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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我这辈子还要当神仙 > 第61章 当她失去泽华哥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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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主义盛行的最大坏处就是大幅降低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品质,以及消费种类的选择。

    小龙虾这玩意本来应该非常廉价,但是在各种广告营销的包装下,它毅然和烧烤一样,成为夜宵文化的扛把子,价格节节攀升,郡沙一些大的网红店,一两斤大点的小龙虾就敢卖上298、398。

    像周福喜点的鸭脖子、鸡爪子等等,这些东西原本属于下脚料,一斤也要六七十甚至上百?

    在淄博一百块钱吃烧烤能吃饱,在郡沙大概也就能塞牙缝。

    刘苏婉在剥虾,周福喜便有空拿着手机这里拍拍,那里拍拍。

    “刚刚筒筒拿了你的药膏,给我姨妈治伤,我姨妈留下了一张银行卡。这一顿算她请的。”周福喜看到刘苏婉真的只是在剥虾给他吃,她自己就尝尝味道,似乎是觉得她少吃点就能够省点,也让他们多吃点。

    “啊,那怎么行,药膏本来就是你的!”

    “我都送给你了,那就是你的……不用你剥了,我点这么多,你不帮忙吃就浪费了。”周福喜摆了摆手,让她自己吃。

    刘苏婉最害怕的就是浪费,连忙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嘴唇,从上次吃开封菜就能够看得出来,周福喜就喜欢点一堆东西,然后看着别人吃,他自己真的不会吃太多。

    刘筒筒已经学会剥虾了,只是每次剥下小龙虾的头和壳,都要意犹未尽地检查一下还有没有漏掉的肉肉。

    刘苏婉吃了一会儿,真的感觉辣的发热,想要拉下拉链,又有些不好意思,便只好扯下来一点点。

    不过吃着吃着终究投入到忘怀,捧了捧胸口放在桌子上,继续美滋滋地吃起来,这个小龙虾虽然贵,但确实比早上剩下来,自己留在蒸笼里的馍馍和包子好吃多了。

    周福喜目光淡淡地扫过刘苏婉胸前晃荡不止的拉链头,心生一计。

    他拿出两块带挂绳的护身牌,一块帮刘筒筒系在脖子上。

    刘筒筒正在研究小龙虾的钳子里有没有肉肉,别说只是帮她系一块护身牌了,周福喜怀疑就是系个项圈把她牵走,她都还在紧盯着那根本没有肉的小龙虾钳子。

    “根据我们的老规矩,房东就是要庇护房客的,所以帮你们请了两个护身牌,据说非常非常非常……嗯,可以用十个以上的非常来描述的灵验效果。”周福喜这么端正的人,自然不能随便去给女人系这个,就直接交给了她。

    “你都是我没有听过的规矩……”刘苏婉嘟了嘟嘴,总觉得房东弟弟的这些规矩,都是他创造出来的。

    可人家是房东啊,他当然可以创造规矩,刘苏婉听着就是了,取下一次性手套,接过护身牌看了看,然后就拉下拉链,把护身牌挂在脖子上,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这个算不算首饰啊?我没有戴过项链什么的……”

    说着刘苏婉拿出手机照了照,感觉还挺好看的,那个护身牌做的还挺精美,但是她也没有觉得和寺庙里花一二十块钱就能请来的牌牌有什么区别,收下也没有什么压力。

    要是那种金光闪闪的,哪怕是镀金的,她也无法分辨,那可就不敢收了。

    “当然算了,挺好看的。”周福喜认真地帮她看了看,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尽管随着她几个大幅度的动作,那护身牌就被埋了,“这里空调不给力,快点吃。”

    于是刘苏婉便也没有再把拉链扯上去,周福喜继续拿着手机拍刘苏婉和刘筒筒吃虾,看她们吃的香,周福喜感觉也不错,这大概就是投食的乐趣吧。

    “帅哥,探店的啊?”老板走过来,侧着身子,陪着笑脸温和地问道。

    “不……不是,我们不是要饭的。”刘苏婉连忙说道,她知道是周福喜一直在拿着手机拍这拍那引起了误会。

    “哈哈哈……”老板松了一口气地大笑起来,于是和刘苏婉一起交流起来对于探店网红的看法。

    做早点摊的和做夜宵店的也有共同语言?原来刘苏婉的自助早点摊,都有所谓的探店网红来光顾!

    周福喜听着有趣,现在真是什么职业都有啊!

    ……

    ……

    周福喜和刘苏婉吃完离开夜宵店,刘筒筒已经睡着了,周福喜把她背上,刘筒筒倒是会搂着他的脖子,稳稳当当地趴着。

    刘苏婉一会摸摸自己的肚子,一会又把护身牌挖出来看看又塞回去,搞得周福喜的眼神光有些难以逃逸。

    已知球状黑洞的视界是以引力半径值为径向半径的,即史瓦西半径r=2GM/c^2,式中G为引力常数,M为黑洞质量,c为光速,那么刘苏婉束缚周福喜眼神光的视界半径到底有多大呢?

    周福喜终究是神仙,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神光还是逃逸了,抬头仰望着灰扑扑的仿佛乌云染墨的天空。

    可惜他的目光不会折射,而天空亦不是镜子,大王镇安置社区的情景也不会因为强大的引力扭曲光线,而落到他的眼睛里。

    谢宝庆死了以后,家属先是闹事,把尸体抬着到处跑,一会儿摆在安置小区门口,被乡亲邻居嫌弃瘆人不得不搬走,便又摆到了治安署门口,随后没有要到什么好处,摆到了公路上,逐渐发臭才终于抬回来办了白喜事。

    不管怎么样,平常参加街坊邻居红白喜事随出去的份子钱,总要随着这一场白事收回来点。

    宓锦鲤认为自己是大王镇人,那么自然也要随个份子,她按照当年泽华哥哥的惯例,普通关系的乡邻家办红白喜事,都是随一千块钱。

    尽管当年的一千块钱和现在不能同日而语,可是宓锦鲤并不想改变什么,如果她交的份子钱和当年泽华哥哥交的不一样,那她来参加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终究只是想延续泽华哥哥依然在这里的那种感觉,要把现在发生的事情和记忆中的某些场面重叠起来。

    这才会有一种他依然在影响着她,在她的生活中的感觉。

    半夜孝家请帮忙办事的乡邻吃夜宵,因为后半夜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大家要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坚持守夜和忙活,宓锦鲤倒是没有去吃了。

    小时候她可是常常跟着泽华哥哥一起去吃的,因为泽华哥哥有个非常奇怪的爱好,那就是喜欢参加乡镇农村的流水席。

    他说特别好吃,小时候的宓锦鲤也深以为然。

    记得有一次他带她去参加一个公司下属的喜宴,宓锦鲤也得到了格外优待,还没有开席,她就先拿到了一个猪肘子吃。

    “等会儿光吃猪肘子就把肚子填满了,到时候看到很多好吃的吃不下去,不要嗷嗷哭啊。”

    宓锦鲤犹豫着,只好又大大地啃了两口后,把猪肘子放下。

    他便把猪肘子的肉都削下来,肉皮切碎,然后把餐前小菜混合起来,再拿了薄饼把这些肉馅都包了,做成一个大卷饼然后开始吃。

    宓锦鲤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然后毫不犹豫地扯开嗓子嚎啕大哭,他又不得不把卷饼肘子献上,眉开眼笑地哄她。

    “噗——”宓锦鲤想起这些往事,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而在她眼前,席中也在上油腻腻的猪肘子了。

    宓锦鲤扭过头去,路灯映照的她的眼睛中隐有几滴晶莹。

    自从再也见不到泽华哥哥开始,小时候最爱吃吃吃的宓锦鲤,忽然失去了胃口,什么都不喜欢吃了,甚至让姐姐以为她出了什么毛病,不得不带着她去检查身体。

    事后的检查表示,她非常健康,她只是突然就对吃的不感兴趣了。

    因为对她来说,好吃的终究不是最喜欢的,她最喜欢的只有她的泽华哥哥。

    当她失去了所最喜欢的,那么第二喜欢的便没有任何吸引力了,更不会在她的眼睛中映照出一丝一毫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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