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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谛仙劫 > 二百六十章 高翰与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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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到门外之时,宏罡突然又停住了脚步,不禁回头笑道:“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杯茶,即使老衲也不例外。”说着,抬高了些许声音,继续道:“道友为老衲斟的茶已喝干了,自己那杯难道不想尝尝吗?”

    当陆霄回过神时,禅房的门已悄然闭上。他紧盯着眼前尚有余温的紫阳茶,不由得重新拿在手中,凑鼻一闻仍有淡淡清香。

    ......

    人界,距离晋国都城不远,有一座叫石碣城的地方。石碣城池虽占地不大,却处晋国咽喉要位,所以城墙高驻,而且是用整块的花岗石砌成,可谓坚不可摧,因此得名石碣。

    这一日,石碣城中突然出现了一对陌生男女,那男子长相粗犷,身材亦比寻常人高了不止一头,而随行女子却白皙貌美,生得娇艳异常,举手投足间亦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诱惑魅力。

    只因两人体貌特殊,不时引来不少行人侧目。那女子似乎并未觉得如何,但有目光到来,便以媚眼还以颜色,而那男子却显得极不自在,始终阴沉着脸,好容易看到一座酒楼便立刻钻了进去。

    当二人在楼上一间雅座坐定,女子便急不可耐的招呼店小儿送上一大桌琳琅满目的珍稀菜肴,还特意为男子要来了一坛子烧酒。

    男子扫了眼桌上几乎叠在一起的盘碗,不见有丁点素食,尽是一些荤菜。

    “我说高小子,能不能不要在老娘每次吃饭时候都耷拉着脸?”女子一边说着,顺手抓起眼前一只肥鸡,小口一张,没看到她如何便整个囫囵吞了下去。

    男子哼一声便侧过身去,不再看她,道:“你也是高阶妖族早已有了辟谷之能,怎么如此贪婪这些荤腥之物?”

    女子不顾手上油腻,又抓起一条羊腿,这次却没有急着吞掉,反而凑在坚挺俏丽的鼻头下闻了闻,有些陶醉道:“你还说我,你那兄弟比我也强不了多少。”

    男子闻言突然愣住,良久之后方才抓起酒坛拍开泥封,狠狠灌下几口烧酒,道:“阿霄回天南了。”

    此时女子的嘴巴已经张开,竟如水桶一般大小,一条羊腿刚送进一半,闻听此言便停了下来。

    “你感应到的?”

    男子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不禁低头在胸前扫了一眼,道:“我与阿霄种有魂印,不论他在哪我都能有所感应。”

    女子故作一副冷漠表情,却显得异常僵硬。自顾自的撕下一片羊肉扔进口中,良久方道:“你也要回去了吧?不是说打败我之后才回去吗?该不会想临阵脱逃?”

    男子脸上顿时泛起一股怒意,道:“高翰是极道宗的人!就算是死也不会逃!”

    原来这魁梧男

    子非别,正是陆霄的结拜义兄,极道宗主天睿真君弟子高翰。而那女子,便是陆霄在人界之时屡次恶斗的金背狼王。至于原本势同水火的一人一妖为何会走到一起,便要从陆霄离开人界之后说起。

    当时高翰眼见陆霄无恙,便借着法阵启动之时的灵光悄然遁走。但他却并未离开人界,只因当时修为高于陆霄与成淑儿,所以提前感应到了韩甫与邱普的气息,原本打算前往拦截,将二人拖住令陆霄与成淑儿可以安然离去。没想到事与愿违,竟未能掌握传送法阵的威力,反而将自己传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地方。而且无意间竟碰到了金背狼王,经过一番激斗之后,以他当时修为,即使与陆霄联手也不是其对手,何况独身一人。但奇怪的是,狼王却并没有杀他,而且知道陆霄离去的消息之后,反而显得有些遗憾。自此之后,狼王每隔半年便要寻高翰较量一次,渐渐的缩短成两个月。直到后来,一人一妖便索性在同一地方开辟了洞府,因为对于高翰这种武痴而言,只有强大的对手才能激发自己的潜力。

    金背狼王慢条斯理的啃着羊腿,不再言语。

    高翰也默默的喝着烧酒。也不知过了多久,直到金背狼王将一整桌的菜肴吃个精光,他终于干咳一声,道:“你不是说过不再伤害凡人的吗?”

    狼王闻言,不禁在自己身上扫了几眼,会意道:“你们这些人族修者真是麻烦,在我们妖族看来,人和桌上的鸡鸭牛羊一样没什么区别。”

    高翰又想动怒,却突然犹豫了一下,长叹道:“人乃万物之灵,怎会没有区别?”

    狼王捻起粉嫩手指,在一片狼藉的桌上寻找着残余剩肉,道:“那是你们自以为是。放心吧,这副皮囊是死人的。”

    高翰清楚金背妖狼虽还不能彻底化为人形,但随便拿来一副皮囊便能化为任何模样,而且听其语气不假,便不再追问。

    “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

    高翰沉默片刻,道:“快了,等拜访过石碣城里最后一位拳师便走。”

    “那就是三天后了?”狼王与其相处日久,很清楚高翰的习惯,每拜访一位拳师最多不会超过三天。

    “今天是第一天。”

    “噢。”

    金背狼王漫不经心的答应一声,卷起桌布擦拭着满是油腻的手掌。

    “你打算一直呆在人界吗?”高翰看似随意的问道。

    狼王浅笑道:“你总对我的事很感兴趣。明知道我不会说却还要问?”

    高翰扭过头,道:“之前说怕我坏你好事,现在高某就要走了,你还怕什么?”

    狼王突然“咯咯”大笑起来,直笑得花枝乱颤

    :“妖的话你也信?”

    高翰一动不动的盯着窗外络绎不绝的行人,良久方才扭过头来,正色道:“不说也罢,但是如果你在人界的目的与天外天有关,甚至想......。”

    “我知道,你不会放过我嘛,这么多年过去,颠来倒去的总是那几句话,不显闷吗?”狼王说着,一双媚眼紧紧盯着高翰,直到高翰将目光转向别处,这才带着胜利笑容继续说道:“现在天外天的情势可乱的很,你这人修为不高还不知变通,回去之后可别送了小命。如果是那样的话还不如死在我的手上。”

    高翰突然大笑起来,道:“可以走了吗?还要赶在天黑之前拜访那位拳师。”

    狼王随之站起身来,纤细腰际竟已被撑得好似待产孕妇。

    “我这样子走出去,身边还跟着个又高又傻的闷葫芦,街上那些男人肯定要嫉妒死吧?”

    高翰无奈道:“明明是个妖,却对皮囊如此在意。”

    狼王白他一眼,在肚子上轻拍两下便立刻恢复纤细腰身,道:“若是跟妖在一起的话,我才不愿意披着人皮呢。在我们狼妖族眼中,老娘可比那个总跟在陆霄屁股后头的成淑儿漂亮多了。”推荐阅读TV//

    说这话时,高翰已走出房门,也不知听没听到。

    狼王独自一人站在屋中,竟没有立刻跟上,而是拿起高翰喝剩一半的残酒一饮而尽。目光透过窗外,看到最远处连绵不绝,如影如幻般的起伏山脉愣愣出神。

    “算上今日还有三天,你走之后,我也快要解脱了。”

    说着,它顺手拿起一个浅底瓷盘,轻轻一吹,盘上油渍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对着光洁如镜的盘底照了照自己娇艳绝伦的面庞,竟露出了一丝耐人寻味的惨笑。

    “作人的确比作妖有趣多了,若不是在人界停留数百年,想必现在也能化出人形了吧?”

    “还不走吗?”

    就在这时,楼下已传来了高翰的催促声音。

    两日之后,一人一妖先后回到了洞府。

    前日清晨,金背狼王便已不见了踪影。高翰并未在意,因为它总会突然消失几日,甚至很长一段时间。所以第二天拜别了拳师之后才独自回返。

    脑中又熟悉了一遍新学到的拳法,看看天色,已是明月高悬。

    “终于到了该回去的时候了。”

    心中默念,起身走进居住多年的洞府环顾一遍,然后又默默走了出来。

    夜风袭人,洞外一株古槐又开始吐出嫩叶,透过婆娑的枝叶缝隙,突然看到半山腰一片凸起的石台上,正静静站着一个清丽身影。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高翰心中突然

    有种莫名惊喜,几个飞纵便上了石台。人界多年似乎已令他习惯了凡人身份,所以很少使用遁术。

    “刚回来不久。”金背狼王稍稍回头,角度却明显触及不到高翰此时站立的位置。

    石台是狼王多年前生生劈开半边山体而成,从不许任何活物存在,甚至生出一株野草也会立刻拔掉。当然,除了高翰之外。

    “明天就要回去了吗?”

    高翰“嗯”一声道:“既然知道为何不告个别,反而待着这里?”

    狼王道:“今夜月圆了。”

    高翰这才注意到半空中挂着的硕大圆月,金灿灿的似乎比往常还大了许多。

    “倒是忘了,你们狼妖就喜欢看月亮。”

    狼王缓声道:“不是喜欢,而是......。”

    高翰笑道:“知道知道,在灵力稀薄的人界,只有靠吸收圆月精华才能维持修为对吧?”

    狼王没有回应。

    高翰继续说道:“好在你是狼妖,若是换做其他妖兽的话,在人界可待不得几年。”

    “是呀,上天总是将最好的东西留给你们人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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