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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快穿之主神回收计划 > 第100章 龙与骑士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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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无弹窗免费!    林曦睁开眼的时候他正蜷缩抱头蹲在一个角落里,周围有零碎的几个小石子扔到他身上。他理了一下思绪然后缓缓抬起头,看着那个逆着光居高临下盯着他的人。

    那是个有着一头漂亮的金黄色波浪长发的美丽少女,微风伴着阳光的折射,那头金发就像是金色麦浪一样层层翻滚着。

    根据这个炮灰壳子的记忆来看,这个穿着纯白连衣裙的少女名为薇妮,光明神殿的圣女。

    她那高傲冰冷的目光斜睨着角落里缩成一团废物男人,眼神就像是看着卑微得完全不值一提的蝼蚁。然而讽刺的是,这个现任的圣女在被选入光明神殿之前就是这个壳子的青梅竹马。

    壳子与薇妮都是逃到这个镇上的孤儿,好几年来相依为命。上一代的圣女在对抗魔物的时候陨落之后,光明神殿的圣骑士们就使用神殿之镜寻找具有圣女资质的人,最后找到了薇妮。

    曾经他们还在光明神殿门口依依不舍的不肯放开彼此的手,到现在却是恨不得将他从生命的污点里彻底抹掉。因为光明神殿这些年来给她灌输的就是‘圣女是高于一切平民的存在,绝不可和那种不详的人走在一起’。

    到后来薇妮也真的被洗脑了,逐渐变得高傲以及冷漠。如今的她不再需要为了贫瘠和苦痛担忧,因为有光明神殿的庇护,而且自身也拥有魔法回路能对付黑暗之物。

    所以她不在想起许多年前他们曾经在冬日里祈祷的痛苦日子,也记不起她曾经娇羞的倚在他怀里的甜蜜。这个美丽的少女被整个光明神殿所仰仗,同时也成为了神殿之中的金丝雀却不自知。

    壳子也许不知道这个向来温柔可人的青梅竹马为什么忽然间变得冷漠起来,但是刚刚在匆忙间翻阅了一下世界背景之后林曦就了解了。

    因为他这一头黑色的短发以及那双墨色的瞳孔,那是不详的征兆,是不被光明神所眷顾和喜爱的颜色。如果想让光明神殿的光明元素更加浓郁,那圣女就必须要亲近光明神,祈求他给予眷顾。

    所以圣女越是冷漠的疏离这个男人,就越能取悦到光明神。

    薇妮冷漠的说道,“以后别再来光明神殿找我了,因为你不配得到光明神的眷顾。而我作为神殿的圣女,是绝不可能和如此肮脏的人类成为朋友的。”

    周围的孩童嘲笑着大声说他痴人说梦,还说自己认识圣女,结果原来就是一个窝囊废!

    等那些人都散了之后,林曦才慢慢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和泥沙之后看了一眼地上被拉长的影子,扯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然后慢悠悠走回家。

    他的房子是一个四面漏风但是每个月的租金还要二十枚银币的破房子。因为这个发色和光明神殿刻意打压的关系,他只能找到一些苦力的工作,赚一点微薄的生活费。

    主线:回收主神的意志

    支线:成为龙骑士,拯救落瓦城

    主神的意志:4(数量4说明:无)

    体质:★★

    五感:★

    精神力:★★★

    落瓦城就是他目前所在的城邦。

    在经历了好几个纪元的战争之后,大陆被分割成了好几个小块,人族以城邦为单位,以帝国为中心呈放射状分布。

    每一个城邦都建有一座光明神殿以及甄选出的圣女又或者是圣子,负责对城镇张开光明属性的结界,以防郊外的其他族类进入城镇。

    至于这个任务说的大概是几年后落瓦城失去了光明神的眷顾落入觊觎人族的黑暗神眼里。于是展开了一系列内乱和外斗,最后本文的主人公骑着巨龙从天而降救了这一座城邦。

    从此落瓦城得到了龙族的庇护,与帝国以及所有信仰光明神的人族站在了对立面。

    由于人族的魔法回路在某个纪元战争中被剥夺,后面出现魔法回路的人也只能使用一些弱小的魔法,如果想使用大型的攻击魔法就必须在光明神眷顾的加持下才能使用。

    所以一旦失去光明神的庇护,人族将渺小得不值一提。

    然而系统的背景里并没有提及男主是谁,以及龙族隐居的龙谷又在哪里。又是这种前路茫茫的背景介绍,到底什么时候这个破系统才能把完整的世界背景拿出来?

    唯一还能确定的就是壳子其实还算自带着外挂,只是还没来得及使用就挂了。壳子的黑发墨眸其实并非是巧合,因为父亲年轻时与黑暗神有过约定,得到了黑暗元素的力量。

    后来娶了他的母亲之后就没再使用过,然而天不遂人愿。父亲因为黑暗元素失控而杀了他母亲,最后又在他母亲的坟墓前让黑暗吞噬殆尽。

    留下了懵懂不知事的壳子。

    壳子流浪的时候遇到了同样在流浪的薇妮。

    后来壳子在兽族进攻把薇妮掳走之后才忽然觉醒了身上的黑暗元素,最后为了保护薇妮而死。然而这个壳子直到最后都没能让那个心爱的女孩多看他一眼,因为觉醒力量的他丑陋无比,根本入不了圣女的眼。

    林曦为这个执着而且憋屈一辈子的炮灰默哀,微眯的眸子只有自信和张扬,“我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然后让这双不详的眸子成为大陆的新传说。”

    当天把身上的擦伤好小的伤口处理好之后就找房东退了房子,取回几十银币的押金之后去了城邦唯一一家卖魔法卷轴的杂货店。

    杂货店里可以买到低级的法杖以及低级的魔法卷轴,要想得到高级货就得穿越郊外到达帝国中心才行。不过这些卷轴并非林曦的目的,他依稀记得这家杂货店里有一本相当古老的魔法手札。

    因为周围没有能看得懂这种文字,所以这本手札就被扔到在了最角落。然而壳子是能看懂的,这就是种族天赋使然了。

    黑暗魔族留下的手札自然只有同族能看,然而林曦这种有着半桶水黑暗元素天赋的人恰巧就能看得懂。这种隐藏的金手指还真是专门为他设计,只是到最后这个伏笔都没能用上就是了。

    所以林曦也很干脆的把金手指收下,挪为己用。

    杂货店的老板是个干瘪的老头子,他有气无力的扫了一眼走进来的林曦,不屑的连眼神都懒得多放一秒,“这里可没有穷小子买得起的东西。”

    林曦并不理会他的态度,在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人看得起的时候,那意味着没有反驳的资本。那么不管别人怎么看轻,问题都出在自己身上。

    沉默反思,动手去做,远比跟那些看似高高在上的人扯嘴皮子来得用。

    在书架上翻了好一会之后他终于从角落里找到积满灰尘的魔法手札,果然里面的文字在脑海里稍微一过便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把魔术手札放到柜台上,神情安静问道,“多少钱?”

    老板扫了一眼然后漫不经心的说道,“120个银币。”

    林曦把钱袋从腰间取了下来然后把银币全都倒在柜台上一个个的数,皱着眉头状似苦恼的说道,“63个银币,再多也没有了。”

    “不买拉倒。”然后又重新合上眼睡觉。

    在这么一个不算繁华的中小城邦里,60个银币已经足够一家人两个月的生活费。这还是他退了房子的押金以及之前攒下的一点钱,虽说是魔法手札但是不起效果他就得为此再继续攒钱然后计划。

    这就是一场豪赌,用他仅剩的全部金币下一个赌注,赌他能在这个魔法手札里找到收获。

    他扯了扯嘴角,用手指把其中一枚银币挪到老板面前,“这里有63枚银币,已经是我全副身家。你应该知道除了我不会再有第二个傻瓜来买这本手札,这可是异族文字,但是这个落瓦城又有多少个异族呢?”

    异族进入城邦必须接受光明神殿的洗礼,然后缴械甚至时不时就要接受盘查。除非极为友好的族群关系,然而人族因为接受光明神的庇护所以与其他一族基本交恶。

    杂货店老板显然被他的说法说动了,杂货店里低级卷轴也才10银币,这么一本破手札能买到63个银币的好价格……不就一本破东西嘛,也不知道这个穷小子买来做什么,但无论如何也没必要跟钱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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