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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诸天万界之大拯救 > 第七章 最后一班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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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晚饭,李杰和贾灵互换了手机号码,然后便各回各家。

    回到出租房,李杰继续码字,另一边,贾灵也迅速将脑海中的灵感转化为脚本。

    这段时间,贾灵正在筹备央视相声大赛。

    去年的相声大赛,她和搭档获得了专业组二等奖,今年她想冲击一下一等奖。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争口气!

    让那些看不起她的人,刮目相看。

    谁说女人不能说相声?

    当然。

    如果能够获得央视相声大赛一等奖,不仅可以在全国观众面前露脸,还能直接参加春晚。

    春晚,多大的舞台?

    全国几亿观众收看,谁能上春晚,谁就能火!

    贾灵太想火了。

    她要出名!

    她要挣钱!

    她要证明自己!

    唯有如此,才能不辜负母亲期许,才能不辜负姐姐的付出!

    其实,贾灵最初是准备上戏剧表演班的,2000年,贾灵初考戏剧学院落榜。

    次年,为了增加录取机会,她同时报考了中戏的戏剧表演专业和戏剧表演专业。

    最后,她两个专业都考上了,当招生办打电话通知时,贾灵有事没接到电话。

    接电话的人是她的母亲,结果因为口音问题,贾灵阴差阳错的进入了喜剧表演专业相声专业。

    虽然不是理想中的戏剧表演专业,但木已成舟,贾灵也没办法,喜剧就喜剧吧,好歹也是中戏正儿八经的大学。

    并且,01年是戏剧表演班第一年开班,讲课老师都是大咖中大大咖。

    主讲老师是冯凡,代课老师是姜昆和侯耀文,三个老师,哪个不是鼎鼎有名的存在?

    彼时,贾灵怀揣着梦想进入了校园。

    然而刚刚开学没多久,一个噩耗就从家里传了过来。

    她的母亲,意外离世了。

    自此,喜剧表演班就成了贾母在贾灵身上的最后一次烙印。

    证明自己,告慰母亲,这是贾灵偷偷立下的誓言之一。

    而她默默立下的另外一个誓言就是好好报答姐姐。

    贾家不是什么富裕之家,为了供贾灵上学,贾灵的姐姐主动放弃了读大学。

    而且,贾灵姐姐考上的也不是什么野鸡大学,而是传媒大学。

    毫不夸张的说,贾灵姐姐是以牺牲个人前途为代价,换来了贾灵实现梦想的机会。

    然而,不论是戏剧表演,还是喜剧表演的路,都不好走。

    截至现在,贾灵已经毕业四年了,至今,她仍然是个小透明。

    虽然她05年就考进了广播艺术团,并且正式拜了冯凡为师,但收入方面却没有太大的提升。

    当然,现在肯定比前两年好了一点。

    其实,以她现在的收入,完全有能力换个更好的住处。

    但为了回馈家里,她还是选择继续住在地下室,毕竟,地下室的租金一个月只要三四百。

    能省一点是一点。

    次日。

    早上七点,李杰准时醒来,今天的他,没有选择外出跑步。

    因为,他暂时没那个条件。

    跑完步,满身大汗那是必然的,就他现在住的地方,根本就没有淋浴的条件。

    他住的地方没有淋浴间,想要洗澡,要么去澡堂,要么用洗澡盆洗。

    两者都麻烦。

    因此,李杰将原定的跑步计划推迟了,待到换了住处,再开始养身计划也不迟。

    处理好个人卫生问题,李杰直接背着双肩包出了门,包里除了辞职信之外,还有电脑。

    吃饭的家伙,当然要背好了。

    隔壁,贾灵听到旁边传来的开门声,然后转头看了一眼时间。

    才七点十分?

    这家伙上班可够早的。

    怪不得之前从来没遇到过呢。

    没过多久,贾灵又迷迷湖湖地睡了过去,昨天晚上熬夜写稿,直到三点多才睡。

    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写了几个非常满意的段子。

    回头拿给老师看看,让老师给他把把关,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加到参赛作品里。

    “老板,来三个肉包,两根油条,一碗豆腐脑,豆腐脑要咸的。”

    阳光微热,李杰来到那家常吃的早餐店,一进门就熟络的报上了菜单。

    “咦?”

    另一边,老板娘听到这话,眼中不由闪过一丝讶色。

    这小伙子,她记得,四个多月前搬到这片地住的,基本上每天早上都会在她店里吃早饭。

    不过,以前这小伙子每次只会买一个馒头。

    时间久了,她自然记住了这位特别的客人。

    今天这小伙子怎么吃这么多?

    而且还是在店里坐下来吃。

    怎么?

    发财了?

    老板娘也只是心里想一想,并没有问话的意思。

    毕竟,他们不熟。

    以前这小伙子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们之间基本上没怎么聊过天。

    贸然问别人的隐私,总归不太好。

    付好钱,风卷残云的吃完早饭,李杰大步向前朝着公交车站走去。

    约莫半个多小时,李杰赶到了广告公司。

    此时,公司里已经有人到了。

    公式化的和同事打了几声招呼,李杰就坐到工位上,然后从背包中拿出笔记本,直接开始码字。

    “咦,小勐,你买电脑了?”

    对面的工位上,一个三十来岁的少妇看到桌上的笔记本,不由惊讶道。

    大家一起工作了小半年,彼此之间多少有点了解。

    在公司同事眼中,石小勐是个很节俭的人,衣服从来只有那么几套,也从不参加私下聚会。

    吃饭也总是选择最便宜的快餐。

    虽然不是学广告设计专业的,但工作向来是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并且任劳任怨。

    如此一来,即便当初是凭借和老板同乡的关系进的公司,旁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样努力的员工,哪个老板不喜欢?

    态度,永远比能力更重要。

    不会?

    可以学!

    “嗯,买的二手的,不值什么钱。”

    虽然他马上就要辞职了,虽然未来大家基本不会再产生什么交际。

    但对面的那个少妇对原身不错,所以,李杰还是笑眯眯的回了一句。

    “小勐,你买就买了,干嘛带到公司来?”

    少妇低声提醒了一句:“老胡是个什么人,你还不清楚?他要是看到你买了笔记本,以后肯定让你把事情带回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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