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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快穿:反派老祖暴打恋爱脑 > 第3章 苗疆老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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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抢不抢?”

    “当然要抢,那一袋子全是钱呐!不过……”

    “老大,你不会是连人也要吧?”

    “的确,这小南蛮子长得真他娘的标致,比我见过的那些花魁还漂亮,看那小脸、小细脖子,白的哟,跟豆腐似的。还有那小腰……”

    “听说对面的镇南府,有不少达官显贵都好这口。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那等会抓到了,是不是可以给兄弟我先……”

    “你小子想什么呢,这么好的货色,要是被你糟蹋了,那就卖不出好价钱啦!”

    “可是,这长得真的……哎呀,我心痒痒。”

    胖老大低声骂道:

    “你呀你,有点出息没有?他再好看也是个男的,没那两片肉,硬邦邦的,有什么好玩的。卖了大价钱,哥请你们青楼喝花酒,软乎乎的小娘子她不香吗?”

    “好吧。”

    “喂,你们还过不过河呀?”

    艄公的喊声阻止了他们的讨论。

    “到了对岸后,见机行事,先上船。”

    很快,小船终于载满了人员。

    晃晃悠悠往大江对岸而去。

    俗话说,人生有三苦:撑船、打铁、磨豆腐。

    这老艄公年纪虽然大,看上去干瘦。可长年累月的摆渡,练就了一身的好筋骨。

    载了五个人,依旧稳如老狗。

    一炷香后,小船到了对岸码头。

    这里是大梁朝最南端,镇南府。

    有数万军队驻扎在此,戍守边疆。

    加之,此地与各异族交往密切,所以民风十分彪悍。

    商业贸易,人口贩卖以及娼妓业都十分普遍。

    码头上人流攒动。

    许多劳苦百姓在卖苦力,扛物资。

    老艄公特意找了个人少的地方停泊。

    他拉起宋鹤卿,挡住那三人,故意把声音抬高,疾言厉色:

    “傻站着干什么?你个子小,先上去。”

    宋鹤卿回头,刚好看到他的口型,是:

    “快跑!”

    宋鹤卿微微挑眉,提着钱袋子,两条长腿大步流星地上了岸。

    他如一条泥鳅,钻进人海消失不见。

    “不好,大哥,那小南蛮子要跑!”

    “快追!”

    艄公见状,身体左右摇摆,导致整条小船都开始剧烈摇晃,喊道:

    “哎呀,好好的怎么起浪了?老头子我要掉下去啦!”

    “滚开,你个死老头,别耽误老子发财。”

    胖老大凭借自己的吨位,站在船头,把艄公推下水去。

    带领着两个小弟上了岸。

    “老大,人不见了。”

    “别急,跑不远的,继续找。”

    突然,一道熟悉的身影在拐角处闪现。

    “在那,快追!”

    泡在水里的陈老头,手攀着船头,看向三人离开的方向,轻声道:

    “小后生,老头子就只能帮你到这里啦。”

    随后,他敏捷地翻身上船,余光好像瞥见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原来在船梆下,一个金灿灿的东西在反光。

    艄公凑近一瞧:“金色的蝉,还有珍珠?”

    那金蝉,突然抱起珍珠,飞到老头手上,放下珍珠就飞走了。

    望着自己手里的珍珠,艄公左右看看,确定无人看见,连忙塞进怀里。

    他整理好东西,起身准备划船回去。

    有同样摆渡的熟人看见了,便好奇,大声问:

    “嘿,老陈头!今日不载客就回家啊,这一来一回,不亏啦?”

    “哎呀,摆了一辈子渡啦,也该休息了。”

    “啥,你不干啦?”

    “是啊,前不久儿媳妇又添了个孙女,回家带孩子去咯!”

    “恭喜恭喜!又添一掌上明珠啊!”

    “起船咯,呦嘿!打鱼回家,咯嘿!……”

    艄公唱起号子,开着空船往南疾速而去。

    熟人挠挠头,十分不解:

    “添个孙女而已,犯得着这么高兴吗?”

    另一头,宋鹤卿七拐八拐,顺利走进了死胡同。

    他站在原地,后面的三兄弟,也终于追了上来。

    “跑啊,我叫你跑,怎么不跑啦?”

    宋鹤卿回头,板着脸,眼神犀利,却因为外貌没有多少威慑力,反而显得有点装腔作势:

    “我等你们呢。”

    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胖老大笑着说:

    “等我们?你怕是失心疯了,乖乖听话,我们让你少受点皮肉之苦。”

    两个瘦子摩拳擦掌,慢慢靠了过去,却很快察觉到不对劲。

    怎么浑身没劲?

    可这时,他们已经为时已晚。

    三人突然像没了骨头一样,瘫软在地。

    他们的意识却是十分清晰,现在也明白了,兄弟几个是碰到了硬茬子。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宋鹤卿缓步走到三人身边,居高临下地俯视他们。

    “这软骨香真好用。”

    “不过,要怎么惩罚你们呢?”

    少年的声音如同山间的冰泉,异常清澈,却也寒冷刺骨。

    宋鹤卿掏出一个小竹筒,打开来,一只小拇指大的黄蜂,落在他手上。

    就像介绍自己得意的作品一样,他缓缓道:

    “这是蛊虫的一种,叫寄生蜂,非常可爱的小东西。它会把自己的卵产在生物的体内,然后卵会孵化,跟蛆一样的幼虫,会一点一点……一点点地啃光你身体。”

    “先是血肉,然后是筋健,最后是脑髓……”

    他的语气轻柔绵长,却听的三兄弟眼泪汪汪。

    现在,他们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

    “对了,它们不喜欢吃皮噢!一般掏空一个人,只需要七天,最后会剩下一张完整的皮和骨架。”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意思?”

    “呵呵呵……”

    9527:妈耶!反派大佬就是不一样,真变态!折磨王。

    三兄弟哪里还有反抗的余地。

    刚刚那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谁知道是一头披着羊皮的大灰狼,不对,是阎王爷!

    可惜一切都晚了。

    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寄生蜂,飞到耳朵里,一阵刺痛后,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往里爬。

    头皮瞬间一紧,后背冒出冷汗。

    完了!一切都完了!

    做完这一切后,宋鹤卿镇定自若地走出了小巷。

    “9527,给我查查,这镇南府的士兵有没有参与之前的灭族行动。”

    9527:“大佬,你不北上啊?”

    “你不是说,允许杀死所有参与的人吗?”

    “是啊!可是……”

    宋鹤卿没给它说完的机会:

    “那周允乾不辞千里来到这,总不可能都是从北方带来的人,也许他在这镇南府借了兵。”

    9527:“你说的有道理,我马上查询一下。”

    片刻后:“查到了,镇南府这边的确调遣了一队弩箭手,共三十人前去助阵,族中大祭司就是被弩箭所杀。”

    宋鹤卿点点头:

    “嗯,好戏就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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