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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豪门诱妻36式 > 214第二百一十三章脱衣服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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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小布袋看起来沉甸甸的,男子将它放在桌上,“请大师考虑下。 ”

    血钻?闻晓晓哪里肯信?虽然她不怎么酷爱珠宝首饰,可血钻是怎样的珍贵,她还是知道的。

    血钻色泽鲜红胜血,瑰丽无比,是彩色钻石中极为贵重和罕见的极品。寻常一枚都很难看到,更不要说装满眼前这个巴掌大的小布袋里了。

    相对于闻晓晓的淡定,柯可就不客气了。她好奇的将搁置在桌上的小布袋打开一点,果然,深红色的夺目光芒从那点点缝隙里漏了出来。

    “还真是。”柯可机警地拢好布袋,生怕被旁人发现。她凑近闻晓晓耳旁说,“姐妹儿,还真是钻石啊,这下发财啦!”

    看到柯可震惊的表情,男子似乎很满意,他语气里带着低笑,“怎么样?大师可考虑好了?”

    闻晓晓一咬牙,点头答应,“好,跟我来!”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对于眼前这个神秘兮兮的男子,她很感兴趣。

    楼上她肯定是不会带着他上去的,既然他想找个僻静的地方,那就去地下室好啦。

    三人顺着楼梯下行,很快来到了闻晓晓那间放杂物的地下室。

    打开里面的灯,闻晓晓推门让他们进去,“这是我家的杂物间,客人不嫌弃就在这里说吧,只是简陋了些。”

    男子似乎很满意,频频点头,“随便什么地方都行,只要够隐秘就好。。”

    倒是柯可有些嫌弃的捂住鼻子,嘴里抱怨着,“晓晓,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家还有个地下室啊。”

    “这有什么好说的,就是个杂物间,我都很少下来的。”闻晓晓朝站在杂物间的两人客套,“这里太小,也没什么坐的地方,你们将就下随便坐啊。”

    看着散乱一地的旧书堆,柯可嫌弃地撇撇嘴,要不是好奇那个男人大热天怎么蒙个毛毯,她才懒得下来呢。

    柯可站在地下室的门口,这里勉强还有点流通的空气,比起密不通风的杂物间要好太多了。

    那个被毛毯围着脸的男子此时竟突然提出另一个要求,“大师,我想单独拜访你的。可以请你的闺蜜先离开吗?”

    虽然是在自己的家,可男子的这个要求闻晓晓却不敢答应。她不怕那妖邪,她怕的是比妖邪还要恶毒的人心。谁知道这个古怪的客人会出什么幺蛾子啊。

    “哦,这个是我的闺蜜,也是我的助手,无妨的。”闻晓晓随口扯着谎,看到柯可给她一个‘简直不能再机智’的表情。

    既然大师都这么说了,男子也不好坚持,这才将围着自己的毛毯给取下来。

    厚重的毛毯被随意丢在地上,露出来访男子的真面目。

    这是个身形较为高大的男子,身上考究的西装早已被汗水打得湿透。他和善地冲闻晓晓点头致意,看起来很是忠厚老实。

    男子还没开口,倒是柯可尖叫出声,她有些不信的伸手指着男子问道,“我昨天还在广场的大屏幕上看到过你,你不是禹市十大杰出企业家之一的郑俊么?”

    柯可很是意外,昨天她逛街时,在滚动的银幕墙上看到禹市十大杰出企业家的宣传广告,就驻足看了一会儿。没想到今天就看到了其中活生生的一位,要知道他可是禹市顶尖的富豪之一,怎么会屈尊跑到晓晓这个神棍这里?

    男子被柯可夸张的反应弄得有些羞赫,“是的,我就是郑俊。”

    “看你并没有什么异样啊,那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来找我呢?”

    闻晓晓也很好奇,之前她见这个叫郑俊的披着毛毯将全身捂得不见风,还以为他身上长了什么羞于见人的东西呢。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啊!

    郑俊干巴巴地搓了下手,“大师,我之所以遮着毯子,是不想引人注目,毕竟我好歹也是个企业家。”

    闻晓晓无语非常,好吧,难道大热天披着个厚毛毯,就不引人注目了?!

    不过这是客人的喜好,她也不好乱评价,就没有出声,等着客人开口。

    郑俊见她不搭话,有些尴尬的搓了搓手,他似乎有个小毛病,一紧张就会搓手。

    “大师,是这样的,你有没有听说过人的身体能长出钻石的?”

    闻晓晓摇摇头,那些大都是一些网站赚眼球博点击弄出来的噱头,现实生活中,应该没有这种人吧。

    柯可也跟着摇头,怎么可能!要是人身上能长出钻石,早被抓起来研究去了。

    看着她俩统一的表情,郑俊哭笑了下,右手搭上自己的腰,开始解自己衬衣上最下面那颗纽扣。

    “喂,说话就好好说,你这是要干嘛!”闻晓晓急急开口,这还没说两句话呢,解什么纽扣啊!

    柯可也跟着附和,“你少整这些幺蛾子,求人办事就求人办事,脱什么衣服!”

    郑俊脸上苦笑更甚,“我只是想让你们看看,这个世上没有绝对,我就是那个长出钻石的人。”

    闻晓晓和柯可两人错愕不已,一致扭头盯着郑俊,怎么可能!

    随着郑俊解开衬衣,露出他有些赘肉的上身,闻晓晓两人好奇的目光早已像探照灯般扫了过来。

    她们仔细审视了半天,并没有从郑俊身上看出有丝毫异样,不就是白花花的肚皮么,真辣眼睛。

    “你这样随便开玩笑很没品好不好!”柯可凶巴巴的开口,随便看了大叔肚子这件事,让她很不爽。

    “大师,我真的没骗你。马上就到整点了,你仔细看我的肚脐,就会知道我没有说谎。”郑俊信誓旦旦的保证。

    闻晓晓和柯可对视一眼,默契的同时掏出手机看了起来,现在离整点还差两分钟。

    那就等等吧!她俩无声的用眼神交流了一下,决定静观其变。

    两分钟很快就过,两人雷达般的眼神同时朝郑俊的肚脐扫了过去。

    只见郑俊原本有些凹陷的肚脐,此时竟然一点点往外凸了起来。凸起越来越大,像个鹌鹑蛋,将他那处肌肤撑的圆滚滚的。

    闻晓晓两人惊愕地合不拢下巴,眼睁睁看着那块趋近透明的肌肤吐出一块红色的肉块,旋即恢复成原本的凹陷状,丝毫看不出有丝毫异样。

    而那块从郑俊肚脐里被吐出的肉块掉落在地上,滚了两下,竟然变成闪亮耀眼的钻石。

    郑俊的脸色有些苍白,他有些艰难的弯下腰,捡起地上那块血肉变成的钻石,虚弱的开口,“现在,你们总信了吧!”

    柯可背后一片恶寒,所以,刚才在酒吧桌上那袋血钻,也是从他肚脐里吐出来的?

    “郑先生,请问你想拜托我做什么呢?”闻晓晓虽然有些秀逗,可也没傻到以为郑俊是特意来给她们表演肚脐吐血钻的。

    郑俊随意坐在一堆旧书堆上,缓缓摊开掌心,上面是那颗由他的血肉变成的血钻。

    殷红胜血的血钻闪着夺目的璀璨,可他嘴里的故事,却充满了奇幻。

    “你们都知道我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可是,谁又能知道,小时候的我,住在荒芜的深山里,过着艰难的穷日子呢。”

    “我家里兄妹十个,不要说怎么可能,在连电都没有的深山,夜是那么的漫长,村民们唯一的娱乐,也就这点腻歪事了。”

    “在我的记忆里,十五岁以前,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件新衣服,也自然不曾穿过一双新鞋子。肉倒是吃过不少,深山里野味多,遍地都是蛇虫鼠蚁,我总能比别人先找到。”

    “我那时已经渐渐有了自己的小心思,看到同村的小姑娘也会有些羞涩。不过她们跟我一样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我从来都是看不上她们的。”

    “在我的梦里,一直有一个仙女般漂亮的长发美女,她说等了我好久好久,让我快来。”

    “这个梦我从来没敢告诉过别人,生怕大人会嘲笑我这点小心思。渐渐的,我就认了命,觉得我的未来会像我的父母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我们住的深山一望无际,导致我一直都认为世界就是那么大,就连我们的祖辈们,也从来没有出去过。他们在这里,在这里死亡,浑浑噩噩地过完短暂的一生。”

    “在我家后面的那座山上,听村里人说上面住在妖怪,那个妖怪长着血红的眼睛,黑长的头发,舌头有三尺多长,经常晚上出来,吞食山间的雾气。所以,后山是禁地,我们这些小孩子,是从来不被允许去那里的。”

    “直到那天,我追着一个肥嘟嘟的兔子,心里想着晚上又能打一顿牙祭。可兔子腿虽然短,窜的却挺快。它三蹦两蹦的,就溜进了后山。”

    “看着跟我们周围几乎一样的景色,那一刻,我被美味的兔肉给冲昏了头。全然忘了长辈的叮咛,毅然迈过立在山前那个红色的石碑,跟着兔子进了后山。”

    “自小培养出来的灵敏,让我很快抓住了兔子,心里洋洋得意,让你跑!还跑啊!”

    “我得瑟的拽着兔子的长耳朵,在荆棘中穿行,迫不及待地想回家,把战利品展现给我的兄弟们看。”

    “可从小熟悉山路的我却迷了路,明明只朝后山走了那么一点距离,却再也看不到周围熟悉的景色。打眼望去,都是陌生的景色,我知道,我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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