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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妈不是人,所以不需要吃饭,不需要喝水,不会感受到疼痛,不害怕黑夜,不畏惧阳光,她每天能够做的事情,就是一遍又一遍打扫房子,做好吃的等莫名回家。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七年,莫妈以为她和莫名会永远这样相处下去。
“想要留在你身边,可能是我不对,但...”莫妈没有说完,机械般转身,离开房间。
纵然知道自己的留下造成了越来越多的负担,但是莫妈却很清楚,她还是无法离开。
她不想让莫名一个人,这是一种信念,支撑她留下的唯一信念。
“对不起...对不起...”除了对不起,莫名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手里的胶水已经全都粘在了手上,她就这样坐在原地,边哭边重复着那三个字,而莫妈,则一直站在门外,背靠着房门,眼神朦胧,明明表情悲痛,却一滴眼泪都留不下来。
——
次日一早,一阵急促的电话铃音响个不停,莫名许久后醒来,想要去接电话,却发现自己的手被胶水粘到了地板上。
皱了皱眉,几乎是用了全身行动,才勉强将柜子上的手机扫到地上,艰难的够到手机,看见来电显示,莫名瞬间惊醒:
“喂?”
“喂什么喂啊,都几点了,本少帅都吃了三根热狗一杯牛奶两杯咖啡了,你自己看看我打了多少电话。”欧阳端清脆的声音从手机另一端传来。
莫名下意识的看了下时间,离和欧阳端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半小时,莫名赶紧坐起身,一只手使劲扭动想要甩开那些黏住的胶水,一只手握着手机,道:
“我马上来,你现在在哪里?”
“咖啡店啊。”欧阳端不满,只是担心莫名的安全问题,还是压低了声音,道:“我让司机去接你吧,反正我去过你家一次,知道在哪里。”
“不用不用。”莫名赶紧拒绝:“我没有在家,我...我在朋友家。”
“朋友?”欧阳端惊呼:“你有朋友这件事情,我怎么不知道?”
若不是手被胶水黏住,莫名真想狠狠的抽自己一个大嘴巴。
虽然与欧阳端认识的时间不算长,但欧阳端对莫名的了解,比莫名自己还清楚,
“那个...打工认识的。”冥烨白的身影一晃而过,莫名使劲儿摇了摇头,继续撒谎着:“不说了,我马上出门,最多半个小时一定到咖啡店。”抢先一步挂断电话,待看见自己被胶水粘在地板上的手,莫名欲哭无泪。
深呼吸一口,莫名双脚站直,弯着身子,大喝一声,随即整个人往后倒去,手指手心同一时间,也被血迹染红。
虽然不想用蛮力,但眼下实在是无可奈何。
在这座城市,莫名没有认识的人,没有交好的人,唯一一个挂念的,现在只剩下了莫妈,但莫妈却是个永远无法见人的人。
有时候莫名庆幸,她身边再也没有谁会离开了,但有的时候,她又会在深夜里抱紧自己,觉得无比孤独。
皱了皱眉,看着满手的血迹,莫名起身往卫生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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