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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蒙冤入狱,我破案成神你跑什么 > 第一章: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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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牢里阴暗潮湿,气息污浊,一道道铁栅栏隔着一个个人犯,昏暗的油盏和烛光下,看得见各类小虫子在肆意活动。

    没有老鼠,容易被吃。

    左中一个霉湿的囚笼内,叶风双脚被粗糙冰冷的铁链牢牢锁住。

    他身穿八品县丞制袍,蓬乱的头发遮住了他大部分脸庞,歪靠在石壁上,已断了气去。

    与此同时,千禧世纪的法医叶风,在拼尽心力后听到那些恶人无一死刑,脑血上头,魂断当场。

    随之,悄然在这个年轻俊朗的身体内苏醒。

    叶风头痛欲裂。

    在熬过生理和心理双重的痛苦折磨过后,他终于接受了自己穿越到架空古朝代的事实。

    大夏朝,与大明早期有部分类同。

    大概就是:陛下老迈多疑,重文轻武,朝中局势混乱,外敌虎视耽耽,六位皇子在为夺嫡做准备。东西两厂加锦衣卫权势滔天,朝臣们跟台风中的树苗似的来回摇晃。

    其它的,一概不同。包括帝王、皇子和朝臣们的名讳都不同。

    而仅有的这些相同,也对叶风目前的处境毫无帮助。

    只是想想就替原主感觉惋惜。

    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叶风,18岁,底层出生,年轻英俊,高中进士后成为这三石县的县丞,本应是大展抱负的青春好年华,却因急公好义为了一桩案子强出头,而被贪婪成性的县令给打入牢狱。

    冤吗?

    同为执律人的叶风,出于探案本能,闭上眼睛,去脑中慢慢翻起原主的记忆。

    兴民村,死者许芬,贤淑貌美,在其家中卧寝内被杀。被发现时浑身赤裸,上半身仰在床上,下半身斜跪在地面,腿间大量鲜血中一个已成形的胎儿。胸口一个血洞汩汩冒血。

    床脚边血迹中,一把其夫赵林常用的柴刀。

    窗沿上,一个对外的血脚印,与赵林鞋印吻合。

    县令齐全材根据衙役带回的这两样物证,便认定赵林是杀人凶手,将其关押并严刑拷问。

    原主心下存疑,偷偷验尸,发现致命伤口与柴刀不符。

    再独自去勘查了现场,不仅查明那脚印属事后有人拓血伪造,还在赵林屋院后发现两名年轻男子的可疑脚印。追索之下,找到把血匕。

    血匕上有县里首富马家的族徽,还有个奉字。

    也就是马金贵的嫡幼子马奉之物!

    原主收好物证,再利用自己平日里与乡民们打下的情感基础,走访了兴民村的村民,苦口婆心之下终于找到一名亲眼看见马奉进出赵家后窗的人证:钱阿二。

    尽管原主不眠不休,时间也已过去两日。

    当他急冲冲带着钱阿二返回县衙想为赵林翻案之时,却正逢齐全材要宣判赵林死罪。

    原主年轻冲动、急公好义、执律之心坚定,将钱阿二藏在人群中,就自己冲上公堂,想要先呈交物证。

    岂料物证全部被齐全材推翻,还治原主个搅扰公堂之罪,将其削官罢职,判入狱十年!

    叶风睁开眼睛,心里骂了一声。

    人渣,什么时候都有。

    物证和人证,却并不足够充分。

    原主还太冲动,并没有掌握到能钉死马奉的确实证据。

    何况他还明知那齐全材有多贪婪。这案子判得如此之快,铁定是齐全材收取了马家的好处。

    面对理想和现实的巨大差距,无望的原主选择了服毒自尽。

    本来携毒想威胁齐全材重新审理赵林一案,却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拖入地牢,感觉非常对不起苦心栽培他的清官恩师,便很“勇敢”的将自己给送走了。

    他想以自己的死击破这个沉渊般的世界,实现对公正理法的追求。

    叶风也只能说:你太天真。

    对于没有良知的人来说,任何人的死都触动不到他们没有的东西。

    似乎能感受到原主的不甘,叶风在心里跟他说。

    想为赵林申冤?正好,我前世也是执律之人。

    想为死者讨回公道?巧了,我前世就是名相当出色的法医。

    想要追求律法的公平公正?交给我,因为我和你有着共同的理想和目标。

    只是,你想追随恩师以律安国、重整朝纲、扩疆拓域……

    咱一步步来。

    我得先想法脱离樊笼。

    叶风已经想到:齐全材不可能关押原主十年,最有可能就是会找机会杀人灭口。

    还有最重要的,他必须要在两日内出去!

    直接物证能从死者的尸体上找到。

    现在已离案发时间有五日半,赵林被判决是三日前,判决完后尸体大概率已被下葬。此时乃阴历九月末,也就是阳历的十一月,天寒地冻但地底温度高于地面。

    两日内他要不能验尸,尸体表面的痕迹就会遭到自然破坏。对于这个没法验DNA的古代,还要面对那该死的县令,赵林案就再难翻动。

    只是他要怎么出去呢?

    原主身体里残存的毒性还在作怪,叶风感觉自己随时都有再次断气的可能。

    按照穿越者的尿性,他呼叫穿越者必备的系统,没有。

    十指张开又合拢,想找到金手指,没发现。

    叶风没有轻易放弃的习惯。

    他倚靠着石壁闭上眼睛,感受身体里的每一丝细微变化,企图找到一线生机。

    当他察觉到意识海里有抹明显不属于自己意识的时候,腿旁,有个什么东西扎了他一下。

    来了!

    叶风兴奋地睁开眼睛看过去,看到的却是……

    身体厚实,头部宽阔,眼睛小而黑亮,没看到长没长耳朵,鼻子长出却又平又钝。四肢粗壮,爪子强而有力。皮毛看着就又坚厚、又粗糙。关键是,皮毛分两色。下为黑,上为白。白色至头顶到屁股,就像小黑熊披着一层白毛毯。

    一只体型大约在二十五厘米左右的——蜜獾。

    俗称:平头哥!

    老天爷你玩儿我!

    是,平头哥怼天怼地怼空气,横冲直撞无所畏惧,可这丫又不能抱,还不能吃,除了天王老子谁都不服,给他整来干嘛啊?

    是能帮他刨个洞逃出去?

    不,他叶风是执律者,越狱这种事不能干。

    他要出去,就必须堂堂正正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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