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爱笔楼 > 豪门诱妻36式 > 168.第一百六十八章 变色龙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爱笔楼] http://www.ibiquzw.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小悉尼”剧院灯架突然掉落,将返乡的影视歌三栖明星高歌给砸成重伤的消息不胫而走,充斥着禹市的大街小巷。

    随处可见三姑六婆们议论的身影,她们三人成虎的断论,说高歌肯定是做多了亏心事。

    你看,连老天爷看不下去了,特意来收他。要不然好好的灯架怎么说掉就掉了呢!怎么就不掉在别人的头上呢!

    市医院里,高歌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的右腿被吊到半空,上面打着厚厚的石膏。

    医生说,他肯定是上辈子烧了高香,才能从不可能生还的事故里捡回一条命。

    要知道,那可是上千斤重的灯架,若结结实实的砸到人身上,是绝无生还的可能的。

    可偏偏高歌不仅捡回了一条命,全身就只有右腿胫骨开裂的小伤,实在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只有高歌默然不语,他知道,若是没有那突然的一推,他怎么都不可能从灯架下逃出生天的。

    虽然只有那么一下,可他清楚的知道,那是独属小薇才特有的力道。

    所以,她终于回来了,不是么?

    想到这里,高歌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只要她回来就好,别说胫骨开裂,就是断两条腿又有何妨?

    她可知道,没有她在的那些日子,他过着怎么行尸走肉的生活。

    简直就像生活在地狱里,明明身边充斥着熙攘的人群,他去感受不到任何温度。

    “叩叩叩。”

    病房门被敲响。

    “请进。”高歌有些烦躁。

    肯定又是多事的媒体,就不能消停一会儿吗?都说他要永远告别娱乐圈了。难道以为他在炒作不成!

    病房门被打开,进来的却是面生的一男一女。女的娇小可人,男的玉树临风。

    高歌眨眨眼,他不记得自己在禹市认识过这等人物啊!

    来的正是闻晓晓,她将手中提着的水果篮放在高歌床头,笑容可掬地开口,“你好,我是慕名来瞻仰你的风采的。”

    原来是粉丝啊!高歌心情又变好了起来。

    他指了下病房内的凳子,“随便坐,谢谢你们来看我。不过我就要退出了,以后再也不当什么明星了。”

    寻了个凳子坐下,闻晓晓好奇的问,“为什么呀?”

    高歌笑了笑,他的笑容里满是沧桑。

    “都以为明星光鲜亮丽,谁又能知道我们背后的辛苦?我们必须付出百倍的汗水,舍弃最爱的喜好,才能当好一位公众人物。”

    “是么?”闻晓晓有些不赞同他的说法,“明星多风光啊,既然想要人前显贵,就不要抱怨人后受罪了!”

    高歌点头同意了她的说法,“是啊,要想人前显贵,就得人后受罪。可以前的我怎么就不明白呢?结果弄丢了最珍贵的东西。”

    顾长衣一直没吭声,他并不想掺合事,要不是闻晓晓泪眼汪汪的央求他陪她来,他才不要来这个地方。

    闻晓晓换了个舒服的坐姿,十足的好奇宝宝,“你弄丢了东西?是什么?小薇吗?”

    高歌的脸色有些微苦,“原来昨天你也在剧院里,那也好。我就跟你讲讲我和小薇的故事,讲下曾经的我是多么的肤浅。”

    “幼时的我能歌善舞,是家里人眼中的宝。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站在璀璨的舞台上,成为万众瞩目的歌星。”

    “我也一直为着这个目标而努力着,可现实是残酷的。在北京暗无天日的地下室住了五年,我终于明白了,我并不是那块料。”

    “可夸下的海口岂能轻易收回?我成了到处走穴的廉价歌手,为了生计奔波在四处,麻木地过着糜烂的日子。”

    “我记得,遇上小薇的那天,我接到禹市的一个商演。说的好听是商演,说的不好听,那就是拼酒卖歌声。”

    “被灌得烂醉的我,毫无形象地睡倒在剧院外的石凳上。迷迷糊糊间,我觉得有双手,轻轻拂过我的脸颊,温柔又和暖。”

    “那双手好像有魔力一样,让烂醉的我安逸的一觉睡到天亮。小薇就这样守了我一夜,她说,她喜欢我的歌声。”

    “借着小薇眼中的崇拜,我很轻易就将她领回了自己暂住的酒店。一番恩爱过后,小薇说,她是我的女人,以后就要好好的跟着我过日子。”

    “小薇是那种很清纯的邻家女孩,我享受她眼里满溢的崇拜,可我给不了她安逸的生活。”

    “她跟着我四处奔波,尽力照顾好我的生活。疲累时我也曾动容的问过她想要个什么样的婚礼。可她总是抿嘴一笑,说想要个草戒指。”

    “我总是笑她傻,草戒指能值几个钱?等我出了名,最少也要给她弄个鸽子蛋戴戴。”

    “终于,我的机会终于来了。一场全民选秀的热潮,我成了歌坛内的一匹黑马,灼手可热的后起新秀。”

    “我沉迷于酒场应酬里,将希望寄托于那杯杯薄酒中,直到喝坏了嗓子。”

    “那些原本自称伯乐的人立马变了脸,他们说,没有嗓子,你凭什么唱歌?!”

    “我失意落魄,愈发酗酒起来,脾气上来了甚至出手打小薇。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就是个混蛋!”

    “那天,她给我端来一碗颜色怪异的茶水,说是从旁人那里拿来的偏方。只要喝了,喉咙就会好起来。”

    “我并不相信,甚至打翻了它。可她并不放弃,又一次给我端来。我不忍看到她眼中的失望,咽下了那碗味道奇怪的茶水。”

    “说来也怪,自从我喝了那碗有些古怪的茶水,我的喉咙真的变好了,甚至比以往还要好听。昔日的制作人重新聚拢在我身旁,他们发誓,一定要将我打造成新的巨星。”

    “我沉浸在他们描绘的未来里不可自拔,又开始了忙碌的日子。也就是从那时起,小薇就变了。”

    “平时的她总是足不出户,现在却变得经常外出,我经常就找不到她。她都说自己无聊,去外面转转。”

    “我也没怎么上心,因为我并没有太多时间去陪她。我想成为天王巨星,给她最安逸的生活。”

    “成名的日子灯红酒绿,各色的燕瘦环肥投怀送抱,我被迷了心窍,沉浸在其中不可自拔。”

    “后来,小薇越来越频繁的不在家,直至再也没在家里出现过。”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懒得去找。既然一声不吭地走了,就走吧。我又怎么可能会缺女人!”

    “这样的日子过了月余,我越过心里越想哭,我搞不懂为什么。现在我明白了,我是真的离不开小薇的。”

    “我走遍了我俩曾一起走过的所有城市,都没有发现她的身影。可我心里却又一种直觉,小薇并没有离我太远,终有一天,我会找到她的!”

    “直到昨晚,我终于知道,小薇一直都在我身旁。”高歌说到这,脸上露出笃定的笑容,“你知道吗?如果不是小薇推了我一把,我肯定会被落下的灯架给当场砸死的。”

    相信,我怎么不信!闻晓晓心里暗暗回应。

    她笑语盈盈的跟高歌说:“我也有一个故事,想讲给你听。”

    高歌没想到这个粉丝还会说故事,左右现在腿胫骨裂了,也动弹不了,就点头表示同意,“好,你说,我听。”

    闻晓晓看了下顾长衣一眼,征得了他的同意,就开始讲起了故事。

    “很久以前,有一只爱听歌的变色龙。她无意间听到了一个男人的歌声,然后,爱上了他。”

    “男人有大志向,要做那人上人。爱听歌的变色龙很高兴,甘愿洗手作汤羹,跟着她的男人四处奔波。”

    “可是,就在她的男人就要成名时,他的嗓子突然坏了。变色龙很着急,她的男人将事业看的那么重,怎么可以就此一蹶不振呢!”

    “后来,变色龙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她可以把自己的嗓音给他。只是,这样她就再也不能随心所欲的控制自己的体质,渐渐的会随着周围的颜色而改变,变成一个谁也看不见的透明人。”

    “可除了这个办法,笨笨的变色龙也找不出别的好法子。她割出自己的口头血,混着茶水执意给他饮下。”

    “果然,她的男人又重拾了动人的嗓音。而她,渐渐的开始变得透明起来。因为她发现,很多次,她明明就站在自己男人面前,可他就是看不见她。”

    “她知道,他会慢慢的看不见她。可那又如何?只要他能重振旗鼓,只要他开心,她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这只傻傻的变色龙什么都没有说,就笨笨的待在她的男人身边,直到他再也看不到她。”

    “她看到她的男人很快就忘掉了她,也看到他带回来形形色色的女人睡在她俩的房间里,她从来都不出声,她说她怕吓到她的男人。”

    “她真是个蠢蛋!可她又说,她心疼她的男人,不舍得看到他不开心的样子。她相信他只是被迷花了眼,很快就会摆脱这种生活的。”

    “果然,很快她的男人就过厌了这种花天酒地的日子,想起她的好来,发疯的四处寻找她的踪迹。”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