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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 79 圣僧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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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漠的绿洲就像一颗绿色的明珠,从天空往下俯望,赏心悦目之极。

    江思印欢呼着,将身上的衣服脱个精光,一头扎进湖里。

    江河事先探查过,确认湖里没有危险时,头也不抬地去找干柴生火,吩咐道:“小印,看看湖里有没有鱼,捉一条上来。”

    江思印就像入侵这湖里的一条巨大的鱼,在水中打滚折腾,水花四溅,闻言他溅扎进湖里,往湖底看。

    湖水清澈,能一眼看到底,这一看,发现还真是有鱼,而且这些鱼还不小。

    他的两条腿踢得飞快,朝最大的一条鱼游过去。

    也许因为这个绿洲很少人会经过,这湖里的鱼儿也是傻乎乎的,如今已经练了几年武的江思印很快就抓住一条,在湖边美滋滋烤起来。

    当然,他可怜的和尚爹还是只茹素。

    江思印的眼珠子转着,将吃了大半的烤鱼递过去,“爹,你吃吧,儿子孝顺您的!”

    大师微笑地拒绝,江思印一听他拒绝,手飞快缩回来继续啃,啃得满嘴流油。

    鹦鹉再次翻起死鱼眼,果然只是走个流程罢了,这死孩子护食着呢。

    “你怎么不叫我吃!”鹦鹉叉腰教训他,“夫子也是长辈,你不能只孝顺你爹!”

    江思印十分无语,将放在树叶上的鱼肉拿过来,“呐,早就给你留了鱼腹。”

    鹦鹉这才高兴地吃起来。

    天色暗下来,江河起身去湖里洗漱。

    鹦鹉和江思印吃饱喝足,一人一鸟躺在草地上,看着幽暗的天空。

    “统统,你说我爹能还俗吗?”江思印突发其想地问。

    “不能!”鹦鹉四脚朝天,小鸟的两条腿儿交叉着,试图跷起二郎腿,“这辈子,你爹只会当和尚。”

    毕竟这是任务者的要求。

    江思印有些闷闷不乐,他就不明白,为何他爹非得当和尚不可。

    他知道他爹有慧根,中原来的那些商人告诉他,他爹在中原的待遇堪比佛子,可作为人子,他还是希望亲爹能一直陪在他身边。

    “我现在不一直在你身边?”江河带着一身水气走过来,对儿子温煦和蔼地笑。

    江思印的嘴巴动了动,最后还是没说话。

    只是现在吗?将来呢?

    他爹现在当然在他身边,他比中原或草原很多当爹的都好多了,起码别的爹不会一直陪在孩子身边,教孩子读书识字,给孩子洗衣做饭,无微不至的照顾孩子。

    越是如此,他越舍不得。

    毕竟他会一天天地长大,等他成年独立后,他爹就会放开手,然后继续去当他的和尚。

    十三岁的男孩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希望自己能长得慢点,再慢点!

    **

    走出沙漠后,江思印也不知道他们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一片巨大的森林之中。

    海东青夫妻俩在送他们离开沙漠后,就结伴离开

    了。

    江思印依依不舍的向它们挥手,还抓起夫子让它翻译。

    “等你们有孩子后,记得通知我们一声啊,我们给你们办满月酒。”

    “如果抓的食物不够吃,就来找我们,等到了城市,我会给你们买鸡鸭吃的。”

    “还有,要远离人群啊,别傻乎乎的被人骗了,不是所有人都像我和我爹这么善良的。”

    自从知道这世界上有“熬鹰”这种事后,江思印就一再叮嘱两只海东青,务必远离人类。

    白色的海东青难得用翅膀拍拍他的肩膀,随后带着新婚妻子飞走,朝草原的方向飞回去。

    江思印揉了揉眼睛。

    江河微微叹气,摸着他的头发,安慰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孩子,你要习惯离别。”

    鹦鹉的反应更直接,它一翅膀拍过来,将江思印的离别愁绪瞬间拍飞,“少来啦!又不是一辈子不见面,总有再见的时候……到时你得请老伙计吃山珍海味,它可是请你吃了很多蛇。”

    海东青倒是想给人类崽子换个口味,奈何沙漠的食材有限,不吃蛇就得吃鼠,总不能吃蚂蚁和蝎子吧?

    闻言,江思印不禁一阵反胃。

    蛇肉再好吃,他也吃腻了,他现在就想吃点正常的鸡鸭鹅之类的,最想吃的东西还包括蔬菜和水果。

    说实话,虽然他爹是和尚,但他就是更爱吃肉!

    这趟看不到绿色的沙漠之旅,让他彻底地爱上蔬菜水果,他觉得现在就算只有野菜吃,他也不会挑剔。

    **

    桑雅爹在后勤医疗处看到女儿时,是崩溃的,这里离战场实在是太近了。

    “桑雅,你赶紧回去!”他紧紧地拉住女儿,想将她送回家。

    桑雅摇头,神色坚定:“爹,我不会回去的!你知道的,大师和巴图被二王子派来的人追杀。”

    桑雅爹当然知道这事,那两个照顾大师的胡人汉子带着一身伤回去,向老单于添油加醋地汇报这事。

    老单于当时发了好一顿大火,二王子被他骂得狗血淋头。

    若不是阏氏的娘家势力大,他差点就剥夺二王子的兵权。

    大师临走前道破黑衣人的来历,当时活着的黑衣人被狼群盯着,他们没办法毁尸灭迹,经过调查,发现那些死去的黑衣人的尸体被证实是胡人。

    这事传开后,草原一片哗然。

    即使明面上找不到黑衣人和二王子联系的证据,但现在众人都默认是他干的,一时间,二王子在草原的威信大降。

    直到现在,草原胡人对那晚的事仍是津津乐道,据说狼群竟然为了大师而来,帮助大师击退黑衣杀手,皆认为大师一定是长生天派来的,是行走在人间的菩萨。

    经此一事,世人几乎将大师神化。

    是以他们对那些黑衣人深恶痛绝,因为他们要杀大师,导致大师不得不离开草原,让草原失去恩重如山的恩人。

    那一瞬间,桑雅爹脑海里转过

    很多念头,但他不懂桑雅到战场跟大师被追杀的什么关系。

    “爹。”

    桑雅压低声音,“我的医术源于大师,巴图曾被我们家收养,我们家跟大师走得太近,二王子心胸狭窄,我担心……”

    桑雅爹的心一沉,他当然干不出得了大师好处,现在有坏处了就抱怨的事。

    二王子现在名声很差,他若当不上单于,肯定会迁怒,他们家会首当其冲。

    “爹,我需要名声!”桑雅认真道,“只要我有名声,二王子不敢轻易对我们下手。”

    桑雅爹的嘴巴发苦,“桑雅,你回去,爹会努力积攒战功的。”

    桑雅摇头,眼里浮现泪意,“爹,你不希望我冒险,可我也不希望爹拿命去拼啊。”

    “我都十七了,你就让我为爹分担吧!”

    “不管怎么说,我总比爹处境安全,毕竟我是在后勤医疗处……”

    正说着话,就见一名胡人战士过来,急忙道:“桑雅巫医,快过来,有个肠子掉出来的士兵,你看还能不能救。”

    “马上就来!”

    桑雅匆忙地跟她爹告别,拎着医药箱一路小跑过去。

    桑雅爹的同伴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你闺女厉害得紧,才来短短半个月,就已经成了草原知名的巫医。”同伴的语气带着佩服,“先前她就救了一个肚子破个大洞、肠子掉出来的汉子,当时其他的巫医都放弃了,只有她不放弃,她说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那汉子竟然真被她救活。”

    同伴劝他,“你就放心吧,冲你女儿这一手,如果前线出什么事,后方的战士也会用最快的速度将她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毕竟这可是能在战场上救他们命的巫医。

    **

    阳光被巨大的树木遮掩,只余几许光点渗漏下来。

    巨树下的枯枝烂叶层层堆积,给菌菇提供了成长的好环境,一朵朵肥大的蘑菇羞答答地从腐烂的树叶冒出头,一丛又一丛,看着颇为喜人。

    “爹,你看这朵,肯定好吃!”江思印欢呼着,手边的编织小篮子已经挤满了蘑菇,“爹,晒干的蘑菇更香,我们多采点。”

    鹦鹉站在树梢上,津津有味地啃着榛子,这是本地的松鼠进供给它的,特别上道。

    它边吃边叫道:“你小心点儿,别采到有毒蘑菇。”

    江思印哼了一声,他才不会呢!

    他不理会会总喜欢打击他的鹦鹉,欢快地说道:“爹,过了这片森林就是孔雀王国了吗?为什么叫孔雀王国中啊?是因为这个国家到处是孔雀吗?我怎么没见着?”

    他没见过孔雀,听说中原皇帝的兽园养了两只孔雀。

    曾经他爹说,只要他想,将来有空就带他进宫看孔雀,只是因为自己那时还不打算回大庆,当时还十分遗憾。

    现在不用遗憾啦,这个到处都是孔雀的国家,他可以天天摸孔雀的毛毛!

    江河温声回答儿子的问题,手上的动作并未停下,将一丛丛蘑菇

    丢进篮子。

    蘑菇汤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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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思印直到第二天才看到一只孔雀。

    鹦鹉将一个药丸子——其实是系统商城出产的万能兽粮丢过去,孔雀当场开屏,华丽的羽毛,宛若徐徐展开的扇子,仿佛彩缎般鲜艳夺目。

    江思印直接看呆住。

    这时,不服气的鹦鹉飞过来在旁边展开翅膀,它五颜六色的羽毛,在阳光下美得能发光。

    鹦鹉问:“小印,吾与孔雀孰美?”

    江思印很诚实,断然道:“孔雀!”

    毕竟鹦鹉那么小只,看了这么久早就看腻了,“数大就是美”,还是有道理的。

    鹦鹉气得不行,当下像只愤怒的小鸟飞过去,将不孝徒弟的头发踩成草窝。

    江思印一脸委屈,这是连实话也不准说了?

    明明统统不是教过他要诚实嘛!

    鹦鹉挥着翅膀,恨铁不成钢的拍他的脸:“春秋笔法懂不懂?!为尊者讳为贤者讳!”

    江河忍不住笑了:“统啊,你既不尊也不贤,你该说为亲者讳才对。”

    鹦鹉当即和宿主吵成一团,非逼狗宿主承认他家系统又尊贵又圣贤!

    江思印躲到一旁,不禁摇头,懒得理会这一人一鹦鹉吵架,目送华美的孔雀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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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接下来,他们又在森林里走了好几天。

    鹦鹉飞到前面查看,说前方有个偏僻的村子。

    “人生地不熟,咱们不能贸贸然出现。”江思印建议,“咱们先躲在森林里,探清楚情况再说。”

    江河微微颔首,儿子越来越有范儿了,果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正确的。

    “我是无所谓,反正要睡树上的是你们。”鹦鹉说着风凉话,梳理自己艳丽的羽毛。

    它的壳子出自系统商城,是无数平行世界做时尚任务的宿主设计的,绝对美轮美奂,小屁孩不懂它的美!

    江思印的脸色不禁一垮。

    这些天儿,要么跟猛兽借臭熏熏的山洞睡,要么睡树上,他真是太想念床了。

    江河父子俩躲在森林的边缘,极目远眺。

    和那些华丽的孔雀相反,此地的人长得一点都不华丽,他们的肤色黝黑,五官粗糙。

    江思印挺稀奇的,觉得这些人也没黑得像那些只有牙齿是白的昆仑奴,他们的眼窝特别深,鼻子平嘴唇厚,个子不高。

    他一个个看过去,草原和中原稀少的天然卷发,这里竟然到处都是。

    江思印边观察边道:“爹,你看这里的人,他们看起来都挺穷的。”

    来往的人都光着脚,很少有穿鞋子的,村子里大部分房子低矮,看来日子不太好。

    突然,他发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爹,那是谁啊,为何他走过的地方,别人都得下跪?”

    难不成是这个国家的皇帝?但这个村子这么破,想来这个国家也很穷。

    鹦鹉飞回来,站在

    ()    旁边的树梢,

    “那个拎着皮鞭的胖子是这个村的村长,

    他是高种姓,贱民见之要跪拜。”

    没跪拜的,他一鞭子打过去,贱民们只能边跪边哭着求饶。

    江思印惊住了,中原的皇帝、草原的单于都没这个待遇呢,还能随便抽打百姓的?

    看到这一幕,他对这个陌生国家的兴趣瞬间少了一半。

    “爹,你不是说这个国家是佛之国吗?佛祖说众生平等,佛国却将人分成三六九等。”江思印很迷惑,他本以为佛祖的国家是理想国的,现在他的幻想被那胖子一鞭子抽没了。

    鹦鹉道:“那是因为有人将宗教当作统治的工具。”好夫子鹦鹉当即给学生科普佛教历史及佛教传入中原后的变化,“中原数次灭佛,还限制和尚的度牒,就是为了不让宗教插手政治。”

    粗粗看过村子的情况后,两人一鹦鹉退回森林里。

    “咱们和那些佛国人的长相相差这么远,一看就是弱鸡,说不定咱们刚出去,就会被他们抓起来卖了。”江思印吐槽道,他可不相信一个将百姓视为贱民、随意鞭打的地方的民风会淳朴。

    江河若有所思,“儿子,你这话倒是提醒我了。”

    他立刻起身到森林里找草药。

    一会儿后,他拎着几株植物出来,招呼儿子过来,“过来,咱们入乡随俗。”

    一个时辰后,江思印盯着水面自己的脸。

    要不是亲身经历,他都觉得自己认不出自己了,所以这入乡随俗,就是将自己伪装得和当地人差不多吗?

    江河道:“这个国家很热,容易晒黑,爹给你涂的药汁还能防晒。”

    江思印立刻不嫌弃自己的脸黑,他可不想晒成当地人一样黑,所谓一白遮三丑,他要当个漂亮的少年。

    在鹦鹉的帮助下,父子俩找到一个山洞暂时住下来。

    山洞有点脏,到处都是动物的毛发,洞口还有风干的粪便。

    “嗯,看来山洞上一个住客是只老虎。”江河捻起一绺黄色的毛,“小印,过来打扫,打扫干净就可以住了!爹要出去几天买东西,你好好跟统统学习。”

    江思印乖乖地应下。

    鹦鹉用翅膀拍着胸膛,“放心,交给我!”

    江河很放心,若真有什么事,他们也可以脑海交流,千里之外传音不是问题。

    若是骑快马,去最近的城市只需要半天,江河的轻功好,在森林里比人猿泰山还厉害,奈何到人来人往之地,就不好施展了。

    他吩咐道:“统,你找找看森林里有没有马。”

    鹦鹉找了大半天,马没找着,只找到一只正卧在溪边眯着眼睛休息的斑斓大虎。

    它很诚恳地道:“宿主,要不你就将就将就?其实老虎跑起来也挺快的。”

    江河的嘴角抽了抽,“你知不知道低调怎么写?”这里是异国,可没有一个连巨蛇只要有用都敢用的中原皇帝。

    鹦鹉从善如流,“蟒蛇也有,要考虑吗?很拉风哟~~

    ”

    江河拒绝,

    蛇是趴着的,

    他骑蛇也只能趴着骑,这完全不符合他高僧的形象。

    再说了,一个人趴在一条蛇身上,跟着一扭一扭的游动,总感觉需要打码。小孩子趴在蛇身上那是可爱,成年人趴在蛇身上那是社死。

    鹦鹉爱莫能助,狗宿主这么爱脸面,它一时间去哪给他找能让他装逼的神骏?

    “那你只能用两条腿了。”

    江河没办法,为了自己的形象,只能辛苦一些。

    全力奔跑的结果是,肚子饿得很快,马饿了可以吃草,和尚虽然可以吃素,但绝对不吃草啊!

    进城后,江河就闻到空气中的咖喱的香味,让他有些怀念。

    “好久没吃咖哩饭了。”

    这是一个小城市,人与牛共存。

    每当牛与人狭道相逢时,人必须给牛让路,当一头白色的牛经过时,街上所有人都跪下高呼:“神灵,神灵!”

    下跪是不可能下跪的,尤其还是给一头牛下跪。

    江河的身形一闪,将自己隐入一座十分宏伟的建筑物里。

    这是一个寺庙,周围很安静,他抬头看了看,不禁挑起眉,“奇怪,这个庙没人?”

    话刚落,便听到一阵吱吱吱的叫声响起。

    某种猜测让他头皮发麻,脖子仿佛生锈的废铁般,一点一点地费劲扭过来。

    昏暗的光线中,只见一大群老鼠光明正大地围着一大盆米吃得津津有味,看到有人出现,无数双黑眼睛抬起,随即不感兴趣地低头继续吃米。

    这些老鼠不怕人!这是江河第一个念头。

    第二个念头是,这个国家竟如此富裕,竟然连老鼠都能吃上大米。

    第三个念头是,这个国家有病!

    他遇见的人,除了那些高种姓肚满肠肥,大部分百姓都营养不良。

    甚至好房子宁愿给老鼠住,大米宁愿让给老鼠吃,统治者的脑子这是进水了?

    江河的伪装技术很高明,除了气质更卓越些,当他走在大街上,和当地人没有任何不同,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来往的百姓看到他时,竟然给他让路,看他的眼神又是羡慕又是崇拜。

    江河嘴角微微一抽,真不愧是佛之国,这僧侣地位就是高。

    江河先去找吃的东西。

    这地方的咖喱糊糊确实美味,然而……

    穿着僧袍的男人铁青着脸,慢吞吞地将之吃进嘴里,决定封闭自己的大脑,不去想店家没有洗手就将手放进锅里搅拌一通。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主要是他事先观察过,这地方的人吃东西时都是直接用手抓,他若不吃,就只能饿肚子。

    这家店的食物在这个城市里称得上不错,证据就是店里客人爆满,挂着鼻环的女店主穿着露腰的衣裙,不断地穿梭,给客人添上特制的饮料。

    客人们边吃边聊天,聊近段时间最让人关注的话题。

    “你们听说了吗?刹帝利居然有闺女喜欢上贱民。”

    “我知道,

    是拉吉普特的女儿吧?啧,

    城主的女儿爱上护卫她的首陀罗。”

    “哎,我就好奇这个首陀罗死了没?”

    “还没呢,听说两人已经私奔了!哎呀,你们不知道,那个贱民的身手极佳,一个贱民能进城主府工作,不对城主感恩戴德就罢了,居然拐跑他的女儿。”

    “该千刀万剐!”周围的人愤愤道。

    戴着鼻环的女店主扭着腰肢,小声嘀咕:“我想嫁个刹帝利千难万难,城主女儿的脑子有病吧?”

    女店主的目光扫过店里的客人,突然朝角落里的和尚走过去。

    “尊贵的客人,您吃完了?”女店主谄媚地朝和尚笑着,身体歪了过来,压低声音道,“大师,您是哪个寺庙的?奴晚上来陪您春宵一度……”

    这个和尚虽然皮肤不够白净,胜在腰背挺直,气质出众,看着不像寻常人。

    女店主的眼光素来不错,觉得这和尚未来定是有大出息,与其便宜圣女,不如先便宜自己。

    江河深吸口气,保持着完美的微笑,将欺过来的女店主撕开,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贫僧是苦行僧!”

    苦行僧有很多,戒色也是其中一种。

    女店主顿觉无趣,扭着水蛇腰,风情万种地离开。

    店中有人看到这一幕,不禁指指点点,嘲笑女店主并趁机邀约的,对坐在那里的和尚倒是更尊敬几分。

    夜幕降临,江河决定找个好房子过夜。

    他身上没有这个国家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僧籍,索性学大白蛇,找间看得顺眼的房子,在房梁睡一晚。

    这座城市最宏伟的建筑便是市中心的寺庙,江河甚至找都不用特地找,只看哪个建筑最华丽,就知道那八成是寺庙。

    暗淡的烛光下,一群穿着僧服的和尚做完晚课后,一一回房休息。

    “看来在这个国家,只有出家,才能出人投地。”江河小声嘀咕,他在街上没见几个胖子,但在这寺庙里,他竟然看到比率最多的胖子。

    先前他还想着,要和本地和尚交流,现在这想法已经灰飞烟灭。

    政教合一的国家实在太麻烦,还是趁早离开吧。

    寺庙大,房梁也宽,睡着还算可以。

    半睡半醒间,江河隐约听到有女人哭泣的声音。

    他瞬间睁开眼,脚尖一点,轻盈地落到地上,身形一闪,悄无声息地融入黑夜之中。

    然后,他在这寺庙里看到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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