在奉市,有三个表姐能照应着点。后来大四即将毕业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好悬差点没把自己物理送走,也幸好有三个姐姐,最终解决了,后文我会再说。

    所以周末,我会经常去三个姐姐家蹭饭,在奉市这20年,从来没有体会过那种只身一人的漂泊感,直到2019年初,我去西湖市面试的时候,才真正的第一次体会到那种好似浮萍,没有依靠的孤独和说不出来的空虚寂寞冷。

    相对于工业城市的奉市,西湖市给我的印象真的非常好,街道非常整洁,很少见到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路面,当时是3月份,以往奉市的这个时候还在供暖,天气也比较寒冷,但是2019年却一反常态的暖和,所以登机的时候,我就穿了一件卫衣和外套,全身上下加起来就四件衣服。

    还是一片萧瑟的北方,但是在西湖市,却已经一番新绿。

    如果没有以上两点,当初我是绝不会报考奉市,不夸张的说,在丹义,从来没感受过沙尘暴和雾霾,更是没见过蟑螂,真的,在老家的时候,我经常纳闷,为什么蟑螂会是四害,明明都没有啊,无论是亲友家,还是高中时,寄宿在学校附近(老高中没有体育场、学校宿舍和食堂,高三教学楼甚至连厕所都没有,后来新校区才有,最逗的是高三时,每天上午10点,窗外都有一只驴子嗷嗷叫,现在想起来还很好笑,有时间我再说说高中),真的一只蟑螂都没有见到。

    而且,在老家,从来没吃过陈醋,我们都是吃白醋或者米醋,饺子也只有水煮的,没见过更没吃过蒸饺,蘸料就是蒜和醋,而奉市这边吃蒸饺,蘸料用辣椒油。

    我总觉得奉市人对美食真的是一点都不挑剔,就说火锅,那时有个挺有名的店叫“小娃子”,锅底是一根葱,两颗红枣外加几片西红柿,这都能火?

    前文中,和她聊天时说过,也没怎么吃过河鱼,从小到大,基本就是刀鱼、偏口鱼(奉市叫多宝鱼)、鲅鱼、大小黄鱼、海蜇皮什么的。

    总之,就是我其实不喜欢这座城市。

    更爱四季常绿的那种地方,没有秋天和冬天,月月花不改,岁岁莺草飞。

    从19岁,一晃就到了39岁,青春全被刻在了奉市。

    文接上回,和帅哥分开后,继续两点一线的大学生活,就在下晚自习的时候,莫名其妙做了一件特别二笔的事情。

    从南院出来,回宿舍的路上,经常会有一些小摊卖些袜子、盗版磁带、笔记本什么的,就在我和同学有说有笑时,听见一声声奶声奶气的喵喵声。

    然后我蹲到一位阿姨的纸箱前,里面放着四只小猫,其中一只萌萌的站起来看着我,不断冲着我叫。

    “阿姨,多少钱啊?”

    阿姨笑呵呵的说:“三十,买一只不?”

    “嗯,就这只吧。”我递给阿姨钱,轻轻的把它捧在手心,然后藏进怀里。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经常脑回路掉线似的做一些非常人能理解的事情,完全不经过大脑神经元的化学反应。

    当时的宿舍环境,肯定是不允许饲养宠物的,可我就是那么宕机了,没有考虑很多,只是被那一声喵喵给魔怔了。后来真正有了自己的家,也正式成为猫奴后,才发现当时是多么的冲动,猫砂、猫粮、驱虫、疫苗、罐头、爬架、种草什么的,其实特别麻烦。

    所以抱回宿舍后,可能是因为刚刚和兄弟姐妹分开,它一直在叫一直在叫。

    然后我就一下清醒了,同样也没经过思考,又抱着它下了楼,生怕阿姨走了。还好,来得及。

    我把它又还给了阿姨,并说道钱就不要了,就当“遗弃”它的补偿吧。

    阿姨也没有为难我,可能还是因为我是个好说话的学生,也没要回钱,亦或是阿姨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时隔十多年,我还是会想起它,一只浑身花纹、说不清是深灰色还是深黄色的那只小猫。

    我相信有很多人家里也有着一只傲娇的主子,其实在古代,陆游就是特别出名的猫奴,后来也了解到,那时领养一只小猫是要“下聘”和“给契”的,特别正式。善待你们的主子哦,即使它们偶尔会跑酷,咬坏你的耳机线,翻你的垃圾桶,喝着马桶水,相比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利益交换,它们的爱,真的是毫无保留,不求索取。

    就这样,又无聊的过了大概五天吧,去上晚自习前,路过宿舍一楼的传达室(我们那没有宿管阿姨,只有打更的老大爷)试着问问有没有我的信,大爷从一堆信笺里翻了翻,还真有。

    当时那种开心劲,应该和后来,最开始拆快递是差不多的,此外还多了些甜蜜感。

    白色的信封,还带着点古怪,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

    我赶紧放进书包,然后麻溜的就奔到自习室,找到一个角落,搓搓手,然后小心翼翼的拆开信封。

    原来里面有一根安第斯山的棒棒糖,我也记不清,是当时的信件管的没有那么严,还是后来才有的规定,不许夹带小物件,总之,她就是把一根棒棒糖寄了过来,顺利的让我收到了。

    我还清楚的记着,她的笔迹,比较秀气和端正,不像我的字比较行草乱飞,一眼就能看出是女孩写的。

    她同样在里面做了“应聘式”的自我介绍,她说自己特别喜欢冬天和白色,每年的冬天,是她最开心的时候。信里还多说了一些自己的家庭情况,说自己有一个比她小一轮的妹妹,特别淘气,总是和她顶嘴吵架。作为独生子的我,应该是没法理解其中的快乐。

    她还在信里说,家在灯市火车站附近,周围有一座特别有名的佛寺和公园,里面建有辽代的塔,她经常和家人在晚饭后,去那里遛弯,说有时间我去的话,一定要带着我参观下。

    后来,那里也基本成为我们的固定约会地点。嘿嘿,我的初吻,也是在那送出去的。

    仔仔细细的看完一遍后,我又看了两遍,明天就是第三次“约会”的日子,然后我就马上开始着手写第二封信,准备给她一个小惊喜和小期待。

    现在回头去想,当时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的话去说去写,并且也不嫌烦,也许这就是每一对“交往前期”男孩女孩之间的快乐吧。

    是不是每个人的阶段不同,喜欢的颜色也会有所变化?小时候,我真的特别喜欢绿色,工作后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喜欢蓝色,直到现在,可能是因为养猫的关系?我更偏爱灰色,毕竟一身猫毛很难看出来,我觉得自己一定是有大病。

    她对白色,真的是特别偏执,甚至在后来,也经常会为我买一些白色的T恤,理由很简单,说我穿白色的更帅,我也还就傻呵呵的信了。以至于每次去传达室,只要看到白色的信封,我都会问大爷,有没有某某室的信帮看一下哈。十有八九,都会被我猜中。

    第二封信里,我开始“放肆”起来,印象最深的,甚至写了一句类似“生米煮成大米粥”的话,现在我还纳闷,我是怎么胆敢写出来的,也不怕吓着人家,后来也成为了她“嘲笑”我的把柄,我就会坏笑的问她,难道现在没有煮成熟饭吗?嗯?然后就是,不可描述的画面,你懂的。

    在那个深秋,冬季来临之前,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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