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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 第228章 婚前焦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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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美娟一张嘴,嘚啵嘚啵的,一通话说下来,只顾着自己舒服了,但是却没有看到,老支书和程默的脸色,都逐渐黑沉下来。

    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老支书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

    是,乡下条件是艰难困苦,是比不得城里,人家小程也的确是技术员,是村子里的宝贝疙瘩,应该好好对待。

    但是有的时候,别人主动给,和你自己主动要,那感觉,完全不一样。

    特别是吴美娟的这副嘴脸。

    在肉联厂,面对那里的领导和程家人,都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但是到了乡下,面对村里人,虽然她隐藏了情绪,但是以老支书的道行,还是一眼就看出,吴美娟眼底的轻视和鄙夷。

    这就是城里人,从大省会过来的优越感吗?

    老支书对于吴美娟的感官一下子就不好了。

    反倒是程默,他听到自己老娘这一通话,都懵了。

    是以一时半会,他都忘记阻拦,等看到老支书的脸色后,他心底咯噔一声,也顾不上儿子老娘的身份了,一把抓住老娘的手,朝老支书歉意地点点头,就把吴美娟拉到一边去。

    等离人群有了一定的距离,程默确定他们听不到自己这边的谈话后,程默才气急,“妈!你这又是干啥?刚刚在车上的时候,我们不是都已经说好待遇了吗?你现在你再说这些,有什么用?!不是平白招人嫌弃吗?”

    吴美娟见儿子为了旁人,这么急赤白脸地跟自己说话,心底也不好受。

    想到在肉联厂家属院的时候,儿子就多次跟自己对着干,吴美娟有一种白养了一个儿子的感觉。

    可程默却不说话,本来就是血气方刚的少年人,他又不是什么温吞的性子,见老娘倔着脾气,不说话,他烦躁了地挠了挠头发,直接开口了:

    “得!您也不说话,那就让我来说。我也不是小孩子了,现在也能赚钱,以后赚的工分,年底分钱了我上交一半,您爱干嘛干嘛,不管您是给程家那些打秋风的人,还是把钱往哪里打水漂,我都不管,您开心就好。横竖我也饿不死。”

    “还有,关于村子里给的待遇,我觉得已经够好了,一座三进红砖房,还有每天满工分的待遇,年底还能够分红。平时的工作就是坐办公室,才隔段时间就去看看几只猪的情况。”

    “这工作可比地里上工清闲多了。我已经想好了,到时候一边工作,一边还能自己学习。您是不知道,黎局长家的儿子,也在苏家村,还是小学老师,到时候我有不懂的地方,都可以请教他。”

    黎局长!

    这名头不可谓不大。

    公安嘛,老百姓都是心存敬畏的。

    听到这句话,吴美娟微微怔愣了一下,随后两只眼睛就睁大,俨然没有想到,黎景居然也会出现在乡下。

    以黎家的手段,难道还不能给黎景找一个工作岗位吗?

    吴美娟有点迷糊了。

    这些大领导……都在想什么啊!

    吴美娟因为这话,呆愣在原地。

    程默也不知道老娘有没有听进去,不过他也不管了。

    跟老娘单方面地交代完毕以后,他就来到老支书面前,先是有点歉意,“支书,对不住,我娘她、她有时候脑袋转不过弯来,不然我也不会被赶出来下乡……”

    老支书原本还有点生气,结果现在听到程默说出这话来,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这娃说话……不知道该说是委婉,还是说太直率。

    就比如说……

    老娘脑子转不过弯来,这不就是明摆着说老娘傻不楞登的吗?

    但是要说他不委婉吧,人家确实没有明说……

    老支书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

    很快,他又听到程默的声音,“您放心就好,这待遇水准,就按照咱们之前说好的,不变就好,我已经很满足了。对了,村子批下来的红砖房子在哪?我想打点家具,该去哪里打?”

    程默做事说话,干脆利落,比起吴美娟来,简直好的太多。

    老支书也知道肉联厂发生的事情,知道这娃是被老娘拖累了,吴美娟就是一个糊涂鬼,还没一个十五岁的男孩聪明。

    想到这里,老支书更加嫌弃站在一边,看起来呆愣的吴美娟了。

    ……

    另一边。

    苏清风一行人,一天之内赶到省城,匆匆吃了顿饭,此时回到家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擦黑了。

    这还是红岗镇离省城不远的原因。

    要是放在其它几个镇子或者其他县,只怕一天的时间,根本就来不及这么来来回回赶趟。

    苏清风回到家的时候,大姐因为快要结婚的原因,这段时间特地请了假,待在家里,好好绣嫁衣。

    说起来,老苏家的喜事,都赶着一块来了。

    大姐的喜事,就在这么几天。

    苏清风回去的时候,就看到锅灶都是热的,里面闷着饭菜,而苏映春则是待在房间里,绣着自己的嫁衣。

    有什么事情,是比奔波了一天以后,回到家,能看到热饭热菜还要高兴的事情?

    苏清风趁人没来,偷了根腌黄瓜,塞到嘴里,嘎吱嘎吱,声音清脆无比。

    腌菜是老太太的得意手艺,这腌黄瓜,不像是一般人家,加了老多盐,齁的不行,吃一段黄瓜,就能就着喝一碗粥。

    小老太太的黄瓜,咸味刚刚好,因为浸泡的时间不算很长,所以吃起来还保留着一种鲜嫩水灵的口感。

    夏天一碗温热的大碴子粥,再配上这样的腌菜,唏哩呼噜地吃下去,不仅肚子饱了,人也舒坦了。

    苏清风冲苏映春比了个拇指,笑着道,“姐,你这手艺可真是越来越好了!”

    苏映春心底高兴,面上却不好意思,“你一个饭店大厨,还跟我说这话。我都不好意思听。”

    “这有啥不好意思的?我姐本来就是心灵手巧,不仅长得漂亮,还会许多东西,绣花、做菜,那都不在话下!”

    苏映春看向苏清风,见这小子依旧是一副面容白皙俊秀的样子,她忍不住幽幽开口:

    “你这张嘴哟,难怪能骗小姑娘。”

    要不是苏清风是他弟,她估计也会被骗走。

    苏清风哈哈一笑,“姐,你可别冤枉人啊。我也快要有媳妇了。”

    苏映春顺着苏清风的思路,一秃噜嘴,话就说出来了,“那我也是快结婚的人了。”

    话刚说出口,苏映春的脸颊就爆红。

    她居然还真跟这倒霉弟弟学说嘴了,把这种话都讲出来了!

    话音刚落下,别说是屋子里的苏清风,就连屋外也传来一阵爆笑声。

    苏清风探出头去,就看到是老太太一群人回来了。

    老爷子之前不在家,苏清风还有些疑惑他跑哪去了,按理来说,这也不是上工的点。

    直到现在,看见跟在老太太身边,扶着老妻的苏正国,苏清风莫名感觉又被喂了一口狗粮。

    一家人都往老宅里走来,闹哄哄的,但是却没有那种,让人觉得脑瓜子疼的感觉。

    正巧这时候,大嫂向红英也出来了,臂弯里还抱着一个娃。

    这娃就是今年一月份,在医院生下的孩子,算是家里的第一个重孙辈,也是苏跃华的第一个孩子。

    苏跃华跟着老爹回来,看见自己的儿子,完全就是一副傻爹的模样。

    大步走上前,伸手就把孩子抱在怀里,嘴里一口一个“胖瓜儿”。

    苏清风瞅了瞅这大胖小子,觉得真神奇。

    这小孩长大的速度,在他外人看来,简直就不可思议,完全就是一天一个样嘛!

    苏清风想了想,从碗里夹了一块水煮的嫩豆腐,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想试试让他磨牙。

    结果这小子见着了豆腐,小腿一蹬,就踹在老父亲苏跃华的肚子上,那小身板,简直和一条岸边扑腾搁浅的鱼一模一样。

    苏清风看着好笑,等看到苏跃华一副龇牙咧嘴的样子,更是好笑。

    他怕再这么蹬腿下去,豆腐没吃到,苏跃华这个老父亲的肚子都要被蹬红了。

    想到这里,他连忙把手中的豆腐“献上”。

    胖瓜儿真对得起这小名,浑身胖乎乎的,就连伸出来的手臂,都是一节一节,又白又嫩,跟夏天的藕节似的。

    他抓住豆腐,“啊”了一声,就张开嘴,将豆腐往嘴里塞。

    这一副熟练的样子,显然平时也没少吃辅食。

    胖乎乎的小子,吃起豆腐的时候,一副认真却又贪吃的模样,好像嘴中在咀嚼着什么无上美味。

    同时,他还不忘记不时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一副看得就让人心软的样子。

    等吃完了豆腐,他就好像尝到了甜头,又开始蹬腿,朝着苏清风所在的地方“啊啊”了两声,伸出胖乎乎的手臂,好像在求抱。

    苏清风顿时笑了,“大哥,你可得把你家胖瓜儿管好咯。这小家伙,打小就是个贪吃的,别以后被我拐走了。”

    苏跃华听到这话,居然认真思考起来了。

    他觉得,以他儿子的这副德行……很有可能,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苏跃华还在忧虑未来,下一刻,一道声音就打破了他的沉思。

    “站着干啥?吃饭!”

    苏跃华下意识地接话:“啊?哦!”

    ……

    夜里。

    苏清风摸了摸肚子,钻进厨房,一阵踅摸,从灶膛里,翻出了两个烤红薯。

    看着这还留有余温的烤红薯,苏清风挑了挑眉,拿起烤红薯,就往大姐所在的房间走去。

    因着大姐快要出嫁了,原本是三姐妹住在一起的安排,也因为婚事被分开,两个小的挤一挤,苏映春一个人一个间屋子。

    但是当苏清风得到回应声后,缓缓推门进入后,却发现,这三姐妹正聚在一块,说悄悄话呢。

    苏映春眼眶红红,像是哭了一场。

    苏清风一边啃着红薯,一边拉来一个小板凳,一副要夜话到天明的打算,就差一把瓜子和花生了。

    “姐,你咋了?”

    面对两个妹妹的时候,苏映春没觉得有什么。

    但是看到苏清风这个相差没几岁的弟弟,苏映春却不好意思说自己对于未来的忧虑了。

    只是苏映春不说,苏清风却能猜到。

    苏映春因为从小的生活环境和精力,所以即便是苏清风穿越后,家里的生活环境改善,她的性格一时半会还是难以彻底改变。

    根植在她性格深处的缺乏安全感和讨好型人格,以及过度敏感,很容易造成精神内耗。

    也就是……现在这副模样。

    因为婚事将近,对于未知的未来,产生内耗,进而忧虑,甚至因为这个时代的一些思想,充满焦虑。

    但是……这些都是没有必要的。

    不然怎么叫做精神内耗呢?

    苏清风咽下香甜软糯的烤红薯,见苏映春有些难以启齿的样子,嗐了一声,“姐,没什么大不了的。遇上烦心事,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听到这话,苏映春羞窘的感觉好了很多。

    不知道为啥,苏清风坐在这里,虽然在那吃烤红薯,吃的嘴角都是灰,但就是给她一种靠谱的感觉。

    果不其然,还不待苏映春开口,苏清风就已经说起来了。

    “姐,没啥好担心的。日子能过就过,不能过就拉倒。甭管你想要离婚还是啥的,咱们老苏家,难道还会拦着你不回来?”

    “而且那还只是最坏的打算,万一你遇着对的人呢,那更加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你想啊,你自己条件又好,以后去省城剧院,那也不是不可能。姐夫呢,也努努力,到时候多走动走动。未来那么长,咱们想那么长远做啥?愁这个,愁那个,难不成以后就真的会跟咱们想的一模一样了?”

    是啊,以后的事情,谁又说得清呢?

    苏映春觉得自己先前那么多的愁思,根本就是没有必要的。

    最重要的是,她是招赘,不是嫁人,更不是千里迢迢的随军。

    所以就算她结婚了,这婚后的日子,也跟婚前没啥两样,放假的时候,还能经常回娘家。

    说得难听点……她可没有婆婆要伺候呢!

    今天回到八千了,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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